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猜忌:历史视角下的国际竞争与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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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的猜忌:导论

当你认为我们是一个岛国时,我们所为之奋斗的并不是财富也不是强大,虽然财富和强大必定使我们获得成功。但是,现在所讨论的是我们的生存本身。在这场战争中,我们为了家国而战,如果他们在海上控制了我们,作为岛国国民和他们的邻居,我们就不再是自由民了。世上没有一种猜忌,像英国人对任何君主或国家的海上霸权不断崛起而产生的猜忌那样,是如此合法或值得称颂的。

——莎夫茨伯里伯爵一世:《迦太基必遭灭亡》,1663年

 

但是,贸易的猜忌这种符咒、这种魔法,难道永远不会消亡吗?……在所有的谬论中,为了获得贸易而进行战争是最荒谬的 …… [外国民族]从来不会过问你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他们只会询问你的货物是否更便宜,或者至少同其他国家的一样便宜。

——乔赛亚·塔克:《为获取或确保贸易而进行战争的理由》,1763年

 

由于贸易的猜忌而动怒,一个现代民主大国何等地误解了其真正利益所在,并准备发动或继续进行战争,以取得商业上的优势,甚至只是为了实现商业均势!

——约翰·吉利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和政治学》,1797年

 

《论贸易的猜忌》是大卫·休谟在1758年首次发表的一篇著名论文的题目。这让我们想起17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一种说法。在他的《利维坦》第十三章“论人类幸福和苦难的自然状况”中,霍布斯解释道,尽管个人很少被发现处于战争状态,但是,“在所有时代,国王和主权者由于彼此独立,他们会处在持续不断的猜忌之中,一直保持着角斗士的状态和姿势,用武器指着对方,用眼睛盯着对方……这就是一种战争姿态”。Hobbes, Leviathan, Pt.1, Ch.13, p.90.

休谟的《论贸易的猜忌》是霍布斯“君主和主权者的猜忌”的一种变体,或更简单点说,是“国家的猜忌”的一种变体。休谟的措辞和霍布斯在这段话中的意思最接近的就是“对势力均衡的显著猜忌”,参见“Of the Balance of Power, ”Essays, p.335。“猜忌”一词,在17和18世纪所使用的范围远远比今天宽泛得多。猜忌同时还有警觉的意思,正如猜忌的寓意画中那只小公鸡所表现的那样(见图1)。女人服饰上的眼睛和耳朵象征着她执着于搜集情报。此外,荆棘丛生意指持续不断的不适、恼火和忧虑。这幅插图反映了由妒忌和憎恨而引发的不信任和竞争性。霍布斯在《利维坦》第一卷第六章第44页对猜忌的定义局限于情爱的语境下。图1中的寓意画来自1618年意大利帕多瓦版本对切萨雷·利帕(真名为Giovanni Campani)创作的图集Iconologia的权威性文艺复兴导读册。这本书第一次出版的时候题为Iconologia overo Descrittione dell'Imagini universali cavate dall'antichità et da altri luojhi(Rome:Heredidi Gio. Gigliotti,1593),并且没有配插图。最早的插图版问世于1603年。可以找到的现代版是Iconologia, ed. Piero Buscaroli(Milan:TEA,1992)。关于安全、猜忌及警觉的寓意画的完整说明,见该书pp.156—157,405,447—466。关于Ripa,参见Emil Mêle, L'art religieux après le Concile de Trente: étude sur l'iconographie de la fin du XVIe siècle, du XVIIe, du XVIIIe siècle: Italie, France, Espagne, Flanders(Paris:Armand Colin,1932)以及Erna Mandowsky, Untersuchungen zur Iconologie des Cesare Ripa(Hamburg:H. Proctor,1934)。这种变体重新界定了现代政治。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理解它的起源、内容和后果。

霍布斯经常被视为现代早期第一位而且是最伟大的政治理论家。但是,在他的政治学中,经济并不占据任何重要地位。他的理论实际上是纯政治学。与此相对照,卡尔·马克思关于后资本主义的空想理论对于政治学来说毫无用处。在马克思看来,现代性既是政治化的,同时也濒临破产。因为,如同卢梭一样,他相信,经济不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斗争,一定会摧毁霍布斯式的“国家”。对于马克思来说,最终的目标是一种真正人类效用的纯交换经济,私有财产及其政治上的捍卫者——国家——所造成的扭曲效应将被彻底肃清。我们必须从马克思后退。但是要后退多远?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不会后退到霍布斯那么远。

图1:警觉、安全和猜忌。猜忌因受到野心、羡慕及憎恨的驱使而比警觉处于一种竞争性更强的立场上。眼睛和耳朵象征着一种永久的戒备状态,时刻关注着任何可能使先发制人行动成为必需的变动。

如果现代政治不能忽视经济,那么政治理论同样不应忽视经济。不过,假如把经济看作现代政治理论职责范畴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正确的话,那么在何种意义上它是正确的?经济对于现代政治到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像大多数经济学家那样,以一种独立于政治之外的方式来看待经济——至少最初是这样——是否合适?还是我们一开始就必须用政治的术语来界定经济?如果是这样,我们是应该假定多样化的政治观可能适应于政治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呢,还是应该接受这样的观念,即只有一种特许的国家形式——现代代议制共和政体——才同市场有一种选择性亲缘关系?作为最早的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学是为这些问题的解答提供了钥匙呢,还是它仅仅是一种矛盾修饰法,把两个不相调和的元素联结在一起,却没能解决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些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也不大可能会有全新的解答。但至少从马克思的后退意味着打破19和20世纪格外受宠的俗套:经济决定政治。

我们发现第一次有人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很可能是在Loys Turquet de Maverne, La monarchie aristodémocratique, ou Le gouvernement composé et meslé des trois formes de légitimes républiques: aux États-généraux des provinces confédérées des Pays-Bas(Paris:Jean Berjon et Jean le Bouc,1611), p.558,参见James E. King, “The Origin of the Term‘Political Economy,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20(1948):230—231。其语境是“王权及父权政府”对于其政治大家庭中的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citoyen en nostre oeconomie politique]。更有名的是,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引人注目地出现在1615年安托万·德·蒙特克雷蒂安的Traicté de l'oeconomie politique: dedié en 1615 au roy et à la reyne mere du roy, ed. Théophile Funck-Brentano(Paris:E, Plon, Nourrit et cie,1889)一书的书名中。作者宣称:“一般说来,任何社会都像是政府和商业混合而成的某种化合物。”(p.137)关于那个时期法国人对于商业社会的看法,参见Henry C. Clark, “Commerce, the Virtues,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Early-Seventeenth-Century France, ”French Historical Studies 21(1998), 415—440,以及Philippe Bonolas, “Les fondements historiques et moraux de la pensée politique de Montchrétien, ”Cahiers de littérature du XVIIesiècle 9(1987):32—39。

18世纪产生了一种关于未来的愿景,即由彼此竞争的商业国家构成的全球性市场。其分析深度仍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同样也是在这个世纪,将政治经济学融入霍布斯式“国家”的努力,在现代共和政体理论中得以强化。《贸易的猜忌》旨在发掘出18世纪国际市场竞争理论中那些仍然与21世纪有密切关系的政治洞见。本书所关注的这段时期,政治与经济之间的相互依赖首次成为政治理论的中心议题。本书避开了中间两个世纪那些很成问题的修正,将读者直接带回到18世纪的智识环境中。比较下述著作提出的一系列论点:Albert Hirschman, Passion and the Interests: Political Arguments for Capitalism before Its Triumph(Princeton, NJ:PUP,1977);以及“Rival Views of Market Society”in Rival Views of Market Society and Other Recent Essays(Cambridge, MA:HUP, 1992), pp.105—141。本书中所强调的重点与赫希曼所强调的不同:本书不仅展示了在资本主义大获全胜之前,18世纪为其辩护的政治观点的现代意义,而且也展示了其后这些观点的持久性;同时淡化了后来的批评(它们自那以后已趋式微)的描述性效果。政治思想史的最大益处在于能够揭示意见不同所造成的僵局并消除重复性的争论模式。《贸易的猜忌》就提供了这样一种历史,它将目光聚焦于今天面临的种种挑战。

本书先来分析17世纪德国自然法学家塞缪尔·普芬多夫是如何首先将商业的观念加诸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之上的。然后,本书考察了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的商业社会政治学的特征及其确切内涵,正如18世纪的人们所理解的那样,这是探究政治与现代经济之联系的最富前景的智识立足点。最后,本书以对法国大革命政治理论中的两个术语“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的分析收篇。

《贸易的猜忌》并不是一部专题论著。确切地说,它是一部由七篇主题和论旨密切相关的研究论文组成的合集。这篇导论的目的在于确认这些研究论文的统一主题,并使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更为明晰。导论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提供了“贸易的猜忌”这一主题的谱系学,并作为全书的导言。关于谱系学,参见Raymond Geuss, “Nietzsche and Genealogy, ”in Geuss, Morality, Culture and History: Essays on German Philosophy(Cambridge:CUP,1999), pp.1—28,以及Geuss, “Preface to the Paperback Edition”in Public Goods, Private Goods(Princeton, NJ:PUP, 2003), pp. viii—xviii。第二部分逐一介绍了构成本书的七篇研究论文的主要思想。这部分着重突出了其中具有创新性的方面,并回应了针对它们的一些批评意见。导论还提供了重要的新资料,以澄清这些章节最初的论点。这些解释将按照目录页上给出的章节顺序展开。

“贸易的猜忌”

“贸易的猜忌”这一短语指涉的是政治与经济之间的某种特定关联。它出现的背景是,国际贸易上的成功成为事关国家军事和政治生存的大事。“贸易的猜忌”象征着经济业已具备政治属性。它开创了全球市场竞争作为基本国家活动的时代。为理解这一划时代的发展,休谟提供了清晰的分析线索和历史线索。

“贸易的猜忌”及战争与贸易的逻辑

“贸易的猜忌”是一个带有轻蔑含义的措辞,指的是存在于政治和经济之间的一种病态的联结,这种联结把全球变成了一个上演永久商业战争的大剧场。然而,这并非贸易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正像18世纪其他一些主要思想家那样,休谟认为贸易和战争遵循着根本不同的逻辑。从对结果的预期来看,战争是单向性事务,总有一方赢一方输;另一方面,贸易则在本性上基于互惠原则。虽然贸易并非利他的,但是它只有在互惠的基础上才能够持续发展。因此,“贸易的猜忌”是一个混合习语,用以描述一个腐化的过程。它所暗示的是,在现代政治中贸易的逻辑屈从于战争的逻辑。

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对那些没能理解潜存于所有商业中的互惠逻辑的人不屑一顾,但是,他们都未费心去思索一个在和平与和谐中运转的纯贸易领域。既然战争和贸易南辕北辙,他们着重关注的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期望理解当商业的逻辑被叠加到战争的逻辑之上时,商业逻辑是如何真正将自身进行到底的。贸易将会驯服战争并不是一个预知的结论。贸易和战争在现代政治中的结合会引发新的制度和新型战争,这些新的制度和新型战争可能会被证明比此前时代的征服和朝贡帝国更加危险。

自休谟所处的时代以降,对战争与贸易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多有评议。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通常被描述为孰者优先的争斗。主张战争或贸易作为现代政治真正主导性决定因素的观点,已分别被注入看似前后一贯且在教学中可以得到呈现的两种政治思想传统中,并辅以被剪裁过的回顾性历史来迎合这两种难以调和的传统之间的鲜明反差。在20世纪,战争的政治传统开始被称为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相对,后者经常被直率地描述成一种乌托邦理想主义,其基础是关于商业能给全球带来和平的信念。现实主义这一术语来自德语Realpolitik(即实用政治[practical politics]的拉丁语表述),它可以理解为:政治实践独立于道德和伦理考量之外,目的就是推进国家利益。近年来出现的一个同义词是强权政治(power politics),与之相对应的现代早期或现代的术语则是国家理性(reason of state)。对于这种连续性的断言,参见Jonathan Haslam, No Virtue Like Necessity: Realist Though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ince Machiavelli(New Haven, CT:Yale UP,2002);亦可参见Jan Willem Honig, “Totalitarianism and Realism:Hans Morgenthau's German Years, ”in Benjamin Frankel(ed.), Roots of Realism(London:Frank Cass,1996), pp.283—313。最近的一个综述,参见Michael W. Doyle, Ways of War and Peace: Realism, Liberalism, and Socialism(New York:W. W. Norton,1997), pp.41—201,作者声称“现实主义是我们的主导性理论”, p.41。沿着这些脉络建构起来的“隧道历史”和理想型可能会有某种分析和修辞方面的用处;但从政治上看,它们过分地简化了政治背景的多样性。要阐明贸易的猜忌,我们至少同时需要两条历史“隧道”:一条政治的和一条经济的。政治学中迫切而又有趣的问题,很少完全位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所谓分隔线的任何一边,抑或古代共和主义和现代共和主义的任何一边。要使纯粹的理论适用于政治现实,就会发现一个凌乱的交叠地带。参见Richard Tuck, 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 Political Thought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from Grotius to Kant(Oxford:OUP,1999), “Introduction”and“Conclusion, ”pp.1—15,226—234。这个混杂交叠的空间就是贸易之猜忌的天然家园。

作为亚当·斯密的第一位传记作者,杜戈尔德·斯图沃特指出,斯密“对于商业猜忌的评论是以一种义愤填膺的语气表达出来的,而斯密很少在其政治著作中采用这种语气”。Dugald Stewart, “Account of Smith, ”IV.16.然而,斯密也意识到,虽然商业的互惠可能阻止使用战争作为经济扩张的工具,但是世界市场仍会继续呈现出战争般的冷酷无情。18世纪的政治经济学家常常选择研究这些政治和商业的交集,后者被他们视为现代文明进程的直接原因。有些交集导致了进步,而另外一些则导致了腐化。现代性的国家形式,即现代(与古代相反)共和政体,是在这样一些关于好政府与盈利性贸易是否相容的担忧之中产生的。在考虑现代国家的生存能力时,首要关注的就是商业和战争的问题。

有些人希望现代商业共和国会永远放下手中的剑。另外一些人却担心,商业共和国在实践中会被证明甚至比以往的国家类型更为好战。然而,即使真正的战争停止了,也几乎没有人幻想市场国家能放弃其猜忌的商业“角斗士”的姿态。只有当国家把财富创造局限于国内市场并对国际贸易采取闭关政策的时候,它们才能够放松。“封闭性商业国家”的观念建立在贸易的猜忌与竞争性商业密不可分的假设之上。这种类型的国家选择置身于现代世界之外。

休谟、斯密以及他们的同时代人想要解释,战争的逻辑和贸易的逻辑是如何在17世纪合而为一的,以及为什么此后想把它们拆分开来是如此困难。他们也希望能够看清国际经济竞争的未来。他们对过去的解释和对未来的推断密切相关。休谟和斯密对贸易猜忌的谴责仍然是非常有趣的,因为它既不是歇斯底里的现实主义,也不是自鸣得意的乌托邦。《国富论》并不是一部关于永久和平的著作,而是一部关于竞争性经济战略的著作。在他的书中,斯密权衡了国家在全球市场中求生存的可能机会。

共和主义与自然法理学和国家理性

在《论自由和专制》(后来改名为《论公民自由》)这篇论文中,休谟提供了一条引人注目的历史线索来理解战争和贸易的现代融合的起源。他指出,贸易的猜忌是两个不同时代的政治风格的混合物。“马基雅维里,”休谟写道,“把他的研究局限于古代暴虐和专制的政府以及意大利那些混乱无序的小侯国。”Hume, “Of Civil Liberty, ”Essays, p.87.他的共和主义洞见与欧洲大型君主国的政治几乎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休谟补充道,自从文艺复兴以来,政治已经获得了一个全新的维度:“直到上个世纪之前,贸易从未被视为一项国家事务;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古代政治作家曾经提到过贸易。甚至连意大利人都对其保持极度沉默。但现如今,无论是国家的大臣们还是思辨的学者们,贸易都成为其主要的关注对象。”Ibid. , p.88.休谟的论述与尼古拉斯·巴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参见后者的A Discourse of Trade(London:Tho. Milbourn,1690), “Preface, ”p. A3r—v:“贸易现已成为政府存续之必需,正如它有助于其致富一般。虽然贸易对国家和王国的支撑和福祉有巨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促进和推动贸易的真正原因,人们所知最少,意见分歧最大。李维以及那些古代作家们,其高超的天赋使他们致力于探究政府兴衰的原因,在描述军事训练的几种形式时可以做到相当精确,然而对贸易却毫不在意;现代最好的政治学作家马基雅维里,尽管在他所身居的政府中,美第奇家族是靠经商获取财富,进而把他们自己推上了主权者的高位,但马基雅维里却没有以任何对国家事务感兴趣的方式提及贸易。”在休谟留存的笔记中,他草草写道:“在马基雅维里的所有著作中,竟对贸易不置一词,这是奇怪的,毕竟佛罗伦萨完全是因贸易而崛起的。”这句对巴本的论述更加忠实的复述并不在《论自由和专制》一文中,参见“Hume's Early Memoranda,1729-1740:The Complete Text, ”ed. E. C. Mossner,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9(1948):508。日本学者坂本龙也将笔记的日期确定在1748-1749年之间,并假定休谟在1749-1750年间从早些时候的笔记上选取了一些内容,用于写作其经济学论文和Political Discourses。在“The Dating of the ‘Early Memoranda'”中,莫斯纳无法确定其来源。巴本的著作极其罕见,只是到了19世纪中期,麦克库洛赫将其重印后才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关于这本书的现代重印版,参见Henry C. Clark(ed.), Commerce, Culture and Liberty: Readings on Capitalism before Adam Smith(Indianapolis, IN:Liberty Fund,2003), pp.66-99。关于巴本,参见Tyler Cowen, “Nicholas Barbon and the Origins of Economic Liberalism, ”Research in the Hir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and Methodology 4(1986):67-83,以及Andrea Finkelstein, “Nicholas Barbon and the Quality of Infinity,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32(2000):83-102; Marina Bianchi, “The Infinity of Human Desires and the Advantages of Trade:Nicholas Barbon and the Wants of the Mind, ”in Peter Groenewegen(ed.), Physicians and Political Economy: Six Studies of the Work of Doctor-Economists(London:Routledge,2002), pp.48-66。

基于这种观察,休谟审慎地将古代人的政治和现代人的政治区分开来。他将文艺复兴和古典时期归并在一起作为这样两个时期:其政治是前经济的,因此也是前现代的。孟德斯鸠认为,古罗马没有贸易的猜忌,参见Spirit of the Laws, Bk.21, Ch.14, “Of the genius of the Romans for commerce, ”p.381。后来,这一章还被英译者插入到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英译本第二版当中,参见Reflections on the Causes of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2nd ed. ,2 vols(London:W. Innys, C. Davis, R. Manby, and H. S. Cox,1752), vol.1, p.83。在他看来,真正的现代政治始于贸易成为政治关注焦点的时候。这样,贸易的猜忌就是一种后马基雅维里的发展。然而,它在起源上却不是全然现代的。确切地说,它跨越了文艺复兴及其后时代的边界,因为它同时运用了国家自卫具有优先性的文艺复兴观念,以及为了竞争性的国际贸易可以发动先发制人战争的权利。贸易的猜忌是马基雅维里主义外推到现代贸易经济之后的产物。正是贸易的这个腐化的方面迫切要求政治的关注。

本书所论述的主要是经济上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在18世纪的兴衰变迁。但是,《贸易的猜忌》这个书名还具有强烈的后霍布斯主义的论调。贸易的猜忌可以被看作霍布斯式的国家猜忌在贸易上的应用。但是,这种应用并不是由霍布斯本人亲自操刀的。更确切地说,贸易的猜忌是一种后霍布斯主义的发展。按照休谟所采用的将商业与政府间关系作为分水岭的标准,霍布斯要么是前现代的,要么是反现代的。通过探究作为现代政治构成时刻的政治与经济的交集,本书的各个章节不可避免地要同时处理后马基雅维里主义和后霍布斯主义在政治思想上的发展轨迹。标示出两者之间的分歧与交集,是此项研究的中心任务。

休谟对文艺复兴时期和17世纪的政治理论之间所作的严格区分让人感到十分熟稔。现代政治思想史惯于围绕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即公民德性的政治)与17世纪的自然法理学(即现代元法律人权话语的前身)之间的差别组织其结构。昆廷·斯金纳对马基雅维里与西班牙天主教反宗教改革派(耶稣会士)的自然法进行了对比,但并未与格劳秀斯作对比,参见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2 vols.(Cambridge:CUP,1978), vol.2, The Age of Reformation, pp.171—173。关于耶稣会士对国家理性的理解,参见Robert Bireley, The Counter-Reformation Prince: Anti-Machiavdlianism or Catholic Statecraft in Early Modern Europe(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0),以及Harro Höpfl, Jesuit Political Thought: The Society of Jesus and the State, c.1540—1640(Cambridge:CUP,2004),特别是Chs.4—8, pp.84—185。这两者之间的范式转换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开端。还有人运用一个类似的人文主义和自然法理学之间的差别来解释政治经济学的诞生。其目的是为了证明政治经济学来源于“自然”法理学家的政治学。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文艺复兴的共和主义看上去不仅仅是一个前现代的政治术语,而且还是一个反现代的政治术语。开创性著作是J. G. A. Pocock, The Machiavellian Moment: Florentine Political Thought and the Atlantic Republican Tradition(Princeton, NJ:PUP,1975)。亦可参见波考克的自我解释:“The Machiavellian Moment Revisited:A Study in History and Ideology,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53(1981):49—72,以及“Afterword”in The Machiavellian Moment,2nd ed.(Princeton, NJ:PUP, 2003), pp.553—583。据称,在17和18世纪,佛罗伦萨共和主义的信徒,尤其是其在英国的追随者,将新兴商业社会的有害特征归为一类,并用反市场道德主义(antimarket moralism)这样一个颇有影响的术语来攻击它。经由这一过程,18世纪的共和主义开始成为理解资本主义的一项关键的智识资源。

政治经济学直接受益于后文艺复兴时代共和主义对市场的批评。但是,共和主义者和政治经济学家的判断,并未在国家猜忌的起因上达成一致。双方都谴责国家的猜忌。然而,自然法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谴责它是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好战性在商业现代性中的时代误置的残存物。相比之下,共和主义的批评家则把贸易的猜忌看作共和主义道德的退化和错误的国家理性的来源。国家的猜忌证明现代商业腐蚀了爱国主义。共和主义对市场的这种诋毁,对研究18世纪政治和经济思想而言至关重要。本书对这种诋毁的重要特征详加复述和分析。但是,本书的战略目标不在于重复学者们近来对文艺复兴的共和主义和商业现代性之间道德紧张的解说,而在于表明两者也发展出了重要的政治协同作用(political synergies)——这主要体现在国家荣耀的共和主义学说和全球市场的现代政治之间的政治协同作用。它们在21世纪仍然是颇有影响的。

必需的政治、国家理性和帝国主义

共和主义对商业的敌意基于对古代和现代早期共和国内部政治的规范性评价。贸易的猜忌并非这些国内的共和主义担忧的结果。确切地说,它来自保护共和国免受外部威胁的绝对命令。必需的政治基于“必需面前无法律”的原则,意味着共和国的捍卫者和爱国者为了使共同体避开致命的危险,可以要求完全无视道德、正义和实定法。这尤其适用于对外政策的执行。这种外部共和主义事业不同于国内的共和主义事业。不同于集体自我管理的繁复设计,保卫共和国利益和独立性的战斗纲领是可以传递给公侯国的,正如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所展示的那样。它们甚至在大型领土君主国中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一旦关于国家安全的人文共和主义学说脱离了意大利城邦共和国的发源地,它就成了众所周知的“国家理性”。“必需”与“国家理性”的插图有着显著差异(参见图2)。居住在罗马的利帕——在宣扬国家理性的反宗教改革风潮如日中天之时,他先是作为红衣主教安东尼·玛丽亚·萨尔维尼的厨师,后来又成为他的大管家——是了解国家理性真实含义的最佳人选。根据他的插图,所谓必需就是“一件事情可以被认为到了这一步:它不可能是任何其他情况,它无法可依;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一个结就被打上了,而且不可能被解开”。与之相对照的是,国家理性意味着“人们按照政治理由行事,把所有其他的都视为不相干的”。这段译文取自18世纪早期的英文译本Iconologia or Moral Emblems by Cesare Ripa, ed. P. Tempest(London:B. Motte,1709), pp.56,64。“国家理性”这一表达与现代国家的观念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确切地说,它清晰表达了对于维持“地位”的严格要求。Quentin Skinner, “The State of Princes to the Person of the State, ”in Visions of Politics, Vol.2, Renaissance Virtues(Cambridge:CUP,2002), pp.368—378.作为一种政治学说,它非常容易腐化。真正的必需的政治,仅仅在其影响范围可以被确定不变的时候才可能存在下来。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概要,国家理性很容易变成一般性的审慎学说和某种秘密治国术。利帕的国家理性寓意画结合了理性和猜忌的图解。左边的理性(参见图3)坐在一只套着缰绳的狮子身上,象征理性可以控制激情。在国家理性的寓意画中,她的衬裙上装饰着眼睛和耳朵,象征着她的猜忌,此时狮子摆脱了拴带,不过暂时仍受制于女人的左手。猜忌的理性把激情当作工具使用,并使政治腐化为赤裸裸的权力算计的运用。化身为国家理性的这个人物脚下踩着一本书,书上写着Ius(意为权利和/或正义)。参见Peter S. Donaldson, “Machiavelli and the Arcana Imperii, ”in Machiavelli and the Mystery of State(Cambridge:CUP,1988), pp.111—140,以及Michel Senellart, Les arts de gouverner. Du regimen medieval au concept de gouvernement(Paris:Seuil,1995), Pt.2, ch.2, “Arcana imperii, ”pp.245—277。

图2:必需与国家理性。必需是一种真正的危机,其中正确的判断至关重要,拖延决定性的行动可能导致生命和自由的丧失。国家理性反映的是在追求国家利益和君主荣耀时政治的首要性,它压倒了一切道德和法律上的考量。

贸易的猜忌是国家理性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因此,那种认为现代自然法理学是政治和商业的现代结合的唯一起源的看法是毫无助益的。政治经济学具有司法基础的观念来源于一种信念,即“古代”或者文艺复兴时期的共和主义者反对商业。据称,如果是这样,那么对贸易的支持一定来自共和主义者的对手,即现代权利论者。与此类似,它假定共和主义者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他们不必诉诸任何权利的观念;而自然法学家所关注的只有权利,并以此来保护个人免受赤裸裸的政治权力的侵害,不论这政治权力是共和国的还是君主的。这样的对比把人民利益描绘成完全是共和主义和反现代的,而权利则看上去成为政治、个人主义与贸易在现代相互纠缠的自然结果。然而,这个逻辑是扭曲的。

在文艺复兴的共和主义与现代自然法理学之间划一条绝对的边界,并将后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国家理性看作既非共和主义亦非自然法理学,因而将其排除出这一等式之外,这样做是缺乏历史依据的。“现代”自然法的第一个主要倡导者——荷兰法学家雨果·格劳秀斯——诞生于人文主义的背景之中,是一位活跃的共和主义政治家。关于共和主义、国家理性和商业在17世纪荷兰思想中的发展轨迹,参见Hans W. Blom,“The Republican Mirror:The Dutch Idea of Europe, ”in Anthony Pagden(ed.), The Idea of Europe from Antiquity to the European Union(Cambridge:CUP,2002), pp.91—115。关于格劳秀斯与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参见Annabel Brett, “Natural Right and Civil Community:The Civil Philosophy of Hugo Grotius, ”Historical Journal 45(2002):31—51。人们经常认为他是国际法的奠基人,并认为他相信存在着一个众多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关系“英国学派”对于格劳秀斯的看法,参见Hedley Bull, “The Importance of Grotius in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Hedley Bull, Benedict Kingsbury, and Adam Roberts, Hugo Grotiu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0), pp.65—84。对上述观点的尖锐批评和替代性陈述,参见Tuck, 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 and Tuck, Philosophy and Government 1572—1651(Cambridge:CUP,1993), pp.154—201,以及Horst Dreitzel, “Reason of State and the Crisis of Political Aristotelianism:An 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17th Century Political Philosophy, ”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 28(2002):163—187。更加合乎情理的看法是,格劳秀斯是一个把他那个时代居于主导地位的国际政治学说——“国家理性”——大胆编入法典的人。格劳秀斯认可战争作为一种个人和集体自我保存的正当工具的合法性。这恰恰是文艺复兴后期国家理性的奠基石。通过将战争转变为一项基本的“权利”,格劳秀斯肯定了而不是拒斥了支撑着国家理性的必需的政治。

这一早期后人文主义类型的自然法理学坚持两个重要原则。第一,它通过肯定所有人自我保存的平等权利来保护国家理性免受其各种腐化变体的侵蚀。这些权利为个人提供了一张安全网,保护他们免受蜕化为极端怀疑地运用纯粹强力的国家的侵害。第二,自然法理学宣布需要普遍接受的原则来裁决那些来自不同政治、法律、宗教以及文化背景的相互冲突的自我保存要求。那些担心国家理性会滑向危险深渊的人,试图通过强调外部产生的道德和神学理论来反击国家理性。格劳秀斯的创新在于,从国家理性这一术语自身内部建立起防御它的壁垒,而不必诉诸外部学说的资源。

格劳秀斯在司法上重塑的国家理性,其鲜明特征在于把对保存要求的外部限制降到最低程度。这种最小化造就了现代权利理论引人注目的道德力量。然而,在何种意义上它才是贸易政治化以及新兴功利论市场唯物主义的源头呢?除了其他新颖而具有攻击性的财富获取模式之外,远程贸易对格劳秀斯而言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格劳秀斯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无限制的贸易追求提供的法律辩护,成为他的自然法理学的标志。然而,他对荷兰商业的辩护并不是从他的新法律权利学说中推导出来的。相反,格劳秀斯和荷兰共和国之所以全神贯注于这一问题,是因为,攻击性地获取财富作为国家自我保存的一种方式,早已深植于同时代的共和主义和盛行的国家理性学说之中。

攫取外部经济资源在两个方面具有重要性。首先,国家的自我保存要依靠军事实力。按照16世纪的老生常谈,金钱就是“战争的神经”。继所谓的军事革命之后,参见Michael Roberts,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1550—1660, ”in Roberts, Essays in Swedish History(London:Weidenfeld and Nicholson,1967), pp.195—225; Geoffrey Parker, Military Revolution: Military Innov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West 1500—1800(Cambridge:CUP, 1988); Jeremy Black, A Military Revolution? Military Change and European Society 1500—1800(Basingstoke:Macmillan Education,1991);以及David Eltis,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in Sixteenth-Century Europe(London:I. B. Tauris,1995)。关于某种修正的观点,参见William R. Thompson,“War,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Controversy, and Army Expansion:A Test of Two Explanations of Historical Influences on European State Making,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32(1999):3—31。战争的开销进一步增长。为国家安全提供财政支持成了寻求经济扩张的首要动机。其次,国家所必然要求的不仅仅是保护自由,还意味着共同体的福祉,乃至它的荣耀。马基雅维里把伟大界定为民族和共和国的一个主要目标。但是,荣耀不仅仅意味着公民的繁盛,它还需要财政支持,并因而使得物质资源的持续增长成为必需。某些共和主义者热衷于这样的观点,即个人生活应该简朴有德。然而,甚至连他们也同意,共和国本身为了其公民文化的繁荣应该变得富有。马基雅维里对仅仅以自我保存为目的的国家和以“发展壮大”为目的的国家作了著名的区分。他更偏爱后者。J. G. A. Pocock, Barbarism and Religion, vol.3, The First Decline and Fall(Cambridge:CUP,2003), Ch.10“Nicolo Machiavelli and the Imperial Republic, ”pp.203—235,以及David Armitage, “Empire and Liberty:A Republican Dilemma, ”in Martin van Gelderen and Quentin Skinner(eds.), Republicanism: A Shared European Heritage, vol.2, The Values of Republicanism in Early Modern Europe(Cambridge:CUP,2002), pp.29—46。

图3:理性、猜忌和国家理性。国家理性是猜忌的理由,就像寓意画中衬裙上的眼睛和耳朵所指示的那样。国家理性并不控制激情,而是把激情作为工具来使用,这压倒了正义和权利的考量。

正是罗马共和帝国典范性地呈现了欣欣向荣的国家强盛。古代的增长模式意味着领土扩张,也就是资源和人口同时得到增长。关于这一问题的延展性讨论,参见David Armitage,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British Empire(Cambridge:CUP,2000),以及Anthony Pagden, Lords of All the World: Ideologies of Empire in Spain, Britain and France c.1500-c.1800(New Haven, CT:Yale UP,1995)。这可以通过征服和王朝兼并来实现。促成国内经济繁荣也被认为是重要的,正如意大利皮埃蒙特人乔万尼·波特罗在其著作《国家理性》中所强调的那样,他在这本书中对基于有益的国家理性和腐化的国家理性而制定的经济政策作了鲜明对比。他承认,促成国内增长只有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才具有可行性。Giovanni Borero, The Reason of State, trans. P. J. Waley(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tti,1956),尤其是Bk.1, Sect.5:“Whether it is a greater task to extend or to preserve a state, ”pp.4—7,以及Bk.8, Sect.3, “Of Industry, ”pp.150—153,起初作为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Causes of the Magnificency and Greatness of Cities的一个部分,trans. Robert Peterson [1606],Bk.3, in Botero, The Reason of State, ed. Waley, pp.277—280。关于作为重商主义者的博特罗,参见Michel Senellart, Machiavélisme et raison d'État(Paris:PUF,1989), Ch.3, Sect.4, “Les theses mercantilistes de G. Botero, ”pp.71—83。增长的政治提供了远为迅捷的致富方式,其手段偏爱对外扩张,诸如征服、远程贸易(主要与远东地区之间进行),以及将迄今为止地图上尚未标明的领土变为殖民地。把增长变成一个国家理性推动了帝国主义,促进了与欧洲以外地区贸易的急剧增长。海上贸易国家之间的“猜忌”是极端强烈的,但是这种敌对竞争尚未影响到欧洲大陆内部的贸易渠道。通过“先占先得”或者征服的方式获取对新领土和新的生产性资源的权利,这一点引起了很多自然法学家的注意。他们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新理论为后文艺复兴时期全球领土扩张政策提供了法律衬托。关于洛克的观点,参见James Tully, “Rediscovering America:the Two Treatises and Aboriginal Rights, ”in Tully, An Approach to Political Philosophy: Locke in Contexts(Cambridge:CUP,1993), pp.137—176; Tuck, 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 pp.166—181;以及Barbara Arneil,John Locke and America: The Defence of English Colonialism(Oxford:Clarendon Press,1996)。可与先前的辩论对照参见的是:Anthony Pagden, The Fall of Natural Man. The American Indian and the Origins of Comparative Ethnology(Cambridge:CUP,1982),以及Andrew Fitzmaurice, Humanism and America. 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English Colonisation,1500—1625(Cambridge:CUP,2003)。

霍布斯的自我保存的非商业政治学

荣耀、海外帝国以及远程贸易,使国家理性远离了其在严重穷困时期爱国自卫的狭隘起源。自我保存的边界变得格外有弹性,在潜在的意义上甚至延及全球。在这一过程中,霍布斯处于一个悖论式的地位。作为一个权利论者,霍布斯继续发展了格劳秀斯自然法理学的怀疑论基础。通过将自我保存作为统领所有人类事务的唯一根本价值,霍布斯甚至比格劳秀斯更加有决心吸纳国家理性学说中的积极内核。但是,霍布斯拒绝把自我防卫的保护区拓展到对外部经济扩张的追求。霍布斯所强调的不是扩张和侵略,而是恐惧的首要地位、对伤害的预期,以及为迫在眉睫的必需所作的准备。

在英国,不是霍布斯而是其共和主义对手詹姆斯·哈林顿,表现了马基雅维里式的对增长的政治而非保存的政治的偏爱。Harrington, The Commonwealth of Oceana, in The Political Work of James Harrington, ed. J. G. A. Pocock(Cambridge:CUP,1977)pp.180,324,332.霍布斯把“扩张领土的那种贪得无厌的欲望”与“徒劳的虚荣心”和非理智的冒险联系在一起。Hobbes, Leviathan, Pt.2, Ch.29, “Of those things that Weaken, or tend to the Dissolution of a Common-wealth, ”p.230;亦可参见De Cive,1314,以及“Dedication”of De Cive,后者拒绝将罗马视为一个自由的帝国。财富对于自我防卫来说是必要的,但最好是通过国内的“勤勉”来实现。攻击性地追求荣耀显得过于自负,是坏的国家理性的范例。霍布斯反对奢侈、浪费和大型商业冒险活动,并且批评商人们言过其实而无爱国心的逐利行为。Hobbes, Leviathan, Pt.2, Ch.24, “The Nutrition, and Procreation of a Commonwealth, ”pp.172—174.关于霍布斯与弗吉尼亚公司的联系,参见Andrew Fitzmaurice, “The Civic Solution to the Crisis of English Colonization,1609—1625, ”Historical Journal 42(1999):25—51,以及Noel Malcolm, “Hobbes, Sandys, and the Virginia Company, ”in Malcolm, Aspects of Hobbes(Oxford:Clarendon Press,2002), pp.53—79。他设想了一种受规制的经济,或者叫命令型经济,其中国家安全优先于一切私人的经济利益,并由一个国家贸易委员会,即“商人的政治团体”来掌管商业。Hobbes, Leviathan, Pt.2, Ch.22, pp.160—162.他赞同传统意义上的在不同地区和气候区域之间互换品质相异的产品的远程贸易。因此,他把受到款待的权利(即商人在外国进行贸易的权利)作为自然法的一个组成部分。Hobbes, Elements, Pt.1, Ch.16, p.87,关于自然法之下的进入市场机会平等原则。他所预见的唯一的威胁是人口过剩,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把过剩的人口转移到殖民地去。Hobbes, De Cive, “Epistle Dedicatory, ”p.25; Leviathan, Pt.2, Ch.30, “On the Prevention of Idlenesse, ”pp.238—239.

霍布斯看不出有任何充分的理由认为西欧国家的政治应该受制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关于霍布斯对经济的看法,参见Richard Tuck, “The Utopianism of Leviathan, ”in Tom Sorrell and Luc Foisneau(eds.), Leviathan after 350 Years(Oxford:OUP,2004), pp.135—137,以及David Boucher, Political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OUP,1998), pp.160—161。与其说霍布斯的理论属于新兴的具有政治冒险主义内涵的政治经济学范畴,倒不如说属于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经济学范畴,或曰节俭的家政学。在《利维坦》中,包含了把国家比喻成“角斗士”的那段话之后的一句话阐明了,在一个无政府主义的国际领域中,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中,国家经济繁荣所需的条件。霍布斯认为,个人之间的战争状态一定会制造不幸,这会令生活变得粗鄙、野蛮而短暂。然而,永远准备投入战争的状态对国家而言则不会产生类似的后果。Hobbes, Leviathan, Pt.1, Ch.13, p.90. “……由于他们(主权者)用这种方式维持了臣民的产业,所以便没有产生伴随个人自由行动而出现的那种悲惨状态。”如果霍布斯假设这样的国家不得不依靠从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取不确定收入而生存,并为其军队提供财政支持,也就是说,它们就像其邻国一样生产产品,并试图以低于邻国的价钱售出产品,那么霍布斯对那些相互疑惧但经济繁荣的国家的描述就是不可信的,甚至是胡说八道。对霍布斯的国际“自然状态”的常见误解,参见Noel Malcolm, “Hobbes'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Malcolm, Aspects of Hobbes, pp.432—456,以及Richard Tuck, “The Utopianism of Leviathan, ”pp.132—134。对霍布斯而言,国家依自然法的指导而生存,在自然法之下确然拥有权利和义务,彼此签订条约,并不处于永久战争之中,但却处于对战争的“猜忌性”或“认识性”的预期之中。马尔科姆坚持认为,霍布斯的国际行动者不是“马基雅维里式”人物(p.440),他们没有掌握任何“自然法的执行权”,即以人类的名义强制执行法律的权利(p.455)。

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认为霍布斯的政治学是反商业的。这个理由源于他的政治理论的独特性,源于他对避免“极恶”而不是追求“至善”的关注。在《战争与和平法》的理论性导言中,格劳秀斯引入了两个对立因素,它们能够缓解对这样一个世界——其中所有行动者都为了自我保存的目的而滥用权力——的怀疑论看法。在该书第二版里,他增加了这样的内容,即在非常强的规范意义上强调人的社会性乃是人之高贵性的标志,以及理性表达在文化上优越于激情,尽管如此,他还是让商业的效用和互惠发挥了一种整合性的作用。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1625年版与1631年版有重要不同,尤其体现在绪论和第二卷中论惩罚的那些章节。后一版本在自然或内在社会性问题上包含了对正统基督徒的敏感性的让步。在论及西塞罗关于oikeosis(属己)的斯多葛主义观念的上下文中,格劳秀斯在前后两个版本的绪论中提供的人性目的论截然不同。前一版本暗示人们生来就是自利的,目的是为了变得具有社会性;后一版本则暗示人天生具有社会性,因此能够矫正其自利的行为。更加引人注目的不同之处在于,格劳秀斯在早期的《论捕获法》(De lure Praedae)和后一版本的绪论中对自利与社会性之关系的不同观点甚至更加引人注目。正是后一版本在17和18世纪得到最为广泛的传播,并以此确立了格劳秀斯作为一位强烈主张自然社会性的理论家的声誉。参见Richard Tuck, 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小节的标题是“De Iure Belli ac Pacis:Sociability, ”pp.94—102,以及他的“Introduction to the Liberty Fund edition of Grotius”, War and Peace, vol.1, pp. ix—xxvii。这一版本包含了一篇作为附录的1625年绪论的新译文,参见vol.3, pp.1741—1762。霍布斯对于国际领域的看法看上去比格劳秀斯更现实主义,因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存在格劳秀斯的那两种社会性。这是由于他最小化地重述了国内政治秩序的基础。人文主义者惧怕外部世界的无政府状态。但是,霍布斯则运用仅仅存在于个人之间的一个类似的无政府状态的概念来解释国内政治的关键性特征。对他而言,自然社会性无论在国家的外部还是内部均毫无作用。

图4:共生体(concord)和联合体(union)。共生体指的是建立在共识和友谊基础上的共同体,它通过全体的力量为其成员提供和平与保护。联合体同个人生存的基本利益直接相关,它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生命和自由的保存要求同一种族的成员之间实现有效的目的统一和互惠式的协助。

在《论公民》中,亦即他对“公民资格”的重新界定中,霍布斯试图彻底消除长期存在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政治思想中的影响,并明确否认人是一种具有自然社会性或自然政治性的存在。他拒斥了任何形式的自然社会性的政治效能,包括由商业互惠所创造的功利主义纽带。相反,他创立了一个间接人民主权理论,它不用通过任何共识或前政治的社会整合来提供稳定与和平。基于这个理论的效力,霍布斯宣称自己是现代政治科学的创立者。他将其国家描述成一个“联合体”。它的替代性模式要求预先存在共识,并因而要求奠基于社会性之上,对此,霍布斯称之为“共生体”。虽然1669年威尼斯版利帕的Iconologia在18世纪的英文翻译手稿(British Library Ms. Add. 23195)中,将公民联合体等同于公民共生体,但是这幅文艺复兴时期的寓意画却对它们进行了区分。利帕对其共生体寓意画中最具政治性的一幅的解释,援引了奥古斯丁对公民共同体的定义,“仅仅是一个和谐一致的人群”,以与仅仅是一群人的简单集合相对照(The City of God Agaimt the Pagans, trans. R. W. Dyson[Cambridge:CUP,1998], Bk. I, Ch.15, p.25.)。寓意画的故事源自普鲁塔克:赛西亚的国王斯齐鲁鲁斯躺在临终前的卧榻之上,让他的80个儿子折断一捆箭;他们没能做到,然后他自己一根一根地将箭折断,象征着分裂就会不堪一击,反之团结就是力量。因此,共生体(参见图4)攥紧一束箭或捆在一起的木棒,后者类似于法西斯的标志,即罗马关于国家权威和公共权力的象征(尽管这里并没有象征着惩罚权的罗马斧头)。牛津人文主义者约翰·凯斯在讨论是否“最高统治将被让渡给人民”的问题时,将国王斯齐鲁鲁斯的箭视为和谐一致的典型;参见他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评述,题为Sphaera Civitatis(Oxford:Joseph Barnes,1558), Bk.3, Ch.7, Sect.4。凯斯对伊丽莎白一世的君主统治的捍卫,预示了霍布斯在声称共识不是持久的政治共同体的可靠基础时对共生体的抨击;关于凯斯,参见Charles B. Schmitt, John Case and Aristotelianism in Renaissance England(Kingston, Ontario:McGill-Queen's UP,1983)。公民联合体的肖像也刻画了团结的优势,但强调更多的是利益的联合而非对共识的需要。联合体与共生体之间还共享了一些次要的象征,比如石榴表示人民以各自平等的身份结合成一体,而一束相互交织的香桃木和橄榄表达了保护之意。联合体的显著标志是鹦嘴鱼,据普鲁塔克说,这种鱼成群结队地在一起嬉游,一旦被渔网捕获,它们就会真诚地、英雄般地彼此解救对方。鹦嘴鱼象征着在生存之战中彼此互惠协助。这一象征物在1706年英国版的利帕寓意画和18世纪晚期理查森版中都有出现,参见Iconology, or a Collection of Emblematical Figures, Selected. . . from Emblematical Representations of. . . Egyptians, Greek and Romans, and Cesar Ripa, ed. George Richardson, 2 vols.(London:G. Scott,1777—1779)。图4来自后者。理查森关于共生体的蚀刻画预示了后来的法兰西共和国的符号化表征。这种对国家类型的形式上的两分法,建立在预先存在差别的基础之上。但是,霍布斯坚持要在两者之间画上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把它们当作彼此独立的共同体形式,以及他为联合体的起源提出的新解释,却是真正的创新之举。从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休谟正确地指明了,正是商业对政治的嵌入成为现代性的标志。但是,休谟的这个观点并没有抹杀霍布斯在政治理论上所取得的划时代的成就。霍布斯拒绝把经济和商业社会性看作政治的主要决定因素,这表明他不是第一个现代政治理论家,而是最后一个后文艺复兴的或“新人文主义的”政治理论家。

