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序言
本书的基础是我于1963年4月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的几次讲座,这些讲座是威廉·L.斯托尔斯讲座系列的组成部分。虽然目前的篇幅比起当初的讲稿来已经是扩充了好几倍,但我还是保留了讲座的形式,因为这种形式适宜于本书的主题,并且能够包容我所偏爱的非正式的、经常表现出论辩特征的表达方式。其结果当然是一定程度上的“名不副实”;即使是耶鲁听众出于礼貌的耐心也很难支持他们从头到尾听完这里出现的第二篇“讲座”。
在附录中,我增加了一篇我在发表这些讲座之前很久写成的文字。它的题目叫做“怨毒告密者的难题”。在阅读本书第二章之前,先阅读这篇文章并思考其中所提出的问题也许非常有用。这个难题最初是作为我的法理学课程的讨论基础而被构思出来的。在过去的几年中,它也被用作通向法理学问题的引子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一年级必修的法理学课程上使用。
在致谢部分,我首先要感谢的是耶鲁大学法学院,不仅因为它的要求为本书的诞生创造了契机,还因为它宽限了我的准备时间,使我能够进一步达到它的要求。我还应当表达对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谢忱,它使我在1960-1961学年得以获得美国学术职业生涯中所稀缺的资源:闲暇。当然,在说到闲暇时,我指的是在没有任何追求直接有用性或伪装有用性的压力的情况下进行阅读和反思的机会。简单地说,如果没有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我就不可能接受耶鲁的邀请。至于对同事们欠下的学术债,由于债主人数众多,他们施予帮助的形式又是如此多样,所以我很难充分表达自己的谢意。应当指出的是,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人有机会将最后的文本从顽固的作者倾向于坚持的最后一刻的不当之处中挽救出来。不过,在这项智识劳作的早期阶段,他们的贡献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在我看来本书既属于我, 也属于他们。最后,为了感谢我的妻子马乔里的真正贡献,我借用另外一位作者的说法:她或许并不了解本书说了些什么,但她的确知道本书意味着什么。
朗·L.富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