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业微观组织发展趋势研究(塞北经济文化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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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农业技术进步及对农户要素配置的影响

一、我国偏倚于资本的农业技术进步趋势

(一)偏倚于资本的技术进步之动力

希克斯的诱致性技术变迁说认为,资源禀赋会沿着一定的方向诱致技术变迁。当要素A的禀赋相对于要素B变得更为丰富时,意味着要素A的价格相对下降而要素B的价格相对上升,就会产生偏倚于要素A的技术进步,要素A将在生产中被大量使用。速水佑次郞和神门久善认为,这种偏倚性的技术进步不仅产生于追求利润的企业家,他们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增加利润,还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型小农以至于早期社会中的采集者与狩猎者——他们为了找到食品供给的更有效方法,也会采取与市场经济中的大企业相同的资源配置方式。[1]在这一过程中,拉坦和林毅夫等学者都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巴西的利率补贴是其农业技术变迁偏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2]在我国,农业中存在着影响技术变迁的双重力量: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上升、土地细碎化对农业中的劳动集约形成限制,这种力量导致农业劳动力外流到非农领域;同时小规模土地可吸纳机会成本低以至于为零的弱质农业劳动力,以实现家庭综合收益的最大化,这种力量让农民有滞留在土地上的倾向。国家为了粮食安全所建立的各种粮补制度、支持农户经营模式的农业投资制度安排也强化了后一种力量的作用。在诱致性技术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交互作用下,我国农业中产生了机械对劳动的替代这样的技术进步。

(二)3种粮食作物生产中机械对人工的替代

最近22年间,从我国3种粮食作物每亩机械作业费和人工成本的变化看,机器替代劳动的趋势明显,充分地证明农业中发生了偏倚于资本的技术进步。1990—2011年,3种粮食作物每亩机械作业费年均增长率为15%,人工作业费年均增长率为9%,低于机械作业费6个百分点。人工作业费的增长率低主要是由于每亩用工数量的绝对下降,2011年每亩用工数量为6.79工日,1990年则为17.3工日,22年间每亩使用人工数量的平均增长率约为-4%,如表1-4所示。

表1-4 22年间我国3种粮食作物每亩机械作业费和人工成本的变化*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出版社《全国农产品收益资料汇编》2008—2012年。

(三)农用机械的增长趋势

再从农用机械投入情况看,1990—2011年,农机总力由2870.7万千瓦增至97734.7万千瓦,农用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小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农用排灌柴油机数量都在增长。平均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分别为8%和10%;小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次之,分别为5%和8%。但小型农机具1990年的基数较大,2011年小型拖拉机的数量达到1800万台以上,我国有2亿农户,几近平均每10户就有1台小型拖拉机,如表1-5所示。我国农机具21年间的变化也充分说明了农业中技术进步的偏倚于资本的属性。

表1-5 1990—2011年农用机械平均增长率

*注: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12年。

(四)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数量下降

从第一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变化看,1990—2011年,第一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呈绝对下降趋势,由3.89亿人减少到2.66亿人,减少了1.23亿人,相对减少了32%,如图1-9所示。

图1-9 1990—2011年第一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中用机械替代劳动趋势明显,发生了偏倚于资本的技术进步。

二、我国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

(一)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最高且逐年提高

偏倚于资本的技术进步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高,比较利益低。以其中比较利益最低的粮食生产为例,稻谷、小麦和玉米3种主要粮食作物每亩净利润8年间平均增长了4%,同期按行业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资增长了15%,采矿业平均工资增长了18%,制造业和建筑业工资均增长了14%(表1-6)。由此可见,劳动力从事粮食生产不仅机会成本高,而且机会成本的差异也在逐年提高。

表1-6 3种粮食每亩净利润与按行业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出版社《全国农产品收益资料汇编》2008—2012年、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各年。

采矿业、制造业和建筑业是农村劳动力经常进入的行业,从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对比看,即使与粮食种植比较机会成本列末位的建筑业相对比,其与种植粮食的平均净利润的比值2004年为64.01,相当于64亩粮食的平均净利润;到2011年该比值上升为128.02,已经相当于128亩粮食的净利润,8年间的差距扩大了1倍之多。如果以平均工资最高的采矿业为例,2004年这一比值是85.36,2011年为208.29,相差更为悬殊,如图1-10所示。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上升,成为农村劳动力离农弃农的强大动力。

