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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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向聪明的读者介绍几位新朋友,顺带讲述与他们有关的属于本传记的几件趣事

“奥利弗呢?”老犹太站起身,凶巴巴地问,“那个孩子在哪儿?”

两个小扒手惊愕地盯着他们的师父大发雷霆,不安地对望了一眼,但谁都没吭声。

“那孩子出了什么事?”老犹太紧揪住逮不着的衣领,以骇人的诅咒恐吓道,“快说,要不我掐死你!”

查理·贝茨向来行事谨慎,务求安全,见费金先生看上去真的发火了,便断定下一个被掐死的完全有可能是自己,于是双膝跪地,扯开嗓门,拖长调子哀号起来,像是发疯的公牛,又像是喇叭筒。

“你说不说?”老犹太咆哮道,揪住逮不着死命摇晃。逮不着居然没被抖出肥大的大衣,这简直称得上奇迹。

“哎呀,条子把他抓走了,就这么回事,”逮不着闷闷不乐地说,“好啦,放开我,行不!”说着,他身子猛然一晃,从肥大的大衣里溜出来,衣服仍留在老犹太手里。逮不着抓起烤面包的长柄叉,对准快乐老绅士的背心刺去。倘若这一刺命中的话,老绅士就不会那么快乐了,而且也不是一两个月就能恢复过来的。

就在这紧急关头,老犹太往后一闪。他外表那样老朽,身手却如此敏捷,着实出人意料。他顺手抓起那只白镴罐子,准备朝袭击者的脑袋上砸去。但就在这时,查理·贝茨忽然发出一声恐怖的号叫,转移了老绅士的注意。他立刻改变目标,把罐子全力向小绅士扔过去。

“嘿,你们在搞什么鬼!”一个低沉的声音吼道,“谁把啤酒泼到我身上啦?幸好是啤酒,不是罐子,否则我就要好好收拾某人了。我知道,除了那个可恶透顶、偷鸡摸狗、脾气火暴的犹太老富翁,还有谁会阔气得乱泼啤酒呢?别人顶多泼泼水,那还得每个季度都把新河公司新河公司(The New River Company)是伦敦的一家重要自来水供应商。从17世纪起,新河公司便通过明渠与木制管道将干净水源输送给伦敦的付费居民。骗到才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费金?妈的,我的围巾全被啤酒弄湿了!进来,你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干吗待在外头?好像在替你主人害臊一样!进来!”

粗声粗气说话的,是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粗壮汉子,上身穿着一件平绒黑大衣,下身套着一条脏兮兮的土黄色马裤,脚蹬系带的半筒靴,灰色棉长袜紧绷着结实的双腿,腿肚子鼓得老高。这样两条腿,又配上这样一身衣服,看起来总好像缺点什么,非得配上一副脚镣才完美。他头上戴着一顶褐色帽子,脖子上缠了一条脏兮兮的蓝底白点围巾。他一边说话,一边用长长的磨破的围巾角抹去脸上的啤酒。抹完脸后,露出一张线条粗犷的宽脸;胡子已经三天没刮;两只眼睛里满是怒火,一只眼睛周围青一块紫一块的,明显不久前挨了一拳。

“进来,听见没?”这个长相迷人的恶棍吼道。

一只狗偷偷溜进来,它长着乱蓬蓬的白毛,脸上足有二十多处抓破、撕裂的伤痕。

“先前你干吗不进来?”那人说,“你太高傲了,不愿在人前承认我这个主人了,是不是?躺下!”

发出这道命令的同时,他一脚就把那只畜生踢到了房间另一端。但它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乖乖地蜷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响,只是两只贼眼一分钟里眨了二十来下,似乎在专心观察这个房间一样。

“你要干吗?虐待孩子吗,你这个贪——得——无——厌、买卖赃物的老东西?”说着,那人从从容容地坐了下来,“我真不明白,他们干吗不宰了你!换了我的话,一定会这么干的。我要是你徒弟,早就把你宰了——不行,宰了你的话,就不能拿你卖钱了,因为你那会儿一文不值,只配当作丑得要死的古董装在玻璃瓶里。恐怕他们还吹不出这么大的玻璃瓶哩。”

“嘘!嘘!赛克斯先生,”老犹太战战兢兢地说,“别这么大声嚷嚷。”

“少先生长先生短的,”这恶棍答道,“每次你叫我先生都没安好心。你知道我姓甚名谁,只管叫出来吧!到时候我不会辱没这个名字的。”

“好吧,好吧,那么——比尔·赛克斯,”老犹太低声下气地说,“你看上去心情不大好啊,比尔。”

“可能吧,”赛克斯答道,“但我看你心情也不大好啊。除非你认为乱扔白镴罐子不算什么,就像你泄露——”

“你疯啦?”老犹太说,一把抓住那人的衣袖,指了指两个孩子。

赛克斯先生没再说下去,只是在左耳朵下面做了个打结的动作,然后把脑袋往右肩猛然一偏——这种哑剧表演老犹太似乎完全明白。接着,赛克斯先生用黑话要了杯酒喝——谈话过程中他满嘴黑话,但如果照实记录于此的话,读者恐怕很难懂。

