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税收入制度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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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税收入问题的基本梳理

通常指的非税收入,从词义上理解,应当为除税收之外的收入,包括制度内的非税收入和制度外的非税收入。2004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对非税收入给出的界定是: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通知提出的概念是从实践出发,基本上涵盖了非税收入当前的表现形式,定义非税收入必须在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框架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