图1-10 按行业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资与3种粮食净利润的比值

(二)城乡雇工难现象共存

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上升,让外出到城市打工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农村中留守的多为老弱妇孺这些离不开家庭的人口,最弱质的386170部队(农村中务农劳动力多为妇孺老弱,俗称386170部队)成为坚守农业的主力军。同时,近年还产生了农村中雇工难的现象,主要标志为农村中劳动力工资的上升。我国北方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日工资水平几年前为50元,近年上升为100元或以上,特别是在农忙时期,即使这样的工资水平也很难找到足够数量的季节性劳动力。农村的用工荒现象与城市用工荒现象共存,表明我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已经很少。

三、农户劳动力分工的理论解释

农户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农户可配置的主要生产要素是家庭的劳动力,劳动力是根据农户的经营目标配置的。分析农户家庭经营目标确立的条件,有助于理解偏倚于资本的技术进步、机会成本的上升与农户劳动力配置的交互影响关系,探析在技术进步的趋势下,农户家庭经营的发展趋势。

(一)要素市场化决定农户家庭收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当市场不完备时,土地流转、劳动力流动和资金获得的难度很大,农户只能在农业内部配置这些要素,效率目标只能是产量最大化,从事家庭式的生产且满足家庭的消费,被称为“生存小农”;其效率目标为农业部门的收益最大化,在既定的技术水平上减少投入不可能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增加投入也不可能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且技术又长期处于停滞的状态,这就是贫穷却有效率的“理性小农”。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现代农业和农民都不再可能自给自足,需要外部要素的投入和具备产业与产品的竞争力才能生存和发展。在我国,随着生产要素市场的日益完善,农业与其他产业部门间的要素互竞或互补更为便捷,农户的经营目标也随之改变。农户从生存小农的“劳动-消费均衡”目标、理性小农的农业内部收益最大化目标,转变为家庭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农户同质劳动力要素配置的互竞性与异质劳动力要素配置的互补性

为使农户实现家庭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要素将按照边际产值相等的方式在各部门间配置,包括在农业和非农部门间的配置。要素投入只有使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产品的边际产值相等时,农业中的农户经营模式才具有稳定性;反之,如果要素在非农部门取得的边际产值一直高于农业部门,那么生产要素就不会被配置到农业部门而是全部流入非农部门,土地将会被弃耕或发生大规模流转。

要素在不同部门间按照边际产值配置的一个隐含前提是要素的同质性,有限的同质要素在不同部门间存在着配置的互竞性,在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要素会自然流向机会成本高的部门,直至两个部门间的机会成本均等,劳动力的边际产值相等。据此推论,要素未流向机会成本高的部门,说明其为不同质要素,只能在不同部门间配置,从而形成互补关系。此外,农户作为生产经营基本单位的同时,还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基本单位,为了实现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其劳动力要素配置还需考虑家庭生活必须的内部分工和家庭消费的基本需要。

(三)非农部门劳动力投入的机会成本和边际产值预期高

农户家庭的同质劳动力在不同部门间存在着机会成本的比较。农户将同质劳动力配置到部门A和部门B的准则是劳动力在两个部门的边际产值相等。仅从非农业与农业生产的特点看,非农部门的边际产值预期要高于农业部门。首先,因为非农部门的工资是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的,有着较明确的“人职匹配”关系,对于农户来说,增加一个劳动力投入就可以多产出一份边际产品,劳动力的工资预期明确;而在农业部门中,由于经济再生产建立在农作物自然再生产的基础之上,农产品产出要经历一个生产周期才能实现,增加一个劳动力所能带来的边际产量是不能够明确预期的。其次,当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劳动力投入达到充分集约水平时,在农业中会受现有技术水平的限制,所能增得的边际产量有限甚至为零,即劳动集约的土地生产率提升作用是有限的。当减少农业中的劳动力投入边际产品并不减少时,意味着农业中存在着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必然被挤出土地,农户就将这部分劳动力转移到其他可增加家庭综合收益的部门中。从这一角度也可以理解刘易斯的零值边际劳动学说。可见,对于农户来说,高的非农部门边际产值预期与小规模耕地的劳动力挤出效应共存。

四、农业市场化与劳动力机会成本上升促进弱质劳动力留在农业生产之中

弱质劳动力留在农业中的原因主要有下述方面:

(一)在农业中帮助增加家庭总收益

我国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在非农部门中就业的机会成本极低或为零,普遍意义上说,这部分劳动力留在农业中的作用本身是通过务农增加家庭总收益,而不是为了农业部门的收益最大化。因为在农户现有经营规模和技术条件下,即使做到农业部门的收益最大化也不足以维生。百村调查数据显示,在776个农户中,经营面积在2~3亩的占28%;3~4亩的占18%;4~5亩的占18%;5~5.64亩的占1%。经营面积在平均数以下的农户共计504户,占农户总数的65%。这表明调查区域中有65%的农户年均种植业纯收入达不到平均数2632.2元。因此,农户务农更直接的目标是满足口粮等家庭生存物资的需求,是非农部门不可用劳动力的有效利用。调查表明,每个农户种植小麦都要留下口粮150~250千克,最普遍的是留下150~200千克。如果1户有2口人常年在家吃饭,有1亩地的产量就足够口粮之需。所以,非农部门劳动力利用是优先的,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获得是附带的,农业成为非农部门的“副业部门”。在对河北省邢台市小麦种植农户的百村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农户都未与当地的小麦加工龙头企业——华龙公司签订合同,原因是“如今种地成了副业,完全没有必要签订合同”。

(二)有可耕种的适宜土地规模

如前案例所述,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可以做到用弱质劳动力耕种,是形成农业“副业”地位的重要原因。从不同地区的劳动力年龄与性别构成分布看,也可以证实这一推断。在我国东北和西部地区,人均耕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高于东南部地区,农业对增加家庭收入的贡献大,农户就把更优质的劳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从农业中从业劳动力的性别比重看,男性在东北地区为49.7%,女性为50.3%;西部地区男性为48.6%,女性为51.4%。全国男性为46.8%,女性为53.2%。从农业中从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看,西部地区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51.8%,东北地区占51%,全国占55.6%。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

(三)在家庭分工中承担获取廉价生活资料的角色

不同质的劳动力,打工的目的不同。从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可知,31~40岁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比重为29.5%,41~50岁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比重为12.8%,两者之和42.3%。这两个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一般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不打工就不可能维生。对河北省百村案例调查的资料表明,学生在外上大学的支出是家庭支出的最大部分,这一年龄的农户家中有大学生时,他们就必须外出打工才可以勉强维持生计。如果家中没有大学生,农户就可以选择是否外出打工。百村调查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一问题,就“家里是否有人打工”“家庭中上学人数”“家中的劳动力数”及“户主年龄”等一组相关问题,得到有效问卷728份。其中,不打工者181户,占25%;有学生的600户,这600户中只有164户不打工,占27%。结合以上对农户家庭近3年总收入的调查,户均总收入2.11万元,1名非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大学生1年仅学费和住宿费至少需要4100~5000元,即使不计日常生活费用,也占家庭总收入的21%。来自种植业的总收入户均仅有5076元,即使一家人衣食自给也刚够1名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支出。如果不种地,一家人的衣食将无法副业式地廉价得到;如果不打工,则不能解决子女上大学的费用。兼业化成为这两个年龄段农村劳动力的突出特征。

(四)我国农业机械要素投入可分性(小型化)特征

机械化是大规模农业经营中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关键,也是农地规模经营的一个基本缘由。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认为,资本的专业化是获取规模经济的主要源泉之一,某些高效率的机器只能在大面积的土地上使用,其成本才会下降,从而产生规模经济。我国的情形有所不同,1978年之后,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出现专业化与小型化共存的趋势。如在收割机由南向北跨区作业的同时,收割机的型号也小了。与小规模农业家庭经营模式相适应,要实现机械替代机会成本高的农业劳动力让农产品以最低的成本产出,机械就要向小型化的方向变迁,通过农机领域的技术进步,增强要素的可分性。自1978年起的30年间,从我国大型与小型拖拉机数量的增长趋势看,两者的增长速度都较高,大型拖拉机数量增长了6.04倍,年增长率6%;小型拖拉机增长了12倍,年增长率达到8%。我国小型拖拉机的数量经历增长的峰值之后走向下降。1978年,我国小型拖拉机是大型拖拉机的2.5倍,之后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到2001年达到峰值15.7倍之后开始下降,2010年降到4.6倍。2010年,我国共有小型拖拉机1786万台,配套农具2993万部;大中型拖拉机392万台,配套农具613万部。小型拖拉机总动力的增长不完全源于其数量的增长,农机总动力内部结构的变化也起着重要作用。1978—2009年,从每台拖拉机平均动力值看,大中型拖拉机台均动力呈下降趋势,而小型拖拉机台均动力呈上升趋势,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大中型拖拉机的中型化趋势,如图1-11所示。这说明我国农用牵引机具的可分性由小型拖拉机的数量增长阶段转向大中型拖拉机的内部机型结构变化阶段。