“注意别往酒里下毒。”赛克斯先生说,一边把帽子放到桌上。

这是句玩笑话。但老犹太咬着苍白的嘴唇转向橱柜时,果真投出了不怀好意的目光。倘若说话者看到这一幕,就会觉得自己发出的警告并非全无必要;或者会觉得,老绅士的快乐心灵里一定在盘算改进一下酿酒商的杰作哩。

两三杯酒下肚,赛克斯先生这才放下架子,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两位小绅士身上。这一亲切举动引发了一场谈话,逮不着详细讲述了奥利弗被抓的原因和经过,但对事实做了不少改动和加工。考虑到当下的环境,逮不着认为这样做才最明智。

“我担心,”老犹太说,“他或许会说出些给我们惹麻烦的话。”

“很有可能,”赛克斯幸灾乐祸地咧嘴一笑,“你被告发了,费金。”

“你知道,我担心。”老犹太似乎没注意到对方插话,紧盯着赛克斯接着说,“我担心,要是我们完蛋了,好多人必定也得跟着完蛋。你的下场会比我凄惨得多,亲爱的。”

那人闻言一惊,转身看着老犹太。那老绅士却把肩头耸到耳朵边,呆呆地盯着对面的墙壁。

许久无人作声。这可敬小团伙的每一个成员似乎都一头扎进各自的思绪中,连那条狗也不例外。它满怀恶意地舔了舔嘴唇,好像是在盘算着一到街上,就要朝遇到的第一个先生或女士的腿咬上一口。

“得派人去警察局打听下消息。”赛克斯以进门之后从未有过的低沉声音说。

老犹太点头赞成。

“他要是没告发我们,被判了刑,那他出来之前我们都不用担心。”赛克斯先生说,“但他出来之后,我们就得防着。你必须想法抓住他。”

老犹太又点了点头。

这一行动方案显然很审慎,但不幸的是,它遭到了所有人的强烈反对。因为不论是逮不着和查理·贝茨,还是费金和威廉比尔是威廉的昵称。·赛克斯先生,都对去警察局附近抱有强烈的、根深蒂固的反感,无论用什么理由或借口都不行。

在这种吉凶难测的阴郁气氛中,他们面面相觑地坐着,很难说清坐了多久。不过,也没必要对此做任何猜想,因为就在这时,奥利弗上次见过的两位小姐突然进屋,让谈话重新活跃起来。

“来得正好!”老犹太说,“贝特会去的,对吧,我的乖乖?”

“去哪儿?”那位小姐问。

“就去警察局一趟,我的乖乖。”老犹太哄劝道。

应当感谢那位小姐的是,她并没有明确说她不肯去,只是表达了一种强烈而恳切的愿望:与其上警察局,她宁可“下地狱”——这就客气又巧妙地回避了正面答复,显示这位小姐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不忍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人,伤了人家的心。

老犹太脸色一沉,视线离开这位说不上衣着华丽,但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小姐(她穿着红袍绿鞋,头上满是黄色卷发纸),转向另一位小姐。

“南希,我的乖乖,”老犹太用安抚的语气说,“你看怎样呢?”

“我看不行。你哄我也没用,费金。”南希答道。

“你这什么意思?”赛克斯先生抬起头,粗声粗气地问。

“我就是这个意思,比尔。”那小姐泰然自若地答道。

“哎呀,这事你去最合适。”赛克斯开导说,“这一带没人知道你的任何情况。”

“我也不愿让他们知道,”南希依然不慌不忙地答道,“所以我的回答是‘不去’,不是‘去’,比尔。”

“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

“不,我不去,费金。”南希说。

“不,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

赛克斯先生果然言中。他们又是威胁,又是许诺,又是利诱,这位小姐终于被说服,承担了这项任务。事实上,阻碍她好友贝特的种种顾虑对她来说并不存在,因为她不久前刚从偏远却“体面”的郊区——拉特克立夫——搬到田野巷附近,不必像贝特那样担心被熟人认出来。

于是,南希小姐在长袍外系了条干净的白围裙,用草帽盖住满头的卷发纸——这围裙和草帽都来自老犹太那取之不竭的存库——准备出去执行任务了。

“等等,我的乖乖。”老犹太说,递给她一只带盖儿的小篮子,“挎着这个,看上去更体面些,我的乖乖。”

“把大门钥匙给她拿在另一只手里,费金,”赛克斯说,“这样看上去更像那么回事了。”

“对,对,我的乖乖,就是这样。”老犹太说,把临街大门的大钥匙挂在这位小姐的右手食指上,“瞧,太棒了!真的太棒了,我的乖乖!”老犹太搓着手说。

“噢,我的弟弟呀!我那可怜的、可爱的小宝贝呀,你是冤枉的呀!”南希声泪俱下,伤心欲绝地把小篮子和钥匙晃个不停,“他怎么啦!他们把他弄到哪儿去啦?噢,可怜可怜我吧,请告诉我,他们把我那亲爱的弟弟怎么发落啦,各位先生。求你们行行好吧,各位先生!”