霍布斯是一个处于含混不清的边界地带的个案。只有重新确立某种商业社会性理论(部分反转《论公民》中对社会性的否弃),他的“联合体”才可以为现代政治提供充分的引导。但是,霍布斯已经把“古代”共和主义的新罗马野心抛诸身后。他使自己脱离了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增长”传统,后者使贸易和经济从属于帝国的发展和军事的扩张。因此,把霍布斯关于代议制人民主权的创新理论与现代商业观念,亦即后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商业观念相互结合,在理论上总是可能的。正是霍布斯的联合体与商业社会的这样一种结合,在18世纪创造了现代代议制共和政体,即我们现有的国家形式。创造这样一种政治体的其他替代性途径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主题,本书讨论了其中的一些关键阶段。

绝对主义、柯尔贝及贸易和战争的协同作用

霍布斯反对财富扩张、帝国主义、奢侈以及自我保存的防护领域的任何商业式扩大,所有这些都表明“贸易的猜忌”很难源自他的著作。确实不是在霍布斯的“绝对主义”理论中,而是在法国既存的王权绝对主义论中,国家理性和商业才开始引人注目地纠缠在一起。在《论公民自由》一文中,休谟批评马基雅维里及其继承者们对政治中的商业缄口不言。然而,休谟确实知道贸易最初是共和主义者最为关注的事务。关于前文艺复兴时期和文艺复兴早期对于贸易与共和制政府之间关系的看法,参见Cary J. Nederman, “Commercial Society and Republican Government in the Latin Middle Ages:The Economic Dimensions of Brunetto Latini's Republicanism, ”Political Theory 31(2003):644—663;以及Mark Jurdjevic, “Virtue, Commerce, and the Enduring Florentine Republican Moment:Reintegrating Italy into the Atlantic Republican Debat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62(2001):721—743。关于文艺复兴共和主义的历史谱系,参见Quentin Skinner, “The Rediscovery of Republican Values, ”in Visions of Politics, vol.2, pp.10—38。贸易要求自由,而自由则是共和国的特性。但是,只有当17世纪两个新的海上强国——荷兰和英国——使文艺复兴时期的老贸易中心黯然失色的时候,贸易在欧洲君主制大国中才变成一项“国家事务”。随后,休谟提示说,当欧洲的绝对君主国接受了荷兰和英国的挑战,并亲自从事竞争性国际贸易时,欧洲的贸易模式就完成了另一次转型。

休谟宣称,当大型君主国复制了共和国的贸易,自由和商业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被颠倒了。自由原本是商业的先决条件,此时却变成了商业最重要的政治后果。到17世纪后半叶为止,商业和贸易在欧洲变成真正具有变革力的政治动因。欧洲君主国对贸易中竞争压力的回应,导致贸易作为国家理性而被接受。最终,这一变化破坏了其国内的权力体系。休谟指出,到18世纪为止,商业已经成为将公民自由——尽管还不是政治自由——引入绝对君主国的工具。这种被休谟称为开明君主国的新型君主国,在法国始于路易十四时期主要的经济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所建立的经济体制。

最初,法国是将国家理性腐化地应用于贸易的罪魁祸首。路易的绝对主义政权将战争和贸易融合到一个单一的新政策中。柯尔贝非常明白它的逻辑,并且质朴无华、清晰明了地将其表述出来。他在1669年写给国王的一篇著名的备忘录中说:“商业是所有国家之间比拼才智和干劲的永久而和平的战争。”Jean-Baptiste Colbert, “Dissertation sur la question:quelle des deux alliances de France ou de Hollande peut-être plus avantageuse à l'Angleterre, ”in Lettres, instructions et mémoires de Colbert, ed. Pierre Clément,8 vols.(Paris:Imprimerie impériale,1861—1882), vol.6, Justice et police, affaires religieuses, affaires diverses, p.269;相关背景,参见C. W. Cole, Colbert and the Century of French Mercantilism,2 vols.(New York:Columbia UP,1939), vol.1, pp.335—355,尤其是p.343,以及Paul Sonnino, Louis XIV and the Origins of the Dutch War(Cambridge:CUP,1988), pp.58—59。除了为路易的战争提供资助之外,柯尔贝的政策就是尽其所能对欧洲发动商业战争。柯尔贝经常被描述为一位心胸狭隘的重商主义者。因为,他不是等待海上贸易的逐渐扩大,而是希望立刻增加法国在欧洲航运业的份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就通过有形地摧毁荷兰的航运能力来达到这一目的。但是,他激烈谴责重商主义利益对政治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就像一百年之后的亚当·斯密一样),并试图让贸易服从公众利益。他使经济成为一项法国的“国家事务”,并建构了一个官僚命令型经济体制来监管它。

柯尔贝还自由化了法国的国内贸易。他的政策之基是为制造业和农业提供市场刺激,希望城市经济的加速增长也能带来农业的大发展。柯尔贝的改革把战争的要求和贸易的猜忌带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贸易的猜忌不再仅仅是帝国主义、殖民地开拓以及海上贸易的问题,不再是不择手段掌控外部资源的问题。柯尔贝使战争的经济准备也成为国内经济最重要的事务。《贸易的猜忌》中有几章探讨了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是如何应对法国所带来的这一挑战的。导论的下一节大致勾勒了法国有关路易十四和柯尔贝之遗产的论战,差不多一直讲到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接续起这条线索的时间节点为止。

路易十四之后的反马基雅维里主义和新柯尔贝主义

英国和法国在整个18世纪都陷入经济和军事竞争之中。法国将英国视为使商业成为一项“国家理性”事务的最出类拔萃的国家。对于法国来说,主要的问题在于是否要效仿英国,以及如果要效仿,该如何做。路易的绝对主义实验通过使商业利益依附于军事和政治利益,而将法国恰恰导向相反的方向。如何逆转这一不幸的遗产,而又不毁坏法国所有现存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在地理位置和规模不同的情况下,法国如何才能拥有英国的那种贸易经济?法国如何能够在竞争中最终战胜英国?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许多重要的法国理论家和政治家把有关贸易的猜忌的整套习语都置于放大镜下,不是为了用道德理由来拒斥它,也不是为了放弃法国针对欧洲商业霸权的国家野心,而是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应用。

路易十四的批评者们将他这种把军事和商业侵略结合起来的做法视为一场十足的灾难。对这一判断作出最为清晰表述的是一本政治小说——大主教费奈隆所著的《尤利西斯之子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以下简称《忒勒马科斯历险记》)——这本书大概是18世纪欧洲流传最广的世俗著作。Fénelon, The Adventures of Telemachus, Son of Ulysses [1699], trans. Patrick Riley(Cambridge:CUP,1994).关于费奈隆对18世纪的影响,参见Albert Chevel, Fénelon au XVIIIe siécle en France(1715—1820): son prestige—son influence(Paris:Hachette,1917)。这本书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它以一则精心设计的关于爱好和平的君主政体的寓言形式表达了对路易的军国主义发自内心的抨击。费奈隆把柯尔贝的政策看作路易十四为谋求建立法国对欧洲的霸权而实施的“意大利政策”(国家理性)的经济方面。参见Lionel Rothkrug, Opposition to Louis XIV: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Origins of the French Enlightenment(Princeton, NJ:PUP,1983), pp.234—298; Lucien Jaume, “Fénelon:critique de la déraison d'État, ”in Yves Charles Zarka(ed.), Raison et déraison d'État: Théoriciens et théories de la raison d'État aux XVIe et XVIIe siécles(Paris, PUF,1994), pp.395—422; Patrick Riley, “Rousseau, Fénelon, and the Quarrel Between Ancient and Moderns, ”in Riley(ed.),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ousseau(Cambridge:CUP,2001), pp.78—93;以及Nannerl Keohane, Philosophy and the State in France: The Renaissance to the Enlightenment(Princeton, NJ:PUP, 1980), Ch.12, Sect.2, “Fénelon's Utopias and the Ethic of Pur Amour, ”pp.338—342。费奈隆宣称,国家理性的经济方面每一点都同其军事方面一样具有毁灭性。费奈隆争辩说,柯尔贝的加速城镇化的政策颠覆了社会秩序,导致了对农业的忽视,乡村人口的下降以及国家税基的缩减。更为重要的是,柯尔贝的政策腐化了人民。法国的经济病痛是奢侈的结果,所谓奢侈就是除了对满足“真正”需求来说是必需品的消费之外对那些“非必需品”的消费。费奈隆惋惜地说:“整个国家逐渐将非必需品视为生活必需品,并且每天都在制造这样的必需品;因此他们无法摒弃三十年前被认为是非必需品的那些东西。”Fénelon, Telemachus, p.297.奢侈扩展了福利的观念,使其超越了所有以前的或合情合理的界限,并且极度夸大了显耀和自我保存的要求。

费奈隆担心法国会重演罗马的命运:奢侈将会导致军事上的失败和国内革命。费奈隆宣称,革命不会仅仅削弱绝对君主的过分权力,还有可能会变得不可控制,从而导致整个国家的“颠覆”。费奈隆解释道,在避免一场革命的灾难还不算为时过晚之前,法国君主的“权力之弓”必须通过高明的改革加以“松缓”。出处同上。他坚称,要清除法国腐化的国家理性,必需的手段是彻底倒转柯尔贝的政策方向,并且实施将贸易的猜忌完全摒弃的激进改革。

费奈隆给18世纪的政治经济学留下了永久的烙印,因为他坚持认为,如果和平是可欲的,那么欧洲新近获取的追求奢侈的政策一定要废除,并代之以一种对奢侈品的影响具有免疫力的经济。萨蓝图(Salentum)——他的模范国家——利用君主的绝对权力在社会和经济领域施行某种激进的休克疗法。费奈隆优先考虑农业,通过强制城市人口重返土地来逆转城镇的主导地位,并确立了一种无论如何都无助于制造非必需品的社会体系。这些改革削弱了任何一种会驱使法国进行领土扩张的心理贪欲和政治贪欲。费奈隆允许萨蓝图拥有一个以荷兰为榜样的商业港口,但是它要确保这个港口同经济的其余部分相隔绝。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商业才能在道德上变得安全,并且不受贸易猜忌的影响。但是,萨蓝图将会有一个巨大的军备产业。萨蓝图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它宣布放弃征服,但自身却是不可征服的强大;萨蓝图(改革后的法国)注定要成为欧洲势力均衡的仲裁者。Fénelon, “Sentiments on the Ballancc of Europe, ”in Two Essays on the Ballance of Europe(London:n. p.1720).费奈隆这种反奢侈的愿景是全面的、高贵的和注重德性的。《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俘获了遍及全欧的读者的想象力,对许多读者来说,与古典共和主义对市场的批评相比,它描述了一个更为壮丽的愿景。共和主义者们埋怨奢侈败坏了军事美德。费奈隆则声言既反对奢侈又反对战争。关于费奈隆的持久影响,参见Benjamin Vaughan, New and Old Principles of Trade Compared; or a Treatise on the Principles of Commerce between Nations; with an Appendix(London:J. Johnson and J. Debrett,1788), p. vii:“人们对费奈隆《忒勒马科斯历险记》的美妙之处说了很多,却很少谈及其中的训导,后者纵然没有包含全部现代政治经济学说,却也包含了现代政治经济学说所有情感的种子。”

费奈隆改革方案的致命弱点是需要由绝对权力来加以执行。虽然严酷的高压政治只有在过渡时期才是必要的,但是这也令费奈隆终止奢侈的计划变得困难和危险。路易遗产的其他批评者则寻求更为简便的解决方案。他们认为费奈隆关于征服(战争)和奢侈(商业)相互联结的说法过于夸张了。他们认为,法国病痛的根源并不在于如此描述的贸易和奢侈,而在于它们与军国主义和国家理性之间的腐化关联。假如法国对战争的偏好得到压制,那么柯尔贝的国内经济策略就能够安全地得以恢复。后者要求建立一个更加稳固的欧洲国家体系以减轻传统上法国对于国家安全的忧虑。如果后文艺复兴时代的困境是战争和商业的腐化纠结,那么欧洲就必须促使其市场去政治化。这项任务就是开创欧洲自由贸易区。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欧洲需要政治—军事上的统一。于是,对外贸易可能降级为地区间贸易和国内贸易,从而不受国家间对抗的扭曲性影响。相对于路易十四通过“普世君主制”来统一欧洲的方案,这是一个更加优越的选择。

这一选择方案在圣皮埃尔神父的永久和平计划中获得了最为有力的表达。Saint-Pierre, A Project for Settling an Everlasting Peace in Europe. First Proposed by Henry IV of France, and approved by Queen Elizabeth, and most of the then Princes of Europe, and now discussed at large, and made practicable by the Abbot St. Pierre, of the French Academy(London:J. Watts,1714).圣皮埃尔拒绝承认罗马帝国是欧洲实现安宁的合适模式。对于圣皮埃尔来说,君主制——由一个单一中心统治的国家——对非常辽阔的领土来说是一种不稳定的治理形式。新形成的超级国家一定要是一个联盟——一个“欧洲联盟”,它把现代主权和联邦体系混合在一起,而联邦体系无论是在巨大而处于分裂状态的德国领土上,还是在瑞士和荷兰的小规模共和国联盟中,都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圣皮埃尔希望终止国家的猜忌。他相信,通过建立一个欧洲联盟,贸易的猜忌也会随之消失,4出处同上,pp. iii—iv, viii—ix,2—3,6—12,98—102;亦可参见Merle J. Perkins, The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Abbé de Saint-Pierre(Geneva:Droz,1959), Ch.6,“Economics and the State, ”pp.73—81。商业会“在所有国家中成为普遍的、自由的、平等的、确定的和永久的”。Saint-Pierre, Everlasting Peace, p.8.结果是,欧洲联盟必定会在经济增长和全球商业中经历一个巨大的飞跃。

相对于费奈隆要摧毁现代经济的梦想而言,欧洲的联邦式统一似乎是一个现实主义的计划。我们现在知道,从长期来看,它的确如此。但是从短期来看,圣皮埃尔关于欧洲联盟的计划则成为政治中的一厢情愿,亦即现实主义反面的代名词。对于法国来说,更切实可行的选择是在国内重新奉行柯尔贝路线,同时又不必等待欧洲的全面转型。这既是一项国家安全政策,也是一项经济计划。没有柯尔贝的经济政策,路易的新罗马冒险可能早已轻易导致法国作为一个独立强国的消亡。正是它的经济力量才将这个国家从可能的征服中解救出来。如果这种分析是正确的,那么把费奈隆广受推崇的废除奢侈的观念付诸实施则注定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为了再度成为一个欧洲强国,法国需要更多的柯尔贝主义,而不是更少。

新柯尔贝主义者同意,战争和国家理性必须要被势力均衡所限制。但是,通过强调一个国家的财富在军事上的重要性,他们把军事力量的均衡转变成为经济力量的均衡。军事的存续能力要求每个国家尽最大努力来促进经济进步。在18世纪30年代,这一洞见在三部法国著作中得到有力的表述:梅隆的《商业政治论》Jean-François, Melon, A Political Essay upon Commerce [1735], trans. David Bindon(Dublin:T. Woodward and T. Cox,1739).、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Montesquieu, The Greatness of the Romans and Their Decline, trans. David Lowenthal(Ithaca, NY:Cornell UP,1968), critical edition, Considé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 eds. Françoise Weil and Cecil Courtney, in Oeuvres Complètesde Montesquieu, vol.2.(Oxford-Naples:Volaire Foundation and Istituto Italiano per gli Studi Filosofici, 2000).及其姊妹篇《反思统一君主国》Montesquieu, Réflexions sur la monarchie universelle en Europe, ed. Françoise Weil, in Oeuvres Complètes, vol.2, pp.319—382.,以及伏尔泰和腓特烈大帝的《反马基雅维里》Voltaire and Frederick II of Prussia, The Refutation of Machiavelli's Prince or Anti-Machiavel, trans. P. Sonnino(Athens, OH:Ohio UP,1981).

孟德斯鸠致力于摧毁这一观念,即罗马帝国是欧洲和平的最佳模式。他警告人们不要像罗马帝国那样,把共和制和君主制的政府模式混合起来。共和主义要求平等,但是在罗马,它是与军事政府和通过对外扩张追求增长联系在一起的。Montesquieu, Greatness of the Romans, pp.26—27.比较而言,君主制是以不平等和奢侈经济为基础的。罗马本来能够作为一个君主国家变得富有而强大。但是,将共和主义与不平等和奢侈混合在一起,造成了一个高度不稳定的政体。当不平等变得随处可见时,罗马本应为其财富创造发展出一种合适的国内经济。它的衰落并不是由奢侈造成的,因为奢侈并未毁灭所有国家。例如,君主国是可以与奢侈兼容并存的。出处同上,p.75。罗马的灭亡是由于战争、过分扩张,及其政治制度设计中混淆了共和制和君主制因素。孟德斯鸠痛斥了外部经济增长的共和主义传统,并且谴责欧洲君主制政府和共和制军国主义的腐化结合的复兴。他断定路易十四的绝对主义国家是新罗马政治的最糟糕的蠢行。

孟德斯鸠评论道,四百多年来,没有任何国家能够通过战争手段持久地改变欧洲的政治地图。Montesquieu, Monarchie universelle, p.343.现代欧洲国家对战争都有准备,并且能够有效地保卫自己。如此一来,建立在一个欧洲国家的军事实力永远优越于其他所有欧洲国家这一基础之上的统一君主国的观念就过时了。法国没有必要准备进行永久的军事竞争,经济增长的目标就足够了。使后文艺复兴时代的国家理性变得过时的最好办法,就是促进欧洲的国际贸易,使现代国家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共和国的成员。一旦欧洲的每一个国家都发展了商业,并且尝到了奢侈的味道,那么整个欧洲大陆就会变得和平,而且令人难以置信地富有。

伏尔泰和腓特烈的《反马基雅维里》对征服的精神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批评,其目的在于取代费奈隆的《忒勒马科斯历险记》而成为道德政治学的首选教科书。Voltaire, “Review of Anti-Machiavel in la Nouvelle bibliothèque, ou histoire littéraire des principaux écrits qui se publient[1740], ”in Anti-Machiavel, ed. W. Bahner and H. Bergmann, in Voltaire, Oeuvres complètes de Voltaire, ed. Ulla Kölving, vol.19(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 1996), AppendixⅡ, pp.493—500.正如伏尔泰向腓特烈所建议的那样,18世纪的任务是从国际政治中驱除马基雅维里的阴影。但是马基雅维里的“利益政治学”需要一个现代的重新界定。费奈隆认为禁止奢侈和竞争性贸易会抑制战争的欲望。《反马基雅维里》则持相反的观点,并强调德性政治的非意图性后果。“如果某个不称职的政治家想要从一个大国中清除奢侈,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开始衰落。”Voltaire and Frederick, Anti-Machiavel, p.104.唯一的结果只能是严重扰乱欧洲的势力均衡,并播下未来战争的种子。

伏尔泰和腓特烈宣称,国内的经济增长“更加无害、更加正当”,而且与对外领土扩张“一样有用”。5出处同上,p.133。作为繁荣经济之特征的那种“奢侈”,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强化了现代国家,因为这种奢侈使它们能够获得最新的军事技术,并能为庞大的常备军提供军饷。在现代欧洲,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指望获得对其他国家的持久霸权。欧洲和平的关键是让奢侈成为每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基石。必须复兴的正是柯尔贝的经济增长策略,而不是对奢侈经济之前的简单生活的感逝伤怀。伏尔泰和腓特烈觉察到,一个非正式但持久的欧洲联邦的轮廓已经显露出来。这个联邦将只由那些和平的商业国家组成,每个国家都通过集中政治权力和国民精力,致力于推动国内经济的增长。

商业战争与霸权贸易

让—弗朗索瓦·梅隆是18世纪20年代的法国前后交替历届政府的财政顾问,也是波尔多和巴黎颇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圈中的一员。他的著作《商业政治论》出版于18世纪30年代中期,使他从相对默默无闻迅速蹿红,成为接下来的十五年里欧洲最受争议、读者最广的当代经济政策论者。关于梅隆的重大影响,尤其是在那不勒斯,参见John Robertson, The Case for the Enlightenment: Scotland and Naples 1680—176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Ch.7, “The Advent of Enlightenment:Political Economy in Naples and Scotland 1730—1760”。梅隆比早期的孟德斯鸠或《反马基雅维里》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他同意后者的观点,即通过从路易十四的统一帝国实验的凄惨失败中汲取教训,欧洲能够转变方向;但是,他也认识到,新型商业君主国可能带来可怕的后果。贸易是一种和平但又充满竞争的活动。以前对战争的需求推动了贸易的扩大,但是未来对贸易的需求则可能导致战争。

梅隆揭露了下述观念的缺陷,即为了实现欧洲的和平,必须使传统的势力均衡和新的财富均衡相匹配。他在其《商业政治论》Melon, Political Essay, Ch.1, “Principles, ”pp.1—12.伏尔泰限定了他对这一章的解释。引人注目的第一章中,系统地研究了国家之间经济均衡的可能性。他提出了国家之间的三种商业模式。第一种模式描述了三个拥有相同领土和人口的岛国,每个国家只有单一的产品,比如谷物和羊毛。在这种情况下,贸易依靠的是彼此的需求和互惠。然后,梅隆关注了一个拥有多样化与健全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岛国,和另外两个仍然各自只有一种产品的岛国之间的贸易。在这种情况下,自给自足的岛国摆脱了互惠的束缚,能够随意地停止与其他两国的贸易。梅隆争辩说,这种不平衡的贸易是危险的。滥用经济强势去伤害其他国家意味着战争行为的正当化。既然法国认为英国是一个贸易垄断者,那么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梅隆写道,对一个商业垄断国家进行军事攻击可以算作一场正义战争,是被国际法所认可的。Melon, Political Essay, p.3.

第二种模式以农业为中心。如果垄断者是一个主食供给国,例如是“谷物”供给国,那么战争将是不可避免的。被切断粮食供给的国家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诉诸战争,去阻止“谷物国”利用其经济优势对它们有效地进行殖民。然而,没有足够的粮食供给,它们的军队就不能够充分地作战,“谷物国”注定会赢得战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羊毛国”(英国)则内在地处于劣势,因为其对手对其产品并没有绝对的需求;为了挫败“羊毛国”的霸权欲望,其对手能够轻易地担负起一场拖延战。工业领导地位从来不是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的失效保护工具。“谷物国”的策略在法国继续有其拥趸。但是,农业垄断和军事强势的结合并不是梅隆的选择。他宣称,欧洲的和平要求所有国家在粮食上都变得自给自足,从而让农业霸主的整个概念完全过时。

梅隆的第三种模式是相似的多样化国家经济体之间的经济竞争。他指出,即使所有的这些国家都能够自给自足,它们的相对地位仍然注定是波动的,这取决于其经济政策的相对成功或无效。战争不是矫正欧洲国家之间国家经济绩效不平衡的办法;这是路易十四所采取的不义政策。与此相反,梅隆鼓励法国同英国开展经济竞争。他宣称,持之以恒地奉行明智的经济政策,就能够促使法国达至竞争性(而不是垄断性)霸权的地位。失败的国家可能仍然会决定发动针对新的欧洲经济领导国的战争,但是它们获胜的几率近乎渺茫。

战胜一个经济上的超级强国的代价会高得难以承受。这要求组织一个多国联盟,并且为了保证联盟存续的时间足够长,还必须压制联盟内部伙伴国家的背道而驰的经济利益。与此同时,霸权性的商业强国甚至会进一步扩大其经济优势。例如,较贫困国家劳动力的流入性移民可能会使其经济获得巨大收益。一个富国也可以选择阻碍其直接竞争对手的经济增长,同时帮助那些对其自身的商业未呈现出威胁的国家的发展。这种政策虽然具有极强的竞争性,却是和平的,并且既优于征服也优于垄断。梅隆认为,通过巧妙地在经济强势的累积性优势上构建一个经济超级大国,能够确保其“安宁……将与其实力相称”。Melon, Political Essay, p.10.这是梅隆对统一君主国以及把军事逻辑应用于国际商业竞争管理的失败政策给出的替代性选择。

在他的《反思统一君主国》一文中,孟德斯鸠也论述了法国对英国商业霸权的恐惧。他解释说,没有一个单一国家能够建立对世界贸易和航海的长久霸权。金钱不可避免地会流入到一个成功的贸易国,这会导致物价上涨,使其工匠生活极其舒适,并由此导致劳动力价格高昂而缺乏竞争力。像英国这样的垄断国家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最终较贫困的国家总是能够以低于富国的价格售出商品。Montesquieu, Monarchie universelle, pp.341—342;孟德斯鸠曾经计划将其导致经济衰落的“高工资原理”插入第二版的《罗马盛衰原因论》,作为新增的第4章,第二版《罗马盛衰原因论》在1748年与《论法的精神》一道出版。出于审慎的原因,他又在最后时刻将其撤回,参见Montesquieu, Considé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 édition revue et annotée d'après les manuscrits du chateau de La Brède, ed. M. H. Barckhausen(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00), pp.181—185。相关评论,参见Catherine Larrère and Françoise Weil,“Introduction”to Montesquieu, Réflexions sur la monarchie universelle, pp.321—337;以及Sheila M. Mason, “Montesquieu's Vision of Europe and Its European Context, ”Studies on Voltaire and the Eighteenth Century 341(1996):61—87。对于这一两难问题,梅隆给出了一个不同的答案。他断言,人类历史上至关重要的进步,就是发明了提高人类身体能力的工具。

工具制造揭开了“无限的”“工业进步”,创造出了“新需求”和满足这些需求的“新技能与产业”的良性循环。Melon, Political Essay, p.145.在国际竞争中,拥有先进工具和机器的国家必定会胜过其他国家。通过“雇用更少的人”来制造相同数量的产品,一个工业国能够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便宜地出售自己的制品。如孟德斯鸠那样的新机械化工业的批评者,只有部分是正确的。新机器的引进经常会导致暂时性的失业,但是对梅隆来说,担心这个是短视的。劳动力转移在制造业中是持续上演的现象,但是却很少带来持久的不良作用。举例来说,服饰潮流的变换经常扰乱纺织业。一些人(如费奈隆)坚信,服饰潮流的变换应当通过禁止奢侈浪费的立法来加以制止。但是,实际上,里昂的丝绸制造商们能够娴熟地应对这种服饰潮流的变换。那么,为什么要责骂机器,并仅仅为了保护过时的雇用模式和劳动惯例就试图通过立法来阻止其日益增长的应用?答案在于一个国家有重新分配和保持其劳动力大军的能力。Melon, Political Essay, pp.148—149.梅隆向法国提议,在商业时代成就其伟业,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经济重建,并且在处理因此而导致的暂时紊乱时要有强大的政治神经。现代“国家的经济理性”不要求对商业竞争对手进行军事恐吓。但是,它要求大胆的首创精神,并与在所有其他方面审慎的经济治国才能相结合。

在梅隆对现代世界经济竞争的分析以及围绕着“七年战争”(梅隆希望避免的那些大规模商业战争中的第一个)所发生的争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历史连续性。1756—1763年的大战是两场商业战争的结合。欧洲两个最令人生畏的国家——英国和法国,在大西洋战争剧场彼此开战。两国冲突涉及美国和加拿大战场,使得这场战争成为全球性的。在战争的第二剧场中欧,两个后来者——奥地利和普鲁士——为了加入西欧商业帝国主义大亨行列的特权,也要一较雌雄。参见Éva H. Balázs, Hungary and the Habsburgs 1765—1800: An Experiment in Enlightened Absolutism(Budapest:Central European UP,1997),尤其是pp.15—20,以及Hamish M. Scott,“Aping the Great Powers:Frederick the Great and the Defense of Prussia's International Position 1763—1786, ”German History 12(1994):286—307。“七年战争”是由贸易的猜忌激起的,并且检验了有关贸易猜忌的种种论点。同时代的评论家把这场战争看作梅隆在其《商业政治论》第一章所展示的有关战争和贸易的著名场景的上演。以这些术语对这场争论作出的最为清晰的概览之一,是两本由德国政治经济学家约翰·海因里希·戈特洛布·尤斯蒂所写的反法小册子。关于尤斯蒂对后孟德斯鸠时代的法国辩论的强烈兴趣,参见Ulrich Adam, “Nobility and Modern Monarchy— J. H. G. Justi and the French Debate on Commercial Nobili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even Years War, ”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 29(2003):141—157。他代表腓特烈大帝——英国在“七年战争”中首要的欧洲盟友和十五年前《反马基雅维里》一书的合著者——反对形形色色支持对英国的商业垄断发动战争的人,为自由贸易辩护。

尤斯蒂的两本小册子——《势力均衡的幻想》Justi, Die Chimäre des Gleichgewichts yon Europa, eine Abbandlung, worinnen die Nichtigkeit und Ungerechtigkeit dieses zeitherigen Lehrgebaeudes der Staatskunst deutlich vor Augengeleget und dabey allenthalben neue und ruehrende Betrachtungen ueber die Ursachen der Kriege und dem wesentlichen Grunde, worauf die Macht eines Staats ankommt, beygebracht werden(Altona:n. p. ,1758).和《贸易与航海均衡的幻想》,6 Justi, Die Chimäre des Gleichgewichts der Handlung und Schiffahrt, oder: Ungrund und Richtigkeit einiger neuerlich geäusserter Meinungen von denen Maassregeln der freyen Mächte gegen die zu befürchtende Herrschaft und Obermacht zur See, wobey zugleich Neue und wichtige Betrachtungen über die Handlung und Schiffahrt der Völker, und über den höchsten Punkt der daraus entstehenden Macht und Glückseligkeit beygebracht werden(Altona:David Iversen,1759),再版为Teutsche Kriegs-Kanzley aufdas Jahr 1760(Frankfurt and Leipzig:n. p. ,1760), vol.1, Pt.16,919—960;Pt.17,963—1024;法文译本题为La Chimèrede l'equilibre du commerce et de la navigation(Copenhagen and Leipzig:Veuve de Rothe,1763)。On the context see Ernst Kaeber, Die Idee des europäischen Gleichgewichts in der publizistischen Literatur vom 16. his zur Mitte des 18. Jahrhunderts(Berlin:Alexander Duncker,1907), Ch.4, “Der Siebenjährige Krieg, ”pp.103—142。继续了腓特烈从现代欧洲驱除马基雅维里阴影的努力。对尤斯蒂来说,势力均衡不是治愈国家理性,而是它的救星,甚至可以将其狡诈地拔高为一种正义战争的学说。这一学说鼓励形成针对罪恶国家的广泛联盟,并认可先发制人的打击。尤斯蒂指出,从来没有一个这样的联盟能够在国家利益以外的原则上运作,关于先发制人战争的判断也从来不是不偏不倚的。尤斯蒂公开指责针对英国的法国批评家,后者号召建立一个大陆强国的武装联盟,来发动针对这个商业垄断者的岛国的一场正义之战,从而一劳永逸地终结英国的海上霸权。尤斯蒂把这视为将国家理性特别厚颜无耻地延伸到贸易事务上的一种行径。

对尤斯蒂而言,创造欧洲财富均衡的观念,甚至比建立稳定的势力均衡更加荒诞不经。监管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甚至比暗中监视秘密制造武器的活动更加困难。这也削弱了促进经济发展能够稳定欧洲的想法。如果一个国家成功地进行了经济改革,并且发展得比自己的邻国更快,就像普鲁士在腓特烈大帝统治下所做的那样,那么,它本身就可以被谴责为一个安全上的威胁,并成为其邻国发动先发制人战争的目标。势力均衡学说与贸易政策的结合,只能使欧洲比以前更不安全、更变化无常。

对于贸易猜忌的明智的、“达观的”回应,是像中国那样自愿地退出国际贸易。在这里,尤斯蒂接受的是Christian Wolff, The Law of Nations Treated According to Scientific Method, trans. J. Drake(Oxford:Clarendon Press 1934), pp.98—100的观点。但是,这样做有严重的缺点。反商业的政策必定会阻遏人类文明的动态发展。对于人类来说,贸易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全球自由贸易别无他选。希望文明化的国家必须接受这一点,并实施可行的商业战略。尤斯蒂认为,我们应该尊重国家从某些特定贸易领域中脱离出来的权利,而不是试图使贸易服从于势力均衡的现实主义逻辑。他支持《英国航海法案》的例子,后者意在打破17世纪荷兰对商业海运的垄断,并且远比路易十四的军事征服政策成功得多。就像孟德斯鸠在其《反思统一君主国》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尤斯蒂也把他的信念寄托在国际自由贸易的自我平衡机制之上。在成功的国家中,劳动力的价格以及因此导致的商品的价格,会上升到一个过高的水平,以至于较贫穷的国家最终能够摧毁其之前稳固的市场地位。尤斯蒂断言,由一国主导世界经济是一种幻想。但是,所谓的对它的威慑力量,即财富均衡的猜忌性监视以及诉诸战争来矫正相对的国际不平等,也同样是幻想。

要理解大卫·休谟的《论贸易的猜忌》一文的影响,人们需要了解它的背景。该文恰恰是尤斯蒂的两本小册子的同时代产物,同在“七年战争”期间写作并发表。正是在英国和法国之间日渐展开的商业和殖民战争的过程中,休谟总结道:

 

因此,我要冒险承认:不但作为一个人,而且作为一位英国臣民,我要为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甚至法国自己的商业繁荣而祈祷。我至少可以确定,如果大不列颠和所有这些国家的主权者和大臣们能够对彼此采取这种胸怀宽广、与人为善的情感,那么它们都将会更加繁荣昌盛。Hume, “Of the Jealousy of Trade, ”Essays, p.331.按照杜戈尔德·斯图沃特的说法(“Account, ”p.320),杜尔哥对这篇论文大为赞赏。关于本杰明·富兰克林充满赞美之词的书信,参见Leonard W. Labarre(ed.), The Papers of Benjamin Franklin, vol.9(New Haven, CT:Yale UP,1959), pp.227—230。

 

休谟是梅隆《商业政治论》的一个细心读者,他的论文强化了梅隆分析中的几个方面。《论贸易的猜忌》一文还简要考察了欧洲的商业竞争。休谟解释说,英国,亦即梅隆所谓的“羊毛国”,即使其主要的羊毛贸易最终受到遏制,也还是能够继续生存的。即使弱小如荷兰,尽管它面对日益加剧的竞争,也可以作为转口贸易的成功经营者而维持生存。休谟解释道,因为荷兰比它的对手拥有更好的银行业和仓储业设施,没有哪个欧洲国家能够媲美荷兰作为一个值得信赖的商业中介国的声誉。休谟强调说,所有市场交易都要求互惠互利,如果欧洲希望进一步发展,那么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商业互利关系。在经济增长的条件下,国际贸易不再总是一种零和博弈。休谟宣称,由于世界贸易在数量和多样性上的日益扩展,国家的贸易猜忌会有所缓和直至终结。“Of the Jealousy of Trade, ”Essays.通过拥有技能娴熟、适应力强和有抱负的劳动力而成功适应增长的国家,将会不可限量地繁荣下去。休谟反对那些“七年战争”时代惨遭厄运的商人们。与一切表象相反,在管理井井有条的国家中,经济衰退并非不可避免。

像孟德斯鸠和其他前人一样,尤斯蒂认为,由于国际竞争力的自我摧毁性,世界性的贸易垄断是不可能的。到“七年战争”时期为止,这个命题最有名的欧洲支持者被认为是大卫·休谟。在苏格兰的语境中,关于休谟经济发展观的争论以“富国—穷国”命题而知名。《贸易的猜忌》用一整章的篇幅来探讨休谟关于这一论题的观点。本书第三章重新评价了对休谟关于国民经济要与竞争性国际贸易相适应的观点的现当代解释,并将他的观点与亚当·斯密的观点进行了比较,强调两者的政治和经济主张不仅具有趋同性,而且还存在着重要的分歧。

“导论”的第一节是要概述贸易猜忌的历史谱系,以期阐明国家理性在形塑政治经济学过程中的作用。这一谱系还特别作为“富国—穷国”之辩的一个适当的序言。“导论”的第二节把全书每一章都同时置于这样两个语境之中。

自然自由与全球竞争

普芬多夫、斯密及社会性语言和商业

《贸易的猜忌》第一章探讨的是,商业互惠作为既可以与政治状态共存又可以存在于其内部的社会纽带,是如何进入现代政治理论的。该章聚焦于亚当·斯密的思想与17世纪德国自然法学家塞缪尔·普芬多夫的思想之间的关联。关于普芬多夫著作的概述,参见Horst Dreitzel, “Samuel Pufendorf:Primärliteratur-Leben-Werke-Lehre-Wirkung, ”in Grundriss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DiePhilosophie des 17. Jahrhunderts, vol.4, Das Heilige Romische Reich Deutscher Nation/Nordund Ostmitteleuropa, eds. Helmut Holzhey and Wilhelm Schmdt-Biggeman with Vilem Mudroch(Basel:Schwabe,2001), Ch.5, § 17, pp.751—812。本章认为,斯密的商业社会观念源于普芬多夫对霍布斯“自然状态”理论所作的修订,并暗示这种分析性的史前史对于理解斯密的观点——只有在“自然自由”的条件下贸易才最为兴旺发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重点是阐明斯密思想的后霍布斯主义性质,并揭示出普芬多夫对社会的“发明”部分逆转了霍布斯在《论公民》中所拒斥的亚里士多德关于人是一种“政治动物”的观念。关于在本书第一章以及在菲亚梅塔·帕拉蒂尼著作中所提出的这一命题的批判性评论,参见Tuck, 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 p.151。帕拉蒂尼在下述文献中重述了她的观点:“‘Appetitus societatis'in Grozio e‘socialitas'in Pufendorf, ”Filosofia Politica 10(1996):61—70,“L'aristotelismo di un antiaristotelico(il caso di S. Pufendorf), ”in Luisa Rotondi and Secchi Tarugi(eds.), L'Uomo e la Natura nel rinascimento(Milan:Nuovi Orrizonti,1996), pp. 471—480;“Samuel Pufendorf als Moralphilosoph, ”Jahrbuch für Rechtund Ethik 8(2000):199—207;以及“Pufendorf e Machiavelli, ”in M. Herling and M. Reale(eds.), Storia, Filosofia e letteratura: Studi in onore di Gennaro Sasso(Naples:Bibliopolis,1999), pp.355—372。

在其《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将自己描述为一位道德理论家,通过利用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中发展起来的新“人学”,着手对霍布斯的道德自利体系进行大幅度修正。斯密告诉他的学生们:“众所周知,霍布斯先生的学说宣称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而且在政府成立以前,人与人之间不可能组成一个安全的或和平的社会。”他又补充说,这种观点“是……对所有明智的道德家的冒犯,因为它假定并没有自然的对错之分,所有这些都是可变的且多变的,它们仅仅取决于执政官任意的意志”。作为回应,霍布斯的基督教批评者们意欲“昭示的是,自然状态并非战争状态,没有政治建制,社会仍然有可能维持下去,虽然不一定以如此和谐的方式维持下去”。斯密认为,在那些以这种方式修正霍布斯自然状态理论的人当中,普芬多夫是主要的一位。

关于普芬多夫的要旨是模棱两可的。斯密一方面将其描述为一位霍布斯的基督教批评者,另一方面又将其(与曼德维尔一起)描述为霍布斯的道德自利体系的传播者。斯密迅速拒绝了普芬多夫修正的“自然状态”观念,但这拒绝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具有决定性。斯密的反对意见具有某种隐秘神学(crypto-theological)的性质,这是斯密从其老师,亦是其格拉斯哥教席的前任弗朗西斯·哈奇森那里继承下来的,哈奇森出于自己的基督教理由希望保留“自然的”这个词汇的原来用法,仍用以描述人类堕落以前的那种状态。Francis Hutcheson, On the Social Nature of Man [De Naturali Hominum Socialitate Oratio Inauguralis,1730], in Hutcheson, Two Texts on Human Nature, ed. ThomasMautner(Cambridge:CUP,1993), § 15, p.131.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成为哈奇森的教职继任者期间,弗里斯出版社(Foulis Press)于1756年翻印了哈奇森的就职演说。斯密乐于接受哈奇森将“自然状态”改述为“自然自由状态”,而这几乎没有改变普芬多夫论点的实质性内容。然而,哈奇森学说的其余部分就与普芬多夫非常不同了。与斯密不同,哈奇森攻击的是普芬多夫所修正的霍布斯主义的实质性内容,而不仅仅是其术语。

哈奇森认为自己对一场“关于在何种意义上这种社会生活可以被说成对人而言是自然的争论”有所贡献。Hutcheson, Social Nature of Man, § 20, p.134.他的头号敌人就是霍布斯,后者否认人类天然具有社会性。普芬多夫则是其第二号敌人,尽管相对于霍布斯而言他还是一位社会性理论家。但是,哈奇森写道,普芬多夫的理论纯属“伊壁鸠鲁主义”的臆测,完全基于“自爱”的观念,显然保留了这样一个前提,即“每一个人都寻求自己的快乐或利益,是一切行动的源泉”。对于哈奇森而言,普芬多夫的社会性是一个骗局,或者说社会性仅具有“次要意义”。他抱怨说,对于普芬多夫而言,“一切面向广大公众的仁爱之举——关注的是整个国家的防卫和福利——都源于每个人的贫穷、虚弱和需要”,出处同上,§ 20—21, pp.134—135。而非处于“对仁爱之举的自然倾向”。哈奇森断言,真正“自然的”“社会性”是人的一种“基本”属性,是一种“关注他人幸福”的合作欲望,甚至“没有任何对其自身利益或快乐的计算”。出处同上,§ 24, p.137。在哈奇森眼中,普芬多夫尽管显然具有基督徒的外观,却根本不是一个自然社会性的理论家。对普芬多夫的批评,见Fiammetta Palladini, “Un nemico di S. Pufendorf:Johann Heinrich Boecler(1611—1672), ”Ius commune 24(1997):133—152。

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描述了三种社会:恐惧的社会、友爱的社会以及居于两者之间的商业社会。第一类是霍布斯主义的:“社会……不可能在那些总是准备彼此伤害的人中间持续下去。”Smith, TMS II. ii.3.3.它必须要通过建立政府才能被修复。第二类是哈奇森主义的。在这里,“人们出于爱、感恩、友谊和尊重而彼此提供必要的协助,社会繁荣而幸福”。出处同上,TMS II. ii.3.1。但是,斯密看不出这种社会性的道德共同体如何能够大规模地建立起来。最后,斯密的第三种社会类型是以普芬多夫的次等自然社会性为原型建立起来的。它基于对物质上的自我保存的需要,并以功利主义的互惠作为惯例。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表达,这就是一个由堕落的人组成的社会。用世俗的语言来表达,这就是由人类的动物性或身体性所决定的社会。

尽管缺乏“自然的”社会性,人类无论如何仍然需要社会。个人的生存需要同胞的援助与合作。人类的联合行动基于效用方面的相互交换。正如斯密《国富论》的著名结论所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我们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好处。”Smith, WN I. ii.2.