图1-11 1991—2010年中国小型及大中型农机每台平均动力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资料

制度变迁是支撑要素可分性变迁的保障,政府的小额信贷政策、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都为要素的可分性技术进步提供可行性。总之,我国农业中要素替代性和可分性,一方面模糊了劳动力弱质性对农业生产率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成为逆转农业规模经营趋势的因素。这补充了先前研究者关于非农就业不必然导致土地流转的原因。

五、有关结论与启示

(一)简要结论

随着要素市场的不断完善,劳动力流入比较利益高的非农部门的机会增多,符合非农部门需要的劳动力均流向这些部门,与流入非农部门的劳动力相比较,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是相对弱质的。弱质的农业劳动力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提高了土地生产率。这是由于诱致性技术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交互作用,使要素的替代性和可分性增强,技术进步让相对价廉的机器替代了机会成本高的农业劳动力,弥补了弱质农业劳动力对生产率的影响。这一点在粮食生产中表现尤为突出:小规模的农户经营引起小型农机具的大量应用,政府的种粮补贴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贴等增加了农户资金的可获得性,让粮食生产中生产要素的投入不再是限制性因素。这些变化使种粮变得省时、省工也省力,与种植其他作物相比较,在如此小规模的土地上种粮食的投入成本还是最低的,尽管收益不高,因小规模农户种粮并不是为了维生,更不指望靠种粮增收,只为了弱质劳动力利用和附带获得廉价口粮,最终实现家庭综合收益的最大化目标。

由于引致农业中节约劳动和与小规模土地相适应的技术与制度变迁,非农就业不足以导致土地流转,同时也不一定使农业生产率下降。这就告诉我们:在目前的要素市场和农村收入水平条件下,还不足以通过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促进土地流转;只要能够实现小规模土地上相宜的技术变迁,农户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是必然低于规模经营者。

(二)几点启示

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的标志,是农业在经济全球化中获取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尽管小规模生产方式也具有高农业生产率,高农业生产率是现代农业的特征之一,也是一国食物数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但同时也带来食品质量安全和参与跨国公司主导的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难题。毋宁置疑,规模化的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为此,下一阶段我国相关的政策调整应当注重下述方面。

1.统筹布局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

现阶段我国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环境,仅依靠农业内部的政策调整是不能实现的。我国正在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步入加快城市化率的发展时期,我国还有50%的农业人口集聚在相对稀缺且越来越稀缺的农地上,制约着农业规模经营的形成,只有实现一定比例农村人口的离土离乡,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规模经营。

2.为青年农民工在城市稳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红利消失的阶段,在城市用工工资大上涨的同时,城市用工荒和农村高人力成本共存现象屡屡产生。这意味我国已经进入工农业劳动力成本同时上升的阶段,出现所谓的刘易斯拐点。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政策应当支持40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稳定就业,通过免费或优惠条件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技能;通过改善社会管理体系,逐步提供他们在城市自由自主生活的物质条件。稳定释放出农地资源,为形成农业规模经营创造物质基础。

3.培养新一代企业家式的农业经营人才

在刘易斯拐点时期,城乡工资率趋于一致;上一代农民正步入老年,数量相当可观的农地可能面临着缺乏经营主体的问题。这就为通过城乡一体化政策分流农村青年人口提供了前提条件。当一部分农村青年人口稳定在城市释放出农地资源的同时,另外一部分青年人口可能在农村规模经营中达到同等收入水平。政策设计应以公共服务的方式,在一定时期内提供持续的资格培训,同时结合农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以项目支持的方式辅助引导农村青年人口从事农业规模经营,鼓励他们成为规模化的种植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培养新一代企业家式的农业经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