说完这番悲痛至极、令人心碎的话,南希停下来,对在场满心欢喜的听众眨眨眼,向四周笑眯眯地点点头,然后离开了。

“啊!她真是个机灵的姑娘,我的乖乖们。”老犹太一边转头向他的年轻朋友说,一边神情严肃地晃了晃脑袋,像是要默默告诫他们,要他们学习刚才见到的光辉榜样。

“她是姑娘们的骄傲,”赛克斯先生说,给杯子倒满酒,用大拳猛敲桌面,“为她的健康干杯,希望姑娘个个都像她一样!”

就在他们对才华横溢的南希交口称赞的时候,这位小姐正匆匆赶往警察局。她无人护送,独自一人穿过大街小巷,不免有些胆怯,但总算不一会儿就平安抵达目的地了。

她从通往后门的小路进感化院,用钥匙轻轻敲了敲一间囚室的门,然后侧耳倾听。屋里没有动静,她咳嗽一声,又听了一会儿,还是没人应声。于是她开口了。

“诺利奥利弗的昵称。,亲爱的?”南希轻声呼唤道,“诺利?”

里边只有一个可怜的赤脚囚徒,他是因吹笛子被抓起来的。因他危害社会,罪证确凿,范恩先生恰如其分地判他在感化院里关一个月,还中肯而风趣地指出,既然他的气力多得用不完,不如就去踩踏车吧,那比吹奏乐器更有益。那人正为自己的笛子被没收了给郡里用而悲伤不已,所以没有搭话。于是,南希又来到下一间囚室前,敲了敲门。

“什么事!”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说。

“有没有一个小孩关在这儿?”南希先抽泣了一会儿才问。

“没有,”那声音答道,“但愿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那是个六十五岁的流浪汉,他被关进这里是因为没吹笛子。换句话说,因为他在街上行乞,不劳而获。再下一间囚室里关着另一个人,他被关进这里是因为无照叫卖白铁炖锅。换句话说,他没有不劳而获,只是没把印花税务局放在眼里。

但是,这两个囚犯都没听过奥利弗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他的情况,于是南希径直朝那个穿条纹背心、性情率直的警察走去。她凄凄惨惨地痛哭哀号,向警察索要自己亲爱的弟弟,同时灵活高效地运用了大门钥匙和小篮子,显得越发楚楚可怜。

“我这里没有你的弟弟,亲爱的。”老头儿说。

“他到哪儿去啦?”南希发疯似的尖叫道。

“哎呀,一位绅士把他带走了。”警察答道。

“哪位绅士?噢,我的天!哪位绅士呀?”南希嚷道。

针对这语无伦次的问题,老人告诉寻弟心切的姐姐,奥利弗昏倒在公堂后,有人证明东西是在逃的另一个孩子偷的,于是他被无罪释放,原告就把昏迷的奥利弗带回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原告的住所,他只知道在彭顿维尔一带,因为他听原告在给车夫指路时提到了那个地名。

这个痛不欲生的年轻女子将信将疑、踉踉跄跄地朝大门走去,然后一改蹒跚的步态,拔足飞奔,沿着一条她能想象出的最曲折、最复杂的路线,回到老犹太的住处。

一听完南希深入虎穴的情况报告,比尔·赛克斯先生立刻唤起白狗,戴上帽子,匆匆离去,没有浪费一点时间跟大家说早安之类的客套话。

“我们必须搞清楚他在什么地方,我的乖乖们。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老犹太万分激动地说,“查理,你什么也不用干,只管到处溜达,搞到一点他的消息再回来。南希,我的乖乖,我非找到他不可。我信任你,我的乖乖。对你和逮不着,我什么都放心!等着,等着,”老犹太颤颤巍巍地打开一个抽屉,接着说,“这些钱给你们,我的乖乖们。我今晚就要把这个摊子收了。你们知道上哪儿去找我!这里一刻也不能待了。马上走,我的乖乖们!”

说着,他就把他们推出了屋,小心翼翼地上了两道锁,又上了闩,然后从地板下取出无意中让奥利弗见过的那个盒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塞进自己怀里。

正当他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把他吓了一大跳。

“谁啊?”他尖叫道。

“是我!”逮不着的声音从钥匙孔里传来。

“还有什么事!”老犹太不耐烦地嚷道。

“南希问,要不要把他拐到另一个巢穴去?”逮不着问。

“没错,”老犹太答道,“不管她在哪儿逮住他。找到他,把他找出来,就这么简单!接下来做什么我知道。别担心。”

那孩子嘟囔说知道了,然后匆匆下来,追他的同伴去了。

“他现在还没招供,”老犹太一边忙着转移财宝,一边自言自语道,“如果他想把我们的秘密泄露给新朋友,我们还来得及堵上他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