基于效用的社会性是“自然的”,只是就其间接的、获得性的或“外来的”意义而言的。哈奇森只有通过发现或发明人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感”,才能维持其真正自然社会性的理想。相比之下,斯密像普芬多夫一样,把道德奠基于人这种动物最低限度的社会且实际上是非道德的属性之上,尤其是奠基于人类的各种本能之上。他在这一观念上追随休谟,将正义的起源解释为一种“人造的美德”。

普芬多夫的政治学与霍布斯的存在实质上的分歧。他侧重强调道德的制约作用,尤其是在国际领域,这使得他的著作明显弱化了怀疑态度。相对于霍布斯而言,普芬多夫的法理学是基督教法理学,尽管他明确坚持将自然法从神学当中分离出去。但是,对于他的基督教对手而言,仅仅他采纳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这一点,就意味着他可以被谴责为一个霍布斯主义者,无论他喜欢与否。普芬多夫承认这一点,虽然作了一些重要的限定。他称道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但只是将之视为一种方法论上的革命性创新,以及作为一种解释政治状态起源的有用的假说。他扩展了霍布斯的假说,并创造了两种相似的自然状态,一种突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另一种则强调了社会内外人类生活的显著差异。

对于霍布斯而言,政治状态是安全与文明的保障。普芬多夫则强调,这两者在分析上具有不同的起源。为了给文明提供因果性解释,人们必须将人类和动物的生活加以比较。人类是唯一没有必要的本能以确保身体性生存的物种。人类是“低能者”,一种困乏、无助的生灵,没有相互之间的合作就无法生存。他声称,如果设想存在一种由真正孤立的个人所组成的自然状态,人们就会很容易看出正是需要促成了社会和文化的兴起。社会性不是一种直接的、本能的自然倾向,而是一种互惠交易机制,用以修复人类自然构造中最虚弱无力的方面。斯密所采纳的以及被哈奇森作为准霍布斯主义而加以贬斥的,正是这种建立在需要基础之上的经济社会性理论。

霍布斯本人为什么没有采取这条路线呢?看来,霍布斯似乎是因为“商业”社会性最终与其政治目的无关,就轻易地将之打发掉了。在《论公民》中,他宣称,一个基于公民“协定”或“共识”的持久政体,只不过是一种渺茫的希望。只有“联合体”——“共生体”的反概念——才有可能成为现代国家的基础。参见Hobbes, Elements, Pt. I, Ch.19, Sect.6—11, Pt.2, Ch.1, Sect.3—5, Ch.2, Sect.2,以及De Cive, Chs. 5—14, “Dominion”, Ch. 5, “Of the Causes and First Beginning of Civil Government, ”Ch.13, “Concerning the Duties of Them who bear rule”。霍布斯宣称,联合体可以通过代表创建政治统一,假定存在某种不超过绝对最低程度的共识,该共识基于一个人对于丧失生命的恐惧和希求自我保全的欲望。霍布斯拒斥了亚里士多德的人是一个政治或社会动物的观念,目的就在于对“社会性的”国家观念进行釜底抽薪式的破坏。

因此,霍布斯摒弃了人具有内在社会性的观念。他认为,要是“人天生就爱他的同胞”,就会形成一个包容所有人的全球社会了。然而,我们拥有的是繁多的彼此分离的民族与国家,而不是一个全人类的社会。Hobbes, De Cive,1.2.政治理论的目的在于解释这些植根于“自爱”而非“爱所有人”的不同社会的实践。对于国家的有效运作而言,霍布斯认为“友谊”是次要的。虽然霍布斯否认爱他人是人类生活中的有效存在,但他却承认效用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真正肇因。事实上,他有一个十分有用的获得性商业社会性理论。

在《利维坦》论自然状态的那一章中,霍布斯列举了三种引发争吵或战争的原因,即竞争、羞怯和荣誉感;Hobbes, Leviathan, Pt.1, Ch.13, § 6, p.88.以及引导人类趋向和平的三种激情,即“对死亡的恐惧,对于便利生活必需品的欲求,以及通过他们的勤勉获得这些东西的希望”。出处同上,p.90。第二种和第三种和平的原因对应了普芬多夫的第二种自然状态模式,作为构建和平社会的积极驱动力。正如普芬多夫一样,霍布斯承认需要是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肇因,是人类追求收益和好处的促进者。即使它与友谊或爱毫无共同之处,需要仍然导致了稳定的社会机构的建立。当《论公民》早期版本的批评者反对霍布斯对功利主义社会性的摒弃时,他回应道,他并不“否认我们在本性的推动下寻求彼此相伴”,也不否认人类(甚至受本性驱使)渴望聚集在一起。Hobbes, De Cive,1.2. Annotation.人是社会的动物,而不是孤立的动物。处于急迫的需要之中是一种真正的恶。如果他们独自生活,儿童就会无法生存,成年人也不可能“生活得好”。由来已久的关于人类社会与动物群体之间的比较是正确的。人类是脆弱的,并且缺乏野兽的那些可怕的天然武器(角、牙和刺);康德不久以后也采取了同样的论证以确立其“非社会的社会性”。然而,动物的需要是有限的、固定的,而人类虽然身体孱弱,却有其他能力。最终,社会使人类获得了(刀、枪等)人工武器,从而使任何动物自身的武器都变得相形见绌。霍布斯热情赞扬工艺与科学,称它们是“人类生活的巨大优势”, “远远超越了动物生活”的原因所在。他声称,正是语言作为社会性的交流媒介,使人类大大地优越于动物。语言导致了计数,计数导致了科学,科学最终导致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参见Hobbes, De Homine [1658], trans. Charles T. Wood, T. S. K. Scott Craig, and Bernard Gert, in Hobbes, Man and Citizen, ed. Bernard Gert(Atlantic Highlands, NJ:Humanities Press,1972), Ch.10, “On Speech and Sciences, ”Sect.3—5, pp.39—43。

在摒弃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共同体作为构建现代国家的模式之后,霍布斯不愿意让任何版本的社会性,即使是经济社会性这种折中方案,再从后门溜进来。即使人内在地对于进入社会具有某种功利主义的欲望,霍布斯还是宣称,“欲望是一回事,能力则是另外一回事”。在社会中生活是必须要经过学习的。文明社会是一种人造物,而不是一个自然存在。匮乏本身无法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说的那样直接创建政治或公民社会。柏拉图宣称,正是未及文明状态的人类生存的艰难,导致人们建立城邦作为一种发展劳动分工的制度性平台。霍布斯明确排除了以一种准柏拉图的方式从需要和效用中直接推导出政治状态的可能性:“公民社会不仅仅是集会,对于社会形成的纽带而言,信念和契约是必要的。”普芬多夫完全同意霍布斯的这种本质上属于建构主义的观点。他们分道扬镳之处在于,除了通过代表建构一个联合体以创造政治团结之外,霍布斯拒绝在他的政治理论中保留一种基于需要的商业社会观念来作为国家形成的次要原因。

霍布斯拒绝把人类历史描绘为光荣地上升到商业社会性的过程。相反,正是由于它的崩溃,政治状态的引入才有必要。霍布斯强调,人类通过发明语言不仅创造了工艺和科学,而且还创造了危险和虚假的学说,使得“人的思想敌视社会与和平的环境;而这种情况不可能在其他动物群体中发生,因为它们仅凭感官判断事物的好坏”。人们正是因为寻求快乐,才结成了社会。相对于动物,人类既寻求肉体的快乐,也寻求精神的快乐。寻求肉体的快乐是为了“效用”,追求精神的快乐则是为了“荣誉”。霍布斯解释说,后者的乐趣来自自身的荣耀(或虚荣)超过其他人。关于霍布斯的道德主体理论,参见Susan James, Passion andAction: The Emotions in Seventeenth-Century Philosophy(Oxford:OUP,1997), pp.124—136。然而,荣耀和骄傲在传统上被视为对社会具有破坏性。尽管如此,它们也是社会的肇因,因为若是没有一个社会环境,它们就不可能存在。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中,荣耀自身没有任何意义。霍布斯坚持认为,渴望获得荣耀,是人们寻求联合的一种强大的动力。

然而,荣耀无法创建大型或持久的联合体。它要求比较评价,强迫人们追求卓越,甚至重要的是,避免丢面子。在较大的群体中,这或者是无法实现的,或者会成为持续冲突的根源。效用不足以抵消荣耀的破坏性。在《论公民》的献辞中,霍布斯指出:“就像在一个圆圈中,我们无法从我们喜欢的那一点出发来探究科学。”Hobbes, De Cive, “Dedication, ”p.26.荣耀而非效用,才是解释政治起源的正确出发点。人类最初创建的经济社会是一个共享物品的共同体。然而,生产和分配上的公有体系无法持续,因为人们不断地对如何最佳利用他们的共同财产争吵不休。一些人不再辛勤工作和进行生产合作,最终去劫掠其他人,并建立起对其同胞的持续性“统治”。劫掠的欲望、贪婪和肉欲(希求超过其所需,通常的愿望是避苦求乐)要求引入私有财产以解决公有经济的危机。这不是简单地从一种经济社会性模式转变到另外一种。它要求深思熟虑地创建作为一个“联合体”的政治状态。因此,国家源于荣耀与效用这两个社会肇因之间的冲突。荣耀感占了上风,因为人类对获得承认的渴望要超过对物质享受的渴望。因此,商业,即通过共享的效用所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霍布斯的国家起源理论中隐而不彰。关于效用与承认(或骄傲)在霍布斯理论中所留下的不同轨迹,可以通过阅读以下两位作者的文章加以了解。Tuck, “The Utopianism of Leviathan, ”以及Skinner, “Hobbes and the Classical Theory of Laughter, ”这两篇论文同时收录于下述文集中:Sorrell and Foisneau(eds.), Leviathan after 350 Years, pp.125—138,139—166。斯金纳的论文亦可参见其Vision of Politics, vol.3,pp.142—176。

即使在“国家”已经出现之后,私人经济也必须处于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以确保安全。霍布斯正如卢梭一样把国家内部效用与荣耀之间的持续互动看作十分危险之事(卢梭的自爱理论是霍布斯对荣耀之强调的一种发展)。N. J. H. Dent“Amour-Propre”in A Rousseau Dictionary(Oxford:Blackwell,1992), pp.33—36,更细致的爬梳,见Dent, “Rousseau on Amour-Propre, ”Supplement to The Transaction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72(1998):57—73,相关评论,参见Timothy O'Hagan, “Rousseau on Amour-Propre:On Six Facets of Amour-Propre”i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99(1999):91—107,更加深入的发展,参见Frederick Neuhouser, “Rousseau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Reason and Self-Love(Amour propre), ”Internationales Jahrbuch des Deutschen Idealismus,1(2003):221—239。有关这一论证的进一步拓展,亦可参见Neuhouser, Foundations of Hegel's Social Theory: Actualizing Freedom(Cambridge, MA:HUP,2000), Ch.2。主权者有责任掌控经济,以确保经济运行有益于国家并且有助于国内和平。在《论公民》中,霍布斯对于经济活动是相对放松的。国家必须向公民征税以应付国防开支,但大多数私人交易活动都归于无害的自由的范畴。霍布斯的倾向是警惕过度规制。然而,在《利维坦》里,监管体制却更加细致和严格。除了厉行节约法以及诸如此类的法律(如对于年老体弱者的福利支持)之外,霍布斯建议国家审查商人的活动,以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全国利益之上。只有驯服了商业,和平才可能说具有一种渺茫的希望。

后霍布斯主义的政治理论,可以说是从普芬多夫恢复使用效用作为社会整合的推动力开始的。其同时代的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18世纪,普芬多夫使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适用于对社会的解释,这被视为自然法理学中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派的开端。人们相信普芬多夫的杰出贡献在于将“社会”确立为现代政治思想的一个基本范畴。他的追随者曾被描绘成“社会学派”。关于“社会学派”,请参见本书第一章。关于18世纪在霍布斯的德国信徒中,“社会学派”的自然法与霍布斯的思想之间的冲突以及偶尔的交叉,参见Horst Dreitzel, “The Reception of Hobbes in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Early German Enlightenment, ”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 29(2003):255—289。普芬多夫追随霍布斯,拒绝接受完全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关于人是政治动物的观念。但是,他断定霍布斯走得太远了。虽然普芬多夫承认社会与政治状态相比仅仅居于次要地位,但是他仍然认为社会十分重要,且仅凭其自身的重要性就应当被理论化。普芬多夫乐于把商业社会等同于亚里士多德的“纯粹的”社会,而不必加上“政治的”或“公民的”之类的形容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个意义上的“社会”低于城邦。毋宁说,“纯粹的”社会是通过彼此相互需要而在家庭之间所创造的联系。管理这些家庭的技艺被称为家政学。通过重新引入纯粹社会的观念,并且使其如同国家一样从自然状态中产生出来,普芬多夫有效利用了霍布斯的方法论,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创造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社会和政治的共存。从概念上讲,这种伪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做法标志着政治经济学这门新科学的诞生。其颇具争议的性质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到。正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开篇处所言,未能对社会与城邦作出区分,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混淆。参见William James Booth, Households. On the Moral Architecture of the Economy(Ithaca, NY:Cornell UP,1993); Booth, “Politics and the Household:A Commentary on Aristotle's Politics Book On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2(1981):203—226;以及T. C. Lockwood, “Justice in Aristotle's Household and City, ”Polis 20(2003):1—21。

对于普芬多夫而言,与急需相对应的不是“公民社会”(或国家)而是文化,即对那种致力于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技艺的培养。普芬多夫对文化的强调,是描述人类物质文化各个发展阶段的“四阶段”理论的起源。对于普芬多夫来说,正如对于洛克一样,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一种简单的社会也是可能存在的,不过只有处于作为立法者的上帝的监督之下才可以如古代的以色列那样。于是,文明的历史就逐步与一个社会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发展史建立了关联。在这样一个阶段理论中,效用的进步导致了不和与恐惧的与日俱增,最终造成了较高程度的不平等,以至于“国家”的创建成为必需。

在普芬多夫的政治理论中,功利主义的社会性与政治主权齐头并进,发挥着辅助性作用。商业社会性也具有外部的或国际的后果。亚里士多德的“需求联合一切”的观念,适用于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国家的个人都可以通过效用与任何其他人类成员联系起来,只要在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通讯交流。商业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全球性活动,但要依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程度而定。自由的大洋将全人类都联系了起来。霍布斯是一个相对的例外,他几乎很少关注全球性的人类事务。对于霍布斯而言,建设性的全球化只能是自然的人类社会性的产物,但他否认人类存在自然的社会性。另外一种解决办法,即世界国家,也没有进入他的视野。后霍布斯主义者要拯救全球化,不是通过援引爱、慈善、友谊或世界公民资格作为其原因,而是通过恢复效用的商业社会性。

普芬多夫的商业社会性以及斯密对它的借用,都必须放在具体的语境当中方可理解。在17世纪,还有另外一条路径,把贸易和商业社会性加之于霍布斯的主权理论之上,这也影响了斯密。商业社会性不仅引起了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极大兴趣,而且也引起了斯多葛派、西塞罗和基督教神父(特别是奥古斯丁)的极大兴趣。普芬多夫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替代物并未出现于自然法理学之中,而是出现于法国的奥古斯丁主义政治神学之中。对于人类通过全球贸易实现联通的最犀利的表述,可以在法国奥古斯丁主义神学家和道德评论家皮埃尔·尼考莱那里找到。Pierre Nicole, The Grounds of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London:T. R. and N. T. ,1675);关于尼考莱在17世纪英国的影响,参见David Wootton, “Introduction”in Wootton, Divine Right and Democracy: An Anthobgy of Political Writing in Stuart England(London:Penguin,1986), pp.74—75。

尼考莱与普芬多夫观点的相似之处相对比较容易解释。这位德国法学家精通文艺复兴晚期的怀疑论与17世纪的道德思想,并且如他的法国同道一样利用了这些资源。毕竟,基于效用的社会性甚至在《圣经》中都表现得非常明显。然而,普芬多夫将其社会性理论从神学中分离出来,并且按照霍布斯的新方法论对之进行了重构。对于像尼考莱那样的奥古斯丁主义者来说,坚持全球性商业要比普芬多夫更为简单。参见Nicole, “On the Way of Preserving Peace, ”in Discourses: Translated from Nicole's Essays by John Locke(London:Harvey and Darton,1828), pp.98—101。对于奥古斯丁主义者而言,切入点是预先设定的。尼考莱完全聚焦于堕落的人在道德上的薄弱之处,Nicole, “On the Weakness of Man, ”in Discourses, pp.25—97.这使得他可以用非常经济化的方式揭示效用的政治含义。如果缺乏某种合作,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持续存在。理想情况下,这种合作将会需要爱、慈善和尊重他人。然而,这些恰恰都是被人的堕落所摧毁(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的自然属性。因此,上帝设计了一套替代方案。上帝以这样一种方式安排世界,使堕落的人被迫出于纯粹的自私或贪婪来彼此协助对方。Nicole,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 pp.18—19.商业社会性是上帝选择的补救办法,用于救济由于骄傲而造成的人类生存条件的匮乏。关于原罪理论与“经济人”现代观念之间关联的探究,参见Martin Hollis, “Economic Man and Original Sin, ”Political Studies 29(1981):167—180,亦可参见Jacob Viner, Religious Thought and Economic Society, ed. Jacques Melitzand Donald Winch(Durham, NC:Duke UP,1978), “The Jansenist-Jesuit Controversy in Seventeenth-Century France, ”pp.130—140。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是唯一可用的一种具有整合作用的社会性。

肉欲——违背真正的善和理性命令的欲望或感官欲望——既是一种破坏性力量,也是一种建设性力量。它促使人类通过商业进行合作,同时也驱使他们走向“不公正、劫掠、谋杀以及最严重的无序”。这正是霍布斯提示会在自然状态下出现的情况。同样,这种情况也只能用霍布斯的解决方案加以修复,即人造的“政治秩序或国家—政府”。Nicole,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 p.20.相关评论参见Christian Lazzeri, Force et justice dans la politique de Pascal(Paris:PUF,1993), Ch.4, “La formation de l'état, ”pp.56—64;以及Philippe Sellier, Pascal et Saint Augustin(Paris:Albin Michel,1995), Ch.2, Sect.3, “La politique ou l'ordre de concupiscence', ”pp.197—227。一个拥有不可剥夺的惩罚权的主权者,是唯一可以驯服肉欲的世俗机构。与霍布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詹森教派信徒的主权者还是上帝的直接代表,即使他是由民选扶立的。Nicole,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 pp.6—9.然而,惩戒性的主权还不足以确保长治久安。尼考莱同意霍布斯的这一观点,即争端的各种源头必须通过权力予以中和,但是霍布斯怀疑效用和奢侈享受可以充当政治的婢女,对于这一点,尼考莱予以拒斥。关于霍布斯与尼考莱,参见J. B. Schneewind, “Introduction [to Pierre Nicole], ”in Schneewind, Moral Philosophy from Montaigne to Kant. An Anthology,2 vols.(Cambridge:CUP, 1990), vol.2, pp.369—370。对尼考莱而言,堕落之人的商业社会性作为肉欲的自然结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是一种次要但高效的媒介。实际上,它是现代主权的一个强大支柱。作为个人荣耀的外在标记,尊重财富和欲求物质上的显赫都是完全腐化的情感,在堕落之人的心头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Nicole,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 pp.12—14.因此,在国家规制性的监督之下,效用和荣耀以这样一种方式结合起来,以至于其结果直接有利于文明的进步。这种新奥古斯丁主义的对于商业世界的印象是“贸易的猜忌”的直接对立面。除了《奥古斯丁》(Augustinus)以外,詹森尼乌斯最著名的作品就是《高卢战神》(Mars Gallicus)[1635],以天主教政治普世主义的名义,直接对黎塞留在“三十年战争”期间所奉行的国家理性政策进行抨击,参见René Tavenaux, Jansénisme et politique(Paris:Armand Colin,1965), Pt.1, “Jansénisme et nationalisme politique, ”pp.53—59。

财富是促使人们接受国家规训与权威的有益因素。贪婪促使每个人都想拥有更为富有的物质生活。这就导致人们自愿(因为自利的动机)进行经济合作。尼考莱宣称,在国家的保护下,即使是商业社会最为卑贱的成员也能比“不存在商业社会秩序的最伟大、最富有的国王”享受更为舒适的生活。Nicole, Soveraignty and Greatness, p.20.对尼考莱而言,一个基于劳动分工的社会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器,它能为所有人提供效用。欧洲诸如巴黎和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那里的商业社会是最发达的,其居民已经生活在一种全球经济之中了:

 

有一支多么庞大的工匠和技师大军来为他提供衣食住行?所有这些技艺联合、汇聚起来,还是有对另外一种技艺的需要,这是一种可以在所有这些技艺中被发现的必然性:然而获得所有这些东西对他来说还是不够的,因为还必须以相似的方式为他所有的官员和所有为他工作的人获得这些东西,如此推展,以至无穷。一位高级市政官无需劳动、在意或费心,就可以获得所有这一切。任何东西,不管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异想天开的需要,都可以从中国、秘鲁、埃及、波斯或世界上的其他任何地方为他搞到。出处同上,p.21。在一位18世纪詹森主义哲学家诺伊尔—安托万·普吕什的著作中,有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论述,该著作题为Spectacle de la nature, or Nature Delineated: Being Philosophical Conversations wherein the Wonderful Works of Providence in the Animal, Vegetable and Mineral Creation are Laid Open, the Solar and Planetary System and Whatever is Curious in Mathematicks Explain'd: The Whole Being a Complete Course of Natural and Experimental Philosophy Calculated for the Instruction of Youth in Order to Prepare Them for an Early Knowledge of Natural History and Create in Their Minds an Exalted Idea of the Wisdom of the Great Creator, vol.6,3rd ed.(London:R. Francklin, J. Rivington, James Hodges, and others,1763), Dialogue VI:“The Diversity of Conditions, ”pp.87—103,尤其参见这一节,题为“The Cause of Voluntary Slavery, ”pp.90—91。与尼考莱观点近似的段落,是用于解释堕落之人的商业困境的神义论的一部分,作为对莱布尼兹神学乌托邦主义的替代选择。普吕什的多卷本著作,是欧洲出版业的巨大成功,而且出了多种英文版本。从1736年开始,他的著作开始在英国出版(1746年,第6卷首先在法国出版,很快就被译成英文出版),大致相当于斯密在牛津的那段时期,那时他正在贪婪地阅读法国的道德哲学与科学著作。第6卷的主题是“在社会中被思考的人”,始于对话一“社会的起源”,然后讨论了一系列在今天会被视为经济方面的问题。在对话十二“Of the Cutting Out, and Sewing of Wearing Apparel, of Household Furniture”(pp.318-319)当中,普吕什描述了在生产针的过程中的劳动分工及其有利影响,亚当·斯密可能就是受到这个启发,才在其《国富论》中选择制针厂来阐明本质上相同的观点(狄德罗和达朗贝尔主编的《百科全书》中附有制针厂的插图,可能也是受到了普吕什的影响)。有人暗示了斯密与《自然奇观》(Spectacle de la Nature)之间的关系,却没有认识到他与詹森主义谱系之间的关联,参见Salim Rashid, “Adam Smith and the Division of Labor:A Historical View, ”in Rashid, The Myth of Adam Smith(Cheltenham:Edward Elgar, 1998), pp.25-27。普吕什著作第7卷的一个摘要,主要论述了票据兑换和商业知识,现已被翻印,参见Clark, Commerce, Culture and Liberty, pp.282-287。

 

尼考莱把劳动分工和全球经济视为稳定性的力量,它几乎无需监管。新经济的致命弱点是其相对的平等主义。它使基本商品实际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因此,沉溺于肉欲者不断地寻求能彰显其社会地位的财富的外在标志。这一点可以通过奢侈品享受来实现,即炫耀性地消费不断更新的讲排场的商品。出处同上,p.22。作为一个虔诚的奥古斯丁主义者,尼考莱不会天真地相信骄傲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即使生活在国家的规训之下,而且满足于财富的私人消费,个人之间仍然彼此竞争。为了争夺荣耀以及无止境地追求个人与团体的卓尔不凡,仍然可能扰乱公民生活。事实上,暴力镇压反而增加了虚荣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

当个人重新把他们的骄傲与虚荣指向不那么凶残的竞争形式时,为了获得同胞们的积极评价,他们学会了假装“道德”。Nicole, “Of Charity and Self-Love, ”in Mandeville, The Fable of the Bees and Other Writings, ed. E. J. Hundert(Indianapolis, IN:Hackett,1997), pp.1—9.相关评论,参见J. B. Schneewind, The Invention of Autonomy: A History of Modern Moral Philosophy(Cambridge:CUP, 1998), Pt.3, Ch.13, sect. 4, “Nicole:the Ingenuity of Self-Interest, ”pp.275—279。假装的爱与仁慈的文化是起作用的,因为在假装的道德与由奢侈享受所驱动的功利主义社会性之间具有某种选择性的亲和力。然而,没有一位严肃的基督徒会把这种力量视为真正具有道德性。在赞美其效用的同时,还要揭露市场文化的虚伪性,这是17和18世纪道德理论家的当务之急。亚当·斯密在其道德理论中利用了这种詹森主义版本的商业社会性,尽管他主要是借用拉罗什福科的《格言和道德反省》所提供的更为世俗的版本。La Rochefoucauld, Moral Reflections and Maxims(London:A. Bell; R. Smith; and J. Round,1706).斯密对国内和国外、道德与经济的竞争模型都怀有强烈的兴趣,他对所有这些方面的分析同等有助于构建其商业社会理论。经济竞争是《国富论》一书的主题,而商人伪装的道德则是《道德情操论》的核心主题。这两本书一起对市场行为进行了完整的分析。在这两部著作中,斯密将最初由普芬多夫、尼考莱和其他法国道德学家们首先预示的洞见进行了融合和重新加工。

一个类似的关于商业社会性的道德与经济分析的融合首先出现在18世纪早期的英国,出自旅居伦敦的荷兰讽刺作家伯纳德·曼德维尔的著作中。他的贡献成为斯密自身许多思想形成的跳板。参见E. J. Hundert, The Enlightenment's Fable: Bernard Mandeville and the Discovery of Society(Cambridge:CUP,1994),尤其是Ch.5, pp.219—236。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是哈奇森早期哲学著作明显的攻击目标。18世纪20年代晚期,当哈奇森离开爱尔兰到格拉斯哥大学就任教授职位时,他又将攻击对象调整为在学术上更值得尊重的普芬多夫,把他而非曼德维尔视为商业社会性和现代伊壁鸠鲁主义的使徒。当斯密从哈奇森的基督教斯多葛主义批评中拯救了“商业社会”的观念之后,他批判性地大幅改造了普芬多夫和曼德维尔两人的遗产。对哈奇森来说,在这两人背后藏着霍布斯更为可怕,甚至更具争议性的遗产。参见Hutcheson, Thoughts On Laughter, and Observations On“The Fable of the Bees”in Six Letters, ed. John Price(Bristol:Thoemmos,1989)。最终,斯密也得设法克服霍布斯所留下的阴影。

自由贸易与国家政治的经济限制:重新思考新马基雅维里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第二章侧重讨论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那段时期的英国所感受到的国际商业竞争。它重构了贸易猜忌的政治学借以进入后英国革命话语的那些政治和理论上的转型。普芬多夫运用最简单的功利主义互惠的例证创建了一种亚政治的社会原理。其商业观念的根源在于亚里士多德的远途贸易理论,即在不同的地域和气候区之间互换产品。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需要联结一切”这句著名格言的基础。在17和18世纪,基于特定地区专有的产品交换的国际贸易,被认为是非常有益的,而且是上帝神意设计的一部分。参见Jacob Viner, The Role of Providence in the Social Order(Princeton, NJ:PUP,1972), pp.32—54。正是这种全球贸易,强化了对于重新将全人类统一于国际共同市场的希望。

然而,导致了“猜忌”的这种贸易,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所不同。它不是与梅隆在《商业政治论》中所提方案的国际贸易第一阶段相对应,而是与其第三阶段相对应。在这一阶段,从事贸易的国家基本上已经是自足的了,从事商业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需要,而是为了盈利、经济增长以及奢侈的享受。梅隆清楚地描述了商业的三个阶段,但忽视了它们之间的过渡。然而,从前一个阶段转换到下一个阶段意味着对内、对外政策的巨大变化。如果休谟的观点——贸易的猜忌源于文艺复兴与后文艺复兴政治之间的冲突——是正确的,当欧洲贸易不再是远途商业优先的时候,我们就不难料想马基雅维里的政治遗产已经被改造了。新的模式是带有相似的生产要素和消费者偏好的欧洲国家之间的竞争性贸易。第二章聚焦于这一革命的后果,并重构了新马基雅维里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英国的转型。英国当时已经上升为欧洲新的商业霸主。到17世纪末为止,英国君主已经将“贸易事务”充分纳入其国家理性之中。“七年战争”期间,英国在商业和军事上的成功凝聚成一种新的民族认同感。根据休谟的观点,这一发展促使英国彻底倒向贸易的猜忌。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他本人的贸易猜忌论。他的论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关注的是由竞争对手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所引发的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考虑。第二步与商人的利益在确定贸易政策中所发挥的作用有关。斯密对导致战争的政治原因将会在欧洲减少根本不抱希望。作为一个怀疑论者,他假定:“人类统治者的暴力与非正义是一桩古老的罪恶,因此……人类事务的本质几乎不承认有补救的余地。”Smith, WN, IV. iii. c.9.他没有低估国家安全的需要,以及经济实力对国家安全的贡献。

在《国富论》中,斯密只有一次提到了霍布斯的《利维坦》,而且只有那时才对之加以谴责。他评论道,“霍布斯先生说财富就是权力”,Smith, WN, I. v.3.这是不正确的。霍布斯指的是这样一种可能性,拥有巨大财富的个人能够通过贿赂其善妒的同胞来购买国内安全,并因而打消他们合谋剥夺富人财富的念头。Hobbes, Leviathan, Pt.1, Ch.10, p.62.关于这一点,哈林顿与霍布斯两人意见一致,参见Oceana, “Preliminaries, ”p.163。这是过去的一种观念。在现代政治体系下,私人财富买不到“任何政治权力,无论是民政权力还是军事权力”。然而,国家的外部安全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了。财富在捍卫国家独立的时候,就是权力。Smith, WN, II. v.31.“邻国的财富,”斯密写道,“在战争和政治中都是危险的”,因为它能使“我们的敌人保持优胜于我们的舰队和军队”。正如他反复强调的:“只要权力依赖于财富,任何国家的实力就必须始终与……最终必定支付出去的所有税收基金成比例。”因此,斯密坚定不移地宣称:“任何国家的政治经济学的宏伟目标都在于增加该国的财富和实力。”出处同上,II. v.31。对照参见雅各布·维纳的经典论文:“Power Versus Plenty as Objectives of Foreign Policy in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in D. C. Coleman(ed.), Revisions in Mercantilism(London:Methuen,1969), pp.61—92。

传统的政策建议要么摧毁要么吞并军事对手的财富。这就是路易十四和柯尔贝针对荷兰的政策。斯密拒绝这种想法,但他毫不犹豫地支持对贸易实行政治保护,如果它真正有助于国家安全的话。斯密赞同通过提取税收来支持战略物资在国内的生产,以免在战时受到外国供应商的挟制,参见WN, IV. v. a.36。按照赫克舍的说法,斯密不可能“说得比这更清楚了,经济活动必须服从国家争取外部权力的需要”,参见Heckscher, Mercantilism, trans. M. Shapiro,2 vols.(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35), vol.2, p.16。就其接受依照国家利益而决策来说,赫克舍的著作不认为重商主义者与自由贸易论者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p.19)。这种方式也为约瑟夫·熊彼特和雅各布·维纳所运用。他将《英国航海法案》当作国家的安全措施加以辩护,而不是作为单纯的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政策。他指出,削弱邻国的财富,仅仅对于诸如古埃及或中国那种类型的国家才算是一种合理的想法,这些国家靠“耕种自己的土地,从事国内贸易,而非对外贸易”来获取“财富”。WN, IV. iii, c.11.然而,如果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蓄意破坏邻国的经济,那实在是打错了算盘。在战时,富有的邻国是一个重大的威胁,但在和平时期邻国的富足乃是巨大的恩惠。斯密主张说:“一个通过对外贸易致富的国家,在其邻国都是富有、勤劳的商业国家时,当然极有可能还是会这样做。”WN, IV. iii, c.11.

对于现代贸易国家而言,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的战略之间存在着冲突。斯密重申其基本的逻辑洞见:商业“应该自然成为国与国之间——如同人与人之间一样——联合与友谊的纽带”。WN, IV. iii. c.9.尽管如此,在17和18世纪,贸易方面还是发生了一些非常遭人怨恨的事情。斯密沉痛地指出,贸易不但没有促进和平,反而已经变成“产生不和与仇恨的最适宜的温床”,从而终结了历史悠久的自由贸易。当传统的军事对手之间的贸易增长的时候,好战行为也随之水涨船高。由商业引发的国际冲突的新模式与以往的模式同样糟糕。促使贸易具有好战倾向的是商人在追逐市场和利润时互相之间的“猜忌”。斯密强调说,商人的职业文化是一种“低劣的贪婪”文化和“垄断精神”的文化。然而,他们的恶劣行径只有在他们各自的社会中才成为一个问题。然而,随着国际贸易模式新潮流的出现,商人文化的卑劣逐渐蔓延到国家政治舞台。当贸易成为一种“国家事务”,成为公共政策的不是对互惠性的培育,而是逃避竞争压力和操纵市场。其结果就是在确定何为国家利益时的惊人腐败,通常还伴随着灾难性的后果。

斯密赞同休谟的观点,贸易已经改变了17世纪的欧洲政治。然而,斯密是用他自己的话语来表达这一洞见的。他重申了休谟的诊断,即两种欧洲政治语言,一老一新,已经合二为一。斯密宣称,现代贸易不但没有促成邻国之间的“民族友谊”,反而催生了“商业猜忌”,它“煽风点火,而其自身则是因狂热的民族仇恨而被煽动起来的”。WN, IV. iii.2.13.民族仇恨是“民族主义”在18世纪晚期的表达方式,是文艺复兴晚期“国家理性”的竞争性政治学的直接传人。斯密写道,它使整个民族“带着怨憎的目光注视着与之进行贸易的所有国家的繁荣兴旺,而且认为他国的收益就是本国的损失”。WN, IV. iii. c.9.这种民族主义的基础就是将势力均衡的文艺复兴政治逻辑转换为财富均衡。但是,这种新式的贸易猜忌,即以贸易商和生产商的阶级利益来取代公共利益,即使以文艺复兴时期王公的标准来衡量,也只能算是国家理性的一种特别腐化的版本。

传统上,政治腐败意味着用君主的利益取代“人民的利益”。新的腐败更加危险,因为它披着技术治国的外衣,几乎乔装成一门社会科学。商人成为统治精英中值得信赖的顾问,因为他们的专业知识被认为对于管理商业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斯密认为,正是商人的“专家”建议教会国家使用“贸易猜忌”的花招。他认为,必须尽可能地将这些专家排除在政府之外。对斯密而言,商业国家首先是一个消费者的共同体。贸易商和制造商的利益是次要的,人民的福利,即真正的国家理性,要求消费者的利益胜过生产者的利益。

斯密认为,商业国家的命运直接取决于市场定价的问题。这是斯密那句名言——在“自然自由”的环境中商业能最好地蓬勃发展——最重要的含义之一。消费者有权获得最便宜的产品,不管它们来自何方,其重要性实际上压倒了所有其他的政治考虑。对斯密而言,单个国家的国内市场与“自然自由”的外部区域,即人类的全球自由空间(包括海洋),都是连成一片的。自由的国内市场,仅仅是商业自然状态的“国家的”(national)部分(以普芬多夫而非霍布斯的术语来理解)。定义为消费者共同体的“国家”,可以最好地被设想为整个人类组成的伟大商业社会的地方分支。因此,现代贸易国家都是二元结构的,同时既是封闭的(政治上)又是开放的(商业上)实体。贸易的猜忌源自对这一基本二元性的政治和商业内涵的抵制。著名的“封闭商业国”的观念,目的就是要解开贸易的猜忌这个难题。在短期之内,有界的领土国家与全球市场的不相容性,只能通过自愿从所有国际贸易中退出而得到矫正。

开放的贸易国家无法提供类似的灵丹妙药。进入国外市场意味着出于互惠的理由而开放双方的国家边界。按照斯密的说法,商人的利益企图阻止的正是商品的自由进口。他们所鼓吹的贸易保护主义获得了成功,因为冒险在“自然状态”中进行贸易的17世纪欧洲领域的国家是没有经验的新手。其传统的政治知识储备,旨在避免国际的、国内的和宗教的战争。可悲的是,传统的治国之道不足以实现商业目的。因此,国家很快从私人行动者(个体商人和现代早期的贸易公司)那里获得了必要的专业知识,这些私人行动者已经在非军事竞争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经常往返于海洋的大商业公司的生存策略,类似于格劳秀斯和霍布斯所认为的个人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特性,即采取攻击性的实践。在政治术语和法律想象中,17世纪政治理论中生活于自然状态下的自治的、竞争性的个人,是主权国家的惯常属性到私人领域的一种转化。然而,主权贸易国家的形象部分扭转了在这种早期现代政治理论中的“由外及内”的定向。它并未遵循下述潮流,即仿照“主权国家”的形象来创造“主权性”个人的形象,Tuck, Philosophy and Government, pp.176,196—197,以及Tuck, Rights of War and Peace, pp.226—231。而是代表了一种“由内及外”的角色投射。商业治国之道就是模仿那些已经在“自然自由状态”中有过经验的私营贸易公司的自由市场贸易术。

市场并非像霍布斯所描绘的政治无政府状态那样无社会性。然而,正如斯密一再指出的那样,其互惠性并非基于仁慈。为了市场的运转,一种效用必须与另一种效用相互交换。因此,对开放式价格竞争的大致公平合理的处置,在光荣革命后的英国成为激烈的贸易辩论的中心议题。《国富论》脱胎于这些辩论,本书第二章将会对此进行较为详细的描述。斯密经常将其前辈的理论贬斥为只是表达了“商业的猜忌”。不过,他从来没有低估作为军事竞争对手的国家间如何进行贸易这个十足的难题。他希望,低价格、高就业、自由贸易和足够的国家安全可以同时成为可能。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既需要有公民自由,还需要有远见的经济政策,而后者要基于对市场在欧洲历史上的作用的明确理解。

斯密那些18世纪早期的前辈们认为,他们必须考虑用更直接的手段来确保国家的成功。后光荣革命时期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或新哈林顿主义贸易分析家们,如理查德·达文南特,在下述意义上一点也不腐化,他们本可以只是用他们的系列小册子来直接支持商人的利益。他们把目光牢牢锁定在公共利益上,自由地利用马基雅维里在其共和主义经典著作《论李维》中所表述的德性观念。正如休谟在《论公民自由》中所指出的,底线是,商业在自由之下最为繁荣,而且自由国家如果想要保存自身,就必须成长壮大。公共财富被视为国家安全的先决条件。公共财富的获取是基于罗马帝国所树立的榜样。必须保持贸易自由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帝国的政治中心无论如何都会自动获取利润,因为奢侈消费税的机制可以确保各行省内的现金流最终总是流回帝国的行政中心。远途贸易可以留给专业化的商业共和国,其中荷兰只是漫长历史延续中的最新例证。获取领土,特别是通过建立殖民地获取领土,也被认为是非常可取的。对于像达文南特这样的作者而言,不利的一面在于,必须不断提防财富涌入可能造成的腐化和娇弱。它之所以激发起这种忧虑,是因为人们通常认为从亚洲进口奢侈品是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

然而,当欧洲贸易模式发生转换时,大都市自动从自由贸易中获益的这种沾沾自喜的想象就破碎了。在新的模式下,欧洲大国希望亲自进行贸易。随着它们的竞争日益白热化,国际紧张局势骤增。在17世纪最后二十五年,英国承受了来自路易十四和柯尔贝的法国巨大的军事和商业压力。因此,英国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话语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它已从《论李维》所提示的共和帝国的新罗马想象,转向了更接近马基雅维里《君主论》精神的国家理性风格的语言。

不断增长的军事开支使英格兰受制于双重必要性:它需要支付比以前的资金数额大得多的军事开支,并且需要用新的方法来获取它。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制度创新是最起码的要求。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对债务融资的新方法持高度怀疑态度。相反,他们想把英国转换成一个超效的贸易机器,以便能够从竞争激烈的欧洲市场获得可观的收入。英国向其欧洲邻国“低价销售”已经成为那个时代新的政治上的当务之急。奉行这样的政策是危险的,因为一旦失败,甚至导致失去英国的国内市场。然而,奉行保护主义将会损害其战时财政的商业战略,所以被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所拒绝。德性要求英国起而应对自由市场的挑战,不惜一切代价赢得这场欧洲的价格战。遵循约翰·波考克在Machiavellian Moment中的用法,德性这个词此处是在一种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含义上被运用,用来指这样的技艺和勇气,通过它们人才能征服他们的命运,并主宰事件的进程,参见pp. viii,92,442,445。亦可参见Quentin Skinner, “Republican Virtues in the Age of Princes, ”in Visions of Politics, vol.2, pp.144—147,以及“The Idea of Negative Liberty, ”出处同上,pp.207—210。

新的贸易模式的内涵,在英格兰和爱尔兰之间关于自由贸易所进行的激烈辩论中被揭示出来。这里的问题不是两个具有完全不同自然禀赋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相反,两个岛国的资源分布和土特产品几乎完全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赢得市场几乎完全仰仗价格优势。当时假定成本依赖于工资。爱尔兰可以比英国“售价更低”,因为它是一个比较穷的“低工资”国家。问题不是要使爱尔兰成为被英格兰垄断的市场,而是相反,要防止英格兰沦为被爱尔兰廉价产品所轻易渗透的出口市场。突然之间,似乎财大气粗看上去成了英格兰的一个严重障碍,而贫穷落后反倒是爱尔兰的一大竞争优势。英格兰对爱尔兰的贸易挑战的回应是残酷无情的。对英格兰的政治阶层而言,像爱尔兰那样的附属国,若能够利用自由贸易伤害其母国,乃是荒唐的。由于爱尔兰是一个被征服的王国,其商业野心必须通过政治手段,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采用军事手段,予以压制。关于其政治—宪制的背景,参见Patrick Kelly, “William Molyneux and the Spirit of Liberty in Eighteenth-Century Ireland, ”Eighteenth-Century Ireland 3(1988):133—148; Kelly, “Recasting a Tradition:William Molyneux and the Sources of The Case of Ireland. . . Stated(1698), ”in Jane H. Ohlmeyer, Political Thought in Seventeenth-Century Ireland(Cambridge:CUP,2000), pp.83—106;Jacqueline Hill, “Ireland Without Union:Molyneux and His Legacy, ”in John Robertson(ed.), A Union for Empire: Political Thought and the British Union of 1707(Cambridge:CUP,1995), pp.271—296,以及Jim Smyth, “‘Like Amphibious Animals':Irish Protestants, Ancient Britons, ”Historical Journal 36(1993):785—797。达文南特写道,爱尔兰企图向英格兰“抛售”羊毛为“合理的国家猜忌”提供了充足的理由。他建议“先发制人的打击”是“极其明智的”。他声称,“阻止任何邻国的骤然崛起”属于正当的自我防卫。Charles Davenant, An Essay upon the Probable Methods of making a People Gainers inthe Balance of Trade[1699], in Davenant, Works, vol.2, p.254.

