
【前言】徒步历史遗迹的“大漠画家”—为博·豪必斯的创作而写
蒙古族画家博·豪必斯,全名博尔济吉特·豪必斯哈勒特,字吾舟,1950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巴彦浩特镇,系蒙古英雄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撒尔第三十代嫡孙。博·豪必斯自幼酷爱绘画,勤奋自修不辍。他是1977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恢复招生后,考入学院染织美术系,唯一来自宁夏的蒙古族学生。当时已经27岁的他,是班里25人中年龄最大、最有特色的学生。当时的77级、78级都是公认的强班,班里的学生可以说都是“百里挑一”。作为教师,我们带着久旱逢春雨的激动心情迎来了这批久违的学子们,而我则有幸成为染织77级班的班主任及专业课老师。从此,我们共同度过了“学与问”的四年。除了课堂教学,我还带领他们开展去外地下厂实习、野外写生等各项活动,建立了密切的师生关系。我对每位学子的学习、生活、个性等都有着较深的了解。
博·豪必斯有着其独特的性格,他总是带着一口憨厚、淳朴、浓重的北方口音,少言寡语的他,却在绘画、写生、课堂作业等方面兴趣广泛,不论是绘画或装饰图案他都别具一格,很好地表现出自身的感悟。是北方大漠的生活给予了他对大自然开阔的灵感,是宁夏贺兰山的岩画和佛教寺院壁画的感染给他留下了民族文化的脉络,更为难得的是他有缘在地毯厂从事了多年的地毯设计,为在工艺美院染织系装饰图案课程的学习打下了重要基础,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1982年,博·豪必斯毕业后,被分配回宁夏,先后调入宁夏教育学院美术系、宁夏大学美术学院从事专业教学,迄今已有20个年头了。其间,他以其特有的阅历,在艺术领域中不断勇往直前地探索着,继续着大漠戈壁骆驼的创作主题。其成长于大漠的足迹和蒙古血缘的豪情,造就了他对家乡割舍不断的艺术脉络,亦是他终生追求的艺术境界。20年来他三次深入千里之外的大漠深处——额济纳旗一带探寻胡杨林、黑城……踩着历史的遗迹徒步进入沙漠,亲自感受大漠驼队的奇景,就地速写并创作出近百余幅画作。博·豪必斯是蒙古族里少见的“大漠”画家和教育家。作为中央工艺美术学院77级强班的任课教师,有这样的学子,我为之感到自豪和欣慰,他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骄傲,他的作品是对学院风采的延续,是对文化历史的传承。
上世纪70年代,博·豪必斯就有美术作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画展并获奖。上世纪80年代初,他有多幅作品参加台湾、福州、厦门、宁波、曲阜、许昌、兰州、西宁、银川等地各种展览30余次,获各类奖项10余次。其中5幅作品被台湾、许昌、宁夏、佛山、银川市等地区的五家美术馆、书画院永久收藏。在《国画家》《雄狮美术》《美术大观》《东方收藏》《宁夏画报》《朔方》等刊物发表作品30余幅。在《国画家》、南京师范大学《文教资料》等五种杂志发表论文六篇。个人事迹和词条收录于《两岸美术观摩展名鉴》及《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界名人录》第三卷中。有近百幅作品流传至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日本等。
没想到相隔30多年后的2010年3月,在当年77级班班长史泳的精心策划下,我们在北京郊区密云惊喜地重逢。“岁月无情人有情”,离别30余年的77级师生情依旧,班上多数同学从外地专程来京相聚,思绪万千。我已由当年“四十不惑”进入“耄耋之年”。而今博·豪必斯及其同班同学们都已成为“五十而知天命”者,成为当今社会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坚力量。当年“教与学”的四年往事及师生聚会的瞬间又呈现在眼前,而今开始两鬓带霜但更为壮实而成熟的博·豪必斯,也是一位健谈的老师了,也是一位大漠中成长起来的壮汉。
在此,遥祝博·豪必斯的教学创作成果不断地取得多方面成就。顺着“工艺美院”的文脉,得到世代创新发展,把大漠的风采经民族特有的笔墨弘扬在画坛中。
常沙娜教授
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