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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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混合所有制成为国企改革新方向(4)

事实上,国有企业大量存在是没必要的。在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应当向具有战略性、关键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集中布局,只要结构达到最优化,就能“四两拨千斤”,以最少的国有资本,发挥最大的作用。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很多领域居于垄断地位,在竞争性领域,也不断攻城略地,逐利而动,其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

面对国企经营效率的持续弱化,并已进入结构性下行拐点的现实,以及国企治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尽管近年来国资委启动了产业重组、内部激励等改革手段,可是,与这些内部改革手段相比,股权改革才是国企改革的核心,在“所有者缺位”的制度阻碍无法消除之前,国企经营效率显然无法得到根本好转。

就当下而言,从技术层面讲,国资委作为国企的名义出资人和监管机构,有必要持续深化国企内部治理改革,并通过进一步推进主辅分离、整体上市等,优化、提升国企技术层面的竞争力。

可是,与技术层面的深化改革相比,全面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显然更为重要、也更能治本。只有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结构性扭转国企运营效率下降的趋势。当下,我们应尽快厘清竞争性国企与公益性国企,对竞争性国企可以更大幅度地放开股权混合比例,逐步形成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资主导的格局,对公益性国企尽管仍需保持国资的相对控股地位,但也应对与市场直接衔接的产业环节(比如石油业的零售渠道),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反观民营企业,不难发现,虽然我国的民营企业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位置,但由于其机制较为完善、灵活,近年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事实上,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民营企业的崛起几乎是中国经济繁荣和活力最重要、最生动的体现。

2012年,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一句话生动地概括了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的贡献:“约占全社会就业人口10%~20%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包括企业高管),占用了30%~40%的各种资源,上缴了50%~60%的税收,提供了60%~70%的社会产品及服务,解决了新增就业的80%~90%,创造了非常了不起的业绩。”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人物,刘永好说这番话的时候,自然难掩自豪。

当然,与民营企业所取得的成就相比,民营企业在中国的集体境遇也许更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后天资源分配的严重失衡”是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既然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个“最大障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将会是另一番气象!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都经受着资源和体制等方面的严重制约。无论是政策、资金,还是市场准入、人力资源,与国企相比,民营企业都处于劣势,现实中层出不穷的“玻璃门”、“弹簧门”等潜规则,都令民营企业创新和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

政策方面。一是国家有意无意地向国有企业倾斜,二是在民营企业之中,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待遇也截然不同。比如,2009年,在金融危机中,国家推出了拉动经济的4万亿刺激计划,财政的投入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真正投入到民企中的比重不够大,到民营中小企业中的比重就更是微乎其微了。政策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原本就受制于各种不合理约束的民营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境况更是雪上加霜。

与之相反,对不少国有企业而言,由于追随国家扩大内需保持增长的政策,参与了4万亿计划中的重点项目建设,金融危机反而成了企业发展难得的良机。这与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贡献比重严重不符,从全局和根本上讲,这样的结果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复苏。

资金方面。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加在民企身上的一张符咒。一方面,中国有太多实力单薄的中小企业,每每因资金不足又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融资,或者融资成本太高,最终断送了发展的前途;而另一面,当国有大企业很容易地拿到银行贷款后,很多时候却因产能过剩,选择把资金存入银行。

国家曾强调支持民企发展,尤其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但银行都是“嫌贫爱富”的,由于小微民企在信贷上的担保能力一般比较弱、信用记录也可能不完整等先天不足,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总是更愿意把大额资金贷给大型国企。融资平台有限,融资机制不健全,使得民企获得的信贷支持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甚至屡屡因此陷入困境。

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的电信、金融、石油、铁路等几大行业的优质资源都被大型央企直接垄断。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现在国家也提倡“非禁即入”,或者开列“负面清单”,但事实上,由于隐形的“玻璃门”一直都存在,使得民企暂时还无法顺利进入这些行业。

人力资源方面。因为民企的规模普遍较国企小,实力有限,很难在人力资源方面进行太多投入。这使得民营企业中受过高层次教育、具备较高能力和素质的人员所占的比重还比较小。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比较低,结构也不尽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优势,又各有劣势。

当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各的尴尬,一方面,国有企业享受着从政策到资金再到项目甚至行政垄断的全方位支持也难掩疲态;另一方面,充满经济活力和孕育着无穷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却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

我们发现,国企的尴尬,正是因为缺乏民企的活力;而民企的尴尬,则是因为无从享受和国企平等的待遇。道理很简单——国企和民企要发展,就不能“划江而治”。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通过混合所有制这种形式,让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

国有企业的劣势,我们已经在前面分析过了,与此同时,其优势也是明显的,比如设备技术较先进,规模较大、实力雄厚,人才集中度高,品牌信誉较好。国有企业的优势也就是民营企业的劣势。但是,民营企业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敢于尝试,市场嗅觉更加灵敏,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到位,决策效率更高。民营企业的这些优势也是国有企业的劣势。

当我们有了这种认识之后,就会发现,过去,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将国企和民企强分你我的做法太过简单。将国企和民企对立起来,指望任何一方独善其身的想法都是幼稚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分则两伤,合则两利,才是国企和民企存在和发展的逻辑。

实际上,“国”“民”融合,互利共赢已经是近年来的大势所趋。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到2012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已经囊括了央企资产总额的52.88%、净资产的68.05%。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经济学家刘瑞说:“股份制的改革已经使得国企的身份模糊化,国企与民企交叉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强调国企和民营之间的差别和冲突,实际上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

这些年来,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发展,并且在地位上,逐步从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布局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国务院国资委一再要求,央企要明确自身定位,严控非主业的投资。一些国企因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退出市场,还有一些从不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退出重新布局,这就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就指出,“中国巨大的经济总量和无限多样的市场需求,为公有、非公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合作领域。”可以说,中国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二大经济体,正是因为突破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正是因为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推动了一些产业领域对民营企业的开放准入。

我国经济的所有制改革,有着一条非常清晰的政策脉络: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十五大提出并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应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十六大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顺理成章的,也是及时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当前,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国家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做出的正确选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有机地融合,能够取长补短,把国企和民企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最终使两种所有制的活力都得到充分释放,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