这项针对爱尔兰的新贸易政策逆转了其商业帝国计划,后者诸如英国对其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领地所实施的政策。商业帝国意味着创建附属市场,在那里,军事霸主可以在避免价格竞争的情况下推销其产品。正如达文南特所见,这也正是路易十四将欧洲变成“统一君主国”计划背后的意图。相关背景,参见Steven Pincus, “The English Debate over Universal Monarchy, ”in John Robertson, A Union for Empire, pp.37—72。在路易家族领导下的一个统一的欧洲,将导致由法国控制欧洲大陆市场。传统的处理贸易猜忌的方法是通过征服、联合或统一来消除潜藏其下的国家猜忌。虽然达文南特支持在爱尔兰的问题上采用政治的解决办法,但他还是拒绝了通过殖民化和征服的方式来使英格兰成为一个欧洲强国。他声称,英格兰是一个海上霸权,而不是领土强夺者,其经济的未来在于从自由市场的竞争贸易中大获其利。他设计了双管齐下的战略,意欲使英格兰成为在欧洲领先的贸易国。

他的第一选择是一种开发外部资源的新方法。发现新大陆,创建帝国,与远东进行贸易,促进不同气候区域之间的贸易,这些都是全球化的现象。但是,达文南特的兴趣并不在于从远方带回异国产品或黄金、白银。对“新全球化”来说,重要的不是自然资源方面的差异,而是劳动力成本方面的差异。达文南特对东印度贸易的辩护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印度的纺织品更便宜是因其工资低得可怜。因此,英格兰值得去亚洲利用印度的低工资劳动力来击退欧洲的价格竞争。这是一种得到巧妙应用的原始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观念。对于达文南特来说,英格兰对公海的控制确保它可以独占印度的低工资优势。廉价的印度纺织品于是可以作为英格兰摧毁其欧洲竞争对手纺织工业的致命武器。

如果正面应对印度的价格竞争,那么英格兰本身也必然遭受严重的去工业化的损害。但由于他孜孜以求商业的“国家理性”,达文南特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成功的国际自由贸易要求国内价格与世界价格是一样的。英格兰是一个高工资国家,因此在潜质上是非常缺乏竞争力的。无论如何,必须降低劳动力的价格。达文南特排除了对英格兰物价或工资的任何保护。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都是自由的拥护者。政治自由要求英格兰的工资不能被“专制地”通过行政措施予以减少,但允许通过故意将其置于全球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而使之降低。为了对付生产外包的有害影响,达文南特建议了一系列积极的经济政策:使工资商品价格更低,强制失业者从事低工资的工作,提高农业产量,并重组英格兰的制造业经济。他承认,即使是在英格兰的主要产品羊毛产业,价格谱系上较便宜的那一端也必须放弃给那些更贫穷、更高效精干的竞争对手。他建议,英格兰必须将其制造业转移到市场的高附加值那一端,在那里才能最充分地发挥其优质羊毛及其劳动力技能的优势。

亨利·马丁——另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东印度贸易的支持者——甚至走得更远。他宣称,生产的目的是消费而不是提供有保障的工作。商业处于不断的波动之中,依循着价格竞争的涨落,受制于工资差异的全球模式的变化。他还为达文南特所强调的以技能为基础的战略补充了一个进一步的论证。他表明,竞争性的贸易将引发持续的技术革新,主要表现为发明节省劳动力的机器。对于马丁而言,国际和国内的经济竞争必将演变为一场技术创新的竞赛。马丁写道:“任何可以用更少的劳动人手做同样的工作因而更加便宜的技艺、手艺或工具,在其他人那里都会引发某种需要和模仿——要么使用相同的技艺、手艺或工具,要么发明出来某些类似的东西。”Henry Martyn, Considerations upon the East-India Trade(London:A. and J. Churchill, 1701), p.67.他建议竞争者要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反复相互超越,直至整个世界市场变成一个水平相当的竞技场。

爱尔兰问题,正如达文南特所承认的,乃是“国家的猜忌”在贸易领域的直截了当的应用。但如达文南特和马丁那样的英格兰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最为关注的是各种适应性机制,后者能够消解贸易猜忌的保护主义方面,或者能够通过确保国家经济有持续性的优越表现而完全避免贸易猜忌的发生。他们关于竞争性市场的思想表明,对他们来说,市场交换的互惠特性本身不足以使全球市场变成一个比霍布斯所描述的国际自然状态决然更好的场所。一个由商业效用所统治的世界,要求那些最为苛求和最为勤勉者必须不断作出调整,因为技术和市场条件在不断变化,而且通常都具有严重的军事意味。达文南特和马丁坚持马基雅维里主义的领土全球化观念,即以武力和探险的方式攫取外部资源的政策。但当他们认识到,接踵而至的财富和税收向大都市的流入很快就会成为竞争性贸易中的一个明显障碍时,他们就修正了关于中心和边缘之间经济关系的旧有构想。

西班牙的经济衰退证实了获得财富而不同时实现国内经济现代化所具有的风险。生产外包到低工资国家或殖民地,也就意味着帝国本身吸纳了巨大的财富。但是,如同西班牙的例证所表明的,这种做法应当具有的效果恰与国家的自鸣得意相反。将国内生产商置于全球竞争的压力之下,是创建一种精干、高效的经济的好方法。正如亨利·马丁所主张的,对廉价的外国劳动力的依赖,会引起过时的和昂贵的国内产业的创造性毁灭。但是,实施该战略需要付出巨大的国内政治代价。它需要一个无情而敏捷的政府,勤勉地执行商业的“国家理性”所发出的指令。这种自由贸易的政治要求私营经济主体几乎享有无限制的自由,同时还要接受对集体性的国家目标施加可怕的经济限制。这是孟德斯鸠对英格兰政府战略形态的理解。当尤斯蒂批评法国试图通过战争的方式终结英格兰商业实力的战略时,他将英格兰毫无阻碍的自由贸易模式誉为唯一能够在现代世界获得成功的政策。尤斯蒂解释说,这样的政策一旦获得采纳,那就永远不要指望持久的财富均衡将会补足权势均衡。相反,防御手段也不得不像贸易一样充满活力。

贸易的猜忌往往是对自由贸易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帝国主义的一种反应。它旨在从市场压力下重获政治自主,如果不能通过军事手段,那么就通过放弃或操纵市场来达到目的。贸易的猜忌成为国际竞争中的失败者的典型反应,或者是后来者的政策。对于亚当·斯密而言,它是在贸易商和制造商影响下制定的国家政策。这些人诱使政府相信保护他们的利润是确保国家安全和国民福利的前提条件。斯密的下述观点——作为消费者之集体的国家,其利益往往在于允许进口廉价商品——解释了他为何要抨击生产商的院外游说。但是,贸易论战中新近出现的对工资而非利润的强调,改变了这样一种看法,即引发贸易猜忌的主要动机是贪婪逐利。

把生产外包到低工资地区,不仅损害了国内生产商的利润,而且也损害了劳动阶级的利益。工人将这项政策视为服务于廉价商品进口商、大型贸易公司以及整个商人阶级的利益。E. A. J. Johnson, Predecessors of Adam Smith: The Growth of British Economic Thought(New York:Prentice-Hall,1937), Ch.15“The ‘Export of Work'and ‘Foreign-Paid Incomes'”, pp.301—315,以及Lars Magnusson, Mercantilism: The Shaping of an Economic Language(London:Routledge,1994), pp.134—138。达文南特和马丁被视为东印度公司的御用文人而遭受攻击,是因为他们的建议意味着工人阶级不得不承受工业结构调整所造成的主要冲击。贸易的猜忌日益成为新兴工人阶级反对商业社会和全球化的一部分。正如亚当·斯密所抱怨的,在所有这些商业猜忌的阶级表现形式中,关键的情感就是“民族仇恨”。

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富国—穷国”之辩

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富国—穷国”论战,主要是关于高工资与低工资国家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抗时各自的机会问题。这是对发生在17和18世纪之交的英格兰—爱尔兰贸易论战的直接延续。1707年,当苏格兰议会完全并入英格兰议会时,两个国家的合二为一与贸易的猜忌密切相关。相关概述,参见John Robertson, “An Elusive Sovereignty:The Course of the Union Debate in Scotland 1698—1707, ”in Robertson(ed.), Union for Empire, pp.198—227。这是现代国家的构建过程中对竞争性贸易的考虑发挥了主要作用的首例。英格兰获得了国家安全,苏格兰则得以进入一个自由贸易区。联合王国的形成遵循的是“统一帝国”或“欧洲联盟”方案的同一逻辑,但各国必须自愿加入。相关背景,参见Charles C. Ludington, “From Ancient Constitution to British Empire:William Attwood and the Imperial Crown of England, ”in Ohlemeyer(ed.), Political Thought in Seventeenth-Century Ireland, pp.244—280; James Moore and Michael Silverthorne, “Protestant Theologies, Limited Sovereignties:Natural Law and Conditions of Union in the German Empire, the Netherlands and Great Britain, ”in Robertson(ed.), Union for Empire, pp.171—197,以及John Robertson, “Empire and Union:Two Concepts of the Early Modern Political Order, ”出处同上,pp.3—36。最初,苏格兰尝试的是传统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和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对外扩张路线。在英格兰银行创立者威廉·帕特森的建议下,苏格兰人开始了一项大胆的计划,即通过在达连湾(大约在今天的巴拿马运河的位置)建立贸易殖民地,来控制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贸易。作为一个构建帝国的尝试,该计划是有远见的,因为它仅仅涉及最低限度的领土占领。但是它失败了,因为它与国际强权政治的规范相冲突。参见David Armitage, “The Scottish Vision of Empire:Intellectual Origins of the Darien Venture, ”in Robertson(ed.), Union for Empire, pp.97—118。苏格兰的主动行动直接挑战了西班牙,而英格兰的利益是维持与西班牙的和平,而不是支持苏格兰在中美洲的商业冒险主义。达连湾方案毁于战争的逻辑。正是在这种时刻,苏格兰出于经济原因而与英格兰联合的构想成形了。苏格兰人认识到,通过消除国家的猜忌,他们也将能够消除两国间相应的贸易的猜忌。18世纪就有人把达连湾事件和英格兰—爱尔兰贸易辩论描述为英国贸易猜忌的惊人案例,参见Sir John Dalrymple, Memoir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from the battle off La Hogue till the capture of the Frenchand Spanish fleets at Vigo,2 vols.(Edinburgh:Bell, Creech, Strahan, and Cadell,1788), vol.2, pp.95,132。

用政治独立换取市场准入的想法始于爱尔兰,时间是在英格兰立法禁止爱尔兰向英格兰出口货物之后。参见Allan MacInnes, “Union Failed, Union Accomplished:The Irish Union of 1703 and the Scottish Union of 1707, ”in Dáirc Keogh and Kevin Whelan(ed.), Acts of Union: The Causes, Context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Act of Union(Dublin:Four Courts Press,2001), pp.67—94; Jim Smyth, “Anglo-Irish Unionist Discourse, c.1656—1707:From Harringtonto Fletcher, ”Bullán: An Irish Studies Journal 2(1995):17—34,以及David Armitag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British Empire, Ch.6,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Empire, ”pp.146—169。那些梦想苏格兰成为一个富裕国家的人们,借用了关于低工资可在竞争性贸易中发挥有利影响的爱尔兰论题。联合之外的选择是,要么继续遭受英格兰对苏格兰贸易的敌视,要么放弃所有的国际贸易野心。在苏格兰,后一条路线是由萨尔顿的安德鲁·弗莱彻提出的,他是苏格兰议会中反对联合的领袖人物。弗莱彻显然精通新马基雅维里主义的政治话语。从接受方一端的视角来看,他还对英格兰“国家理性”的含义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关于英格兰针对爱尔兰的贸易猜忌是如何进行到底的,弗莱彻对此的观察也可谓细致入微。弗莱彻争辩说,像英格兰那样富有的宗主国,如果感到它与贫穷国家的互惠贸易对其经济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威胁的话,那么它总是会不顾一切道德和正义的考虑。对于英格兰人而言,问题是应用于贸易的国家自我保存。在关于苏格兰是否应与英格兰联合的辩论中,有人从英格兰的视角讨论了在低工资的苏格兰和高工资的英格兰之间的价格竞争问题,参见Laurence Dickey, “Power, Commerce and Natural Law in Daniel Defoe's Political Writings 1698—1707, ”in Robertson(ed.), Union for Empire, pp.63—96。关于笛福的政治和经济观点的更为全面的背景,参见Katherine R. Penovich,“From‘Revolution Principles'to Union:Daniel Defoe's Intervention in the Scottish Debate, ”出处同上,pp.228—242,以及Liah Greenfeld, “The Birth of Economic Competitiveness:Rejoinder to Breckman and Trägardh, ”Critical Review 10(1996):458—466。弗莱彻确信,到18世纪早期为止,贸易的猜忌已经成为现代英格兰爱国主义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竞争性贸易越来越使欧洲的国家体系承受巨大的压力,像弗莱彻那样的观察家们意识到了后文艺复兴时期国际关系学说所固有的危险。国家理性说提议国家在追求其所有目标时,包括追求商业目标,都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强力。弗莱彻谴责英国的新马基雅维里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为不受约束地追求经济权力而作的正当性辩护。他还将自由贸易视为获取经济实力的手段,如果有必要,富裕国家随时准备通过军事和政治力量来推动自由贸易。弗莱彻提出了一种与之相对抗的国际关系的范式。

借用来自哈林顿的一个措辞,弗莱彻认为,政治不仅应该考虑国家利益,而且还应该考虑“人类的利益”。哈林顿将人类的利益界定为基于人类的社会性,而且他还借助于格劳秀斯等人的权威来对抗霍布斯的怀疑主义的自然状态理论。Harrington, Oceana, “Preliminaries, ”pp.171—172.弗莱彻也抱怨道,现代政治理论“……只是参照特定国家……构建的,……而没有考虑到人类的其余部分”。为了消除“贸易的猜忌”,弗莱彻建议用普世共和主义作为替代方案。对他来说,正如对于哈林顿而言,反驳腐败的国家理性,不是一个权利和法学争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构建正确的政府形式的问题。只有人民的政府,即共和国,才能是和平的,这有赖于其独特的协调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的能力。因此,弗莱彻建议欧洲实行新的共和主义国家体系。如果欧洲重组成规模大致相等的邦联共和国,势力均衡作为对国家理性的一种限制就可能具有可行性。弗莱彻声称,这样的安排将抑制征服精神,以及迷惑了整个欧洲的恶性贸易争端。

弗莱彻为苏格兰开出的经济改革药方近乎费奈隆式的野蛮,它旨在模仿瑞士共和国有德性的农业经济。弗莱彻强调,如果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合完成,苏格兰低工资的预期收益要么出于显而易见的经济原因而无法实现,要么即使实现了,英格兰也会动用武力压制苏格兰的低价竞争,完全不顾所有那些与此相反的庄严承诺。他对苏格兰的设想并不排除以各不相同的自然产品交换为基础的传统商业模式,但弗莱彻坚持认为,苏格兰的国内经济要与现代竞争性贸易的侵扰性实践绝缘。

大卫·休谟同情的是弗莱彻为欧洲所设计的联邦主义构想,但并不同情他关于“乡村经济”的田园牧歌。作为商业社会理论家和联盟的热情支持者,他相当赞同爱尔兰的论据。关于18世纪30年代苏格兰的经济思想,参见Gentaro Seki, “Policy Debate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Scotland:the 1720s to the 1730s, ”in Tatsuya Sakamoto and Hideo Tanaka(ed.), The Rise of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London:Routledge,2003), pp.22—38。关于在爱尔兰持续进行的有关穷国发展的争论,参见Patrick Kelly, “Ireland and the Critique of Mercantilism in Berkeley's Querist, ”in David Berman(ed.), George Berkeley, Essays and Replies(Dublin:Irish Academic Press,1986), pp.101—116。休谟在1752年初次发表的《论货币》一文中阐述了一项通则。对全球贸易的垄断是不可能的,因为贸易国家的经济增长有自然的限制。当一个国家变得富有之后,其财富本身就令其不具有竞争性了。因此,穷国将能够向其高工资的邻国“低价销售商品”,并迅速抢走它们的生意。休谟表明,最终所有的制造业国家都将遭受这种命运。低工资的亚洲国家将接管欧洲的整个经济。他的主要例证不像达文南特和马丁那样来自印度,而是来自中国。正如他向他的苏格兰朋友詹姆斯·奥斯瓦尔德所解释的那样:

 

距离遥远是中国与我们通商的一个切实障碍,把我们的贸易局限在少数几种商品上,并且抬高了这些商品的价格,这是由于长途运输、垄断和征税造成的。一个中国人工作一天只挣得一个半便士,而且还非常勤劳。假如中国在地理位置上就像法国或西班牙那样靠近我们的话,那么我们所用的每一件东西都将是中国货,直到货币和价格达到同等水平,即达到它与两国的人口数量、勤劳程度和商品数目都成比例的水平。1750年11月1日,休谟致詹姆斯·奥斯瓦尔德的信件,参见Hume, Letters, vol.1, p.144。休谟后来又公开重申了上述观点,只作了轻微改动,参见“Of the Balance of Trade, ”Essays, p.312。

 

然而,休谟的政治远见与英格兰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的竞争性全球化战略存在着根本的分歧。他不希望用中国和印度廉价的进口商品作为英格兰的经济“国家理性”的攻城槌。休谟借用了爱尔兰经济落后优势论的观点,并使之成为“苏格兰的理由”。对他来说,这一观点成为商业全球化普世理论的基石。他希望,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的工资差异将有助于经济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扩散。休谟痛恨轻率的道德乐观主义。他对全球经济未来的“乐观”构想预言了持续不断的斗争和动荡。他不是一个贸易竞争的批评者。相反,他对人类商业未来的推测,是从商业竞争本身的内在逻辑中梳理出来的。

即使来之不易,财富也没有办法阻止衰退,因为财富创造是自我终止的。在法国,这被视为对英格兰商业霸权早日夭亡的乐观预测。有关高工资经济体将不可避免地遭遇衰退的预言,出现在相当数量的法国国际政治经济学重要著作当中,包括老米拉波Mirabeau, L'Ami des hommes, ou Traité de la population(Avignon:1756), Pt.2, Ch.5,“Luxe, ”pp.265—368.(在其著名的《人类之友》中)、圣·朗贝尔、参见其在《百科全书》中所撰的“奢侈”词条,并以《论奢侈》([Saint-Lambert], An Essay on Luxury. London:T. Becket and P. A. De Hondt,1766)为题独立发表,该书第13页写道:“这是目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休谟先生本人的观点也与此相去不远。”马布利马布利提及这一理论,将之归于坎蒂隆,同时也与休谟就奢侈问题发生争执,参见Principes des negotiations, pour servir d'introduction au droit public de l'Europe, fonde sur les traites, in Mably, Collection Complete desOEuvres, ed. Peter Friedemann,15 vols.(Aalen:Scientia,1977), vol.5, pp.196—202,尤其是p.198;以及OEuvres, vol.6, pp.510—520,尤其是pp.519—520。相关评论,参见Johnson Kent Wright, A Classical Republican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Mably(Stanford, CA:Stanford UP,1997), pp.58—61。与孔狄亚克的著作。休谟的文章《论货币》一经在法国扬名,较有影响的是让—伯纳德·勒布朗神父的译本,Discours Politiques de Monsieur Hume, 2 vols.(Amsterdam:M. Lambert,1754),次年重印(Dresden, M. Groell,1755),勒布朗的版本相当重要,因为在其长篇导言中,他几乎将休谟纳入了以法国财政部长德·文森为核心的有影响的政治经济学家的圈子里。勒布朗在“七年战争”初期比较活跃,他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假装它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题为Le patriote anglois ou réflecions sur les hostilités que la France reproche à l'Angleterre, et sur la réponse de nos ministres au dernier mémoire de sa M. T. C.(Geneva:n. p. , 1756)。他的权威便被援引以支持这个商业雄起周期论。该论文在欧洲有巨大影响,因其对国家垄断商业的怀疑主义直接出自一个真正的“英格兰”作家,而不是来自一个敌对的观察家。在欧洲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将休谟视为一个英国作家有多么荒谬。

休谟作为一个生活在大不列颠的苏格兰人,使自己利用了那个关于穷国具有工资优势的爱尔兰论点。关于休谟时代的爱尔兰政治经济学,参见Salim Rashid, “The Irish Schoo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1720—1750,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tudies 56(1988),345—369。他的通信表明,他试图恢复其同时代人对英格兰和苏格兰联盟的经济前景的信心。他的国家贫穷,劳动力相对来说技能不高,但却具有一大优势,那就是低工资。休谟宣称,苏格兰应该依靠这种悖论性的落后的优势,至少将英格兰的部分财富吸引过来,只有这样,联合才是公平的。然而,从休谟的本意来看,他绝对没有希望联合王国经济毁灭的念头。他希望苏格兰能够分享英格兰的财富而不是去摧毁它。休谟并没有提出一种周期性增长的一般理论,而是构建了一个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模型。他想寻找可以将经济发展从中心扩展到边缘的机制,结果他看出了国际劳动分工新模式所具有的潜力。人们普遍认为是大卫·李嘉图创造了比较优势理论。David Ricardo, 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 in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David Ricardo, eds. Piero Sraffa and M. Dobbs, vol.1(Cambridge:CUP,1951—1973). Ch.7, “On Foreign Trade, ”pp.128—149.关于它的全面评论,参见Andrea Maneschi,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Cheltenham:Edward Elgar, 1998); Roy J. Ruffim, “David Ricardo's Discove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34(2002):727—748; Robert A. Blecker, “The‘Unnatural and Retrograde Order':Adam Smith's Theories of Trade and Development Reconsidered, ”Economica n. s. 64(1997):527—537。但是,休谟和斯密(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达文南特和马丁)雅各布·维纳的尝试性的主张,参见其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37), p.104, Andrea Maneschi的观点则更加自信,参见他的论文“The Tercentenary of Henry Martyn's Considerations upon the East India Trad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24(2002):233—249。已经掌握了这一原理的基本要素,只是尚未使用“比较优势”这一令人困惑的术语,尽管该理论的详细阐释直到19世纪初才由李嘉图提出来。正是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其论文中率先引入了绝对成本和相对成本的术语,参见Essay I, “Of the Laws of Interchange Between Nations;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Gains of Commerce among the Countries of the Commercial World, ”in Essays on Some Unsettled Ques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y; in Mill, Essays on Economics and Society, ed. J. M. Robson, in Collected Works, ed. F. E. L. Priestley, vol.4 p.233,在下述文献中又重复提及,见Bk.3, Ch.17(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7), Sect.2, “Of International Trad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 ed. J. M. Robson, Collected Works, vols.2—3(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5), vol.3, p.589。亦可参见William O. Thweatt,“James Mill and 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8(1976):207—234。

比较优势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术语,因为它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相对于另一个国家具有优势。用现代术语表示,这将是一种绝对优势。相反,优势的比较与在一个寻求从对外贸易中获益的国家内的产业相对效率有关。该学说要求,即使一国对另一国以任何可以设想的方式享有绝对优势,仍有可能在两国之间发生互惠互利的贸易。如果每个国家专门从事其价格效益和生产率最高的经济活动,同时允许其相对不那么卓越的经济活动(无论是工业的还是农业的)转移到那个相对较差的国家,那么贸易双方都将获益。通过在效率方面最优化每一个国家的贸易状况,商业可以发展到对两个国家都有利。这样一种国际专业化和技术转移机制能够产生经济全球化的良性模式。李嘉图对外贸的乐观预期与休谟《论货币》中据称是悲观的周期性经济增长模型是颇为相似的。

休谟并未预言富国会出现不可避免的经济衰退。相反,他预见到了产品周期的必然性,关于这一主题的经典文章,参见Raymond Vern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Product Cycl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80(1966):190—207。弗农把产品周期描述为一个工业竞争力的阶段论,因而为比较优势理论增加了一个动态元素。首先,一个富国生产并出口特定的货物;然后,它失去了那些模仿其创新并以更低成本进行生产的较穷国家的出口市场;接下来,富国成了它过去曾经销售过的同类产品的进口国。以及劳动密集型但技术含量低的产业从高工资国家向低工资国家的反复转移。他还对先进的经济体提出建议。休谟表明,富裕国家可以避免衰退,还可以一直保持竞争力,只要它们保持灵活的专业化和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能力。关键的资源是人力资本。良好的教育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意愿,比通过使用节省劳动力的机器设备所带来的收益更为重要。参见Charles Sabel and Jonathan Zeidin, “Historical Alternatives to Mass Production:Politics, Markets and Technology in Nineteenth-Century Industrialization, ”Past and Present, no.108(1985):133—176。后者成为《国富论》的主要论点,追随着斯密的前辈们——英国的亨利·马丁和法国的让—弗朗索瓦·梅隆——所开辟的道路。关于国家间的竞争性策略,休谟和斯密有不同意见。

休谟的“富国—穷国”之论几乎被经济思想史所忽略,尽管它曾经获得了其同时代人的普遍关注。它引发了休谟与当时英国最重要的政治经济学家乔赛亚·塔克牧师之间的激烈论战。像大多数与休谟同时代的苏格兰人一样,塔克将《论货币》解读为对英国未来的极大威胁,并将之列为17世纪晚期好战的和竞争性思想的残余。他认为富裕国家没有理由担心作为穷国的竞争对手。一个国家可以通过拥有高超的制造技术、良好的组织以及充足的资本在任何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引进廉价劳动力。因此,一个管理良好的富国实际上可以永远保持对欠发达国家的优势。

在攻击休谟的同时,塔克复制了休谟关于高—低技术国家间互惠贸易可能性的观点。不同于休谟的地方在于,他专注于劳动分工和市场范围之间的关系。广泛的劳动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飞跃,大大降低了某些工业制成品的价格。即使富国的工资仍然很高,但其工业制成品的价格仍将保持在低水平。这样,塔克就证实了休谟对世界经济未来的看法:富国将会在高技能或“费力的”制造业上取胜,而穷国则专于“粗糙的技艺”。

对塔克而言,这是可以消除贸易猜忌的主要论据。他尖锐地批评了两种对英国国家理性的误解。第一种认为,英吉利民族是“狂热的军事荣誉追求者”,并将征服遥远的国度视为获取额外经济资源的一种简便方式。为了警告其帝国主义同胞,塔克提醒英国人吸取罗马衰亡以及最近西班牙衰落的教训。他认为,纯粹由外部产生的财富会导致接受国贫困化,而不是使之变得富裕。其次,塔克强调了现代贸易模式的重大变化。贸易过去是基于相互需要以及自然产品的差异。但是,现代贸易特别是邻国之间的贸易,意味着价格偏好基础上非常相似产品之间的交换。贸易的猜忌忠实地反映了这种贸易杀气腾腾的竞争本质。然而,这种猜忌被误解了。在营销简单物品时,咄咄逼人的竞争几乎无法避免,在那里价格就是一切。但是,现代制造业不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的,要推动其产品的销售,质量和时尚与价格同等重要。

富裕国家的制造商向其他富裕国家的高端客户出售其商品,以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人为”需要。这些需要不是自然所创造的,而是源于人类的想象力。奢侈品的范围很大,忠实地反映了“人类心灵中各种美妙的层次”。人类的智巧创造了大量的物品,例如通过改变时装的色彩和图案。Josiah Tucker, Four Tracts, together with Two Sermons on Political and Commercial Subjects(Gloucester:R. Raikes and J. Rivington,174), TractⅡ, “The Case of going to War, ”pp.67—68.关于塔克所持的明显的基督教神意观,参见Robert Urquhart, “David Hume and josiah Tucker:Pagan and Christian Political Economy, ”History of Economic Ideas 3(1995):18—26; Laurence Dickey, “Doux-Commerce and Humanitarian Values:Free Trade, Sociability and Universal Benevolence in Eighteenth-Century Thinking, ”Grotiana, n. s. , vols.22—23(2001—2002):271—318,以及Brian W, Young, “Christianity, Commerce and the Canon:Josiah Tucker and Richard Woodward on Political Economy, ”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 22(1996):385—400。每一个制造商都可以提供不同的设计并通过提升其独特的性能进行市场推广。通过相互提供不断更新换代的日益“费力的”工业制成品,富裕国家可以和平地推进彼此之间的贸易。同时,富国和穷国可以相互交换高附加值产品和更为简单的产品。认为价格竞争高于一切,能够独立于质量和选择,是完全错误的。塔克的结论是,现代贸易仍然是建立在相互需要和产品互补的基础之上的。像休谟一样,塔克相信,管理良好的国家可以把贸易永远进行下去,无论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变得多么富有。

《国富论》最初的草稿表明,斯密对休谟—塔克论战中提出的问题很感兴趣。斯密赞同塔克,拒绝下述可能性是一种“庸俗的偏见和肤浅的考虑”,即“在一个富裕的商业社会中劳动力会变得昂贵而产品会变得便宜”。这并不是悖论。“这两点显然是非常一致的,”斯密解释道,“随着工艺的改善,生产变得更轻松,可以给工匠支付高工资,而产品仍处于较低的价格水平。”贸易国无需在工人的高生活水准及其出口能力之间被迫作出选择。现代财富不是自我毁灭性质的,而是自我强化性质的。把一个国家财富的衰减归咎于商业的周期性规律,是无益的;过错总是在于人们对技术创新和经济管理的原理把握不善:

 

因此,越是富裕的社会,劳动力将总是更加昂贵,而产品则总是更加便宜。如果由于穷国的满足于薄利低薪的商人和工匠在国外市场低价销售他们的商品,从而使得一些富国失去了其部分制造业和一些商业分支,那么这几乎不可能只是由一国的富裕和另一国的贫穷本身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确信,必定还有某些其他原因。富国必定因其政策的某种错误而犯下过失。Smith, ED,2.12—2.13;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陈述出现在LJ(A), vi.34。

 

《国富论》的写作就意图防止由富国这样的政治经济学错误所造成的损害。

斯密以一种咄咄逼人的修辞写出了他的主要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开篇便提出作者最具创新性的观点,然后再填充进基础性论据和历史背景。《国富论》一书的组织尤其特别。它从来没有被完全照搬,斯密的追随者和评论家总是对其材料以一种更加学究式的方式重新进行组织。18世纪60年代的语言——“富裕”“富国和穷国”等,当斯密在法国逗留数年时间之后对之进行改写,它们都在最后的文本中消失了。然而,原来的含义不仅保留下来而且还有所扩增。《国富论》始于斯密对工业生产率问题的关注。劳动的分工和机器的使用,正如斯密以其制针工厂的案例所生动表明的那样,允许高工资和低价格同时并存。对许多产品而言,大规模生产的新体制都可以使它们在质量和价格两方面超越老的手工业。斯密将生产重组和使用机器结合起来,表明劳动力成本何以得到巨大节省。他的建议不仅仅是站在休谟以技能为基础、挽救富国免遭经济衰退的策略的反面,更确切地说,至少从中期来看,斯密的政策有力地削弱了休谟的政策。令斯密感到遗憾的是,他的体系会导致去技能化,但他希望为工人阶级提供更好的初级教育可以抵消由此带来的伤害。

《国富论》暗示,在欧洲“一项战略将大获全胜”。通过将之与几乎同时出版的一部关于自由贸易的伟大法文著作加以比较,这种观点会变得更加清晰。在斯密的《国富论》发表前三个月,著名法国哲学家艾蒂安·邦诺·德·孔狄亚克神父出版了他的《商业与政府相互关系的考察》一书。Étienne Bonnot, Abbé de Condillac, Commerce and Government Considered in Their Mutual Relationship, trans. Walter and Shelagh Eltis(Cheltenham:Edward Elgar,1997).这本书是为帕尔马亲王所写的一系列教科书中的经济学卷,整套书系由孔狄亚克和他的兄弟马布利编纂;参见S. and W. Eltis, “The Life and Contribution to Economics of the Abbe de Condillac, ”in Commerce and Government, pp.12—18。相关背景,参见Arnaud Orain, “Decline and Progress:The Economic Agent in Condillac's Theory of History,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10(2003):379—407。孔狄亚克不是一个重农主义者,虽然他迫切希望修复路易十四和柯尔贝对法国农业所造成的损害。他充满激情地为自由贸易辩护,强调商业互惠的积极影响,谴责贸易保护主义的自我破坏性。他将贸易的猜忌定义为对其他国家的财富和福利抱以军国主义式的妒忌,他还将其作为现代欧洲君主国腐败政治的核心予以控诉。

孔狄亚克像许多人一样,认为经济互补的贸易是有益而自然的,符合上帝对尘世的神意设计。与此相反,他认为竞争性的贸易是不必要的人为设计。孔狄亚克将法国疯狂地开拓越来越新的出口产业视为开启了通向最终衰落的滑道。这种经济狂热的肇因是一种徒劳的努力,妄图借此逃避在健全的理论和可持续的实践基础上重建法国经济的艰巨任务。孔狄亚克借用休谟的经济增长具有自我取消性的观点,来证明法国希望在竞争性贸易中获得持久的胜利是徒劳的。在真正的自由贸易条件下,如果完全清除政治和军事的扭曲性影响,就没有一个国家或省份可以长期维持领先优势。一旦贸易促使任何省份或国家变得富有,其生活成本势必随之显著增长。因此,自由的经济体总是会受到周期性或循环运动的摆布。当“高昂的劳动力价格开始让”一个地方的“制造业衰退时”, “低价格就会使制造业在另外一个地方兴起”。从长远来看,没有一个国家会变得“太富”或“太穷”。在真正的自由贸易条件下,商业“就像一条河流分成许多渠道,相继灌溉所有的土地”。自由贸易有能力把世界从国际不平等的泥潭中解放出来,正是这种不平等让一些国家生活在“悲惨的状态”之中,而让另外一些国家沉湎于引人注目的“富足”之中。Commerce and Government, Pt.2, “The Circulation of Wealth When Trade Enjoys Complete Freedom, ”pp.223—228.

从一个法国人的视角来看,斯密的《国富论》似乎拥护新柯尔贝主义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战略的优点,尽管并没有那位法国人的官僚干预主义。斯密战略的主要方面类似于达文南特和梅隆的进取型自由贸易观念。然而,斯密坚持认为,国家经济的增长必须严格地以本国为基础。他拒绝“马基雅维里主义”的政治遗产,因其将战争和外部增长视为国家生存和荣耀的密钥;他也拒绝重商主义体系的保护主义。斯密声称,征服是往昔的一种野蛮和徒劳无益的观念,与殖民化和垄断性贸易公司相依相伴。现代欧洲仅凭军事技术上的巨大优势就可以剥削地球上任何遥远的地方,斯密写道,这种状况行将结束,时间就在与欧洲的贸易也令那些遥远国度致富之时。Smith, WN, IV. vii. c.80.

斯密从来未曾提议生产外包或剥削廉价的外国劳动力。他将商业帝国主义视为愚蠢和短视地逃避市场规律的行为。英帝国不可能持续存在下去,而且最终,斯密抱怨道,这项拙劣的冒险事业将不得不付出非常高昂的代价。他暗示,英国将再次成为欧洲市场上的一个中等规模的竞争者,除了自己国内的成熟工业之外不会再有其他可以依赖的竞争性资源。斯密确实没有把下述假说当回事,即英国可以保留其北美属地,办法是将它们纳入一个联邦式的不列颠国家。但是,这样一个横贯大陆的更大的不列颠国迟早将不会接受来自伦敦的统治,而是要接受来自北美的统治。这种观点绝对不只是斯密一人的看法。马尼马斯科的阿奇博尔德·格兰特爵士,一位著名的苏格兰改良者和殖民地投资者,在1764年表述了同样的观点,克莱尔·杰克逊从一封私人信件中引用了该观点,参见Clare Jackson, “Revolution Principles, Ius Naturae and lus Gentium in Early-Enlightenment Scotland:The Contribution of Sir Francis Grant, Lord Cullen(c.1660—1726), ”in T. J. Hochstrasser and P. Schrrder(eds.), Early Modern Law Theories: Contexts and Strategies in the Early Enlightenment(Dordrecht:Kluwer,2003), pp.123,134。几乎相同的观点,被诸如乔赛亚·塔克、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博纳尔以及其他人所着重讨论过,参见Tucker, Four Tracts, “Preface, ”pp. x—xi,以及详细地对所有备选方案的全面考察,参见“Tract IV. The True Interest of Great Britain set forth in Regard to the Colonies; and the only Means of Living in Peace and Harmony with them, ”in Four Tracts, pp.143—216,尤其是Scheme II, “to incorporate America and Great Britain into one common Empire, ”pp.164—188。对于一般性的简要概述,参见Laurence Dickey, “Doux-Commerce and Humanitarian Values, ”pp.305—308。塔克对第三版的Four Tracts(Gloucester:R. Raikes and T. Cadell,1776)作了部分改动,新增了第五部分,并加入了另一个长篇小册子,两者都详尽讨论了美国的危机以及联合或分裂的问题,分别采用了下述标题“The Respective Pleas and Arguments of the Mother Country and of the Colonies Distinctively Set Forth”和“A Series of Answers to Certain Popular Objections, Against Separating from the Rebellious Colonies, and Discarding Them Entirely”(这两篇长论都是单独编页的)。美国拥有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这个国家注定要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统治相对贫困和人口较少的英伦三岛。

《国富论》的著述目的是为了摧毁贸易的猜忌,其用意不在于英国超越其他国家的经济霸权。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没有支持任何一种帝国观。然而,从英国竞争对手的角度来看,其观点则有所不同。法国担心英国可能会变成商业性的罗马帝国并主导整个世界的贸易。法国有些人想在军事上作出反应。对此持反对观点的那些人试图指出,正如奢侈品消费摧毁了旧有的帝国一样,高工资也将同样有效地摧毁现代的商业帝国。他们声称这也将是英国注定的命运。同样的观点,在英国却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就像在他之前的乔赛亚·塔克一样,斯密并不认为经济增长的自我取消理论将为最终的和平带来光明的希望,而是认为它将会不负责任地煽动起贸易的猜忌、帝国主义以及战争。英国竞争对手的深切期望,成为在英国激起的“民族仇恨”的一个连带原因。

斯密的《国富论》和孔狄亚克的《商业与政府》都同样拒绝了那种马基雅维里主义的观点,即视外部领土扩张为一个国家生存和荣耀的关键。双方均声称,他们所提出的政策将带来国民的幸福。但是,斯密没有忽略原教旨马基雅维里主义思想的核心,即只有不断成长的共同体才能真正蓬勃发展,而蓬勃发展乃是一种竞争性的或通过模仿而超越对手的活动。他坚持认为,并非最富有的国家就是最繁荣的国家,而是增长最快的,特别是在工资方面增长最快的国家,才是最繁荣的国家。斯密还坚持认为,制造业蓬勃发展的大规模生产,要求在外国市场取得成功,每个国家都必须努力维持其出口的能力。因此,斯密被解读为一个强劲经济增长的有力鼓吹者,他鼓励发达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全面转向积极进取的竞争性贸易,假如它们依赖的是自身边界内的国家资源。斯密对自由贸易和商业互惠的吁求与他的下述断言是结合在一起的,即富国如果坚持不懈地追求生产率的增长,就能够永葆富足。斯密以这种方式摧毁了此前法国对英国作为一个商业强国会自动走向自我毁灭所抱的希望。孔狄亚克在1776年还在兜售这种观点。与斯密的新分析对照起来看,他对竞争性商业的道德谩骂突然显得过时、天真和不切实际。伊萨克·艾斯林是巴塞尔总督以及瑞士现代共和主义政治理论家中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对照阅读了斯密与孔狄亚克的那两部著作,并更偏爱前者。他赞美《国富论》不属于任何学派(例如重农学派)。他意识到斯密借鉴了前重农学派理论家的观点,并且为斯密感到遗憾,因为他没有对其所借鉴的政治经济学的早期作者们表示感谢,参见艾斯林1777年4月11日致弗里德里希·尼古拉的信件,收录于Holger Jacob-Friesen(ed.), Profile der Aufklärung. Friedrich Nicolai-Isaak Iselin: Briefwechsel(1767-1782)(Bern:Haupt,1997), p.458。艾斯林在其自己主办的瑞士杂志Ephemeriden der Menscheit上发表了对这两部著作的评论(关于孔狄亚克的评论见1777年第2-4期和第6-8期,关于《国富论》的较详细评论见第5期第61-101页)。随后,他又在尼考莱那本得到广泛阅读的德国杂志Allgemeine Deutsche Bibliothek上再次发表了对斯密的评论,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发表于1777年(no.2:586-589),另一部分发表于1779年(no.1:297-303)。关于斯密与伊萨克·德·平托的对比,参见“Letter Upon the Jealousy of Commerce, ”in An Essay on Circulation and Credit in Four Parts: and A Letter on the Jealousy of Commerce, trans. Stephen Baggs [pseudonym for Philip Francis](London:J. Ridley,1774), pp.188-247,首次发表时题为“Lettre de la Jalousie du Commerce où l'on prouve que l'intérêt des puissances commercantes ne se croise”in Pinto, Traité de la circulation et du credit(Amsterdam:Marc Michel Rey,1771)。在回顾了“七年战争”的经验之后,平托颠倒了国家安全问题与贸易猜忌之间的关系,他仿效卢梭对圣皮埃尔和平方案的评论意见,声称假如商业战争和贸易竞争能够得到消除,那么圣皮埃尔的欧洲和平方案就将不再是乌托邦性质的了(pp.189,223-224)。平托像孔狄亚克一样,用高工资的论据来反对英国人垄断商业世界的可能性(pp.215-216,235-236),他偏好国内增长胜于外部增长,偏好农业改善胜于制造业投资。然而,平托在推行现代经济制度,包括奢侈品消费和公共债务方面,则是欧洲的一位领军人物。他的关键论点关注的是对商业互惠的保护和培育,其做法是确保欧洲国家的制造业形象和全球性拓展是以一种互补的而非直接竞争的方式建立起来(pp.192-197,221-224)。

人们常常声称是马克思首先在斯密的生产至上论(productivism)中发现了人类解放的潜力。马克思设想,将来机器会取代体力劳动,去技能化的工人大军可以重返工艺和文化的世界。本书第三章表明,这种观点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成果。亚当·弗格森认为,高度专业化分工的新体系使工人非人化,把他们变成现代工厂的巨大工业机器上的人力齿轮。正是杜戈尔德·斯图沃特——爱丁堡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首先从弗格森关于现代工人命运的抱怨中看到了一线希望。如果人在工厂里工作就如同机器,那么当科技发展到可以使用合适的机器人进行生产时,机器也可以取代人类。因此,富裕国家的高工资问题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技术、创新、技能而非基本工资水平才能决定竞争性贸易的未来结果。在18世纪刚刚拉开帷幕的时候,亨利·马丁就曾经有过类似的预感。斯密也支持这一观点,并描述了一个各国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相互超越的世界所具有的平等主义意涵。机械设备可以被仿制、出口和进口。毕竟,制针厂并不是某种苏格兰人的发明。附在《百科全书》中的详细图表很方便地用图解的方式说明了这一点。制针厂可以出现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最早运营的制针厂使用的是工资比西方国家低的工人,然后就是机器人。

改革与转型的悖论

构成《贸易的猜忌》第二篇的三章,处理的是由高度竞争性贸易国家的兴起所引发的现代国家规制型政体的重大转型问题。这三章集中讨论了主导18世纪政治经济学辩论的两项议题:财政革命和农业改革。这两项议题不仅需要经济学家作出回应,而且也需要政治理论家的响应。

战时财政问题使商业变成了一项“国家事务”,并且导致政治经济学的兴起。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贸易政策直接与战争问题相关。但是,发生在18世纪的财政和农业领域的变化也同样与战争问题直接相关。如果我们认真看待那些关于国家安全的思考——它们都结合了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议的大规模生产的工业政策,那么这一点就会变得显而易见。斯密对“重商主义体系”的批评并不意味着放弃可辩护的国家理性,即国家对生存和繁荣的无止境追求。相反,它表明国家理性要求适应经济现代性的竞争模式。斯密主张通过在生产率增长方面超过所有其他国家来赢得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这同时也是他对现代战时财政问题的回答。

一个“与全世界相分离的”国家,其货币数量(斯密复述了洛克的观点)没有多大的重要性。他继续说道(还在援引洛克),然而“对于那些同主权国家有联系,被迫进行对外战争,并且在遥远的国度维持海、陆军的国家”,其货币数量却相当重要。Smith, WN, IV. i.4.对照John Locke, Some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owering of Interest, and Raising the Value of Money. In A letter sent to a Member of Parliament, 1691, in Locke on Money, ed. Patrick Kelly(Oxford:Clarendon Press,1991), vol.1, pp.230—232。上一段提到了洛克的大名,参见WN, IV.1.3。斯密严格转述了洛克的意思。斯密批评洛克过于注重货币,然而却赞同他所提出的确保英国制海权的“蓝水”战略。在现代贸易兴起以前,“旧政策”指导着战争资金的筹集。斯密认为,古代政策包括维持为战争准备的现金储备(国库)以及禁止所有贵金属的出口。在斯密时代,“北方的斯巴达”普鲁士和伯尔尼的瑞士军事共和国都保持着这种做法,参见WN, V. iii.3。正如斯密所说的那样,伯尔尼还是投资欧洲主要列强公债体系的领导者,参见WN, V. i. g.41和V. ii. a.9。相关联系,参见Béla and Kapossy, “Neo Roman Republicanism and Commercial Society:The Example of Eighteenth-century Berne, ”in van Gelderen and Skinner(eds.), Republicanism, vol. 2, pp. 227—247,以及Kapossy, “Le prix de la liberte:ideologie republlcaine et finances publiques à Berne au XVIIIe siècle, ”in François Flouck and others(eds.), De l'Ours à la Cocarde. Régime bernois et révolution en pays de Vaud(1536—37)(Lausanne:Payor, 1998), pp.143—161。但是,随着贸易额的增长,商人需要更大的财政自由来扩大其商业活动。贸易的增长迫使政府放弃或至少放松“旧政策”的第二支柱,即禁止金银的出口。因此,政府放开了跨国商业支付,但仍保留了维持战时需要的巨额现金储备的政策。正是这种半现代化的政策框架产生了贸易顺差这种教条式的政治,它要求商人交易的方式是,全国总计的结果是硬币的净流入。从技术上讲,这是从“重金主义”过渡到“重商主义”,参见Heckscher, Mercantilism, vol.2, p.296。这种重商主义或商业体系——斯密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攻击——只是过时的商业理论和实践的汇总,其核心是对货币与战争关系的一种过时的政治观念。

斯密主张移除军事—财政审慎的“旧制度”的两根支柱。他声称,国家安全无需囤积硬通货,为现代战争维持足够大的现金储备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在纯粹商业性的基础上,总是有可能从那些商人——他们可以获得斯密称之为“伟大的商业共和国”Smith, WN, IV. i.28.对比斯密和孟德斯鸠:“动产,诸如白银、现钞、汇票、公司股票、商船以及所有商品,都属于全世界,就这方面而言,世界构成了一个单一的国家,所有社会都是其成员”,参见Spirit of the Laws, Bk.20, Ch.23, p.352。的全球市场的联合金银储备——那里取得金银货币。因此,贸易规制与战时财政之间的联系可以无需太多顾虑地予以切断。斯密主张在贸易领域实行财政革命,以纸币(用于国内)和汇票(用于国际)取代重商主义交易中的硬通货。

对斯密而言,现代国家的权力基于拥有一个成功的工业出口经济。当常规税入无法满足战争的需求时,解决的办法是将贸易商和制造商的收入流和资本储备转化为战争贷款,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强制进行转换。显然,一个有安全意识的贸易国需要那种容易销往国外的产品。此外,这种产品必须能够方便地运输。斯密指出,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产品就是那种“更加精细和更加完善的工业制品”。这种时尚和创新的产品,总是可以立即在大多数外国市场售出。对斯密而言,工业大规模生产的成功具有极为重要的军事—财政意义。

斯密对自由贸易的支持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和经济正确性的问题,它还是他所提议的战时财政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财政革命与超高生产率出口产业兴起的结合,足以产生灵活满足现代军事需要的收入流,万一国家安全有此要求,便能够得以满足。然而,只有在任何时刻进入世界市场都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这种策略才是可行的。斯密承认,产生于17世纪“半现代”政策的干预主义习惯,将欧洲的经济体制扭曲到了不可逆转的地步。英国企图回归完全的自由贸易,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愿望。不过,如果想要政府不再迷恋于把现金储备和禁止跨境资金流动作为国家安全和势力均衡的保障,那么欧洲的贸易就必须获得充分的自由,即使是在战时。

斯密的两项建议,都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他的财政革命可以用于资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的战争。新的直接导向战时财政的金融工具被发明出来。军事财政革命以政府按需借贷和以未来税入抵押贷款取代了现金储备。后重商主义的战时财政甚至比纯粹重商主义的战时财政增长更快。“国债”或“公债”的新制度无需直接干预贸易就得以利用商业财富的储备。它还可以跨境运作。然而,它也对竞争性商业国家的国内经济以及政治和军事体制造成了巨大的扭曲。18世纪的思想家,特别是18世纪中叶以降的思想家,都非常有兴趣为这些显著且令人不安的新发展找到对症之药。

斯密改革的第二步是以出口利润来资助战争,这也具有潜在的灾难性后果。它导致了各国更加青睐工业,从而对农业不利。这一点在柯尔贝对路易十四的战争的支持政策中已经表现得很明显。在其对手(包括费奈隆)的眼中,正是柯尔贝主义的这个方面表现了战争对国内社会秩序最严重的侵犯。明智的逻辑要求,农业应当在城市发展可以得到鼓励之前先得到发展,而不是与此相反。参见Istvan Hont, “The Early Enlightenment Debate on Luxury and Commerce, ”in Mark Goldie and Robert Wokler(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ighteenth-Century Political Thought(Cambridge:CUP,2006), Ch.14。这个问题在18世纪中叶濒临危急关头,当时农业变成了首要的安全问题。那时债务融资已经出现,新军火工业也得到发展,但军队在长期战争中的粮食补给仍然经常遭受失败。在战时很难得到国际市场的粮食,而且运输起来也不容易。在1748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结束后,农业改革被认为是在国际军事和经济竞争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参见Georg Ludwig Schmid, “Of Agriculture, ”in Schmid, Essays Moral, Philosophical and Political, trans. John Mills(London:S. Hooper,1772), pp.271—340。1761年,最初这些文章作为第一卷于1761年以法文出版并获得了广泛的评论。第二卷在1763年出版,但是Mills没有将之翻译过来。施密德关于农业改进运动与欧洲军事和商业竞争之间战略关联的率直的长篇大论,最初是作为新成立的伯尔尼经济协会首期公报的头条文章被刊登出来,参见“Reflexions sur l'Agriculture, ”Recueil de Memoires concernants l'Oeconomie Rurale par une Société établie à Berne en Suisse,1(1760):5—52。关于施密德,参见Franco Venturi, “Su alcune pagine di antologia, ”Rivista Storica Italiana,81(1959):321—325,以及Venturi, Europe des lumières: Recherches sur le 18e siècle(Paris:Mouton,1971), pp.206—207。关于施密德与法国顶尖哲学家的冲突的描述,参见Hans-Ulrich Seifert, “Banquets de philosophes:Georges Louis Schmid chez Diderot, d'Holbach, Helvétius et Mably, ”Dix-huitième Siècle, No.19(1987):223—244。

1756年“七年战争”爆发以后,一些法国的政治经济学家要求将农业作为维护法国大国气派的首要考虑。这些“经济学家”——他们后来被称为重农学派——要求立即终止路易十四时代灾难性的军事和工业遗产。关于重农学派作为法国渴望大国地位的热心支持者,参见Philippe Steiner, “Wealth and Power:Quesnay's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AgriculturalKingdo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24(2002):91—110;关于重农学派卷入殖民地和远途贸易事务,但是未涉及外包生产给廉价劳动力丰富的地区,参见Emma Rothschild, “Global Commerce and the Question of Sovereignty in the Eighteenth-Century Provinces, ”Modern Intellectual History 1(2004):3—25。他们不妥协的反柯尔贝主义,被斯密称为“农业体系”。他们声称,农业增效不仅需要取缔重商主义的贸易和行规,而且还要取消各种公平市场规则和长期的粮食出口禁令,这些都是在16世纪晚期以来推行的种种措施。谷物贸易自由化是一个在政治上具有爆炸性的改革举措,它影响到所有人的生活,如果万一粮食短缺发生,可能还要冒民众反叛的风险。

重农学派是现代自然法的信徒。一般来说,权利话语是要保护个人以对抗国家理性的。然而,由于他们急于建立一个彻底市场化的农业,重农学派以无条件的私有财产权利作为法国国家理性的主要武器。参见梅西耶对加利亚尼的回应,赫然题为L'Intérêt general de l' État, ou la liberte du commerce des blés démontrée conforme au droit naturel, au droit public de la France, aux lois fondamentales du royaume, à l'intérêt commun du souverain et de ses sujets dans tous les temps, avecla rélfutation d'un nouveau système publié en forme de dialogues sur le commerce des blés(Amsterdam and Paris:Desaint,1770)。他们声称,如果他们的农业政策是成功的,这将保证法国的伟大复兴,成为欧洲顶尖的经济强国,因而也是军事强国。所有其他考虑与这一目标相比,只能排在第二位。

在欧洲,在理论上对斯密的工业出口战略作为通往强国地位之路构成最大威胁的是重农学派。他们不仅质疑出口更多的奢侈品可以矫正不断升级的战时财政问题的思想,而且还积极鼓吹他们的“农业体系”是解决法国公共债务危机的上佳的替代方案。亚当·斯密接受了他们的挑战。《国富论》中有一段关于工业和农业关系的犀利讨论,并按照重农学派的风格提出了激进的生活用品贸易自由化的主张。但是,斯密绝对无意放弃他的“工业体系”而主张重农主义。斯密与重农学派之间的争论,并非像通常所描述的那样,仅仅开启了抽象的经济理论问题。它直接涉及国家间竞争、战时财政和国家权力的经济基础。斯密关于农业自由贸易的观点,是其关于国家债务的经济学、税收制度以及财政革命之于国家安全的含义的总体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成《贸易的猜忌》第二篇的这三章,复原了我们对18世纪政治和经济理论的认识中一些隐匿的联系。第四章通过重新思考休谟著名论文《论公共信贷》的意旨,突出了新的战争信用体系所造成的巨大风险。休谟担心,战时财政的新体系会促使国际贸易国家的强权政治进入到一种彼此强化的螺旋式下降。公共债务是一种恶性发展,必须将之从欧洲政治的肌体上切除出去。要么经济必然在制度上无法为现代战争融资,要么战争必须停止,而世界和平可得。休谟的论文《论公共信贷》与康德对“永久和平”的描述之间存在着很强的亲和性。

第五章论述的是斯密关于农产品自由贸易的主张,并评价这一主张对其正义理论和私有财产权理论的意义。重农主义永远打上了非人道主义科学的烙印,因为它顽固地坚持私有财产权利在任何情况下的绝对性。传统上,饥荒被视为限制私人财产权正当性的情形。《〈国富论〉中的需要与正义》这一章显示出,无论休谟还是斯密都未放弃这样一种想法,即私有财产权的效力和合法性在迫切急需的情况下会一并丧失。“急需之下无法律”的应用范围远远超出了国家安全问题之外。它在国内政策中也具有核心地位。在实际的粮食危机发生的情况下,斯密本人从未怀疑这一信条的意义。相反,他希望消除作为欧洲农业经济中一种经常性状况的“急需”。

第六章比较研究了亚当·斯密和重农学派关于农业改革的政治学。它表明,斯密是如何将其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增长理论,与培育一个可以依赖的为每个人提供食物的健康的农业经济加以调和的。他声称,工业和贸易相对于农业所处的优势地位,并不是由17世纪被引入歧途的军事政治所造成的一种短期产业部门的扭曲,而是自罗马帝国衰落以来的欧洲经济史的基本特征。为了验证他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洞见,斯密着手构建新的欧洲历史。他担心,重农学派对柯尔贝的矫枉之举将会以一场划时代的政治实验告终,这场实验就是将欧洲的“曲木”重新拉直。这一暗喻描述了堕落之人的生存困境,并被康德用于他在1784年所撰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之中。参见Immanuel Kant, “Idea for a Universal History with a Cosmopolitan Purpose:Nothing straight can be constructed from warped wood as that which man made of, ”in Kant, Political Writings, ed. H. Reiss, trans. H. B. Nisbet,2nd ed.(Cambridge:CUP,1991), p.46。对斯密而言,重农主义远远不只是一项错误的经济政策。通过破坏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它可能在无意中破坏了欧洲公民自由的微妙的制度结构,而这种结构已经慢慢地从封建主义的废墟中浮现出来。斯密追随休谟也宣称,正是商业和贸易创建了现代自由,用不当手段干预经济会损害欧洲来之不易的自由。

公债与自愿破产

休谟往往被看作商业社会及其文化的无拘无束的支持者,甚至是一位令人愉快的狂热支持者。但是在《论公共信贷》一文中,他提出了一个警告,而且随着他在后续的几个版本中不断修订其文字,他越来越强调其警告的紧迫性。休谟似乎已经发现了现代商业不为人知的秘密,并预测其具有自我毁灭的可能性。第四章的目的就是要纠正这种错误印象。

在《论公共信贷》中,休谟的作者身份不是商业的批评者,而是资本主义(如果我们用资本家这一词汇来指称国家的债权人的话)的批评者。这个词在Encyclopédie中还没有出现,但于1798年出现在第五版的Le Dictionnaire de l'Académie Françise中。资本主义往往被理解为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即一种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的制度。这当然是卢梭对商业社会的批评。但是,休谟的目标更加具体而微。他像斯密一样,准备捍卫必然伴随现代文明而来的不平等。然而,资本家不只是一个富人,而且还是一个为战争融资的附息国债的投资者。贸易永远不可能自动造就出这号人物。资本家是国家间权力和霸权竞争的政治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商业产物。

资本家形成了一个新的利益集团。他们既不是土地所有者,也不是贸易商、制造商或劳工,虽然原则上他们可能来自这些群体中的任何一个。他们的利益在于保持其投资的价值,并确保国家定期向他们支付应得的利息。资本家的利益很容易就会偏离其国家的利益。通过他们的资本寻求高回报,以及向不负责任的政府施压借款,债权人有可能煽动不必要的战争。与此相反,他们还可能蓄意破坏必要的国家自卫战争,其做法是拒绝给予更多贷款,或领受对此前债务重新安排所支付的更高额度的利息。休谟否认那些声称公共债务可以作为一种额外的货币供应从而加速增长的经济观点。相反,他侧重关注为不断增加的国家负债支付利息而必然导致的不断加重的税收对欧洲政治制度所造成的损害。他的担心是债务要么可能导致国家独立地位的最终丧失,要么可能形成一种此前在欧洲历史上闻所未闻的新形式的专制政权:“我必须承认,当我看到君主们以及国家之间为债务、基金和公共抵押贷款问题而大动干戈之时,我总会联想到在一家瓷器店里进行棍棒搏击比赛。”“Of Public Credit, ”Essays, p.361.

休谟的这句话在全欧洲都得到回应,从“七年战争”一直延续到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最有名的或许就是康德。这句话表达了休谟的观点,即财政革命创造了一个终将摧毁欧洲之自由的怪物。到期还本付息的最初预期太过天真了。事实上,债务体系给国家注入了新的“人造”实力,点燃了其庄严伟大和爱国自负的梦想。法国热诚地拾起了罗马帝国的“征服精神”和对普世君主国的筹划。直到“七年战争”之前,英国作为一个海洋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其欧洲竞争对手那种罗马风格的军事热情。但是,英国自己也沾染了休谟所说的“猜忌性竞争的古希腊精神”之病,Hume, “Of the Balance of Power, ”Essays, p.339.对休谟而言,希腊模式是罗马帝国范例的替代性方案,所谓罗马帝国范例就是将许多国家团结在一个强国之下,这个强国在18世纪被称为“普世君主国”。相关评论,参见John Robertson, “Universal Monarchy and the Liberties of Europe:David Hume's Critique of an English Whig Doctrine, ”in Nicholas Phillipson and Quentin Skinner(eds.), Political Discourse in Early Modern Britain(Cambridge:CUP,1993), pp.356—368。于是凭借其可观的公共借贷能力,也开始富有攻击性地追求其国家的竞争目标,并且往往超出了必要和审慎的限制之外。因此,休谟认为英国在“七年战争”中的胜利如同法国在战争中的失败一样具有破坏性。

现在的任务是防止债务体系失控,因为它没有内设自我纠错机制。它的上限不过是一个国家可以承受的最大税务负担。超高的税收制度可以使国家成为被其征税的那些个人之财产的实质上的所有者。休谟感到,这样一种制度势必导致财政专制。所有的牌都攥在政府手里,而政府本身实质上被其债权人绑架。附息国债也为经济引入了一种流动性财富,其所导致的财富流动可能削弱土地权益对财政—军事国家的行动所起的缓和作用。如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如果资本家足够爱国,以至于在必要时服从国家的需要,则该体系可能仍然是可行的,但休谟并未假定这在任何方面符合他们的本性。

最终,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他们。休谟建议政府宣布自愿破产,实际上就是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下令剥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这是在赤裸裸地鼓吹必需的政治和国家理性。在多数人生存的利益与少数人的利益的对抗中,债权人的财产权利将被否决。休谟的“瓷器店”将被捣毁,因为拖欠支付公共债务的利息会一举摧毁这一体系中的信托关系。只要高税收体制仍然一直存在,与之相伴的就是权力集中化。休谟假设尘埃落定之后,资本家还会回来并一如既往地向政府提供资金。他们只对利润感兴趣,因此还会再次购买高利率的公债。因此,债务体系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得以恢复,直至遭受不可逆转的重创。

斯密较之休谟对财政革命更为乐观,尽管他也为英国的未来而忧心忡忡。债务放任追求不负责任的“计划”,随后便会将国家卷入一系列代价高昂的军事冒险活动。斯密声称,英国的最近两场战争完全是为了追求“在大西洋西岸建立大帝国”的“计划”而进行的。斯密认为,像大多数计划一样,美洲的冒险事业让英国的财富得不偿失。为了解决由其在美洲的帝国所造成的债务问题,英国可以要么摆脱美洲并从而免除维护它的成本,要么让美洲殖民地定期缴纳税金以帮助其偿还债务,作为殖民地在新的联邦英国的“议会”(斯密指的是美国或荷兰联省的最高立法机构)中有其代表的回报。如果没有帝国和未来大规模战争的负担,斯密预计英国以其不断增长的经济收益可以付清债务。相关背景,参见P. K. O'Brien, “The Security of the Realm and the Growth of the Economy 1688—1914, ”in Peter Clark and Clive Trebilcock(eds.), Understanding Decline: Perceptions and realities of British Economic Performance(Cambridge:CUP,1997), pp.49—72。斯密将英国的角色定位为欧洲势力均衡体系中的离岸平衡者,他判断这种角色的资金需求仅凭英国的普通国民收入即可得以满足。然而,如果帝国和债务体系被允许继续下去,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斯密写道,公债最终“会使每一个采用它的国家衰落下去”。他同意休谟的观点,即公债的清算需要国家自愿宣布破产,实际上斯密宁可国家自愿破产,也不愿采用借货币贬值来稀释债务的那种零打碎敲的和秘密拖延的策略。

休谟怀疑各国政府不敢用“海绵”来抹除其累累的战争债务。这使我们得以一瞥法国大革命以前的欧洲政治景观。整个欧洲都在讨论自愿破产的问题,而且往往明确提及休谟。对于大多数观察家而言,法国和英国谁将首先屈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很显然,债务的突然取消会造成国内危机,但也有许多人相信,首先取消债务的国家将会获利甚巨。首先以这种方式从国家债务中“解放”自身的欧洲大国可能会成为欧洲的新霸主。休谟认为,英国处于一种非常脆弱的境地。一个国家越是自由与倾向共和,它的资本家就越是其权利必须受到保护的公民,以此来确保其自由共和制度的长期存续。英国无法在宣布自身破产的同时仍然保留其作为欧洲最自由国家的声誉。参见Philip Harling and Peter Mandler, “From‘Fiscal-Military'State to Laissez-Faire State, 1760—1850,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32(1993):44—70。在破产竞赛当中,君主政体特别是绝对君主政体占据优势。没有民主的牵绊,它们具有灵活行动的决策能力,以符合国家(或君主)的利益。法国预期将利用这一优势,从而再次成为欧洲最可怕的国家,就像路易十四所梦想的那样。

令其同时代人惊讶的是,法国没有在18世纪80年代晚期采取自愿破产的路线。参见Michael Sonenscher, “Republicanism, State Finances and the Emergence of Commercial Society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or from Royal to Ancient Republicanism and Back, ”in van Gelderen and Skinner(eds.), vol.2 Republicanism, pp.275—291。通过出乎意料地谨慎对待国家对其债权人的义务,路易十四和他的政府无意间策动了一场革命。关于法国的论战,参见Michael Sonenscher, “The Nation's Debt and the Birth of the Modern Republic:The French Fiscal Deficit and the Politics of the Revolution of 1789,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18(1997):64—103,267—325。康德有时被描述为一个法律主义和道德主义的思想家,全然是国家理性观念的反对者。但是,他热切地希望法国革命政府勇敢地做出其君主政体郁然未成之事,发布其爱国主义的破产宣言,吞下休谟的“苦药”。对康德而言,这是必需的政治和国家自我保存的合理应用。休谟和康德都认为,“必需的政治”如果被爱国者用于正当的紧急情况之中,就是一项合理的原则,而且他们都主张,最终资本家的财产权利应被否决。若不遵循这条路线,就是错误地看待了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休谟写道:

 

由于正义的义务完全建立在社会利益的基础之上,这就需要相互尊重彼此的财产权,以维护人类之间的和平。很明显,当正义的执行将会伴随着非常有害的后果时,美德必须被悬置,并让位给公共效用。在这种极其紧迫的非常时刻,那句“纵然宇宙毁灭也要履行正义”的格言就是虚假的,为了手段而牺牲目的,表明屈从于义务是多么荒谬的一种想法。Hume, “Of Passive Obedience, ”Essays, p.489,休谟后来用“国家理性”这个术语重述了有关内容,参见Hume, Enquiry, Sect. IV, “Of Political Society, ”p.100。

 

在这种情况下,康德与休谟意见一致。战争债务体系是通过虚假的国家理性创建起来的,只能通过及时应用真正的国家理性才能将其摧毁。费奈隆在《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中的预言变成了现实:由路易十四创建的战争与奢侈品消费的组合体系所导致的革命,不仅仅是改革了,而且也彻底摧毁了法国的绝对君主政体。

《国富论》中的需要与正义

财政革命废除了欧洲囤积现金备战的传统做法,但这还不足以完全消除“欧洲的旧政策”。Smith, WN, III. ii.21斯密宣称,它的最后支柱仍然矗立着,那就是有关基本食品自由贸易的禁令。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过去所有的政府,无论对自由贸易的好处有多么敏锐的眼光,在这个问题上都审慎地服从大众的要求以“维护公共安宁”。出处同上,IV. v. b.40。自16世纪晚期以降,包括英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其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贸易均受公正市场理念的规制,它们限制中间商的活动,以便大量的农村卖家可以充分展开相互之间的自由竞争,从而不受垄断行为的扭曲。通过放开私人竞争者之间的供应和需求的竞争性力量,立法者希望避免价格限定,因为他们相信这将令价格更低,使经济匮乏更易管理,不至于恶化为饥荒。斯密认为,这相当于把“必需的政治”变成一种永久性的状况:“阻止……农民在任何时候将其货物在最好的市场上出售,显然是牺牲正常的正义法律来迁就公共效用的观念和某种国家理性;立法权威的这一行为应当只在最为紧迫的急切需要时才实施,并且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方可予以谅解。”WN, IV. v. b.39.

对斯密而言,大众对于饥荒的理解是基于对经济的盲目迷信的理解。如果曾经出现过单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饥荒,那也是极其罕见的。饥荒是人为的:它是考虑不周的规制性干预所造成的结果,它阻碍了市场对匮乏时期的充分有效的应对。斯密的解决办法是农产品市场完全自由化,包括授权批发贸易公司进入农产品市场。斯密认为,如果他的意见获得采纳,饥荒是可以被彻底消除的。

斯密的关注集中在供给方。他的目标是将价格提高到通常与适度短缺相联系的水平,但是低于会被视为严重匮乏迹象的水准。长期高价的刺激效应,将会阻止市场随着年景的好坏而来回波动,从而同时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理性的经济计算。大众在感情上认为粮食投机者比资本家和股票经纪人更可恶,因为他们通过控制粮价而有效地限定了粮食供应的数量。不论其动机如何,斯密认为,他们的活动服务了整个社会的利益。通过市场定价调节配给数量,可以训导消费者并防止粮食供给过早耗尽。

斯密想要废除一项被误导的管理制度,因为它不但没有防止饥荒反而导致了饥荒,但是他却被人误解了。因为他主张废除“道德经济”,所以他被人指责是一个新奇的社会怪物,说他强调人民即使在极端急需的情况下也没有抗议的权利。对他的这种看法比《国富论》中的任何其他学说都更加损害这本书的声誉。许多读者认为斯密的制针厂是不人道的,但那从来未曾像他公然否认人有获得最低限度生活必需品的终极权利那样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正是斯密政治经济学的这个方面,成为其在19世纪和20世纪被嘲讽为“令人忧郁的科学”的直接原因。关于托马斯·卡莱尔嘲讽斯密的最初背景,参见Peter Groenewegen, “Thomas Carlyle,‘The Dismal Science'and the Contemporary Political Economy of Slavery, ”History of Economics Review 34(2001):74—94,以及David M. Levy, “How the Dismal Science Got Its Name:Debating Racial Quacker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23(2001):5—35。本书第五章的目的就是要对这个判断进行重新评估。

对粮食自由贸易的反对意见来自几个不同的方面。法国最初在18世纪60年代开始,随后18世纪70年代又在杜尔哥的领导下进行的若干实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理论论战,有几位18世纪最优秀的思想家都参与其中。农业的“自然自由”是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群体重农学派的头号改革政策,杜尔哥与这一学派过从甚密。这场论战不只是在改革派与传统主义者之间进行。有人声称,粮食自由贸易危及了那些按照市场价格买不起粮食的人的生活。重农学派的反对者把这一政策描述为一种经济犯罪,是一种以饥荒为手段的大规模谋杀,只能通过激烈的“必需的政治”才能对之加以矫正。

这个问题引发了对于现代政治理论基本问题的重新思考,特别是如何将自然法理学(权利话语)应用于关于必需品市场的政治。很多人在所有其他领域大声疾呼自由,并且一般说来也都支持现代的政治经济学,但未能赞同粮食自由贸易。《国富论》发表的那一年,杜尔哥在法国的改革失败了,开启了通往十年后革命的道路。在1776年,看起来斯密的著作由于在粮食贸易问题上采取了激进的反规制和亲市场的立场,从而跨越了重农学派与“人道党”(party of humanity)之间的分界线。

不考虑欧洲满怀愤恨的关于重农学派和粮食贸易的辩论,我们就无法理解《国富论》及其读者对它的反应。然而,粮食自由贸易的想法并不是重农学派的发明,斯密著作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50年代重农主义崛起以前的那些争论。在法国,远在柯尔贝时代就开始提出粮食贸易自由化的要求,而且从18世纪50年代初开始,对粮食贸易自由化的支持就已经获得了特别充分的表达,因为当时普鲁士的崛起使得农业改良成了事关法国安全的关键问题。

斯密对必需品自由贸易的信奉,也是他对18世纪50年代关于经济不平等和财产权有害性的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即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之回应的一个组成部分。斯密在1755年的《爱丁堡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对这本书的攻击性评论,并继续在《道德情操论》中对卢梭进行批判。当他在其著作中讨论到效用与道德之间的棘手关系时,斯密援引了上帝无形之手的著名隐喻来回应卢梭。他利用这一隐喻表明他打算推进——不论多么草率甚或讽刺——这样一种论证,其结构和意图都类似于基督教通过神正论,亦即调和恶的存在与上帝的仁慈,来为尘世的“恶”辩护。关于神正论在欧洲的斯密同时代人中的中心地位,参见Susan Neiman, Evil in Modern Thought: An Alternative History of Philosophy(Princeton, NJ:PUP,2002)。尤其是关于苏格兰,参见James Moore, “Hutcheson's Theodicy:The Argument and the Contexts of a System of Moral Philosophy, ”in Paul Wood(ed.),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Essays in reinterpretation(Rochester, NY:Rochester UP,2000), pp.239—266。他在这里所强调的并不是上帝的善,而是大多数神正论者所利用的准天意的结果论。

斯密通过分析并赞颂私有财产所造成的后果来为其必要的恶辩护。他断言,土地私有财产制度的分配结果,以及由此产生的供人类消费的必需品数量的私有财产制度的分配结果,至少与平等主义经济体制的分配结果一样好,甚至比后者更好。他把财产权描述为人类想象力的产物,并指出财产权产生的原因在于人的身心之间,亦即在于人的吃用方面无限的想象力与其有限的身体能力之间偶然存在的悬殊差异,就仿佛是由“看不见的手”设计出来的一样。关于这一点,假如卢梭读了他的著作,也是不会表示反对的。卢梭对此有过实质上相同的评述,参见其未出版的“The State of War, ”in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p.164—165,168。关于“看不见的手”这一隐喻的传统用法,参见Discourse on Inequality, note vi, p.195。富人可能会吃质量更佳的食品,但是在数量上不会比任何人多太多。这样,他们所拥有的多余粮食要么必须送给别人,要么用来换取其他物品或者别人的劳务。

因此,私有财产符合基督徒所认为的上帝的意愿。尽管有其明显的冷酷无情的一面,私有财产还是释放出人类的生产力。受想象力欺骗的驱使,私有财产制度能够为日渐增长的人口提供生活必需品。然而,平等主义的安排无论最初多么公平,总是很难跟上人口的增长。斯密在《国富论》中重述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主题,这始于序论及全书设计。他在《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都没有公开引用卢梭,但在《道德情操论》中他转述了对《论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的两句摘录,这些摘录是他为写作那篇发表于1755年的评论而亲自翻译的。他在《国富论》序论中的语句非常接近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所使用的语言。他认为,工人的生产率以及可用于人均消费的产品数量是经济成功的真正指标。斯密写道,这些指标在大多数管理良好的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现代经济体中都很高,而在平等主义的经济体中则低得可怜。因此,让人艳羡的平等主义和平均化的政治,不值得那些创建新的立法者的科学的人认真关注。真正重要的不是不平等,而是能让所有人,包括社会最贫穷的阶层,拥有体面的生活水准。

这一论点构成了“商业社会的悖论”。不平等的经济功效是一个悖论,因为它割裂了西方道德思想中传统的平等主义直觉与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根本预设。对于那些预期政治和经济平等必定以某种方式同步发展的人而言,商业社会的成功是反直觉的。与此相反,新的话语表明,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能够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并存,而且不会在现代西方国家中造成普遍的不稳定。这种新的政治形式将在下个世纪被命名为“自由主义”,第一个详细论述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是康德在柯尼斯堡大学的继任者克鲁格,参见Wilhelm Traugott Krug, Geschichtliche Darstellung des Liberalismus alter und neuer Zeit Ein historischer Versuch(Leipzig:F. A. Brockhaus,1823)。它的含义甚至可以被界定为在同样的政体和社会中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与显著的经济不平等共存的现象。这是已然出现于现代时期的“现代共和国”真正的现代特征,因为传统的政治智慧假定共和国必须是平等的,而民主国家则更应该平等。斯密在道德上和政治上都接受现代社会惊人的不平等,因为它们不仅与一个社会为其最贫困的劳动者提供福利的能力相容,而且实际上也是这种社会能力的先决条件。在现代商业国家,最贫穷的工人甚至比不发达社会或以往任何社会中最富有的成员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准。

这种雄心勃勃的比较历史主张,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不是新的。尼考莱、洛克、马丁和曼德维尔在斯密之前都发表过相同的洞见。然而,为了击败卢梭在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对这一理论的反对意见,《国富论》必须先阐明,在奢侈消费和不平等的现代条件下工业社会如何确实能充分地养活其人口。由于这个原因,《谷物贸易散论》是构成斯密整体观点的密不可分的部分。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如果只按工业制成品的消费来衡量,对于反驳卢梭毫无帮助。卢梭像其之前的费奈隆和之后的重农学派一样,否认大肆膨胀的城市人口能够依靠在欧洲出产的粮食获得生存,并担心城市的奢华会扼杀农业并抑制人口的增长。《国富论》拒斥了这一危机情景,声称温饱问题可以解决,并能促进城市和农村居民双方的长远利益。为了实现这一成果,农产品价格必须上涨,从而改变工业制成品和生活必需品之间的贸易条件。斯密不是将这个建议作为权宜之计,而是将之作为长期的结构性调整,最终有益于所有人类社会。

私有财产不如人的生命重要,这是斯密在格拉斯哥给他的学生们教授的观点。对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论证,不可能达到与保护生命和身体的权利同等的程度。法国粮食贸易辩论恰恰就在这一点上展开。饥荒是生命权和财产权之间的一种冲突,而且毫无疑问,生命而非财产才是需要捍卫的基本人类价值。“必需的政治”不仅适用于国家的外部安全,而且适用于其国内政治。中世纪的教会法和民法都采纳的一条原则就是,“必需会中止一切法律”,从而确定了私有财产权的界限。在格拉蒂安的《教令集》和阿奎那的《神学大全》中都规定,在事态危急的情况下未经许可而获取维持生计的必需品不视为盗窃。Brian Tierney, “Permissive Law and Property:From Gratian to Kant,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63(2001):381—399.必需这一话语异常有力,即使在今天仍然如此。本书第五章表明,这一观念还留存于现代自然法理学之中。斯密反对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建立慈善机构;但是在休谟和斯密的著作中,必需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必需的事态下,财产权利可以被否决。这意味着,终极需要的要求优先于权利的要求。需要不能仅被一项效用的权利所满足,而只能被真正的效用即食品本身所满足。欧洲的法理学传统认为,最早的人类经济体是公社,其依据的原则是每个人依其能力作出贡献,依其需要获取所需。只有当这种公社体制崩解后,才有必要引进私有财产制度。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共产主义的批判,仍然是纵贯现代时期这种论证的模板。由于自然法学家接受世界原本是给人类共有的,因此他们的私有财产权理论就必须提供一段推测的历史,以此来证明对以往公有财产的私有化是正当的。据称,最初的私有财产制度把私有财产的界限确定为个人或家庭基本需要的满足。推测的历史还表明,后来的发展是作为对人口增长压力的回应而发生的。然而,允许人们享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却给正义理论造成了困难,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只有土地的所有者才有获得基本生活产品的保障。

那些未能参与对世界最初之“分割”的人们又怎么能够谋得他们的生计呢?答案很简单,从那些要交换制成品的农业生产者那里获得。按照这一逻辑,私有财产的历史就变成农业剩余产品和城市奢侈品消费的历史。人类欲望的扩大越来越被视为农业生产力增长的引擎,而奢侈品则既是对它的激励也是对它的奖赏。由于城市居民不得不与农业生产者进行贸易,对他们而言,正义的试金石就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水平。要检验私有财产制度是服务于全部人口的需要还是只服务于部分人口的需要,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贸易比价是一块试金石。“公道的”价格并非某种道德上确定的东西,而只是市场可以承受的价格。参见Odd Langholm, “Economic Freedom in Scholastic Thought,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14(1982):273—283,以及Henri Pirenn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Modern Europe,trans. L. Clegg(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1936), pp.174—175。它受制于供给与需求。正义要求在任何时候所有的购买者都应该能够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同样的商品。卖家也被禁止为诸如粮食这样的必需品设定超出买方承受能力的价格,因为高昂的价格将迫使买方饿死。私有财产权的界限是“严重的必需”——濒临饿死。这一界限同样适用于通常的市场。最终,它们必须屈服于人类基本需要的要求。关于当时对英国公平市场立法框架的批判性评论,参见Stephen Browne, The Laws against Ingrossing, Forestalling, Regrating, and Monopolizing. Containing All the Statutes and Adjudged Cases Concerning Them. . . In order to Point out the Defects in the Law, as It Now Stands, . . . ,2nd ed.(London:W. Griffin,1767)。

无条件或无限制的私有财产权观念与各种各样对基督教慈善的历史阐发之间的冲突,成为17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一个热点问题。洛克和普芬多夫无疑是基督教著作家,他们都已宣称,解决私有财产权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完全避免发生严重的必需。他们指出,这不是一个乌托邦式的要求,只要源自农业财产私有化的生产率提升超过人类贫困的增长速度。普芬多夫认为,唯一确保“富人”与“穷人”之间正义的方法就是,通过保持农产品的高价格以促进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产品的低价格只是在短期内符合穷人的利益,因为这同时降低了未来几年生产更多农产品的激励因素。社会的长远利益需要农产品价格永远被设定在歉收年景的水平上。洛克相信,如果允许政府通过限定“最高合理利润”来阻挠自由市场的运作,“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商业的存在,人类也将被剥夺与外国相互供应的生活便利品”。Locke, “[Note on]Venditio”[1695], in Political Essays, ed. Mark Goldie(Cambridge:CUP,1997), p.342.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生活必需品的贸易,但是其后果更具灾难性。在饥荒时期,高粮价总会带来一些额外的粮食供应。洛克和普芬多夫自然而然地认为,经济分配的最好办法是使某人的需要成为别人的收益。尽管对穷人的价格优惠是以慈悲为怀的,但这既不是“严格的”正义所要求的,也不是经济的审慎所推荐的。

普芬多夫和洛克将私有财产权和劳动分工确定为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关键。因此,他们将裁定穷人需要的要求和富人财产权的要求的问题转化为一个经济层面的问题,而不是司法层面的问题。斯密完全遵循了这一逻辑。可能并不存在“古代共和国的悖论”,因为有一个“现代商业社会的悖论”。斯密引述了亚里士多德嘲讽式的评论,在“柏拉图的《法篇》中描述的理想共和国”,其劳动生产率会如此之低,以至于需要“像巴比伦平原般无限广阔而丰饶的土地”才能维持柏拉图所钟爱的那些具有尚武之德的护卫者,亦即“五千闲人(假定为共和国的国防需要所需的战士人数)及其女人和仆从的生存”。Smith, WN, ii.9.斯密也不再称颂古罗马有关平等的思想遗产。他对其在格拉斯哥大学的学生们解释说,那些尝试在现代条件下引入“土地法”的人只会铸成一个贫穷且不安全的国家,缺乏应对饥荒的储备和用于正常国防的资金。悬殊的不平等在罗马时代比在现代具有大得多的破坏性。斯密宣称,那些指望从罗马获得关于如何纠正不平等的指导的人们,忘记了古代和现代环境之间的巨大差异,以及在罗马普遍存在着的奴隶制经济。在罗马掀起的追求平等的叛乱,始于那些找不到工作,或无法与富人拥有和雇用的奴隶相竞争的城市贫民。但是,即使在罗马,斯密继续讲述道,“土地法”也仅仅有过两次应用。它们被保民官用作穷人对抗富人的手段。事实上,富人成功地抵制了这些要求,共和国选择了建立殖民地而非再分配土地来作为解决方案。斯密说,到了现代,穷人在不断扩大的经济中拥有了大量的获得雇用的机会,他们依靠工资谋得的生计,与古代的穷人依靠其选票来交换被选举人腐败的施舍过活相比,前者远较后者更为可敬、更为安全。

斯密在《国富论》的“序论及全书计划”中对卢梭的回应,转述了洛克在《政府论》的“论财产权”一章中对人类生产率的溢美之词。洛克对现代不平等和贪婪的厌恶是千真万确的。对奢侈的批评绝不仅仅是简朴的共和主义狂热者的专利。不过,洛克从来没有忽略这一事实,即对于那些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财产的人来说,要想不挨饿,就要寄望于所有经济部门特别是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代国家,即使那些自然禀赋贫瘠的国家,也已经学会了养活其人口的办法,而无需像以前的时代那样求诸掠夺和征服。洛克强调,提高土地生产力是现代国家“伟大的施政艺术”。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特别是通过财产权理论(因而处于自然法理学的传统之中), 《国富论》关于人类福祉的核心问题才得以确立。

避免饿死和赤贫只是在最后才成为一个正义问题。《国富论》运用的核心范畴是效用而非正义。大卫·休谟指出,现代自然法学家始终通过效用来为私有财产辩护,只有在回溯既往时,在一种未加解释且不合逻辑的从“实然”到“应然”的转换中,他们才为私有财产提供道德论证。斯密承认,正如休谟所言,无论在丰年还是在严重短缺时,正义都不能满足任何严肃的目的。事后看来,我们知道,由普芬多夫、洛克——当然最著名的是斯密——所主张的政策确实有效。尽管如此,它的实施即使在今天也还是造成了社会动荡并受到“道义的”抵制。困难在于过渡的进程。正是在向农产品高价格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敌意对重农学派造成致命打击。人们抱怨的不是这项政策从长远来说将会被证明是无效的,而是穷人在改革的初期阶段就将遭受不成比例的损害。粮食自由贸易的批评者并不是彻底否定私有财产。确切地说,他们质疑的是实行经济改革的政治条件。

作为一个改革者,斯密站在中间地带。处于一个极端的是费奈隆和重农学派,他们认为这种过渡必须被允许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直到绝对正当的经济平衡建立起来为止,在这以后自然自由和自由贸易将安全地接替并永远维持下去。在一个完全符合自然规律的经济环境中,只要“法定独裁者”无情地执行各项法律(只能是法律),个人就可以满怀信心地去追求他们的个人利益。在光谱的另一极端则是下述著作家,诸如孟德斯鸠、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以及各式各样的来自法国和意大利的重农学派的反对者。他们想要建立一个再分配和矫正机构以监督现代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转。孟德斯鸠建议采取矫正行动救助经济转型的受害者,为了避免失业,他还反对大多数机器的引进。加利亚尼神父认为,粮食是一种“政治性”商品,至少在严重的必需发生时其价格应受到管制。在苏格兰,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认为,对“政治家”来说,没有任何地方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干预更加必要的了。休谟理所当然地认为,不仅在实际发生饥荒的情况下,而且“甚至在不太急需的情势下”,行政官员也有权打开私人粮仓并按设定的价格给穷人分发粮食。他声称:“公平或公正的规则完全依赖于人们所处的特定状态和环境。”斯密集中关注于生产率问题,而无暇顾及不完全的慈善权利。但他从来没有质疑过“必需会中止一切法律”的信条。对斯密而言,必需就像革命一样,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个事实。

斯密谴责重农学派的完美平衡的经济学是一个乌托邦,但《国富论》未能提供某种矫正机构以处理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摩擦,这类机构如孟德斯鸠、斯图尔特、黑格尔和费希特等思想家都认为是既审慎又必要的。斯密反对用一套新规定来取代旧制度。他的自由贸易体制缺乏预防措施,如公共粮食储备;也缺乏任何危机管理机构,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不管是由粮食歉收还是市场混乱造成的)将粮食分配给急需的人;还没有任何福利矫正机构或保险制度,以便能够在事后应对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失业问题。他攻击英国的穷人救济制度的地方化性质,因为它使全国的劳动力市场变得支离破碎。英国的法律限制在某一教区的定居权,因为居住资格使其有权获得贫困救济。斯密的观点是,“定居法”不仅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性,而且它比自由市场造成了更多的失业和更多的痛苦。这些法律将暂时穷困变成了准永久性的穷困。因为,从技术角度讲,这一体系削减了私有财产权利,因为正如斯密所指出的,最不可侵犯的所有权是“每个人对自己劳动”的所有权。Smith, WN, l. x. c.12.这种权利如果不能自由行使的话,就等于没有。正如斯密所注意到的,在“七年战争”之后军队被遣散时,十万名步兵和水兵获得定居法的豁免权,并成功地被英国的经济所吸纳。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和灵活性使其运转情况好于预期,并阻止了任何旷日持久的危机。

一个全国性的贫困救济制度本可以既缓解失业的痛苦而又不分割全国的劳动力市场。不过,斯密不相信任何政府能够在没有腐败、没有低效率、没有最严重的反常效果的情况下完成这项任务,即使它们真的想要做好。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任由特殊利益和地区性利益以及阶级仇恨加以利用,这使得全国性的贫困救济制度难以管理。斯密只允许为此设置一个安全阀。如果真有必需出现,那么就必须容忍特殊的违法行为,因此迫切的需要可以暂时性地否定财产权利。斯密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里,那就是不断扩大和日益创新的经济、生产率的增长和劳动力的自由市场分配。贫困和失业的唯一真正的补救办法就是经济增长。如果粮食市场管制的旧体系被取缔,同时鼓励农业投资,西方社会的粮食供应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他非常清楚地看到,欧洲过时的经济安排需要根本的改革。斯密坚定地认为,在过渡期间为了保障欧洲的未来前景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必需品市场的新自由必须受到保护,以抵制大众意见的批评和短视的政治干预。斯密提示说,自由化被推行的程度不超过其在政治上可行的限度。改革必须是渐进的,在占据主导地位的不完善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下进行。在苏格兰和欧洲,有很多斯密的同时代人打算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贫困和饥饿问题,其思路往往是通过彻底的制度改革,甚至完全废除私人财产和经济不平等。斯密发出强有力的呼声来驳斥这些市场经济的反对者。但是,关于斯密的自由市场改革的政治形态和实际的顺序安排,许多更加赞同他的读者仍感困惑。本书第五、六章试图阐明这一问题。

“倒退与非自然次序”的政治经济学

自从《国富论》出版以来,读者就一直在追问,何种政治学在逻辑上能够补足此书的经济学?经济从来不可能孤立于政治而存在,因此纯粹的“经济”洞见要想成功地被实施,就需要将其置入政治的背景中。正如斯密所深知的,这要求发现那种可以将经济理论转化为一项可行政策的政治过程、改革或革命,以便实现其预期的而非预期之外的结果。

经济思想史家长期孜孜以求力图使亚当·斯密摆脱作为一个芝加哥风格(当然这个词汇是后来才有的)经济学教授的“声誉”。尽管如此,斯密作为“经济学家”的神话还是历久弥新。本书第五、六章表明这一误解起源甚早,而且斯密本人对于作为一个经济学家而遭受指责这种事情也是很熟悉的,因为在斯密的时代里已经有一派经济学家在政治领域获得了极端教条的自由主义的名声。这些人就是法国的重农学派经济学家,Smith, WN, IV. ix.38.他们有很好的理由要求获得现代经济科学创始人的称号。斯密赞赏重农学派的一些技术优点,但他还是非常在意不让别人把他当作“其中的一个”,即他们“学派”中的一员。真正的错误从来不在于将斯密视为一位现代美国经济学的教条主义者,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奇怪的且时代错置的假设,而在于将他与其同时代的重农学派混同起来。据称,斯密曾经设想过将《国富论》题献给重农学派令人尊敬的领袖魁奈。最终,他的确称赞魁奈是政治经济学“最佳体系”的创造者,但是与此同时也咄咄逼人地攻击了重农学派经济改革的政治学。

斯密同情这些法国经济学家力图扭转路易十四在位期间对法国经济所造成的损害的想法。然而,他大胆地在《国富论》中宣布,综合各方面考虑,他更倾向于柯尔贝而非魁奈的政策。出处同上,IV. ix.49。因此,他事实上宣布他本人是一个重农学派经济学家的批评者。在18世纪的欧洲没有一个细心的读者会错过这一信息,然而在“自由贸易倡导者”斯密的现代崇拜者看来这是自相矛盾的。结果是,斯密作为从重农学派(自由贸易的最为狂热且畅言无忌的倡导者)的过分行为下拯救自由贸易原则的救星,在欧洲获得了广泛的声誉。就这方面而言,《国富论》的长期酝酿被证明是因祸得福。斯密出版这本著作时,重农主义的全盛时期刚刚过去,魁奈已经去世,杜尔哥的改革也惨遭失败。斯密没有面对与重农学派的激烈争论,他的权威鹊起之日正是重农学派经济学家的权威日渐式微之时。参见凯姆斯爵士亨利·霍姆关于斯密进展缓慢的评论,这点可从他在1763年2月1日致一位伯尔尼记者丹尼尔·费伦贝格的信件中看出:“像您一样的斯密博士的朋友们都在殷切挂念出版事宜。过去的一段时间以来,他不断进行着推倒重来的工作;但是我担心其品位的优雅超过了其执行能力,所以他那心爱宝贝的出版恐怕还是遥遥无期,尽管其构思时间已经很久了。”(Familienarchiv von Fellenberg, Box 153, Bürgerbibliothek Bern)

因此,对斯密和魁奈的政治学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是重构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要义的必要前提。斯密提醒其英国读者注意:重农主义是一个包括自然法和政治学在内的综合的体系。尽管有这个在1776年发出的警告,但是我们仍然对重农主义中的自然法和政治理论要素之间的关系缺乏清晰的理解。老米拉波认为,魁奈的“法律”专制主义理论是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共和主义主权论的君主主义对应物。虽然按照最传统的对卢梭的现代解释的标准,米拉波的观点看起来似乎是谬论的,但是它却很好地提示我们卢梭在18世纪是被如何理解的,而对于重农学派如何自我理解为政治理论家则提供了一条更好的线索。既然斯密的政治理论看起来与卢梭的毫不相像,那么米拉波猜测魁奈和卢梭的国家理论在某些关键方面是趋同的,这就意味着重农学派和斯密关于自由贸易的“哲学政治学”必定有着非常不同的观念。在《国富论》中,斯密清楚地表明他煞费苦心地反对重农学派激进的改革建议,即立即全面地引入自由贸易。他的警告通常没有被人注意到,因为它们不是在直接论述“农业体系”的那一章里出现的。正是斯密对于将贸易阶段理论作为欧洲经济政策指南的拒绝,最激烈地表明他反对利用自然法思想来设计大规模的经济改革。

斯密的历史四阶段理论在20世纪被重新发现了。根据人类社会生存模式的不同,该理论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狩猎—采集社会、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和商业社会。为什么《国富论》的早期读者没有了解到它的重要性呢?答案很简单:四阶段理论并未在《国富论》的经济学部分占据显著的位置,直到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法理学讲座的学生笔记被发现并出版之后它才被重新发现。斯密为其目的而调整了理论的形式,原初的形式源于凯姆斯爵士亨利·霍姆,他是1750年斯密在爱丁堡大学早期民法讲座的赞助人。凯姆斯的四阶段理论描述了土地财产权的司法史,以便使在苏格兰废除封建物权法残余的要求更具有说服力。在Kames本人将其运用于公共领域之前,这个四阶段论样板的最早印刷版出现在John Dalrymple, An Essay towardsa General History of Feudal Property in Great Britain(London:A. Millar,1757)Ch.3, “History of the Alienation of Land-property, ”pp.86—154。一旦这些学生笔记揭示了斯密四阶段论的确切形态,及其令人惊讶地被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讲座中当作核心理论使用,这一理论在《国富论》中的潜伏性存在也就昭然若揭了。然而,某种历史阶段论总是在这本书中占有关键地位。它看起来像是“富裕的自然进步”理论:从狩猎—采集到游牧再到农业,然后到城乡之间的劳动分工,并最终到对外和远途贸易,即从早期人类群体严格的地方性存在发展到商业全球化。

正是在这个地方,斯密对第四阶段即商业社会的兴起作出了比在他的政治和道德理论中的其他类似解释都更为详细的阐明。他更加注重贸易的实际发展,尤其在其覆盖范围上,是从严格的地方性贸易扩展到国际贸易。斯密并不是从那些讨论封建法理学的文本中借用了这个版本的阶段论。斯密对梅隆的《商业政治论》有颇为细致的研究,这本书更有可能是其理论的源泉。Melon, Political Essay, p.188.这是梅隆的关键思想之一,而且它反复出现在他提交给法国印度公司的各种各样的备忘录中,现在已从手稿中选编出版,见Jean-François Melon, Opere I,ed. by O. Nicastro and S. Perona(Pisa:Libreria Testi Universitari,1983),其中的“Mémoire sur la Compagnie des Indes, fait en mai 1724, ”p.515, “Mémoire présenté au mois de mai 1725 surle défaut de circulation, ”p.53l, “Memoire sur la situation presente des affaires[1727], ”p.651。不过,他的“富裕的自然进步理论”与他在《法理学讲座》中提出的关于财产的四阶段论相比,无论在形态上还是逻辑上都是一致的,甚至连格式也是相似的。两个版本都遵循了“要事优先”的逻辑,从人类经济生活最早期和最朴素的阶段讲起。斯密四阶段论阐发最详尽的例子,参见LJ(A),27—32:“这种商品交换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在同一社会的个人之间扩大,而且在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扩大。因此,我们将我们的布匹、铁器以及其他小饰品卖给法国以换取他们的葡萄酒。将我们剩余的谷物卖给西班牙和葡萄牙,并从那里带回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葡萄酒。这样,商业时代终于兴起。所以,当一个国家满是成群的牛羊,土地精耕细作以便出产其地力所能承受的、为我们生存所必需的所有谷物和其他商品,或者至少出产足以支持其居民生活的物产,而剩余产品(无论天然产物还是人工产品)可供出口,其他生活必需品可以通过交换获得,这样的社会就已经尽力实现了生活舒适和方便的目标。”两者在同样意义上都是历史的“自然”模式,这种意义就是,“自然法”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它普适于全人类。斯密将富裕的自然进展视为对经济发展的一种完全有效的普适性解释。它可以作为落后国家或类似北美那样的新成立的殖民地社会的良好的政策指南。不过,斯密对其理论在其他情况下的运用则持谨慎的保留态度。经济进步的“自然”理论,在最具重要性的地方(亦即在欧洲),并不是一个可靠的政策指南。

通过世界历史来看,欧洲历史是不同寻常的。它的发展是不合逻辑的,或是以一种“倒退的”方式展开的,仿佛太阳在西方升起而在东方落下一样。欧洲的经济是从长途贸易开始的,在很晚的时候才创建了生产性农业。斯密的论述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有那么大的争议。费奈隆早已抱怨柯尔贝优先考虑制造业而不是农业的做法阻碍了法国的经济发展。重农学派——魁奈及其信徒们——也希望消除柯尔贝腐化的亲工业政策的所有印记,并且按照逻辑的方式从下到上重建一切。参见Georges Weulersse, “Sully et Colbert jugés par les physiocrates, ”Revue d'histoire économique et sociale 10(1922):234—254。他们所主张的又恰恰是恢复富裕的自然进步。自然法被应用于重农学派的经济理论(在梅西耶·德·拉·里维埃对其体系的简介中就是如此描述的,斯密在《国富论》中提醒读者注意这个简介)。自然法同样被应用于他们的政治理论。重农学派经济学家的政治学是所有被提出的政治学中应用自然法最纯粹和最教条的。魁奈为其全面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寻求高度的清晰性和理论的一致性。自然法可以“科学地”确保其改革计划实施后能够兑现其承诺的那些好处。

《国富论》将重商主义体系弃如敝屣。不过,这本书也是对重农主义的重建方法发出的战斗号角。斯密本人的提议不是基于自然法,而是基于对欧洲发展的严格的历史观。他将欧洲“现代史”设想为一个将要历时千年的漫长转型过程。重农学派声称,他们的设计反映了他们对于“自然秩序”的洞见。相比之下,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是一种自觉的关于“非自然及倒退次序”的政治经济学。他担心,重农学派直接从他们关于经济发展的一般理论中演绎出欧洲经济改革原则的企图将以十足的灾难告终。迫使欧洲进入一种完美的自由贸易经济的“自然”模式,正如“经济学家们”所希望做的那样,可能会导致革命从而破坏而非加速这一伟大转型。这就是斯密为何声称坚持柯尔贝的经济战略会比冒险尝试魁奈所倡导的休克疗法和推倒重建更好的原因。还有更好的做法,斯密积极劝告国家应从对经济的集中管理中退出。他所主张的不干预政策,表达了他对于不得不在柯尔贝或魁奈任何一方的片面政策之间作出选择的反感。

斯密提倡最低限度的经济政府并非基于某种自由至上主义的对于官僚无能的敌意,或基于对自我利益、阶级利益以及腐败的拒斥。毋宁说,它表明斯密认识到了人类知识适用于经济的局限性。斯密断言,成功地进行所有的经济计算,以确保大规模经济改革的积极成果,是不可能的。对照斯密的观点与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围绕着“社会主义计算”所发生的辩论的核心思想。经典陈述,参见Ludwig von Mises, “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t Commonwealth, ”in F. A. Hayek, ed. , Collectivist Economic Planning(London:Routledge &Sons,1935), pp.87—130;相关评论,参见Don Lavoie, Rivalry and Central Planning(Cambridge:CUP,1985),以及Gunther K. Chaloupek, “The Austrian Debate on Economic Calculation in a Socialist Economy,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22(1990):659—675。创建一个部门平衡的经济,其中工业和农业完美地和谐共存,这需要具备超过任何人(包括那些经济学家在内)所能获得的信息和理解。政治审慎要求避免执行这样一项令人畏惧的任务。魁奈使他的“经济学”立基于一种精心阐述的神正论之上,他相信马勒伯朗士已经向他表明了如何辨别上帝对于尘世的意图。参见Michael Sonenscher, “Physiocracy as Theodicy,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23(2001):326—339,关于米拉波和魁奈的评论,参见Traité de la monarchie, ed. Gino Longhitano(Paris:L'Harmattan,1999);亦可参见Catherine Larrère, “Malebranche revisité:l'économie naturelle des Physiocrates, ”XVIIIe Siecle,26(1994):117—138,以及Patrick Riley, “Malebranche's Moral Philosophy:Divine and Human Justice,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alebranche, ed. Steven Nadler(Cambridge:CUP,2000), pp.165—189。另一方面,斯密认识到,尽管欧洲的“体系”运转有悖常理,但是它运转有效。政治经济学家们必须研究其“倒退的”逻辑并与之相配合,而不是起而反对它。经济学家妄称自己是无所不能的“合法的专制君主”,不是通过钻研历史而是直接从上帝那里来了解经济规律,这样做是危险的。

在《国富论》第三卷中,斯密阐述了他的欧洲经济发展理论。这是一部兼容政治和经济分析的精彩之作,我们似乎对它很熟悉,仅仅是因为它自18世纪以来一直不断地被重印。斯密的作品在付梓之前就被复制了;据说斯密曾抱怨威廉·罗伯逊将他早期在爱丁堡大学的民法讲座移用为后者著作History of the Reign of the Emperor Charles V的导论性章节。关于这一点,戴维·卡兰德有所记述,参见D. D. Raphael, “Adam Smith 1790:The Man Recalled; The Philosopher Revived, ”in Peter Jones and A. S. Skinner(eds.), Adam Smith Reviewed(Edinburgh:Edinburgh UP,1992), pp.93—94。罗伯逊解释其论证旨在为欧洲现代国家的诞生提供一个简明的理论性史前史,参见Robertson, The Progress of Society in Europe: A Historical Outline from the Subversion of the Roman Empire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 ed. Felix Gilber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2), p.4。这可以说是历史因果关系的“未预期后果”模式的最重要的早期实例。在第三卷中,斯密挑战了孟德斯鸠的欧洲自由史及其对现代英国政体起源的分析。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声称,现代欧洲的自由与古代城邦的政治几乎无关。毋宁说,它本质上是日耳曼式的自由,是摧毁了罗马的哥特式军事游牧民族的遗产。封建政体尽管异乎寻常地扭曲,但保留了日耳曼式自由的种子。这种自由的存续从贵族对抗君主意志的能力中体现出来,贵族扮演了君主与人民之间的调停性力量。Montesquieu, Spirit of the Laws, Pt.2, Ch.8, “Why the ancients had no clear idea of monarchy, ”pp.167—168.孟德斯鸠将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政体描述成深思熟虑地重建日耳曼式自由的产物,但未能恢复被亨利宗教改革所破坏的贵族居间调节的力量。Montesquieu, Spirit of the Laws, Pt.2, Ch.8, “Why the ancients had no clear idea of monarchy, ”pp.165—166.孟德斯鸠声称,现代英国的行政权仅受宪政机制的制约。因此,孟德斯鸠认为英国的自由特别脆弱,并警告法国不要效仿它。

在《国富论》第三卷中,斯密解释了贸易何以变成一项“国家事务”。仿效休谟的《英国史》,他创作了与孟德斯鸠不同的现代欧洲自由起源说,将英国描绘为自由的典型,而视欧洲大陆为例外。在解释上的这一转变,此后一直在欧洲思想界不断引起反响。对斯密而言,并非塔西佗的日耳曼人、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或辉格党创造了欧洲的自由,而是通过一个完全不同的媒介——“商业”。像休谟一样,斯密否认政治力量在对欧洲长期历史的塑造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素以对贵族的敌意而著称,他经常用诽谤性的形容词来描述他们。对斯密来说封建主义是一个怪物,一种在经济方面严重无能和落后的制度。他转而向古代探求对欧洲现代自由的解释,但提出了一个聪明的新观点。

他否认了四阶段论与欧洲经济史的相关性,因为他将现代欧洲视为欧洲的再次降生。它是罗马复杂的商业社会和蹂躏了它的野蛮的日耳曼游牧民族原始观念之间文明冲突的产物。假如日耳曼人成功地消除了罗马经济的所有痕迹,那么四阶段论就会像在美洲一样适用于欧洲了。日耳曼人的确毁坏了罗马高度发达的农业,但是他们并没有摧毁罗马的一切。城市及长途贸易都幸存下来。这正是欧洲倒退式发展的源头和起点。

斯密的理论是富于创造性的。城市和长途贸易一直被视为奢侈消费的物质基础,是一味经济毒药,摧毁了那些与它遭遇的简朴尚武的社会形态。然而,在斯密的理论中,奢侈消费看上去成为欧洲现代史中的一种积极的力量。按照《国富论》第三卷的说法,正是罗马奢侈消费的幸存摧毁了贵族武士阶级对欧洲早期封建经济的束缚。想到罗马共和国的灭亡,那个众所周知的元老院阶级出卖自由以换取奢侈品的故事,斯密断言,封建贵族仿效罗马精英自我毁灭的这个可悲范例,并自愿毁坏自身的社会和经济权力基础,以满足他们自己最粗鄙的欲望。在斯密的令人难忘的只言片语中,“华而不实的小饰物”在封建政体中被评价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它是基于官僚等级的。奢侈品一旦被顶层引入,它就逐渐俘获了几乎整个中世纪社会的思想和灵魂,成了欧洲经济发展的“非自然”模式的引擎。关于这一观点及其重要意义的确切表述,参见John Gillies, Aristotle's Ethics and Politics, 2 vols.(London:A. Strahan, T. Cadell, and W. Davies,1797), vol.2, p.14。

奢侈品需要市场,而市场需要自由。斯密的理论简洁有力但绝不过分简单。它在政治上是一个关于未预期后果的故事,同时又添加了巧妙的解释,告诉我们各种偶然事件、非理性的群众狂热、封建权力博弈的逻辑,以及几乎所有人类行动者的贪婪与短视,是如何在没有经过任何革命的情况下促成了封建制度的自我毁灭的。在这种旷日持久的博弈中,愚蠢的亨利宗教改革——孟德斯鸠将英国贵族作为一个政治阶级的消亡归咎于此——只不过是很多意外事件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孟德斯鸠声称,亨利八世削弱了英国的贵族政体,其做法是解散男女修道院,并因此迫使英国贵族成员从事商业谋生。斯密倒是喜欢英国中间阶层被商业剪除这一事实。然而,斯密并未把这一进程——正如休谟早已证实的那样——视为亨利八世的功绩,而是看作自中世纪早期开始的、商业和市场长期以来地位的不断上升。

斯密以一种共和主义取代孟德斯鸠的日耳曼式自由作为欧洲救星的观念,但他的共和主义并非源自那种平等尚武的古代共和主义。斯密像孟德斯鸠一样,拒绝接受古代的共和主义城邦,认为那完全不适合现代性。作为封建秩序解体的经济催化剂,城镇是自治的共和国,它们是罗马的直接遗产。但是,随着日耳曼人的征服,罗马的军事贵族不再统治它们了,因为它们都已被毁坏。城镇的人口主要由商人和工匠构成。当城镇的法律制度逐渐统治欧洲,一种新罗马共和主义文化出现了,最好将其描述为资产阶级共和主义。它是一种由商人、银行家和工匠组成的自由城镇居民(既没有恶棍也没有奴隶)的集体自治。借助由它们的自由市场所创造的财富,城镇为后封建主义时代的欧洲带来了安全、秩序和文明。

斯密所强调的商业与欧洲自由之间的历史关联有两项重大的实践含义。首先是在经济政策方面。斯密表明,正是奢侈品消费驱使欧洲经济走上了“倒退式的”增长之路。它的发展顺序恰与标准的商业阶段理论所提示的相反。农业是最早被城镇市场的拉动力量从日耳曼封建主义的沉睡中唤醒的。城镇的领导作用是欧洲现代经济发展的秘密所在,若按世界标准衡量,这一发展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发生的。斯密强调,城市主导的经济增长的普遍加速效应,已经随着15世纪晚期地理大发现之后的欧洲贸易全球化而显著强化。他转述了下述著作的第一句话,参见雷纳尔神父的(与狄德罗的)A Philosophical and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Settlements and Trade of the Europeans in the East and West Indies, trans. J. Justamond,2nd ed. ,5 vols.(London:T. Cadell,1776), vol.1, “Introduction, ”p.1。斯密宣称:“发现美洲以及经由好望角通往东印度的航道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最重要的两个事件。”他进一步解释道:“这两个发现的主要影响,是将重商主义体系提升到辉煌与荣耀的地位,如果没有这两大发现,永远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重商主义体系的目标是使一个大国变得富有,其途径与其说是土地改良和精耕细作,不如说是倚重贸易和制造业;与其说是依靠乡村的产业,不如说是依靠城市的产业。但是这两个发现的结果,使欧洲的商业城市不仅成为世界极小部分的制造业者和运输业者(那极小部分,就是大西洋流过的欧洲各国以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周围各国),而且成为美洲许多繁荣耕作地区的制造业者,以及亚洲、非洲和美洲各地的运输业者,并在若干方面也是这些地区的制造业者了。”(WN, IV. vii.80)假如任其自行其是,封建农业在人口增长的压力下将会花上一千年的时间才能获得改善。斯密解释说,如果城乡之间的贸易比价没有受到指令的干预,那么城镇中心的神奇魔力就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通过精心培育农业的后期带动效应,同时不损害城市经济的活力,即使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超过预期,欧洲仍然可以确保其食品供应。根本无需对欧洲的经济秩序进行那种卢梭和重农学派视为绝对必要的大刀阔斧的改革。这样的改革计划可以轻而易举地为危险性更小且更有效的政策所取代,斯密表达了他对政治与智识权威恶性结合的厌憎之情,这种结合在当今往往被描述为“启蒙计划”的特色。“规划”是18世纪一个真正的关键词,但是斯密将之用于否定性的目的。杰里米·边沁为斯密厌恶商业和技术方面“危险而昂贵的实验”感到遗憾,并注意到斯密对规划者怀有敌意,并且将“规划”当作贬义词使用,参见Jeremy Bentham, “Letter XIII, ‘To Dr. Smith, on Projects in Arts&C'”in Defence of Usury[1787],重印于Smith, Correspondence, “Appendix C, ”pp.388—404。正像边沁所指出的,塞缪尔·约翰逊为科学上的规划者辩护,但是明确指出在政治中“规划”是一个贬义词。规划者是那些“敏于想象、设想宏大”的人,例如罗马共和国末期的卡提林和恺撒,他们都规划将要“通过颠覆共和国来使自己当权”。薛西斯和亚历山大大帝是规划者,最近又冒出了一些“国王规划者”,如瑞典的查理十二和俄罗斯的彼得一世,像斯密一样,约翰逊也厌恶所有这帮人,参见The Adventurer(No.99, October 16,1753),后又重拟标题为“Projectors,Successful and Unsuccessful, ”重印于Samuel Johnson: A Critical Edition of the Major Works, ed. Donald Greene(Oxford:OUP,1984), pp.273—277。《百科全书》将“规划”定义为一种大规模的改革,具有相当壮美和富于想象力的秩序,就像莱库古斯为斯巴达立法和罗马帝国统治欧洲一样。《百科全书》强调指出,虽然这种大规模的改良努力具有相当壮美和富于想像力的秩序,但是多少个世纪以来的经验已经显示出这种规划只是妄想,参见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étiers, par une société degens de lettres, ed. d'Alembert and Diderot, vol.13 POM-REGG(Neuchatd:S. Faulche,1765), p.44b。规划在法国最大的敌人是孟德斯鸠,斯密完全赞同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前言”:“在无知的时代,我们即使在做最大的恶事时也毫无迟疑;在启蒙的时代,我们即使在做最大的好事时也要忧虑再三。我们看到旧时的弊病,并想着要如何加以改正,但也要注意改正本身的弊病。对邪恶,我们不去动它,如果怕改糟了的话。对良善,我们也不去动它,如果对改善有所怀疑的话。我们观察局部,不过是为了作出整体的判断。我们研究一切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观察一切的后果。”(p. xliv)孟德斯鸠将“规划”当作“增长”的政策,或者作为征服计划和领土扩张的筹划,或者作为主要目的在于增加岁入和税收的宏大经济计划。斯密想要阻止农业主义者和人口控制论者不断蔓延的歇斯底里,并建议欧洲人控制住他们的情绪,坚持其近期历史上的支持城市发展的趋势。

然而,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经济增长。一项未经妥善考虑的、支持重构欧洲农业的改革,可能不仅会损害城市经济,而且还会损害欧洲那来之不易的自由。如果构筑了资产阶级共和主义兴起之根基的那些应运而生的制度全被废除,就可能会撼动现代自由的整座大厦,这是一个出乎意料但绝非不重要的后果。斯密的《国富论》第三卷是关于如何推导经济理论和政策的政治含义的教科书式范本。他的著作还表明,实施重大的经济改革需要具备与改革者在技术经济学上的认知投资相称的政治理解。

斯密的政治学一直在困扰着他的读者。他的最早也是最有影响的传记——杜戈尔德·斯图沃特的《斯密生平与著作》(1793年年初首次在爱丁堡皇家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宣读)表明,要清楚地解释斯密的政治纲领是多么困难,甚至向那些与斯密同时代并且认识斯密的人解释也是如此。斯图沃特感觉到存在某种“亚当·斯密悖论”,也就是说,《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两者之间至少在基调上大相径庭。他也确实对斯密的改革建议感到疑惑。他明白斯密当时正在苦心孤诣致力于解决“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紧张关系问题,这是18世纪最后二十年里讨论最多的议题之一。关于当时的人对此的一个界定,参见Immanuel Kant, “On the Common Saying:That May Be Correct in Theory, But It Is of No Use in Practice[1793]”in Kant, Practical Philosophy, trans. Mary J. Gregor(Cambridge:CUP,1996), pp.279—309。“理论与实践”是指涉政治判断和其他判断问题的一种简略的表达方式:“显然,不论一个理论可以有多么完备,在理论与实践之间都需要……一个中间条件将二者联系起来,并为由此及彼提供一个过渡;因为,在包含了一项规则的理解概念之上,必须加上一个判断行为,通过它行为者才能分辨某件事情是否符合规则;由于我们不能总是给予判断另一个规则以指导其假定(因为如此进行下去就永无休止),因此可能存在这样的理论家,他们终其一生也无法成为实践家,因为他们缺乏判断力……”(p.279)这个问题就是政治理论家和政治实干家之间,以及激进主义和渐进主义两条路线之间的不断冲突。斯图沃特认为,由于倡导在所有经济事务上的自然自由,斯密的经济学比较接近于重农学派经济学家。但他还提示我们,斯密的政治学说与重农学派经济学家的死敌,亦即日内瓦政治思想家和大革命前的法国首相——雅克·奈克尔更为相近。关于奈克尔,参见Gilbert Faccarello, “‘Nil repente! ':Galiani and Necker on Economic Reforms,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 1(1994):519—550,以及“Galiani, Necker and Turgot — A Debate on Economic Reform and Policy in 18th Century France, ”in Faccarello(ed.), From Bodin to Walras: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French Political Economy(London:Routledge,1998), pp.120—195。斯密从来没有消解过这种紧张关系,也许是因为它不可能得到消解。然而,为什么我们还需要反复地重新发现杜戈尔德·斯图沃特在斯密刚刚去世的时候就已经了然于胸的事情,并且还要一遍又一遍地向此后几代经济学家们解释,他们的“斯密”是一个过分简单化的准重农主义者,而相比之下那个真实历史人物的思想则要复杂得多且经常是反重农主义的呢?

斯图沃特完全清楚地知道,斯密既不是重商主义者也不是重农主义者。然而,他并不能确定斯密的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综合体,抑或仅仅是一种谨慎的平衡之举。本书第七章表明,通过更多地关注它的历史背景,我们就有可能重新认识《国富论》的意义。我们不是要一再地揭露那些令人厌烦的、19世纪和20世纪对斯密的种种误解,与此相比,更有教益的做法是看一看斯密本人所面临的困境。这些困境往往与我们自己当前的困境相同。通过广泛地考虑斯密的“语境”,包括他那个时代苏格兰、大不列颠和欧陆政治的全景,我们可以有很多收获。斯密的同时代人往往倾向于悲观主义。革命和“自由”的丧失是多数政治理论家的预期。斯密看到了这种危险,并提出了一种使经济改革与现代自由的保存协调一致的办法。如果我们使斯密更为靠近18世纪欧洲关于改革和革命的论战中心,那么其宏大建议的轮廓就会清晰得多。

商业民族国家

人类分裂的恒久危机:历史视角下的“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

在《国富论》中,斯密将贸易猜忌的迅速兴起归咎于商人阶级对“民族仇恨”的自私的操纵。然而,商人显然不是引发民族仇恨本身的原因。尽管现代评论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这一点,但是斯密在《道德情操论》最后一版中提供了有关民族仇恨的本质和起源的一些重要意见。他认为,民族仇恨源于国际性国家体系的本性。从根本上说,它是霍布斯的国家猜忌的一个后果:

 

彼此独立而又毗邻的国家,若无共同的权威来裁决它们的争端,那它们都将生活在持续不断的相互畏惧和猜疑之中。每一个从邻国那里指望不到多少公正对待的君主,往往都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谓对国际法或对独立国家都声称或表面上认为在彼此的交往中应当遵守的那些准则的尊重,常常只不过是装腔作势和单纯的表白而已。我们看到,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利益和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准则每天都被回避,或者直接遭到无情、无耻的践踏。每个国家在任何一个邻国日益增强的势力和扩张中,都会预见到或设想自己会预见到自己被征服的状态;国家偏见的卑劣本性往往建立在我们热爱自己国家的崇高本性之上。Smith, TMS, VI. ii.3.

 

斯密不相信国王、政客和将军们的人道主义言论,这些人是和平条约的发起者,也是以武力限制无赖国家的多国联盟的总司令。这样的政治行动者不是真正的“人类的朋友”。他们这样做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就是为了个人的荣耀。出处同上,VI. ii.2.6。斯密发现,在国际关系中很难区分“民族偏见”和“爱国”的影响。关于英国在“七年战争”期间的战争与民族主义,参见Linda Collcy, Britons; Forging the Nation 1707—1837(New Haven, CT:Yale UP,1992),以及P. J. Marshall, “A Nation Defined by Empire,1755—1776, ”in Alexander Grant and Keith J. Stringer, Uniting the Kingdom? The Making of British History(London:Routledge,1995), pp.208—222。关于反移民的恐外情绪,参见Daniel Start, Foreigners and Englishmen: The Controversy about Immigration and Population,1660—1760(Newark:University of Delaware Press,1995), pp.192—193。在国内政治中,爱国主义是一种充满了利他内涵的积极现象,它是共同体和国家构建的引擎。但是,其良性效果止于国家边界以内。在对外关系中,爱国主义导致对其他国家大量的系统性偏见。斯密不无惋惜地指出,对大多数人来说,爱国的“公共精神”最纯洁和最宏大的表现就是“通过对外战争而获得的荣誉”。民族主义或民族仇恨,是爱国主义与猜忌的合成物,我们可以从现代早期关于其组成部分的寓意画中揣摩其韵味。爱国主义或爱国的形象(参见图5)是一个公然使用武力的形象,被描绘成一个身着铠甲站在悬崖绝壁边上的男人,表明他情愿为国捐躯。爱国者身后的军事战利品,代表祖国往昔的荣耀。猜忌被画成一个“极为悲伤的”老太婆,旁边陪伴着一只象征着极端自私的饿狗。头被砍掉又长出来的九头蛇怪,象征着根除猜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图5中的第三幅寓意画是竞争,也就是满怀猜忌地渴望拥有对于他人的优势并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必要时不惜使用武力。狗和猫象征着天敌,例如邻国之间总是兵戎相见。这些寓意画来自“七年战争”期间出版的一部德文版利帕的书,参见Pars I [-X]des berühmtem italiänische Ritters, Caesaris Ripae, allerleÿ Künsten, und Wissenschafften, dienlich seÿender Sinnbildern, und Gedancken, welchen jedosmahlen eine hierzu taugliche Historiam odor Gleichns beygefüget, ed. J. G. Hertel(Augsburg:J. G. Hertel,1758—1760),该书被重印并补充了文字材料,见Baroque and Rococo Pictorial Imagery: The 1758—60 Hertel Edition of Ripa's Iconologia, ed. Edward A. Maser(New York:Dover,1971)。18世纪晚期人们重新对利帕的寓意画发生兴趣。除了德国的赫特尔版和英国的理查森版以外,还有一个非常详尽的意大利新版,参见Iconologia del Cavaliere Cesare Ripa, Perugino. Notabilmente accresciuta d'immagini, di annotazioni, e di fatti dall' abate Cesare Orlandi, patrizio di citta'della pieve Accademico Agusto(Perugia:Piergiovanni Constantini,1764—1767)。

斯密声称,人类这个称谓难以在任何意义上与全世界的人口联系起来。从情感的覆盖范围、道德的动机和群体的凝聚力等方面看,政治国家是带有强烈情感内涵的最大共同体。斯密写道,我们“并非把我们的国家只当作全人类社会的一部分来爱,我们是因其本身之故而爱它,与任何有关全人类社会的考量无关”。这是人性的一种局限,但它不像普世主义道德理论家假定的那样极其有害。正如私有财产可以比平等主义和公有经济体系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要,仿佛在一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

 

设计出人类感情系统,以及其他每一部分天性系统的那种智慧似乎已经判定,要增进全人类社会的利益,最好的办法是把每个人的主要注意力导向全人类社会中的某个特定部分,这部分正是在他的能力范围内和理解范围内。Smith, TMS, VI. ii.2.4.

 

这种机制不需要民族感情特别崇高。它可以处理“民族仇恨”,正如斯密在《英国航海法案》的事例中已然表明的。英国与荷兰在它们17世纪的三次战争之前早已彼此怀有强烈的猜忌。斯密承认,该航海法案“可能源自民族仇恨”。然而,这丝毫不能减损这些法案的必要性和敏锐性。虽然它们明显是贸易猜忌的产物,但是这些法案“却像深思熟虑的结果一样明智。当时的民族仇恨以削弱唯一可能危害英国安全的荷兰海军力量为靶子,这与经过最冷静的深思熟虑所想到的恰好相同”。Smith, WN, IV. ii.29.

图5:爱国主义、猜忌与竞争。爱国主义或对国家的热爱与军事美德密切相关。当爱国主义是出于猜忌时,它会导致民族仇恨、贸易猜忌和武装竞争。

然而,这一航海法案在促进英格兰的商业方面未发挥最理想的作用。它们限制了竞争并且干预了市场的运转。像休谟一样,斯密也想使贸易政策摆脱民族仇恨的束缚,以便消除贸易的猜忌。要达成这一愿望需要的不仅仅是对市场如何运转的理解,而且需要有效的推动力。斯密知道爱国主义远远不止是对国家安全的警惕和对履行国内政治义务的热情。他强调,“爱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现象,并且与民族群体的认同、自尊及其寻求获得承认相关。他指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爱国者才尊崇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不幸的是,他补充道,他们往往做得太过分了。

爱国主义激发了集体自豪感并缓和了个人的不安全感。当“我们比较[我们的国家]与同类的其他社会”时,斯密写道,“我们为它的优势而自豪,如果它在任何方面看上去不如它们,我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觉得丢脸”。对国家荣耀的追求有着明显的经济成分。我们国家的“繁荣和荣耀”,斯密解释道,“似乎反映了我们自己的某种荣耀”。因此,爱国主义往往令人不快地靠近嫉妒的政治。斯密感叹道:“我们对自己国家的爱,往往使我们倾向于怀着最恶意的妒忌和艳羡之情来看待任何邻国的繁荣和壮大。”Smith, TMS, VI. ii.2.3.贸易的猜忌就是这种妒忌之情的表达。在它的支持下,商业加深了而不是减少了人们对国家安全的长期忧虑。18世纪早期有人将贸易的猜忌视为第二次英荷战争的起因,关于这一观点,参见Rapin de Thoyras, The History of England, trans. John Kelly,3 vols.(London:James Mechell,1732—1737),vol.3, p.91。休谟在其《英国史》中重述了这一论点,参见History of England, vol.6, Ch.64,pp.191—192。关于英荷战争期间英国民族仇恨措辞的详细分析,参见Steven Pincus, Protestantism and Patriotism: Ideologies and the making of English Foreign Policy,1650—1668(Cambridge:CUP,1996)。

如果没有信心,国家就会衰落;如果没有广泛的竞争,市场就会机能失调。因此,斯密寻求商业猜忌的替代方案,既要使民族自豪感和经济增长实现最大化,同时又要能够消除民族偏见和妒忌之心的有害后果。图6中“战争”和“荣耀”的寓意画显示出两种不同风格的国家骄傲:民族仇恨的军事荣誉与斯密所偏爱的那种和平竞争的国家荣耀。荣耀往往是战争的结果,但它也可以是善政,伟大的智识性或物质性成就,以及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功的产物。荣耀将战利品握在她的手中,加上近处放着的地球仪和摊开的书,表明伟大的声誉是普遍的、持久的,并且青史留名。这幅寓意画则是好勇斗狠、吵闹不休,表明赢得所有具有挑战性的竞争所具有的高度对抗性和无限的自豪感,但它并未指战争。这两个形象均来自1758—1760年奥格斯堡版利帕的Iconologia。这个替代方案就是“国家争胜”(national emulation),即国家竞相追求卓越的经济实力。斯密声称,它会带来民族幸福和繁荣,以及对“艺术和科学的进步”。竞争观念盛行于与斯密同时代的法国人中间,参见John Shovlin, “Emulation in Eighteenth-Century French Economic Thought,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36(2003):224—230。斯密从深嵌于古典修辞学理论的道德心理学当中借用了这个范畴。通过这样的界定,争胜就是猜忌的积极对应物。这种将猜忌与争胜联合起来的方法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根据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对亚里士多德的复述和释义,

 

由于竞争者在财富、名誉或其他好事方面取得成功而感到忧愁,同时又奋力自强以图与对方匹敌或超过对方,就谓之争胜;但如果同时力图排挤和妨碍对方,则谓之猜忌。Hobbes, Leviathan, Pt.1, Ch.6, p.44;一个更早的转述,参见Elements, p.41。比较这些定义与Hobbes's Translation of Aristotle's Art of Rhetorick. A new Edition. With Alterations, and a New Preface by a Gentleman(London:M. Thrush,1759), pp.60—61。关于亚里士多德《修辞学》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读者群,参见Lawrence D. Green, “the Reception of Aristotle's Rhetoric in the Renaissance, ”in William W. Fortenbaugh and David C. Mirhady(ed.), Peripatetic Rhetoric after Aristotle(New Brunswick, NJ:Transaction Books,1994), pp.320—348。关于英国人文主义对于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接受情况,以及霍布斯对其兴趣的缘起,参见Quentin Skinner, Reason and Rhetoric in the Philosophy of Hobbes(Cambridge:CUP,1996), pp.35—39,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现代英译本,参见Aristotle, On Rhetoric: A Theory of Civic Discourse, trans. George A. Kennedy(New York:OUP,1991), Bk.2, Ch.11“Zēlos, or Emulation, ”pp.160—162,关于这一章的评论,参见William M. A. Grimaidi, Aristotle, Rhetoric II: A Commentary(New York:Fordham UP,1988), pp.173—181。关于相关二手文献的导论性概览,参见Arthur E. Walzer,Michael Tiffany, and Alan G. Gross, “Aristotle's Rhetoric:A Guide to the Scholarship, ”in Alan G. Gross and Arthur E. Walzer(ed.), Re-reading Aristotle's Rhetoric(Carbondale, IL:Southern Illinois UP,2000), pp.185—203。

 

正如斯密所解释的,争胜是一种“对我们自己应该具备的长处的渴望”,而且它“最初建立在我们对他人的卓越能力的钦佩之上”。Smith, TMS,111.2.3.一个满怀猜忌的人看到别人的长处会感到痛苦。相形之下,一个渴望争胜的人则会因为他自己没能取得与他人相称的成就而感到愤懑。猜忌和竞争具有相似的结构,往往很难截然分开。对于18世纪著名的道德理论家约瑟夫·巴特勒而言,猜忌与争胜之间的区别,既不在于一个人看到别人成功时而感到忿忿不平的痛

苦,也不在于对优势地位的渴望(猜忌和争胜这两种激情都具有这样的特征)。真正的差别在于用以获取优势的手段,Joseph Butler, Fifteen Sermons Preached at the Rolls Chapel upon the Following Subjects. Upon humane nature. . .(London:James and John Knapton,1726), pp.19—20.杜戈尔德·斯图沃特援引了巴特勒的观点,用于反对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席的继任者托马斯·里德,参见Stewart, “Outlines of of Moral Philosophy Part II, ”in The Philosophy of the Active and Moral Powers of Man, in Collected Works of Dugald Stewart, ed. W. Hamilton,9 vols.(Edinburgh:Thomas Constable,1855), vol.6, p.13, “The Desire of Superiority. ”里德关于争胜的高度模棱两可的观点在其论文中有着详细的阐述,参见Essays on the Active Powers of Man(Edinburgh:John Bell, 1788), Essay 3“Of the Principles of Action, ”Pt.2“Of Animal Principles of Action, ”Ch.5“Of Malevolent Affections, ”pp.166—171。关于这场论战的评论,参见Henry Sidgwick, 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Ethics for English Readers[1886](Boston, MA:Beacon Press,1960), p.232注释。西奇威克指出,斯图沃特对先前道德心理学最重要的改进之一,使他的“争胜”能力“或对卓越的渴望一方面区别于对权力的欲求,另一方面又区别于有时与之相伴的恶意的猜忌情感。里德则似乎依次将之与这两种不同的冲动的某一种混淆起来了”。正如必需的政治与国家理性之间的差别一样。对于猜忌而言,正如对于国家理性而言一样,是以目的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猜忌和争胜两者都是某种敌对的情况,但具有大相径庭的道德性质。一个是公平和建设性的,另外一个则是不公平且恶毒的。

图6:战争与荣耀。国家荣耀反映了通过和平竞争获得的荣誉,并可以唤起真正的民族自尊心。它超越并取代猜忌的和好战的集体认同,后者受民族仇恨和商业猜忌的驱动。

然而,暗示争胜完全不同于贸易的猜忌会产生某种误导,因为争胜就是一种猜忌。与拉丁文emulatio(争胜)对应的亚里士多德的希腊原文是zelos(热情),这才是英语单词“猜忌”(jealousy)的词根(原本是zealousy,通过法语的媒介引入英文)。因此,争胜和猜忌常常被当作同义词来使用,而休谟和吉本则运用猜忌性争胜(jealous emulation)这个复合词来传达其适当的含义。Edward Gibbon, 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ed. David Womersley,3 vols.(London:Penguin,1995), vol.1, Ch.7, p.199; vol.3, Ch.58, p.610.相比之下,休谟所说的贸易的猜忌,其猜忌意指“无竞争的猜忌”。参见Raynal, History of the Settlement of Europeans in the East and West Indies, vol.1,Bk.3, p.308。对立观点是无猜忌的争胜或者“德性争胜的精神”,参见出处同上,p.124。对这一时期来说,第一种情况典型地与英国相关,第二种情况则典型地与中国相关。他本可以更确切地把它称为“商业的妒忌”(commercial envy)。不过,可以参见休谟在比较共和政体时期和查理二世复辟政体时期的英荷竞争时,在猜忌与争胜问题上模棱两可的态度。对于后一时期,他的判断是,商业劣势与军事优势同时并存导致了贸易的猜忌。因此,英国希望诉诸军事手段解决贸易竞争问题。然而,在其关于第一次英荷战争的描述中,休谟却动情地谈论起英国与荷兰的战争动机。看来,就像对斯密来说一样,决定性因素在于竞争动机中是否存在“民族反感”,而不管是否涉及武装斗争。休谟写道,在共和政体时期,“两个共和国之间的争端不是由民族反感激发的,并且它们的利益也很少发生冲突:然而在这场短暂却激烈的战争中爆发的多次海战却带有罕见的极度顽强的勇气。保持海上唯一霸主地位的欲望,激发这两个国家进入一场以彼此为对手的可敬的争胜之中。”(Hume, History of England, vol.6,p.66)

猜忌引发仇恨,而争胜促成热情、奋斗、活力和进步。利帕关于争胜的寓意画(图7)直接取材于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争胜肖像的橡木王冠象征着古老的冠军,而她光着的脚上生出马刺和翅膀,代表着受伤的自豪感所带来的痛苦——正是它激起了争胜。争胜与敌对共享了一些要素,因为起争端的两只相互猜忌的公羊,是代替斗鸡作为竞争标记的另一形象。代表对抗形象的年轻女人头上戴着的玫瑰花的刺,暗示着猜忌所带来的挥之不去的剧痛,甚至赢家也概莫能免。这幅争胜寓意画取自1799年的理查森版的利帕著作,而对抗的肖像画则来自1618年的意大利版。通过对比国家争胜与民族仇恨,斯密表明,商业的互惠和激烈的竞争是兼容的。停止或缩减贸易就会轻而易举地消除贸易的猜忌。然而,休谟和斯密从未倡导过经济孤立主义。相反,斯密以建设性的商业竞争模式取代了那种消极的和好战的模式。一般来说,争胜被用于描述体育竞赛活动,如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或者文化论争,如口头上的竞赛,或城邦之间在宗教和市政建筑方面的竞争。争胜是一种与道德无关但雄心勃勃的活动。这表明它并不代表对美德或教化的直接追求,也就是说,它并不是为了文化价值本身而追求文化价值。斯密也不认为经济争胜就等同于纯粹地追求经济福利。相反,争胜表达了对取得荣誉和荣耀的一种满怀猜忌而又坚持不懈的热情。它是实现荣耀的手段和对国家卓越的追求。它将人类的激情重新转向追求荣耀和自尊的高级目标。斯密像霍布斯一样,讲述的不是关于激情和利益,而是关于利益和自豪。Liah Greenfel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Nationalism and Economic Growth(Cambridge, MA:HUP,2001),则以新的形式老调重弹,声称正是民族主义和欧洲国家之间激烈的对抗性经济竞争,才导致了17世纪以来的欧洲经济起飞。斯密没有将“民族仇恨”当作经济发展的原因,相反却认为一般动因在于竞争,而竞争则植根于人性的基础上。将民族主义视为“资本主义精神”,使得“贸易的猜忌”而非竞争成为欧洲最初经济成功的首要动力,尽管人们的印象是,最终格林菲尔德还是将竞争而非猜忌和国家理性作为“资本主义精神”。对于18世纪的大多数思想家而言,最困难的任务在于区分个人和国家竞争力的积极和消极形式。

图7:争胜和敌对。争胜和敌对是由猜忌和骄傲引起的竞争性驱动力,意在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和经常性的卓越表现来实现比别人更为优越的目标。

斯密确定争胜植根于人类的一种基本内驱力之中,即从摇篮到坟墓一直陪伴着每一个人去追求物质的改善。对财富和富人的钦羡在其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争胜往往是被社会野心所推动的,这种野心误把财富简单地当作人类成功的一个标志。斯密写道:“为了值得、获得和享有人类的尊重和钦羡,是……争胜的……主要目标。”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富人受到敬重,“相反,穷人则以贫穷为耻”。这同样适用于现代国家。斯密宣称,在社会阶梯上向上攀爬的人们的争胜行为对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这些财富的钦羡者并不想破坏不平等,而是希望能够加入富人的行列,甚至变得更为富有。同样,在国家层面上猜忌他国的财富并企图摧毁它也是一个错误。斯密宣称,一个开明的人会乐于看到外国的高生活水准。它们的经济成功是人类的净收益,因为经济的增长促进了文明和文化的发展,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彼此竞争的国家如果能心怀此念,就可以通过自己争强好胜的财富创造活动来重建其民族自豪感。

在斯密所处的时代,争胜是欧洲关于爱国主义争论的一个关键词。它遵循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即经济增长而非征服和战争才是对军事实力和民族幸福的最好支撑。传统上,爱国者被号召去保卫自己的国家,甚至为它而不惜牺牲在战场上。然而,现代爱国者越来越多地被勉励去协助国家经济的增长。争胜是由对祖国的热爱和服务于国家荣耀所驱动的一项爱国主义义务。它是18世纪下半叶欧洲四处涌现的各类爱国农业社团和改良社团的首要政策。这些社团定期举办有奖竞赛并设计了任人唯才的荣耀体系,以促进人们专心致志地参与经济的改善。斯密支持这样的政策。他同意“公众给业务有专长的技术专家和制造业者发奖金”,Smith, WN, IV. v. a.39.乃是促进改善的一种不错的方法。为技能和质量方面的争胜提供非市场的激励措施,能够推进技术开发并增强市场竞争,帮助穷国赶上富国,并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市场。

斯密还赞成类似的管理政策是代替贸易保护主义和垄断的更好选择。他声称,如果英国政府允许荷兰的鲱鱼自由进口但设置一项很高的关税,它将成为一件阔气消费的商品。它的高价格便会为英国渔场提供一个改善自己产品的刺激。斯密暗示,最终英国将不但会夺回国内市场,而且还会征服出口市场,在直接的争胜竞争中击败荷兰。1780年1月3日斯密致威廉·伊登的信件,参见Smith, Correspondence, p.245。但是,这种争胜对荷兰而言却意味着致命的危险。国家间争胜的后果也不同于单纯的国内竞争。休谟建议将“猜忌性争胜”作为欧洲文化和经济发展的最佳政策,同时促进军事上的势力均衡和社会繁荣。这时他又补充说,为了防止争胜演化为无政府状态和战争,欧洲还应该被划分成若干小国。参见Hume, “Of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the Arts and Sciences, ”Essays, pp.119—123。商业争胜的观念充满着危险。工匠之间的竞争是充满猜忌的,并不是简单的争强好胜。为了证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引述了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中的名句:“制陶匠[反对]制陶匠。”Hesiod, Works and Days,25; Aristotle, On Rhetoric, pp.136,160.正如他进一步解释的那样,友谊是很难在那些依靠同一来源谋生的竞争者之间建立起来的。比较Anne Marie Dziob, “Aristotelian Friendship:Self-Love and Moral Rivalry, ”Review of Metaphysics 46(1993):781—801。

争胜与猜忌之间的边界薄弱到相当危险的程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8世纪后半叶关于爱国主义和争胜最重要的苏格兰理论家亚当·弗格森高度怀疑争胜的整体价值。在他的大学讲座中,他这样教给学生:争胜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它是一种腐化的激情和“令人不快的意向……几乎不可能不掺杂羡慕和猜忌”。Adam Ferguson, Institutes of Moral Philosophy. For the Use of the College of Edinburgh(Edinburgh:Kincaid and Bell,1773), pp.100—101;关于一个稍作修订的版本,参见1773年该书第二版,p.94。斯密也意识到其危险性,这一点可以《道德情操论》中对爱国主义的讨论为证。他极力寻找一种可以防止争强好胜的竞争蜕变为猜忌性争胜的有效情感。他提出的最佳建议是,用对人类之爱来缓和爱国主义的民族仇恨,利用其他国家文化和经济成果的普世价值来作为抵制猜忌的力量。斯密知道这是不够的。国家仇恨建立在“骄傲与憎恨”的基础之上,属于“经院学者称之为灵魂中易怒的部分:野心、仇恨、爱荣耀、怕羞辱,以及渴望获胜、赢得优势和复仇的欲念”。Smith, TMS, VI. ii. l.4.人们对文明的热爱也无法匹敌这样的激情。

“爱我们自己的国家”所引发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这是一种从“人类之爱”中独立出来的激情,不断地要求个人和国家之间就他们彼此冲突的要求进行协商。“人类之爱”在这场竞争中落败了,因为“爱国”是一种比它强烈得多的激情。斯密声称,更糟糕的是,爱国主义敦促国家“依其要求反复无常地行动”。斯密对爱国主义的消极面及其与人类之爱的互动的描述,与理查德·普赖斯的批评相当接近,只是没有像普赖斯那样将基督教作为“仁爱的宗教”来颂扬,也没有后者关于责任与启蒙的耸人听闻的修辞。按照普赖斯的观点,爱我们的国家“作为我们的责任,并不意味着相信本国具有优越于他国的价值……我特别希望你们把爱国与国家之间常见的对抗和野心加以区分。我必须提醒你们记得我们是这样构成的,即我们的情感更倾向于人类中的某些人而非其他人,这种倾向与他们跟我们接近的程度,以及我们的力量对他们的有用程度成比例。显然,这是我们本性构成中的一个事实,它证明了我们造物主的智慧和良善……因为假如我们的情感对我们的所有同类都一视同仁,人类生活将是一幕尴尬和疯狂的景象。按照自然的顺序,我们会先关心我们自己;并且每个人的首要责任是关心他自己;接下来是我们的家人、恩人和朋友们;然后才会关心我们的国家。我们很难再为整个人类的利益做些什么。然而,所有其他利益都要服从于整个人类的利益。特别是在追求我们国家的利益时,我们应该使自己的视野超越国家之外”。普赖斯的最后一句话,与萨尔顿的安德鲁·弗莱彻在1703年对英格兰与爱尔兰和苏格兰相关的商业性国家理性的谴责几乎是一致的。参见Price, A Discourse on the Love of our Country, delivered on Nov.4,1789, at the Meeting-House in the Old Jewry, to the Society for Commemorating the Revolution in Great Britain,4th ed. , in Price, Political Writings, ed. , D. O. Thomas(Cambridge:CUP,1991), pp.178—181。荣耀和嫉妒都是个人和国家在进行比较评估时怀有的情感。荣耀可能会煽动起争胜,但无法约束其不过度发展。因此,斯密主张大规模工业生产的竞争性策略,因为他相信这是国际贸易中的制胜法宝。它反映了英格兰在当时的经济优势,这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国家间争胜的例子,是在激烈但公平的竞争中取得的。然而,正如斯密所承认的那样,英格兰的实际动机并不那么高尚。其经济和军事上的成功也是由民族仇恨和嫉妒推动的。斯密拒斥所有以武力或任何其他手段从外部获取财富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国富论》完全聚焦于争胜,即无恶意地取得相对他国的经济优势。但是,它并没有提供田园牧歌式的在平等者之间只为荣耀而进行的竞争。斯密的著作获得了倡导无情的国际经济竞争之经典文本的声誉。

《国富论》是书名中含有“nation”(国家或民族)一词的所有书中最有名的一部著作。但是“nation”这个单词本身,对斯密而言几乎没有什么单独的重要意义。“国家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一片语完全相当于最广泛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对于斯密而言,爱国和民族仇恨总是涉及某一特定的政权或主权(他将这两个词作为同义词使用)。Smith, TMS, VI. ii.2.2; VI. ii.3.3.与这两者相比,国家或民族这一术语没有独立的地位。“国家的或民族的”一词所描述的现象或机构涵盖了整个国家。民族敌意、民族歧视、民族仇恨、民族自豪感、国家荣耀、国家争胜、国家情势和国民性都与集体的或民族的心理学特征有关。斯密对这个词的其他用法都是直白的制度术语,例如国家债务、国家财富、国家富饶、国家资本、国家资源、国防和国民教育。在英语中,“state”(国家或政权)是一个很难将其变成形容词的名词,除非在意思上也随之改变而成为“庄严的”(stately);而“政治的”(political)在一般用法上也是一个较为不便且模棱两可的用语。斯密从未使用过“国家的猜忌”(jealousy of state)和“贸易的猜忌”(jealousy of trade)这两个确切的术语。他更偏爱使用“商业的猜忌”(mercantile jealousy)这个词汇,并将其描述为国家猜忌或民族猜忌的一个结果。Smith, LJ(A),164.人们可以将民族猜忌重新表述为民族主义,将商业的猜忌重新表述为经济民族主义,而不用担心犯下时代错置的错误。在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政治辩论中,“经济民族主义”成为一个关键的术语,作为对第一次世界大战、1929年金融危机以及纳粹德国兴起的回应。1931年,T. E.格雷戈里将经济民族主义描述为一种关于经济强权政治的学说,认为“国家的责任在于促进国家的经济实力,而非组成国家的那些个人的福利”。格雷戈里认为,其本质就是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时期,运用政治手段、军事威胁以及最终诉诸战争来捍卫国家经济地位的意志,参见Gregory, “Economic Nationalism,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10 [1931]:289—306,尤其是pp.289—291。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将经济民族主义描述为适用于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冷酷而精于计算的国家理性,参见Ludwig von Mises, “Economic Nationalism and Peaceful Economic Cooperation [1942]”in Mises, Money, Method, and the Market Process, ed. Richard M. Ebeling(Norwell, MA:Kluwer,1990), pp.155—165。更一般的描述,见Omnipotent Government: The Rise of the TotalState and Total War [1994](Grove City, PA:Libertarian Press,1985), Ch.2, “Etatism, ”pp. 44—78和Ch.4,“Etatism and Nationalism, ”pp.79—111。芝加哥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在其题为《经济理论与民族主义》的论文中(Frank Knight, “Economic Theory and Nationalism”in The Ethics of Competition and Other Essays, ed. Milton Friedman and others [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35], pp.227—359)声称:“自由主义本身源自一种民族主义,并且纵贯其历史,自由主义一直都具有民族主义属性”,并将“后文艺复兴时期”确定为它的起源时期。他将“团体主义”(groupism)确定为经济民族主义的基础,并声称它植根于爱国主义。其活力还来自人类的竞争性和争强好胜,途径是把个人争胜转化为国家的努力。自由主义的争胜在政治和道德方面都具有致命的危险,因其伦理特性依赖于权利与力量的分离,而奈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亦可参见奈特的“The Ethics of Competition, ”出处同上,pp.41—75)。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奈特的方法在芝加哥得以复兴,复兴工作得力于哈里·G.约翰逊颇具影响力的论文“A Theoretical Model of Economic Nationalism in New and Developing States, ”in Johnson(ed.), Economic Nationalism in Old and New States(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67), pp.1—16。约翰逊在文章中声称,民族主义的价值和目标取决于国家之间竞争性的你超我赶,在经济领域与在奥林匹克体育运动方面同样如此(p.8)。随后,经济民族主义变成了“发展经济学”关注的一个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透彻评论,参见Jan Kofman, “How to Define Economic Nationalism? A Critical Review of Some Old and New Standpoints, ”以及Henryk Szlajfer, “Economic Nationalism and the Peripheries as a Research Problem, ”in Szlajfer(ed.), Economic Nationalism in East-Central Europe and South America,1918-1939, trans. M. Chmielewska-Szlajfer and P. Goc(Geneva:Droz,1990), pp.17-54,55-130。最近,罗伯特·吉尔平复兴了奈特的政治经济学意识形态的三元体系(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将经济民族主义确定为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变种,它起源于现代早期的经济竞争并将之持续进行下去,参见Gilpin,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31-34。后来,吉尔平又修改了他的公式化阐述,宣称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方法处理国际关系与经济自由主义相容,正如它与经济民族主义相容一样,现在他不但将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路径描述为一种适用于经济的现实主义立场,而且还将其描述为一种对国家构建以及将本国视为优越于他国的规范性保证,参见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Understanding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rinceton, NJ:PUP,2001), pp.14-23。最近有人试图重新界定经济民族主义,回归较早时期的观念,参见Takeshi Nakano, “Theorizing Economic Nationalism,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10(2004):211-229,他将经济民族主义视为一种对国家权力的追求,并且颇具误导性地声称黑格尔是其主要代表人物,参见Takeshi Nakano, “Hegel's Theory of Economic Nationalism: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Philosophy of Right”in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11,2004:33-52。如果真是这样,斯密看上去就会成为一个非常温和的或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者”,即认为现代自由的政治体系在民族性政治单位中表现最佳;同时也是一个对爱国主义何以滑向民族主义的敏锐的分析家。

民族主义往往被视为过去两个世纪中最令人不安的政治现象。然而,它并不是现代政治理论的必要组成部分。通常的用法将民族主义与一些相当不同的现象混为一谈。这个词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仅有的共识是,它是一种将民族和民族性置于价值等级体系中一个极高位置的政治学说,或者它是一种要求国家和民族的边界应当重合的政治学说。本书第七章为把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概念吸纳进政治理论之中铺平了道路,具体的做法是探究这些概念历史上的一些关键时期。本章探讨的问题是,国家(state)和民族(nation)这两个术语在民族—国家这一复合概念中是否可以进行有意义的配对,此外,根据18世纪晚期修正后的霍布斯的间接人民主权的国家概念,民族—国家这一配对概念该如何被理解。本章通过回溯与后霍布斯主义国家理论以及与18世纪和19世纪政治经济学之发展的关联,试图把“猜忌”或“无名怨愤”这样较陈旧的政治语言与较晚近使用的“民族主义”联系起来。

霍布斯的间接人民主权理论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代议制君主共和国观念中得以复兴。西耶斯神父和罗伯斯庇尔之间关于制宪方案的激烈论战,往往被解释为君主主义与共和主义之间,或更确切地说,是古代和现代两种共和主义之间的竞争。然而,更多的时候这一论战被描述为现代民族主义的直接起源。本书第七章将这两种解释,即“公民的”和“民族主义的”解释联系起来。它摒弃那种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民族主义理论起源的观点。相反,为了理解民族国家概念的起源,本章引导我们关注18世纪晚期的霍布斯时刻,以及霍布斯的国家观在现代共和国理论中的复兴。为了阐明民族主义的历史意义,这一章重现了18世纪对于民族仇恨和民族敌意的批评意见。

现代政治理论家所认可的真正的民族国家,只有那些从18世纪晚期的民主革命中浮现出来的现代共和国或民主国。很少会有人否认,现代主权首先出现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然而,他们认为早期现代国家只有当它们的绝对主义国王主权明确地、不可挽回地转移到全体国民手中时,才算是转变为现代民族国家。这一主张的必然结果是,那些不是基于人民主权的国家就不是民族国家。因此,对18世纪晚期人民主权理论的历史研究,就成了阐明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话语的先决条件。只有通过这种研究,才能将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话语与国家的猜忌和贸易的猜忌这样的早期用语联系起来。这篇导论的剩余部分是对阅读第七章的一个简短的谱系性导读,并且进一步把它与整本书的内容联系起来。

问题不在于领土性的或疆域性的“国家”这个简洁优雅的概念。比较霍布斯关于人民这一术语的“双重含义”的评述,参见Elements, Pt. II, Ch.2, Sect.11。在那种语境中,形容词“民族的”仅仅指国家是独立的。这种用法在17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例如,詹姆斯·哈林顿将国家划分为一类是民族的、本土的或独立的国家哈林顿用来指称国家的词是empire而不是state。——译者注,另一类是国外的、殖民省的和依附性的国家。Harrington, Oceana, “The Preliminaries, showing the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pp.163,167.但是,如果说哈林顿使用了“民族的”这一形容词,他却并没有使用国家这个词。他的目的是从现代的审慎之道,亦即主宰了罗马帝国及其衰落后在欧洲涌现出来的诸封建王国的恺撒主义或君主主义原则当中拯救古代共和国的政治。出处同上,pp.161—165。国家一词由哈林顿的对手霍布斯用来表示他对古代和现代审慎之道的综合,并当作现代政治的关键所在。哈林顿认为霍布斯的做法几乎等同于摧毁“古代的”共和主义。另一方面,对于霍布斯而言,这却意味着现代政治科学的光明起点。斯金纳把霍布斯的做法描述为政治思想中的一种“反革命”,参见Quentin Skinner, “The Statue, ”in Terence Ball, James Farr, and Russell L. Hanson(eds.), Political Innovation and Conceptual Change(Cambridge:CUP,1989), pp.90—131,该文后来大为扩充,见“From the State of Princes to the Person of the State, ”in Visions of Politics, vol.2, pp.368—413,尤其是Sect.7—8,pp.405—413。斯金纳探讨了古代和现代经纶之道的问题,以及马基雅维里的新罗马观念在复兴古代经纶之道中的作用,参见“Machiavelli on Virtù and the Maintenance of Liberty, ”出处同上,pp.160—185。

霍布斯在英文版《利维坦》Hobbes, Leviathan, “Introduction, ”p.9.在1668年拉丁文版的《利维坦》中,霍布斯没有使用“state”(国家)作为commonwealth(共和国)的替换词,对此,霍布斯同样在英文版的《利维坦》中指出,state在“拉丁文中”的对应词“是civitas,而且这是本版《利维坦》所提供的唯一可用作替换那个概念的词”,参见Hobbes, Opera Philosophica quae Latine Scripsit, ed. W. Molesworth, vol.3,Leviathan(London:John Bohn,1841), p.1。Union(联合体)在拉丁文版是unio,霍布斯在英文版《利维坦》之前的《法律要素》和《论公民》中对这个词都大加使用,而英文版《利维坦》是“联合体”作为一个关键的技术术语从霍布斯的政治理论中消失的最早版本。union和state这两个词都没有在霍布斯的意义上成为英语语言的一部分。关于state一词在英国的兴起,参见Patrick Collinson,“‘The State as Monarchical Commonwealth':The‘State'in Tudor England, ”Journal of Historical Sociology 15(2002):89—95。关于翻译上的困难以及“state”一词在17世纪晚期的英语中极其罕用的情况,参见David Saunders and Ian Hunter, “Bringing the State to England:Andrew Tooke's Translation of Pufendorf's De Officio Hominis et Civis,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24(2003):218—234。关于“state”一词迟至维多利亚晚期才在英国政治科学中得到大量使用的情况,参见James Meadowcroft, Conceptualizing the State: Innovation and Dispute in British Political Thought 1880—1914(Oxford:Clarendon Press,1995), “Introduction”and Ch.1, “The State and Political Argument, ”pp.1—68,以及David Runciman, Pluralism and the Personality of the State(Cambridge:CUP,1997), pp.34—63,150—161,195—219。的第一段所引入的“国家”一词的含义,没有任何内在语义的权威性(用一个词来指定一个概念都不具有这样的权威性)。然而,霍布斯选择将“state”添加为“commonwealth”(国家)的同义词,这一做法则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它意味着一个新的理论目的。霍布斯运用“state”一词来指称他对罗马共和主义政治的核心范畴“civitas”(公民社会)或“respublica”(共和国)(这两个词传统上翻译成英文的“civil society”或“commonwealth”)加以现代化的尝试。他试图将civitas变成现代主权学说和国家理性学说的一个适当载体,从而将“古代”对人民主权的理解转化为它的“现代”对应物。霍布斯式的国家意味着对“现代共和国”的自觉的理论创造。

霍布斯的国家是“按约建立的国家”,而不是家长制的、封建主义的或专制主义的君主国,参见Johann P. Sommerville, “English and European Political Ideas in the Early Seventeenth Century:Revisionism and the Case of Absolutism,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35(1996):168—194。不管它的部分特征在表面上与后者有多么相似。那种认为政治体属于人民且应为其利益而治理的观点,绝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民众的福祉是普遍接受的最终政治仲裁原则。然而,困难和争议之处在于最终仲裁者的身份以及支配裁判者行为的规则——如果有这样的规则的话。在小型民主共和国,人民可以作为自己的主人而行动。但一般说来,都是由君主、地方行政官或贵族来代表“人民”,而人民只有在重大危机时刻才会通过直接的集体行动来明确其最终的主权。因此,对人民的代表往往是多方面的。然而,当“人民的各方面代表”(君主、贵族、地方行政官)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这种多元化的安排就成为相当棘手的事情了。霍布斯的国家就是针对代表协调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案。霍布斯对统一的直接人民主权、多元代表以及分割的主权同样予以反对。他认为,在“公民社会”人民的代表必须是单一的但又是间接的。一旦这得以实现,国家就出现了。

霍布斯式的国家是一种新型的人民主权,其基础是改变民主共和国以适应代表制,并相应地改变现代主权以适应共和国。霍布斯反复地将其通过联合所形成的国家与经由和谐一致或共识而形成的国家进行对比。联合是一种政治手段,借此一个国家可以从冲突纷争中直接建立起来,而且除了摆脱血腥的无政府状态的共有愿望之外无需任何先在的共识。霍布斯谴责所有不完全的联合。联合体属于所有人,没有任何个人或只涵盖部分人的群体可以自称对其拥有权力。联合体的最终仲裁权或主权,在其国家形成的同时就已经从“按约建立的”国家的每个个人身上剥离开来。国家绝不是无自动力的抽象物或虚构物。它必须是活跃的,对外作为法人与其他国家交往(与同处“自然状态”下的其他国家宣战或缔结条约),对内作为其成员之间纠纷的最终仲裁者(以确定人民的福利并防止社会出现僵局)。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表明,国家是由人民集体的躯体构成的拟人化的机器。但是,这样一种国家机器还不是一个“人格”,因为它缺少唯独属于人类的特征,即意志和灵魂。为了给这个政治体提供一个灵魂,Hobbes, Leviathan, “Introduction, ”p.9; De Cive,6.19.霍布斯转向了法定代表的模式,决定性的一步,参见Elements, Pt.2, Ch.8, Sect.7, pp.173—174。“关于混合政府的错误源于不理解政治体(body politic)这个词的意思,以及为何它指的不是许多人的共生体而是他们的联合体。此外,尽管在从属性法人团体的规章里,一个团体可以被宣称是一个法人,但是国家或城市作为一个团体还没有被人看作一个法人,而无数的政治著作家中也没有一个人如此评价任何这样一个联合体……当众多意志由一个个体或若干个人组成的团体——众人与此人或此团体之间有一协议(我将在后面解释这是怎么发生的)——的意志所代理或涵盖时,那么由一人或多人对众人意志的这种代表,就被称为‘联合体’。”在法律中,几乎什么都可以被代表,甚至是无生命的实体。此外,在法定代表中,“多”可以被方便地化约为“一”。一支单一的法定团队(无论是由单个人还是若干人组成)可以同时代表许多自然人,同时还可以作为他们的代言人或“人造的人格”而行动。参见Runciman, Pluralism and the Personality of the State, Ch.1; Quentin Skinner, “Hobbes and the Purely Artificial Person of the State, ”in Visions of Politics, vol.3, pp.177—208,以及Runciman, “What Kind of Person Is Hobbes' State? A Reply to Skinner,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8(2000):268—278。“联合体”中的群众由于被这同一个人格所代表,就可以转变为国家性质的集合体。这样,政治体就获得了生命,以及由此而来的行动能力,因为代表(们)是有血有肉、具有活跃的意志和灵魂的人类行动者。授权的过程是民主的,所有人平等地、单独地作出同意的表示。它所需要的唯一的横向共识或一致,就是认可保全生命的绝对优先性。在联合完成后也不需要更进一步的共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建立一个共识,因为个人的判断权已经交给了主权代表。主权者的职责不是依赖共识,而是要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和谐一致。这才是霍布斯联合体理论的宗旨所在。

对霍布斯而言,国家是无中生有地凭空创建起来的。它虽然拥有边界,但却只是根据事实加以界定的。国家没有锚定一个事先已经存在的民族,而霍布斯也从未将国家描述为一个民族。霍布斯的联合体的创造也没有涉及任何神秘的或无形的人造体来代表人民作为联合体形成的一个中间阶段。这样的一个实体将为通过代表获得主权增加一个额外的步骤。与中世纪和现代早期人民代表理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霍布斯的联合体则是基于二元的而非三元的政治模式。参见Otto Gierke, Political Theories of the Middle Ages, trans. F. W. Maitland(Cambridge:CUP,1900), Ch.8, “The Idea of Personality, ”pp.67—73; Ernst H. Kantorowicz,The King's Two Bodies: A Study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eology(Princeton, NJ:PUP,1957)Ch.5,Sect.2, “Corpus reipublicae mystictum, ”pp.207—232; Ulrich Häfelin, Die Rechtspersönlichkeit des Staates 1. Teil. Dogmengeschichtliche Darstellung(Tübingen:Mohr,1959),以及Hasso Hoffmann,Repräsentatio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ntike bis ins 19. Jahrhundert(Berlin:Duncker and Humblot,1998),尤其是pp.118—148,248—285,374—405。它不包含任何中间项用来指称站在群众与主权统治者之间的人民,而这个中间项既能传达“人民”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可作为抵抗可能发生的系统暴政的平台。霍布斯的联合体对任何诸如此类的前政治或超政治的集合体观念都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没有联合体的存在,就只有处于无政府状态中的乱民,无法进行集体行动。一旦联合体或国家诞生了,人民就只能通过民主授权的代表(们)才能够存在。霍布斯解释道,不论这听上去有多么悖谬,在君主国中,君主就是人民,而传统上被认为是“人民”的那些人只不过是一帮散乱的群众。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发明“民族”(nation)这一现代政治概念的最显而易见的人,是那个时代主要的自由主义宪政理论家埃马纽埃尔·约瑟夫·西耶斯神父。他的同时代人往往严重地误解了西耶斯。他们问道,他怎么可以在大革命一开始发表的一篇重要讲话中宣布“国王等同于民族”,而同时又声称国民议会拥有“制宪的权力”?参见Charles Alexandre de Calonne, Considerations on the Present and Future State of France(London:J. Evans,1791), pp.171—172,382。西耶斯的原文是:“因此,即使是在原则上,国王也不能与民族(nation)相互分离,他代表民族的全部威严。”参见Dire de l'abbé Sieyès, sur la question du veto royal, a la séance du 7 septembre 1789(Paris:Baudouin,1789), p.5,转载于Oeuvres de Sieyès, ed. Marcel Dorigny,3 vols.(Paris:Editions d'Histoire Sociale,1990), vol.2。他纯粹是个诡辩家吗?西耶斯确实在许多重要场合策略性地使用过民族一词。然而,在概念上说,他的核心概念民族是对霍布斯的国家概念的重新表述。他将政治术语从国家(state)转换到民族(nation)只是一种策略性做法,这与霍布斯本人在英文版《利维坦》中将国家概念从commonwealth转换成state的做法类似。霍布斯想去除“commonwealth”一词的共和主义内涵,西耶斯则想去除“state”一词的君主制意味。法国的绝对君主制已经败坏了“state”这个词的声誉。在旧制度下,主权和国家就等同于无所不在的王权治理,以及对政治和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不断干预。因此,西耶斯尽可能地避免使用主权和国家这两个词。

对于西耶斯而言,宪法并非事关主权,而是事关政府的技术性组织。他精心设计了政府机构的组织方案以消除主权者对国民工作生活的日常干预,并防止权力被滥用。西耶斯设计了一种新型的政治机器以确保每一级政府和每一个政府部门都受到纵向的交叉权力制约,而没有诉诸混合宪制中政府各部门的横向“平衡”。关于区分“制约”与“平衡”两套工作原理之间差别的重大意义,参见David Wootton,“Liberty, Metaphor, and Mechanism:the Origins of Modern Constitutionalism”in David Womersley(ed.), Liberty and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Indianapolis, IN:Liberty Fund,2006)。西耶斯还提出了司法审查的观念,以及一个作为“第三方力量”的宪法陪审团来裁定政府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之间的争端,参见Opinion de Sieyès, sur les attribution et l'organisation du Jury Constitutionnaire proposé le 2 thermidor, prononcé a la Convention nationale le 18 même mois, l'an de la Republique(Paris:Imprirnerie nationale,1795),重印于Euvres, vol.2,相关评论,参见Lucien Jaume, “Sieyès et le sens du Jury Constitutionnaire:une réinterprétation, ”Droits: Revue française de théorie de philosophie, et de culture juridiques, no.36(2002):115—134。尽管他持有宪政主义的观点,但是仍然忠于霍布斯主义的基本思想,即不可分割的一元代表是创建现代人民主权的关键。

西耶斯著名的小册子《第三等级是什么?》呼吁建立一个单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利用人民手中的制宪权力,西耶斯想要将法国重塑成为一个新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原则上不同于其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的前身。他想建立一个现代的共和国,一种新型的“按约建立的国家”。西耶斯从来没有从这一立场上后退,不假思索地拒绝接受存在于前绝对主义法国的分割式主权或存在于英国的那种混合政府。他想要的是一个基于联合而非和谐一致的霍布斯式的共和国。在整个大革命期间,他都毅然坚持其最初的中央集权主义立场。一旦法国摆脱了波旁王朝的君主统治,西耶斯立即提议建立一个在最高层由总统作为名义元首的共和国。

正如他在后来的宪政方案中所提议的那样,他的“大选侯”代表人民且终身任职,以确保在法国政府立法部门定期举行全国性选举这一新制度背景下的连续性。政府的行政部门是由这个“大选侯”从大选时预先挑出的一群候选人中任命(但不像英国那样是从立法部门的成员中任命)。对于诸如托马斯·潘恩之类的共和主义批评者而言,西耶斯的新法兰西共和国看起来非常危险地近乎君主制。西耶斯反驳道,真正的分界线存在于共和国与暴政或专制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共和国的共和主义与君主主义的形式之间。共和国属于人民并且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存在。至于究竟是采取君主制(即总统制)还是共和制的方式进行统治,那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共和国”一词的标准用法通常将人民主权与共和政体这两个不同的含义合二为一。参见Rousseau,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trans. Victor Gourevitch(Cambridge:CUP,1997), Ch.6, “Of Law, ”p.67正文及注释。潘恩同意这一定义,并对西耶斯作出了回应,参见“Part Two”(1792)of the Rights of Man,他本人声称,“所谓共和国不是任何一种特定形式的政府”,但它一般是指“公共事务或公共利益,或直译为公共之事”。然而,潘恩认为世袭君主国不是一种共和国。他还认为,新建立的大型共和国既不能选择单纯的民主制,也不能选择单纯的君主制作为其政府形式。他开始转向在霍布斯—西耶斯的现代代议制共和国观念中起作用的那种概念区分:“国家不是一个其形象可用人体来代表的主体,而是像包含在一个圆圈以内的主体,有一个共同的中心,所有的半径都在那里会合;那个中心是由代议制形成的……代议制本身便是一个国家的代理君主制,它不能同别人分享权力而贬低自己。”参见Paine, Rights of Man, ed. Gregory Claeys(Indianapolis, IN:Hackett,1992), pp.142—143。为了避免这种混淆,西耶斯将后者改称“多头政体”(polyarchy)。他对君主政体与多头政体所作的区分恰与潘恩相反,反映了霍布斯区别联合体与共生体的关键方面。像潘恩一样,西耶斯意欲建立一种代议制体系。就像霍布斯在一百五十年前所做的那样,西耶斯偏好君主制(总统制政府),因为它可以使政治体的一致程度实现最大化。

西耶斯使用民族一词既不是将其作为抵抗国家的平台,也不是作为一个种族文化的或前政治性的概念。他的民族是一个政治产物,被加诸法国的现有领土及其历史上确定的人口之上。西耶斯反对美国式的联邦制和任何肢解法国的企图。他认为,法国历史上种族或语族的多样性会成为新的民族联合体的障碍。为了建立一个同质的、民主的民族国家,西耶斯提议将法国重组为83个省,其用意明确,就是要抹除人们对前现代法国地区机构多元化的记忆。他希望加快速度把众多地区认同合并成为一个同质化和民主化的“不可分割的民族”。西耶斯最大的实践成就是为法国创建了新的省级地方行政体系。

我们记得西耶斯而非霍布斯是现代共和国的发明者,是出于我们对现代共和国与市场资本主义之间的习惯性联想。对于我们来说,西耶斯似乎更现代,因为他没有像霍布斯和卢梭那样拒斥经济社会性,而是明确将现代代议制共和国植根于经济之中。对西耶斯而言,代表性市场强化了代议制国家。劳动分工通过代表构建了社会,因为它以互惠交易取代了自给自足,使社会的所有成员都依靠他们在其他行业的代表来满足其需要和愿望。市场作为一种功利主义代表的横向纽带,可以补充和强化政治代表的纵向模式。对西耶斯而言,经济现代化是民族构建的强大动力。他希望法国成为一个统一市场,正如他希望其成为一个统一国家一样。

西耶斯反对“美国式的人权法案”的观念,因为他认为任何权利宣言都只是修辞,除非它能立基于此前确定的社会原则之上(此处的社会他意指商业社会)。他用一段关于商业社会性的序言来作为其本人起草的《人权宣言》草案的前言,并宣布社会科学或社会学的任务是阐明商业社会的运作机理。参见Sieyès, A Preliminary to the Constitution: An Acknowledgement and Explanatory Display of the rights of Men and Citizens. Read the 20th and 21st of July 1789, in the Committee of Constitution, by Sieyès, in C. E. Oelsner, An Account of the Life of Sieyès, Member of the First National Assembly, and of the Convention. Written at Paris, in Messidor, the second year of the Republican Æra, June and July 1794(London:J. Johnson,1795), pp.77—108。社会是由相互需要以及产品和服务的交换构成的。在这个方面,孟德斯鸠的现代君主制与西耶斯的现代共和国之间差异巨大。孟德斯鸠允许商业社会存在的条件是,要由完全置身商业之外的政治和司法贵族对其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西耶斯以其市场代表的观念作为反对体现旧制度特色的身份等级体制的武器。那些不劳动者被排除在他的国家之外。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就是,现代共和国的原则不是恐惧、美德或荣耀,而是劳动。像霍布斯一样,西耶斯承诺尊重人的平等。但他与霍布斯不同的地方在于,在17世纪普芬多夫修正霍布斯理论而开创的那个传统中,他还是一个市场社会主义者。

如果说西耶斯的“民族”与霍布斯的“国家”本质上相同,那么把这两个词配对构成民族国家一词,就造成了同义反复。西耶斯的“民族”作为对政治理论的一个贡献,其原创性不足以让我们把他视为欧洲民主民族主义或公民民族主义的创始人。正是霍布斯的原创性,部分经由卢梭居间传递,通过西耶斯的思想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然而,从法国大革命的旧共和派的观念里探寻民族主义的起源更不可信。西耶斯的雅各宾派对手绝非现代性之友,他们坚决反对现代主权和商业社会的观念。欧洲的利益政治和国家理性成为法国持续的哲学批判目标,从费奈隆到伏尔泰和腓特烈大帝的《反马基雅维里主义》,再到后来的卢梭、马布利、老米拉波以及许多其他人的著作均是如此。在法国大革命二十年前,这一主题思想被一本极为流行并且在修辞上高度打动人的论著强化了,这本论著就是雷纳尔神父的《欧洲人在东、西印度群岛定居和贸易的哲学史与政治史》,此书特别把现代国家和商业战争的病理学与全球化和贸易的猜忌联系了起来。参见Raynal, History of the Settlement of Europeans in the East and West Indies,尤其是Bk.19“A view of the effects, produced by connections of the Europeans with the Americans, on the Religion, Government, Policy, War, Navy, Commerce, Agriculture, Manufactures, Population,Public Credit, Fine Arts and Belles Lettres, Philosophy, and Morals of Europe, ”vol.5, pp.399—605,论商业的章节,参见pp.492—511(重印于Clark, Commerce, Culture and Liberty, pp.610—623)。雷纳尔断言,正如生产率和贸易取代了征服精神作为财富的源泉一样,贸易猜忌的精神作为“可能降临在人类头上的最大祸端之一”,毁坏了现代世界。然而,商业战争不是出于真正的商业理由。他认为:“这种战争的动机是很容易发现的,我们知道商业的猜忌无非就是权力的猜忌……商业是生存的源泉和手段,而战争则是破坏的源泉和手段。商业可能会引发战争并使战争持续进行;但是,战争则会终止每一个商业分支的活动。不论一个国家通过贸易能从另一个国家那里获得什么样的好处,它都会成为两国勤勉创业和相互竞争的动机;相反,在战争中,双方都会受到伤害,因为掠夺,火与剑既不能使土壤改良,也不能使人类富足。商业战争则更加致命,因为鉴于当前海上列强相对于欧陆列强所占据的优势,以及欧洲相对于世界其余三个部分所占据的优势,战火势必普遍蔓延……”(pp.507—508)一种极端激进的18世纪对国家理性的批判成为1793年雅各宾派宪法的基石。巴吕埃尔神父在他对雅各宾主义的猛烈抨击中清楚地察觉到这一点(在各种各样大众的和后现代的关于启蒙运动的夸张描述中,雅各宾主义的影响至今仍然伴随着我们)。启蒙运动这一术语,直到19世纪晚期才开始出现在英语中。关于这一术语从德国输入的情况,参见James Schmidt, “Inventing the Enlightenment:Anti-Jacobins, British Hegelians and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64(2003):421—443。巴吕埃尔暗示,雅各宾派的政治哲学与巴伐利亚光明会(德国共济会中的一个极端世界主义派别)对可恶的民族主义所进行的批判之间有一种非同寻常的相似之处。

没有一个法国大革命的参与者需要别人提醒,法国的危机是由国家间全球对抗的恶性动力所造成的。革命是军事失败和贸易猜忌的结果。雷纳尔的History of the Settlement of Europeansin the East and West Indies第19卷修订版的部分内容是由狄德罗起草的。他提示说,现代国家构建的根本问题是社会性,而且像卢梭一样,他预言爱国民主革命不会成功地修复由现代商业所造成的历史性破坏。现代世界的未来是政治不稳定的规律性循环,其中没有任何一个帝国能够长期存在下去。参见雷纳尔的History一书1783年10卷本法文版的8卷本英译修订版(London:A. Strahan and T. Cadell,1788), vol.8, Bk.19, pp.18—20。关于第19卷中狄德罗最重要段落的今译,参见Diderot, Political Writings, ed. John Hope Mason and Robert Wokler(Cambridge:CUP,1992), pp.205—214。法国输掉那场与英国长达一个世纪的商业竞争的代价是高昂的。雅各宾派想要从根儿上解决问题。他们哀叹人类已经分为一个个单独的民族,各自追求着自身的利益。他们声称,当各民族纷纷建立政治国家后,人类的这种分裂化状态就严重恶化了。主权学说甚至使这种情势更加糟糕。雅各宾派致力于摧毁现代国家体系,他们将这一体系视为战争和永无休止的世界市场竞争的温床。结果是,他们的政治理论是极端反政治的。圣茹斯特特别清晰地表达了这一观点:未来不属于政治,而属于社会性或博爱的人道主义实践。

雅各宾派是彻底的反霍布斯主义者和反民族主义者,他们梦想一个没有国家的世界。但是,这样一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像霍布斯的早期批评者那样,雅各宾派寄希望于拯救自然社会性,而这种观念正是霍布斯在《论公民》中所极力予以驳斥的。悖谬的是,正是这种以反政治的方式对自然社会性的拯救,导致了可以称之为民族主义的种种国家理论。在这个方面,雅各宾派遵循了当时欧洲的主流时尚。现代绝对主义君主制的欧洲批评者,在主要由自然社会性构建的前政治团体中寻找它的替代方案。可以担当这种角色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候选者,就是基于共同的语言和文化而构成的民族。

研究民族性格、民族精神以及民族地位的起源、发展和形态,在18世纪下半叶非常普遍。对语言起源的兴趣与这种关注相关。这在应用认识论或早期语言学中远远不只是一种时尚。正如霍布斯等人所指出的那样,语言是在活动中体现人类社会性的关键性范例。卢梭、斯密以及其他许多人研究语言形成的问题,将其作为理解社会形成的关键。德国哲学家、神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约翰·戈特利布·赫尔德也遵循着相同的研究路径。他强调下述思想,即由语言建构起来的文化民族来替代现代主权和国际商业竞争。今天的人们仍然记得赫尔德,是因为他对军国主义、帝国主义和全球化的讽刺和谴责。参见Sankar Muthu, Enlightenment Against Empire(Princeton, NJ:PUP,2003), Ch.6,“Pluralism, Humanity and Empire in Herder's Political Thought, ”pp.210—258。他对国家理性的回应是极其反政治的,旨在废除国家及其后裔——伪爱国主义的“政治民族”。像圣茹斯特二十年后所做的那样,赫尔德渴望一个在没有国家的情况下蓬勃发展的人类。为实现这一愿景,他需要一种既可以是前政治的又可以是后政治的社会性。赫尔德的新人类史利用文化—语言意义上的民族观念表明,从长远来看,现代政治的偏离正轨只是一种短暂的现象。

赫尔德希望其无国家的人类愿景能够避免堕落为一大群杂乱无章的四海为家的个人。他构想出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人类形象,其特征是多样化的民族群体,他们能够保持人类在历史上所创造的多样的信仰和文化。对于赫尔德而言,各文化—语言民族必须对其民族身份具有信心,从而能够与其他民族和睦相处而没有猜忌和对抗。令他苦恼和愤慨的是,他的大学老师康德明确宣布堕落的人类因其“非社会的社会性”而永远需要一个政治上的“主人”。这是康德的霍布斯时刻,而赫尔德憎恨它。他们关于政治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的激烈争吵,反映出两位东普鲁士人在神学上的差别。赫尔德的那种虔信派基督教比康德的更为乐观。类似地,赫尔德的文化民族理论也有一种比康德的现代代议制共和国观念更加乐观的色调。

那种认为民族主义时代始于19世纪的观点,对于诸如亚当·斯密、赫尔德、西耶斯和雅各宾派等18世纪晚期的政治思想家而言将是难以理解的。他们都相信,18世纪从17世纪和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国家理性学说那里继承了民族主义这个可怕的祸害。当斯密运用诸如民族猜忌、民族仇恨和民族憎恶等术语时,他是在描述现代欧洲当时所处的历史困境。民族主义一词确实已经在被用于描述这种困境,即使那个其讨厌的“主义”词缀到那时为止还极少被使用(不过“爱国主义”一词得到广泛使用,特别是在英国,而法国的狄德罗和达朗贝尔主编的《百科全书》已经使对各种“主义”词汇的使用广受尊重)。德国人区分了“负面的”和“正面的”爱国主义,并将负面的爱国主义等同于民族憎恨、民族仇恨和过度的民族骄傲。赫尔德在1774年偶尔使用过一次“爱国主义”这个词,其用法与斯密的用法非常一致。

赫尔德在他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指出,民族仇恨的批评者谴责它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他评论道,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各民族的“幸福圈”相互冲突时,这种仇恨会变得突出。正如评论家们所指出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民族感情只不过表现为“互有成见、粗野无礼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这个词不是赫尔德自己的,而是一个借用来表达他不喜欢它的轻蔑之辞。他同意粗野的“民族主义”确实存在并且难以完全避免,但他担心这种现象的批评者会不分精华糟粕全盘否定。赫尔德宣称,至少在国内和省内这样的背景之下,民族感情是道德和文化自信的一个宝贵源泉,这是所有人类群体为了民族文化的生存都需要的。像斯密一样,赫尔德捍卫了民族意识的价值。他认为,民族意识作为地方自豪感对中心地区文化傲慢的一种抵御具有无可估量的意义。Herder, Another Philosophy of History and Selected Political Writings, trans. Ioannis D. Evrigenis and Daniel Pellerin(Indianapolis, IN:Hackett,2004), pp.29—30.

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两者之间的区别,类似于人们在17和18世纪的政治和道德哲学中惯常对自私的两种概念之间所作的区分。参见Keohane, Philosophy and the State in France, pp.184—197,273—277,288—311,376—382,422—432,以及Hans-Jürgen Fuchs, Entfremdung und Narziβismus: Semantische Untersuchungen zur Geschichte der“Selbstbezogenheit”asl Vorgeschichte der Franzözisch“AmourPropre”(Stuttgart:J. B. Metzker,1977)。自爱对人类的自我保存是必要的,而爱国主义相当于政治群体的自爱。相比之下,民族主义类似于竞争性的自尊,它是一种由骄傲和虚荣所引导的激情和对获得承认的渴望。它推动各个国家追求民族荣耀(或虚荣)以及一种本国优于他国的集体自我估量。以这些词汇来表述,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失败的反民族主义革命。它并非像康德在其《永久和平论》中所希望的,是民族主义终结的开端,而是其二度降临的先兆。革命战争导致的不是和平,而是由贸易的猜忌所引导的欧洲的军事和经济实力的再次较量。

18世纪晚期的政治理论家们不会看不到这种可能性。一旦对督政府统治下的和平的法兰西共和国的希望破灭,像康德那样的悲观主义者对结果就有不祥的预感。他预料对欧洲霸权的争夺将通过一系列规模庞大的大陆战争来进行到底。康德声称,出于民族的自我利益,各国会构建反对当时侵略国的联盟,由此和平将会降临欧洲。康德被证明是正确的。在拿破仑时代,瑞士的政治思想家本雅明·贡斯当总结说,问题仍然是要通过用现代自由和自由贸易来取代古代自由和征服精神,从而将后者从欧洲政治中彻底根除。参见Constant, The Spirit of Conquest and Usurpation and Their Relation to European Civilization[1814]in Constant, Political Writings, ed. Biancamaria Fontana(Cambridge:CUP, 1988), pp.43—173。贡斯当认为欧洲又回到了18世纪中叶那些相关辩论的起点。他所描述的19世纪早期的现实,显然与大约半个世纪以前梅隆、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尤斯蒂所为之争辩的那些相互竞争的商业和军事国家属于同一个世界。亚当·斯密在1790年警告人们,爱国主义和民族仇恨的亲缘性所具有的危险,回应了同样的关切。他对民族仇恨的持久力的担心是有充分依据的。

在法国大革命的现实环境中,西耶斯和雅各宾派都是实践上的民族主义者,尽管可能程度不同。这反映了大革命与往昔的历史延续性。尽管法国改变了宪法和政府的形式,但它仍然还是法兰西,而且处于外国在军事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集中攻击之下。然而,从理论上讲,罗伯斯庇尔和西耶斯的人民主权观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我们不可能谈论单一意义上的大革命的人民主权观念。雅各宾派针锋相对地反对间接代表的主权。在实践中,罗伯斯庇尔是新古典共和主义类型的直接人民主权的最著名的现代支持者。用霍布斯的术语来讲,西耶斯支持联合体,而雅各宾派则拥护共生体。西耶斯将他自己的国家描述为一种共和国。相比之下,他声称雅各宾派的共和国则是一个全能国家,即一个激进的或极权主义的民主国家,可能导致过于自满的民族自我估量。他在1795年写道:“人们似乎赞同某种爱国主义的骄傲,就是说,如果伟大国王们的主权是如此强大、如此可怕,那么伟大的人民的主权就必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参见西耶斯1795年7月20日在热月政变之后发表的讲演,题为Opinion de Sieyès sur plusieurs articles des titres IV et V du projet de constitution; prononcee à la Convention le 2 thermidor de l'an troisième de la République,重印于Paul Bastid, Sieyès et sa pensée(Paris:Hachette,1939),in the“Thèse Complementaire”(Paris:impimerie nationale,1795)in Oeuvres, vol.3,尤其要参考编者Bastid题名为“Critique de l'idee de souverainité”的这一节,pp.17—18。ré-totale和ré-publique这两个词都在西耶斯的演讲中出现,而且还出现在一份重要的关于宪政原则的论文手稿中,题为“Bases de l'ordre social ou sétie raisonnée de quelqucs idées fondamcntales de l'état social ct politiquc:an III”(可能写于1794年9月至1795年3月之间),载于Des Manuscripts de Sieyès 1773—1799,general editor Christine Fauré, with Jacques Guilhaumou and Jacques Valier(Paris:Honoré Champion,1999), p.511。

正如孟德斯鸠那个著名观点所言,“爱国”对于共和国而言是绝对必要的。当罗伯斯庇尔宣布恐怖作为一种临时的德性专制时,他心中所想的主要是爱国主义的德性。雅各宾共和国以爱国主义美德的名义针对外国人和本国公民实施的排斥性做法,已变得声名狼藉。在一个基于和谐一致而建立的国家中,必须预先达成共识,以便政治体能够生存下去。虽然唯德是举完全是一个政治过程,但雅各宾派的爱国主义全能国家还是为20世纪的民族主义全能国家树立了榜样。雅各宾派新古典主义共和国热诚地贯彻其国家理性,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那些共和国的残酷做法颇为相像,但其可怕的后果却是遍及像法国那样一个庞大规模的国家。在经济政策方面,这意味着激烈的改革,见罗伯斯庇尔对罗贝尔·兰代的描述,后者是公安委员会中负责为法国军队提供给养和进行经济计划的专员,罗伯斯庇尔将他描述为大革命时期的费奈隆。参见François Pascal, L'économie dans la terreur: Robert Lindet 1746—1825(Paris:SPM,1999), p.365;亦可参见Dominique Margairaz, “Les Institutions economiques de la République jacobine, ”in Révolution et République; l'exception française, Actes du colloque de Paris I, Sorbonne,21—26 Septembre 1992, ed. Michel Vovelle and Raymonde Monnier(Paris:Kimé,1994), pp.237—251。

雅各宾派的德性专政的民族主义等价物是这样一种国家,其中的和谐一致不是出于爱国主义的政治共识,而是来自他们在“祖国”中共享的种族文化成员资格。这种民族主权观念完全歪曲了赫尔德最初的设想,尽管在19世纪赫尔德开始被视为这种观念的创始人。赫尔德拒绝古典共和主义的共生体,认为它虽然具有英雄气概,但在现代根本行不通。另一方面,像他同时代的多数人一样,他不能容忍霍布斯的代表观念。他的非政治的民族旨在成为古代和现代国家观念的替代方案。赫尔德设想在一个后政治世界的环境中,民族的非竞争性文化美德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然而,一旦移位到国家间彼此猜忌的世界,那种原本是批判的和反政治的民族哲学就孕育出一种对主权国家地位的令人不快的、自以为是的理解。

要设想人民主权基于语言和文化上的和谐一致,赫尔德的追随者们无需困扰着霍布斯的国家行动者理论或卢梭的“公意”理论的那些富有想象力的巧妙手法,通过这些手法,霍布斯或卢梭的理论将众人的心灵经由准化学反应融合成一个“共同的我们”。卢梭通过运用一个化学上的隐喻试图解释道德存在或道德人的本质(由其成员联合构成的一个制度性实体),参见On the Social Contract or Essay about the Form of the Republic(第一版就是其日内瓦手稿), trans. Victor Gourevitch, in Rousseau, Social Contract, p.155。关于卢梭在描述有关个人与被想象为一个“道德人”的政治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时,对“语言的贫乏”所作的抱怨,参见Social Contract, p.61。国家成员资格的新标准是民族出身以及共享的历史和共同的语言。这一观念意味着,那些不符合这种在民族意义上重新定义的人民资格的现有国民将要被排除在外,不管他们多么强烈地公开表明自己的爱国主义美德。目标是要增强一国之内的信任水平和社会凝聚力,手段则是在政治义务的纽带之上还要依靠种族文化相互认同的简单机制。

这样做的结果是一个杂交而成的人民主权概念。它以和谐一致取代了霍布斯的联合,但对古代共和国的政治价值却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承诺。它以爱国为其原则,却立即不可逆转地将爱国主义转变成民族主义。民族文化国家允许建立任何政府形式,包括君主制。它还可以模仿现代共和国的所有体制,但除了商业社会。这并不是说,这样一个国家要求在实践上禁绝贸易。成员资格被限制在某一特定种族文化群体的国家,可以与任何其他国家一样从事贸易和建立产业。并非贸易,而是“商业社会性”与民族团结之间不相容。19世纪的民族文化国家不是为了避免宗教性内战设计出来的,而是为了消除由贸易猜忌所引发的社会分裂和民族屈辱。它的支持者和理论家们声称,在全球自由贸易时代,民族的生存需要由共同的民族属性所提供的额外团结和社会信任。

然而,敌视商业社会性绝不是19世纪的发明。对金融资本家和其他商业参与者——这些人惯常无视对自己国家的忠诚——的敌意亦非始于19世纪。整个18世纪,世界主义的商业阶级遭到广泛谴责,因其致力于在全球牟利并拒绝使商业服从于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命令。孟德斯鸠、休谟和斯密作为商业社会性强有力的捍卫者,都谴责商人和资本家把国家边界和国家税收仅仅视为其活动的障碍。卢梭警告说,如果波兰接受了那些持世界主义立场的商人和金融家的建议,它就会为这个错误付出失去国家独立的代价。Rousseau, The Government of Poland, trans. Willmoore Kendall(Indianapolis, IN:Hackett,1985), pp.11—12.18世纪的重大意识形态分野与其说存在于共和主义者与君主主义者之间,毋宁说存在于自然社会性的信徒与商业社会性或非社会的社会性信徒之间。

弗朗西斯·哈奇森对普芬多夫的社会主义和曼德维尔的社会犬儒主义的鄙视不亚于任何一个现代民族主义者,但他是18世纪早期的基督教共和主义者和公民爱国者,绝不相信从文化、语言或民族上可以预先选定谁是公民。像哈奇森一样,许多18世纪的思想家都反对“经济人”的功利主义和物质主义,并在他们的道德行动理论中以美和审美的观念来取代功利。亚当·斯密就是这样一位道德理论家。文化和民族理论家适当地利用(在真正的赫尔德版本的理论中)或误用(在后赫尔德的国家理论中)这样的反功利主义原则,以保护民族和文化团结免受商业社会中腐蚀性个人主义的侵蚀。威廉·金里卡将19世纪“民族主义者”的反弹部分归咎于孔多塞的“世界主义的个人主义”,参见金里卡的“From Enlightenment Cosmopolitanism to Liberal Nationalism, ”in Politics in the Vernacular: Nationalism, Multiculturalism, and Citizenship(Oxford:OUP,2001), pp.203—220。对于孔多塞的一种纠正性的评判,参见Emma Rothschild, “Condorcet and the Conflict of Values, ”in Economic Sentiments: Adam Smith, Condorcet and the Enlightenment(Cambridge, MA:HUP,2001), pp.195—217。这些哲学上的先入之见的起源深深地植根于18世纪的道德和政治思想之中。参见Paul Guyer, “Beauty and Util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Aesthetics,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35(2002):439—453。这些先入之见从对国家的批评转向对主权学说的重整和修饰,早在法国人之前,特别是从“七年战争”以来就已经在进行了。最重要的“审美爱国主义”的范例,参见Thomas Abbt, Vom Tode für das Vaterland [1761], in Vermischte Werke, ed. Friedrich Nicolai, vol.2(Berlin and Stettin:Friedrich Nicolai,1780),这本书出现于“七年战争”期间。阿布特希望表明,君主制下的臣民也能像一个共和国公民那样展现英雄式的爱国主义。为了证明这一点,阿布特将爱国主义的动力从共和主义对自由的激情调整为对一位爱国的国王的崇高审美体验,每一个对美和品位有观念的人都能够理解并获得这样一种体验。关于阿布特及其在他那个时代的德国民族情感中的背景,参见Hans-Martin Blitz,Aus Liebe zum Vaterland: Die deutsche Nation im 18. Jahrhundert(Hamburg:Hamburger Edition,2000),尤其是Pt.3, “Der Vaterlandsdiskurs im Siebenjährigen Krieg, ”以及Pt.4, “Die Nationalgeist-Debatte des Jahres 1765 und ihr Kontext. ”亦可参见下列论文和文章:Hans Erich Bödeker, “Thomas Abbt:Patriot, Bürger, und burgerliches Bewusstsein, ”in Rudolf Vierhaus, ed. , Bürger und Bürgerlichkeit im Zeitalter der Aufklärung(Heidelberg:Lambert Schneider,1981), pp.221—253;Eckhart Hellmuth, “Die‘Wiedergeburt'Friedrichs des Großen und der‘Tod für das Vaterland. 'Zum patriotischen Selbstverständnis in Preußen in der zweiten Hälfte des 18. Jahrhunderts, ”in Eckhart Hellmuth and Reinhard Stauber(ed.), Nationalismus vor dem Nationalismus?(Hamburg:F. Meiner,1998), pp.23—54; Conrad Wiedemann, “The Germans'Concern about Their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Preromantic Era:An Answer to Montesquieu? ”in Peter Boerner(ed.), Concepts of National Identity:An Interdisciplinary Dialogue(Baden-Baden:Nomos,1986), pp.141—152; Klaus Bohnen, “Won den Anfangen des ‘Nationalsinns. ' Zur literarischen Patriotismus-Debatte im Umfeld des Siebenjährigen Kriegs, ”in Helmut Scheuer(ed.), Dichter und ihre Nation(Frankfurt am Main:Suhrkarnp,1993), pp.121—137; Hans Peter Herrmann, “Individuum und Staatsmacht. Preussisch-deutscher Nationalismus in Texten zum Siebenjährigen Krieg, ”in Hans Peter Herrmann, Hans-Martin Blitz and Susanna Mossmann(ed.), Machtphantasie Deutschland. Nationalismus,Männlichkeit und Fremdenhass im Vaterlandsdiskurs deutscher Schriftsteller des 18. Jahrhunderts(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96), pp.66—79; Wolfgang Burgdorf, “‘Reichsnationalismus’ gegen‘Territorialnationalismus':Phasen der Intensivierung des nationalen Bewusstseins in Deutschland seit dem Siebenjahrigen Krieg, ”in Dieter Langewiesche and Georg Schmidt(ed.), Föderative Nation. Deutschlandkonzepte von der Reformation bis zum Ersten Weltkrieg(Munich:Oldenbourg,2000), pp.157—190。这一过程在拿破仑战争期间猛烈地复归。赫尔德时代的君主爱国主义理论家和下个世纪的种族文化民族主义者绑架了18世纪反商业的道德和美学理论。通过将一种特别强烈的文化和情感动机的作用归之于这种理论,他们将国家的猜忌和贸易的猜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一进展往往被视为民族主义真正诞生的时刻。然而,民族主义这个词的双重意义还是令人困惑的。它把18世纪作为贬义词的民族主义与一种特定的人民主权观念合而为一,前者是从民族仇恨的意义上说的,后者把国家成员资格限定在一个前政治性“民族”的同胞伙伴。后一观念则成为众所周知的民族性原则,它与民族主义不同,民族主义仍然是一种贬义的表达方式。马志尼的传记作者丹尼斯·马克·史密斯坚持认为:“最早从1836年开始,马志尼就将‘民族主义者’一词用为贬义词来指代那些沙文主义者、排外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这些人试图侵犯其他民族的权利。”参见Mazzini(New Haven, CT:Yale UP,1994), p.12。马志尼将自己描述为一个爱国者,并将民族主义定义为歪曲的爱国主义(pp.154—155)。五十年后出现了一种类似的模式,参见马萨里克在其作品《少数民族问题》(“The Problem of Minorities”)中对“正面的民族主义”,即“热爱自己的民族”,与“沙文主义、种族或民族不宽容”所作的对比,他将后者视为“各民族和全人类的敌人”,参见Tomáš Garrigue Masaryk, The Making of a State: Memories and Observations,1914—1918, ed. Henry Wickham Steed(New York:Frederick A. Stokes,1927), p.435。由于人们后来接受了沙文主义作为民族仇恨以及腐化虚荣的爱国主义的代名词,民族主义这个词才摆脱了其负面含义。1870年法德战争后经常得到使用的沙文主义一词源于文学比喻,来自1831年泰奥多尔和伊波利特·科尼亚尔的戏剧《三色帽徽》(La Cocarde tricolour)中一个名叫尼古拉斯·沙文的念念不忘拿破仑的老兵形象。沙文对拿破仑的无限敬仰,使得他的名字成了过度爱国主义的代名词,这种爱国主义狂热地相信本民族的优越性和军事荣耀。关于1830年及此后法国“民族主义”的全部传统内容,如受到伤害的民族自豪感企图恢复法兰西民族的伟大及其在欧洲的领导地位,从而为拿破仑战争结局法国失利后所蒙受的屈辱复仇,参见Jeremy Jennings,“Nationalist Ideas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July Monarchy:Armand Carrell and Le National,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12(1991):497—514。这两个术语被嵌入一个单一的用法是非常晚近的事,正如现在无处不在的术语民族国家仅在20世纪初才开始被常规性地加以使用一样。以18世纪的观点来看,民族主义或民族仇恨是一种影响并腐蚀所有国家的祸害。

国家的猜忌把爱国变成了民族主义,并且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幸免,因为来自其他国家的安全威胁和商业竞争无处不在。至少从马基雅维里开始,这种现实主义的洞见就是一目了然的。后来,它成为后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理性学说的基石。针对民族主义和国家理性的抱怨往往难以区分。国家理性的批评者谴责它促进了仇外心理、民族仇恨、战争、帝国主义、对其他国家过度竞争的态度,以及对商业进行限制的做法。他们还反对它以群体利益为名肆意践踏个人权利的强烈倾向,以及它将反对战争和其他体现民族伟大的计划贬斥为不爱国的做法。种族文化国家所遵循的主旨与国家理性是一样的。

1848年革命后,惹人注目的意大利新“民族性原则”理论家朱塞佩·马志尼阐明了他的新政治纲领与“国家理性”之间的密切联系。他将民族性用作国家理性的同义词。他主张有两种民族性的概念。旧概念指的是“贵族或王族的王侯民族性”,代表18世纪为马基雅维里主义所起的别名。“无论哪一个民族,只要通过其力量上的优势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能够给我们造成伤害,就是我们的天敌。”马志尼将这一学说总结为:“无论谁,只要不能伤害我们,但可以通过其武装力量及其所处的位置伤害我们的敌人,就是我们的天然盟友。”相比之下,马志尼的“新民族性”反对这种极端利己而不讲道义的势力均衡体系。他声称,各民族的民族性不会给欧洲列强的外交政策带来任何危险。

马志尼希望未来建立在各民族“同情和联盟”的基础之上。新的民族性原则是国家理性的消融剂,而不是其驱动力。他将民族定义为基于共同民族属性之上的文化实体。其成员“讲同样的语言”,他写道:“他们承继了他们的血缘印记,他们在同样的墓冢旁下跪,他们为拥有同样的传统而自豪;他们要求毫无障碍地、不受外国支配地自由联合,以便阐述和表达他们的想法,并为那座伟大的历史金字塔添砖加瓦。”Giuseppe Mazzini, “Europe:Its Condition and Prospects, ”Essays: Selected from the Writings, Literary, Political and Religious of Joseph Mazzini, ed. William Clark(London:Walter Scott,1880), pp.277—278.亦可参见第266页,马志尼在此处声称:“只有彻底摧毁1815年诸条约,才能解决民族性问题。”马志尼的思路显示出他与赫尔德的“反政治”思想以及雅各宾派在其1793年《人权宣言》中表达的观念具有连续性的痕迹。然而,这显然是一种国家理论,而不仅仅是关于前政治的民族的理论。关于马志尼对单一国家主权的支持和对联邦主义的反对,参见Bruce Haddock, “State and Nation in Mazzini's Political Thought,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20(1999):313—336。关于马志尼民族性观念的“世界主义”风格,参见Nadia Urbinati, “A Common Law of Nations:Giuseppe Mazzini's Democratic Nationality, ”Journal of Modern Italian Studies(1996):197—222。它将这种“新的”民族性原则竭力称许为必需的政治,与君主国家的阴谋诡计形成鲜明对照。

因此,在法国大革命的意识形态影响与文艺复兴晚期共和主义关于欧洲政治的思想之间有某种相似之处。在这两种情况下,共和主义政治的某些关键特征被移植到后共和主义和后革命的世界中,并且被吸收到欧洲大型君主制国家的政治中。这些君主国既是法国新古典共和帝国主义的反对者也是其受害者,它们自己花费了很大代价才了解到法国大革命的某些政治和军事创新是多么有效。同样变得显而易见的是,对此前三个世纪国家构建进程中的教训的拖延吸收有多么危险。德国和意大利的统一来自这种认识,而奥地利和土耳其未能找到一个解决方案,一直还是作为多民族的帝国。它们错综复杂的遗产在20世纪及此后必须要得到清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赫尔德和雅各宾派的反政治学说才被转换成一种关于政治状态的准共和主义共生体理论。这种转换的驱动力来自后拿破仑时代和解之后重划欧洲版图的努力。

马志尼声称,新的民族性观念要求重新打造欧洲的国家体系。要让民族性来完成这个任务,它需要被转换为一个能够指导现有国家重新划定边界的原则。纯政治或纯历史的国家概念在这方面存在困难。霍布斯的或西耶斯的国家—民族的弱点在于,它只能通过诉诸对事实上所占有区域的要求权以及长期成功地保有最初由征服所获取的领土来划定边界。捍卫领土需要权力,为此目的而行使权力是国家的职责所在。这一点几乎也未因西耶斯将市场加诸霍布斯的国家之中而有任何改变。市场本身是一个非政治性概念;它原则上是全球性的,而不是国家性的。国家市场的边界是政治性的而非经济性的。原则上,劳动分工和市场互惠将各个国家联系起来,而不是将它们彼此分隔开来。政治状态的“自由开放”基于对前政治阶段的个人主义界定,在于拒绝承认任何前政治的社会性和群体团结可以预先确定最终的领土—政治结果。从种族文化国家理论中被排除出去的正是这种个人主义前提,目的是为了获得一个“自然的”工具来确定国家的边界。

实际上,种族文化国家的对应物不是自由主义政治国家,而是混合国家、多民族国家和帝国。新的民族性对它们的持续存在提出了挑战。它有助于通过分裂形成新的国家(或恢复旧的国家)。如果分裂的权利源于一次近期征服的不公正,那么新的边界可以轻而易举地得以解决。然而,恢复历史边界所产生的领土国家地位的正当性理论,不会比现有国家对其所占领土提出的站不住脚的要求权更佳。只有通过一般性的历史证明,自然状态下前政治的民族或“氏族”分别持有满足其需要的领土,分裂的鼓吹者才能支持其重新划定边界的要求。

霍布斯的作为人造主体的人民概念对于这一目的而言是无能的,因为它的推理是从国家到民族,而不是反过来。为了防止分裂和避免解体,历史上的各个国家试图将自身转变成在民族上更具合法性的实体,也就是在种族属性上更具同质性的实体(转变成自然的而非人造的主体)。因此,种族文化的纯度对旧的民族性就像对新的民族性一样成为一个问题。种族属性对欧洲大多数国家来说成了国家事务。这就强化了已然猖獗流行的国家理性和在旧的、18世纪的意义上存在的民族主义。

由于人民主权和商业社会的结合具有潜在的爆炸性后果,民族性原则和贸易的猜忌变得密切相关。它们在现代共和国中的共存造成了以公民平等和经济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中心的社会问题。马志尼接受这一结果。他从来没有宣称国家边界是现代政治最重要的问题。国家对于民族而言具有优先性,社会问题高于民族性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排序。马志尼解释道:“社会理念不能以任何形式在欧洲的重组完成以前实现。”这是因为,他补充道:“在动工修建之前,用于建筑的地面必须是属于自己的。”Mazzini, “Europe:Its Conditions and Prospects, ”pp.291—292.同时代人关于“社会问题”与新“国民性原则”在19世纪政治理论和实践中令人不快的结合所作的一个全面分析,参见匈牙利改革家、政治家和政治哲学家约瑟夫·厄特沃什男爵的著作:Baron József Eötvös, The Dominant Ideas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nd Their Impact on the State [1851—1855], trans. D. Mervyn Jones,2 vols.(Highland Lakes, N. J. :Atlant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s,1996)。厄特沃什认为,“社会问题”是法国革命的人民主权观念的结果,人们普遍相信这一观念起源于卢梭,但实际上它在其概念基础上纯粹是霍布斯主义的(vol.1, pp.343—345)。人民主权的困境在于它无法调和在现代商业国家中同时提出的对政治和经济平等的要求。1848年革命后,新添加的对“民族性”的要求将对个人之间经济和社会平等的要求转换为对国家和民族平等的要求,从而为早已呈现爆炸性态势的社会问题又添加了荣耀和国家理性的毒药。厄特沃什影响了阿克顿勋爵,参见Timothy Lang, “Lord Acton and ‘The lnsanity of Nationalit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63(2002):129—149,尤其是p.147。这个观点令许多读者深感不安。敏锐的观察家们将19世纪的这种社会问题的政治视为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那耸人听闻的预言的上演。首先专制主义将会抬起那丑陋的头颅,然后就会出现革命和无政府状态。欧洲的社会问题对于公民和现代分配正义来说都是一个问题。它的解决需要经济上的补救措施,正如它需要法律和政治上的补救措施一样。“社会问题”与贸易的猜忌交织在一起,使其成为现代国际政治的头号问题,最终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

在19世纪上半叶,对“经济民族主义”作出经典表述的是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李斯特经常被描述为经济民族主义的支柱性人物,参见Christine Margetum Harlen, “A Reappraisal of Classical Economic Nationalism and Economic Liberalism,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43(1999):733—744,以及Eric Helleiner, “EconomicNationalism as a Challenge to Economic Liberalism? Lessons from the 19th Century,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46(2002):307—329。两位作者均反对把经济民族主义等同于任何特定的经济政策,诸如贸易保护主义、自给自足或产业政策,他们都强调那时所有的经济政策,包括自由主义政策,都服务于它们那时的民族竞争(事实上是民族主义竞争)的目的。他们都将长期存在的对重商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之区别的批判应用于修正自由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之间的对比。结果就是对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作出了修正主义的解释,强调它对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持续的相关性。同样的观点,亦见Daniel Levi-Faur, “Friedrich List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Nation-Stat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4(1997):154—178,以及“Economic Nationalism:From Friedrich List to Robert Reich,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23(1997):359—370。李斯特的德文巨著源于对拿破仑战争后德国经济前景的反思,最初是为美国读者写的,后来为争取巴黎的道德和政治科学院的一个奖项而使用了法文。带有题词“Et la patrie et l' humanité”(爱祖国也爱人类)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于1837年匆匆写就,旨在回答法国道德和政治科学院所设定的一个问题,从而争取后者的论文奖,但是它直到20世纪才获得出版。英译本是由W. O.亨德森翻译的,出版时题为The Natur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London:Cass,1983)。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写成的德文版,仍然保留了同样的题词,于1841年出版。李斯特曾打算再写一个第二卷以完成他的巨著,但始终也没有完成。1856年,李斯特的著作首先在美国被翻译为英文,二十年后的1885年才有英国版本问世,参见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 trans. Sampson S. Lloyd(London:Longmans, Green and Co. ,1904)。李斯特不是一位政治哲学家,不过像他的同胞黑格尔一样,他也对其母邦符腾堡的宪法辩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然体系》(法文版)和《国民体系》(德文版)主要处理的问题是外交政策和经济政策。两套体系都聚焦于贸易猜忌的性质和后果。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统治时期,贸易的猜忌一直是一个特别热的话题。极富启发性的论战发生在下述著作之间,见the Comte d'Hauterive, State of the French Republic at the End of the Year VIII, trans. Lewis Goldsmith(London:J. S. Gordon,1801), Thomas Brooke Clarke, An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View of the Disorganization of Europe: wherein the Laws and Characters of Nations, th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System of Great Britain and Other States, are Vindicated against the Imputations and Revolutionary Proposals of M. Talleyrand and M. Hauterive, Secretaries of State to the French Republic(London:T. Cadell and W. Davies,1803),以及Friedrich von Gentz, On the State of Europe before and after the French Revolution: being an Answer to the Work entitled De l'état de la France à la fin de l'an VIII, trans. John Herries(London:J. Hatchard,1804)。相关背景,参见Murray Forsyth, “The Old European States-System:Gentz Versus Hautetive, ”Historical Journal 23(1980):521—538。克拉克对这场论战的参与,与18世纪苏格兰的“富国—穷国”之辩直接联系起来,因为他实际上是乔赛亚·塔克的著作执行人,负责出版休谟—塔克—凯姆斯通信集。他用一本书的篇幅歌颂18世纪英国的经济成就,该通信集就作为此书的一个附录。对其《通信集》的评价,参见本书第三章“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富国—穷国’之辩”。克拉克的书立即被译成法文,参见Coup d'oeil sur la force et l'opulence de la Grande-Bretagne . . . par le docteur Clarke. On y a joint une correspondance inédite du doyen Tucker et de David Hume avec le lord Kaims, concernant le commerce. Ouvrage publié à Londres, en 1801, trans. J. Marchena(Paris:Levrault Frères,1802)。克拉克最初是英国的德国宪法和德国社会问题专家,参见他的A Statistical View of Germany in Respect to the Imperial and Territorial Constitutions, Forms of Government, Legislation,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nd Ecclesiastical State, with a Sketch of the Character and Genius of the Germans(London:C. Dilly,1790)。对李斯特而言,政治就意味着民族政治。它始于马基雅维里呼吁意大利的民族统一以应对16世纪的外敌入侵。National System, pp.263—265.然而,马基雅维里的要旨在18世纪被人们忽略了,李斯特将之归咎于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取代政治学成为18世纪想象力的中心。李斯特可能赞同那一点,因为他把经济视为最重要的现代制度。然而,启蒙时代政治经济学家的下一步工作却是致命的。他们使市场优先于国家,从而将政治化约为个体行动的集合。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再是真正“政治的”,它变成了“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由于忽略了政治的国家维度,贸易的猜忌(亦即国家政治和贸易之间的接合点)也被忽视了。李斯特为自己确定的任务就是矫正这种讹误。相关评论,参见Edward Mead Earle, “Adam Smith, Alexander Hamilton, Friedrich List: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Military Power, ”in Peter Parer(ed.), Makers of Modern Strategy from Machiavelli to the Nuclear Age(Princeton, NJ:PUP,1986), pp. 217—261; Roman Szporluk,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 Karl Marx versus Friedrich List(New York:OUP,1988); Bernard Semmel, “The National Economists against Free-Trade Empire, ”in Semmel, The Liberal Ideal and the Demons of Empire Theories of Imperialism from Adam Smith to Lenin(Baltimore, MD:Johns Hopkins UP,1993), pp.57—84; Lars Magnusson, “The Controversy on Free Trade and Protection—An Introduction, ”in L. Magnusson(ed.), Free Trade 1793—1866,6 vols.(London:Routledge,1993), vol.1, pp.1—18。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对李斯特的正面评价,源于Monique Anson-Meyer, Un économiste du développement au XIXe siècle(Grenobl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Grenoble,1982)。

李斯特并没有完全拒斥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个抽象的理论,它是有效的,甚至是令人称赞的。然而,经济学家们没能看到现代经济发展的政治—军事根源,将经济学化约为一门关于个人行为的科学。对他们来说,“社会”仅仅是市场。国家无疆界则没有任何意义。另一方面,市场也无法造就国家。因此,经济学家们“想象的国家”是整个地球(其实际范围取决于当时的运输和通信技术)。问题不在于区分好的(国家的)和坏的(世界主义的)经济理论。相反,李斯特倡导一种双轨的政治经济学。他呼吁发展一门独立的关于国家和集体的经济科学,与关于个人的经济学带有同等的分析上的明晰性。

李斯特将世界性的经济学的兴起归咎于重农学派经济学家。他们的罪过在于将政治经济学变成了应用自然法理学。李斯特心目中的英雄是柯尔贝,认为他是欧洲第一个真正关注国民经济学的政治家。相对于重农学派的农业体系,李斯特将柯尔贝主义命名为工业体系。他声称,假如法国坚持推行柯尔贝的经济政策,它将会在18世纪的战争中胜出,而且可能会避免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李斯特将亚当·斯密与重农学派经济学家加以区别对待。斯密是一个矛盾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伟大著作家。李斯特偏爱埃德蒙·伯克的政治学更胜斯密的政治学,参见National System, p.319。一方面,斯密追随重农学派的世界性的经济学,并且天真地相信圣皮埃尔神父的欧洲和平计划。但是,斯密也偏爱相反的方向。对于李斯特而言,斯密关于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的首要政策,是对英国自由贸易的帝国主义政策的无耻推广。他的诊断结果是,斯密把联合王国——当英格兰与苏格兰在1707年联合之后,联合王国形成了一个国内自由贸易区——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自由贸易的成功作了过于普遍化的推论。参见“Some Extracts from the Author's Preface to the First Edition, ”in National System,p. xxxix。

李斯特将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视为其先行者,因为斯图尔特在18世纪已经率先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李斯特宣称,自由贸易主义者错误地指责斯图尔特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宣扬重商主义。National System, Bk. III, Ch.29, pp.269—273.李斯特对斯图尔特《政治经济学》的参引在英语评论界一直未受关注,是因为在19世纪的劳埃德译本中将Steuart拼写成了Stewart。事实上,这是第一个关于工业体系的有序规划。李斯特像斯图尔特一样,承认自由贸易在理论上是最好的政策,但他认识到只有当市场和国家协调一致时,自由贸易才能发挥有益作用。自由贸易不是包治百病的万灵丹。如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做的那样,不考虑国家的强弱、大小、发达与落后、文明与野蛮,而要求它们之间的贸易绝对自由是造成严重不公正的一个根源。它必然导致政治冲突和可能的战争。历史已经把人类分裂为具有不同的国家利益。李斯特强调说,在这样一个四分五裂的世界里,政治和经济的逻辑之间没有自然的契合。这两者必须用政治的(意思是“国家的”)意志扭结在一起。

通过全球贸易将分裂化的人类重新联系起来,这样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思想是一种崇尚社会改良的观念。然而,人类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要克服这种不平衡所需要的思考和机智,要远远超出自由市场论者所设想的。过渡到普遍的自由贸易要求由一门真正“政治的”或“国民的”经济科学来对此加以政治管理和指导。李斯特声称,这门科学最好的向导就是研究从文艺复兴到法国大革命期间国家间经济冲突的历史。一份李斯特的早期草稿在从休谟《英国史》中引述了英国“贸易的猜忌”部分的开头之后戛然而止,参见“Fragment of‘The American Economist':A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Commerce and Commercial Policy, ”in List, Werke: Schriften, Reden, Briefe, ed. Erwin V. Beckerath et al. , vol.2,Grundlinien iner politischen Ökonomie und andere Beiträge der Amerikanischen Zeit 1825—1832, ed. William Notz(Berlin:Reimer Hobbing,1931), p.175。恩斯特·奥伯夫赫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版了一部德文著作,充满热情地执行了这项研究计划,考察了现代早期和文艺复兴时期世界性的经济学并对其进行了批判,该著作题为Die Idee der Universalökonomie in der französischen wirtschatswissenchafelichen Literatur his auf Turgot(Jena:G. Fischer,1915)。在李斯特的眼中,“世界性的”经济科学既是乌托邦性质的又是危险的。只有当一个世界国家形成时,它才有可能再度成为“政治的”。李斯特担心,世界性的经济学家们可能会策划出一项秘密方案,以实现在单一的军事和经济超级大国——先是英国,其后或许是美国——主导下的全球统一。

从短期来看,李斯特将他的注意力转向了18世纪法国的“财富平衡”学说,以此作为对欧洲势力均衡的必要补充。国际自由贸易只有在经济和军事权力对等的国家之间进行时才是公平且有益的。在各种条约组织能够规制世界贸易以前,商业同样必须遵循诸如预防战争那样的“现实主义”逻辑。较为弱小的国家被明智地建议组成经济联盟以对抗更强大的国家。在19世纪20年代,李斯特积极鼓励美国人遵循其国民经济学的指引,而不要盲目地接受斯密的世界性的版本。关于李斯特与美国政治经济学的冲突,以及间接地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Report on Manufactures的冲突情况,参见他的Outlines of American Political Economy: in a Series of Letters Addressed by Frederick List, Esq. Late Professor of Political Economy at the University of Tubingen in Germany, to Charles J. Ingersoll, Esq. Vice-President of the Pennsylvania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Manufactures and the Mechanic Arts: to which is Added the Celebrated Letters of Mr. Jofferson to Benjamin Austin, and of Mr. Madison to the Editors of the Lynchburg Virginian(Philadelphia:S. Parker,1827)。其主要文本在李斯特的著作集中得以重印,参见List, Werke, vol.2, pp.97—156。相关评论,参见William Notz, “Friedrich List in Americ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6(1926):248—265,以及Keith Tribe, “Die Vernunft des List.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Critique of Cosmopolitan Economy, ”in Tribe, Strategies of Economic Order: German Economic Discourse 1750—1950(Cambridge:CUP,1995), pp.32—65。他还敦促德国人通过采纳柯尔贝的经济政策以及尽快使德国转向工业主义,而推行一种经济增长的政策。他断言,通过积极调动德意志各邦国民集体的活力,将能很快把其新近成立的德意志内部自由贸易区变成一个欧洲的进而是全球的经济强权。为了评价李斯特经济民族主义的特色,需要将之与费希特的“封闭贸易国”概念进行对比。费希特的经济民族主义与李斯特渴望将德国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国际贸易强国的想法完全相反。关于费希特的经济设想,参见Richard T. Gray, “Economic Romanticism:Monetary Nationalism in Johann Gottlieb Fichte and Adam Müller,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36(2003):535—557; Werner Krause, “Fichtes ökonomische Anschauungen im Geschlos-senen Handelsstaat, ”Wissen und Gewissen: Beiträge zum 200. Geburtstag Johann Gottlieb Fichtes 1762—1814, ed. Manfred Buhr(Berlin:Akademie Verlag,1962), pp.232—233,以及Andreas Verzar, Das autonome Subjekt und der Vernunftstaat: Eine systematisch-historische Untersuchung zu Fichtes Geschlossenem Handelsstaat yon 1800(Bonn:Bouvier,1979)。

李斯特希望德意志各邦实现统一。他还希望组成一个法德轴心以对抗英国。作为回应,李斯特预计英国将依靠其讲英语的移民所定居的殖民地及其在印度的帝国的实力。李斯特担心,英国的全球联盟可能会取得压倒欧洲大陆的优势地位。National System, p.106.李斯特意识到,英国的真正克星是北美。美国具备规模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公民自由。李斯特预计美国的人口将增长到几亿,他还意识到北美将会把南美当作它的后院。美国注定将会成为20世纪的超级经济大国。出处同上,pp.339—340。一旦英国失去其相对于美国人的商业优势,它将加入其长期以来出于纯粹的自我利益而一直反对的欧洲经济联盟。李斯特预言道,世界经济随后将被欧洲与美国之间的对峙所主导。

当今,李斯特被称为战争贩子,但这样的名声不是他应得的。他著述之日是拿破仑战争后欧洲新的和平体制正被铸造之时,他在联邦式政治组织的逐步扩展中看到了世界的未来。现代安全体制的发展方向是建立国际条约体系以防止战争。这些条约体系的集体覆盖范围终将囊括全球,从而将政治的覆盖面扩大到整个世界市场。李斯特在其《国民经济的自然体系》的法文版中写道:“在欧洲列强的各种协约性政治组织中,欧洲已经拥有了一个未来的万国议会的雏形了。”Natural System, p.101.关于后1815年解决方案的联合(和谐一致)与对抗(势力均衡)方面的辩论,首先辩论的是李斯特思想的假定智识背景,参见Paul W. Schroeder, “Did the Vienna Settlement Rest on a Balance of Power? ”in Schroeder, Systems, Stability, and Statecraft: Essays on 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of Modern Europe, ed. Dadid Wetzel, Robert Jervis, and Jack S. Lev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4), pp.37—57;相关回应,参见Enno E. Kraehe and Robert Jervis,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7(1992):684—735;有人作了一个大体上是修正主义的评价,参见G. John Ikenberry, After Victory: Institutions, Strategic Restraint, and the Rebuilding of Order After Major Wars(Princeton, NJ:PUP,2001), Ch.4, “The Settlement of 1815, ”pp.80—116。国际贸易需要类似的管制。李斯特建议国际贸易应该由协商后的解决方案来管理。可以建立一个“世界贸易大会”,来自世界各地的经济和政治专家将在这里会晤,通过谈判而就“工业化社会、农业社会、殖民地社会和未开化社会”相互冲突的国家利益达成妥协。Natural System, p.126.

李斯特著名的经济民族主义合宜地提醒我们,法国大革命既不是一种经济国家建设的中断,也不是一种政治领土主权发展的中断。对于李斯特而言,民族性仅仅是介于个体性与总体人性之间的人类存在的中间层面。他用形容词 national(民族的、国民的)意指“政治的”,他还经常将 political economy(政治经济学)和national economy(国民经济学)这两个词互换使用。对于李斯特而言就像对亚当·斯密而言一样,在政治的(political)和国民的(national)之间的术语转换并不意味着概念上的改变。1848年,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在其颇有影响力的政治经济学概述中,指责李斯特对于斯密的世界主义观点没有作出实质性的理论改进,参见Hildebrand, Die Nationalökonomie der Gegenwart und Zukunft(Frankfurt am Main:J. Rütter,1848), vol.1, pp.73,76。关于希尔德布兰德对斯密主义的批判,参见Emma Rothschild, “Bruno Hildebrands Kritik an Adam Smith, ”in Bertram Schefold(ed.), Bruno Hildebrand's Die Nationalökonomie der Gegenwart und Zukunft:Vademecum zu einer Klassiker der Stufenlehren(Düsseldorf:Verlag Wirtschaft und Finanzen,1998),pp.133—172。毋宁说,李斯特强调的重点在于国民政治与世界市场之间的不一致。麻烦在于,政治经济学已经过早地成为世界性的了。在现代世界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前,全球自由贸易在政治上都是不可行的。如果不考虑贸易猜忌的未来发展轨迹并找到一条应对之道,现代政治就不可能是现实主义的。

当休谟和斯密认定现代自由的创造者是商业而非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或辉格党)的那些核心人物时,他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论证。他们提示说,现代自由——基于同样的原因,自由主义也是如此——不能被简单地通过政治和道德方面的术语来加以理解,而必须被视为政治和经济之间独有的现代紧张关系的产物。像李斯特一样,他们预计这种紧张关系将持续到可以预见的未来。在1989年冷战结束后人们短暂的极度兴奋中所隐约显示的所谓历史的终结,并不是西方的道德和宗教价值的胜利。它是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胜利,自由市场对计划的胜利,以及“开放的”商业国家对“封闭”国家的胜利。它是商业创造自由的又一个重要历史实例。同样的,这对于解决那个调和现代共和国中自由与不平等之关系的“社会问题”迈出了新的一步。然而,冷战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终结了国家的固定边界和全球经济不断扩大的前线之间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自18世纪以降一直在搅扰着现代世界秩序。

19和20世纪的社会主义虽然被打败了,但这既不是对民族主义的胜利,也不是对贸易猜忌的胜利。自文艺复兴以降,正如休谟所指出的,国家除了其军事职能以外已经变成一个政治经济体。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仍在努力完成使国家和民族一体化的任务,但更大的挑战是实现国家和市场的一体化。在欧洲,这个问题已经通过欧洲联盟这一非凡创举而获得了解决。然而,一体化困境的严重性还是体现在关于欧洲共同市场是否应该发展成为一个共同的欧洲国家的激烈辩论之中。今天的全球化辩论本质上同样是关于一体化问题的,只不过是世界范围的一体化罢了。民族主义者仍然坚持经济必须牢牢地保持在国家的政治统治之下。世界主义的全球化论者并不认为应该调整经济以适应政治上的限制,而是主张应该调整政治制度以适应快速兴起的世界主义经济不断扩大的边界(甚至是完全的无边界)。现在与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崩溃后相比,执行这项任务要显得少一些草率。

本书的中心思想在于,通过认真看待政治和经济思想史,我们就可以看到,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全球化辩论在概念上并不新颖。《贸易的猜忌》希望给读者留下这样的观感,其手段是展示18世纪政治经济学论争中源源不断涌现的清新气象。这种智识史只有当它在学术上具有一丝不苟的正确性时,才是有价值的。这也解释了本书为何包含了那么多篇幅较长、范围广泛的脚注。但是,《贸易的猜忌》既不是一本目的论的书,也不是古文献研究著作。它假定我们所有的人都毫不清楚现代性的终极目的,因为神正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参见Raymond Geuss, “Art and Theodicy, ”in Geuss, Morality, Culture and History, pp.78—115。

本书的目的不是要恢复一些久被遗忘的备选方案——它们的复兴可能会奇迹般地回答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能指望历史会解决政治或经济理论的核心分析性难题。但是,当期待已久的社会和政治科学解决方案无法实现时,历史会有其出头之日。历史学是怀疑论者的工具。它帮助我们提出更好的问题。更确切地说,它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某些问题,毫无成效地原地打转。好的历史可以揭示理论和实践的困境,并消除关于它们的争议的重复性模式。正如黑格尔所言,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一旦历史发生了,我们就会知道我们的历史是什么。我们对自己所生活的时代的理解缺乏进步,这有些令人沮丧。但是回到从前,特别是在智识上回到从前是没有必要的。18世纪的许多观察家所设想的似乎可能的商业未来已成为我们当下的历史存在。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并努力去理解我们的政治困境的意义,至少要做到与他们在二百多年前对他们的政治困境的理解相比毫不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