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Ⅰ期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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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第一节 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一)定义

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是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有效运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机构Ⅰ期临床试验工作特点,制定的涉及Ⅰ期临床试验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人员需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原则。生物等效性试验因管理性质、实施技术要求等均与Ⅰ期临床试验相同,故按照Ⅰ期临床试验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另行制定。

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是对Ⅰ期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全面的目标性的要求,属于机构内部的指令性文件,具体执行和落实需要结合各岗位职责并且配套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等执行性文件,因此,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概念是不同的,规章制度体现“应该、必须”的指令概念,标准操作规程则体现“如何做”的概念,包括“谁、什么时候、什么环节、什么动作”等,体现具体步骤和实施细节,两者切勿混为一谈。

(二)制定原则

1.有法可依

Ⅰ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应遵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中试验样品的提供与管理》、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9012部分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确保临床试验的有效运行和管理。

2.切实可行

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在机构制定的药物临床试验的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Ⅰ期临床试验的实际操作情况,不能和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悖,同时应凸显Ⅰ期临床试验特殊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制定要求

1.内容完整

由于Ⅰ期临床试验的特殊性,尽管机构层面已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建议制定完整的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按照Ⅰ期临床试验运行环节及主要相关事件,制定Ⅰ期临床试验运行管理、试验药物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研究人员培训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合同与财务管理、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风险管理、病房管理、受试者管理、生物样品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纵向类的规章制度。本书主要是按照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各环节提供了14个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供参考,包括:Ⅰ期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Ⅰ期病房管理制度、受试者管理制度、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生物样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Ⅰ期临床试验测试室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因其有特殊的实验室要求,本书未作阐述。

2.表述准确

管理制度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洁,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不同理解的可能性。

3.格式统一

管理制度制定的格式可包括但不限定于以下几方面:目的、适用范围、正文,以及版本号及版本日期、制定修订记录等。制度编写过程中涉及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同一概念与同一术语之间应保持唯一对应关系,类似部分应采用相同的表达方式与措辞。

二、管理制度推荐模板

模板2.01

Ⅰ期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完成阶段全过程的管理。

【适用范围】

药物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项目运行各环节主要相关事件的管理。

【管理制度】

一、项目评估

在承接Ⅰ期临床试验项目之前,由机构办公室、项目管理人员、主要研究者根据以下原则对项目进行评估:

1.科学基础 试验药物具有良好的临床前研究的科学基础,预估临床试验风险程度。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试验药物检测目标成分明确,有相应的标准品等。

2.申办者条件 申办者发起临床试验的条件与质量管理能力,监查员的资质、经验与能力;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CRO)的资质以及对Ⅰ期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能力。

3.检测条件(如有) 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资质,具有承担该研究项目的能力,包括检测条件和完成检测任务的时效性、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等。

4.Ⅰ期病房 床位数能满足临床试验需求,已承担的项目数,尤其是确认没有同时承担不同申办者相同品种的药物临床试验。

5.研究团队 主要研究者组织研究团队,包括研究医生、研究护士、研究助理、药物管理员、质控员、生物样本处理和/或生物样本分析测试人员等。

评估后,对是否接受试验项目,由项目管理人员、主要研究者和/或机构质量管理员、机构办公室主任、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在立项评估表中签字确认。

二、临床试验方案以及相关文件设计

1.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应依据试验药物的特性,遵循相关指导原则。相关文件设计包括研究病历/CRF、知情同意书、该临床试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的设计。

2.临床试验方案由申办者、主要研究者、分析检测人员(需要时)、统计人员、相关专家共同讨论商定并签字。应申办者委托,研究者可制订试验方案及设计相关文件。

三、提交伦理审查

研究者将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相关资料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按规定提交跟踪审查及结题报告。

四、签署合同

机构办公室与主要研究者按照医院临床试验合同及财务管理规定起草临床试验合同,由机构项目管理员(注:或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者等,根据机构具体情况指定)交审计部门审核,主要研究者、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及申办者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CRO参与,则签署三方协议。

五、启动培训及授权

Ⅰ期临床试验开始前,由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组织Ⅰ期临床试验项目的启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GCP等法规培训、Ⅰ期临床试验相关指导原则等技术培训,试验管理流程、试验方案和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等实施过程培训;经考核合格,主要研究者对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和研究协助人员进行授权分工,研究人员同时签署签名样张。

六、临床观察数据采集和记录

1.临床观察数据采集和记录 主要研究者、研究者对临床观察原始数据采集和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助理可以协助研究者将原始数据录入CRF;数据管理员检查数据的有效性、一致性、缺失值等;质量管理员对可能影响临床试验数据结果的环节进行控制与管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完成试验的原始文件归档,集中管理。

2.数据质量管理流程 ①数据的采集应符合“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的管理规范,数据的报告应符合“正确”的管理规范;②主要研究者审核每份研究病历和CRF,并签字;③试验质量管理员对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④数据管理员对录入的数据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及时向研究者发放数据质疑表,研究者对疑问进行答疑;⑤机构及研究者接受监查员、稽查员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数据的检查,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七、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与报告

1.研究医生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处理,同时记录不良事件发生、处理、转归等过程。

2.发生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SAE)时,研究者应立即处理并向机构项目管理员报告,机构项目管理员应协助研究者(注:或机构办公室主任/机构秘书,根据各机构具体规定)于24h内向申办者报告。研究者填写“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详细流程见严重不良事件报告SOP。

八、总结报告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者或主要研究者负责撰写临床部分的报告,Ⅰ期临床试验测试室完成生物样本分析结果报告,总结报告最后经申办者、研究者、测试人员(如有)、统计人员共同讨论定稿,审阅并签字,由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生物样本分析测试单位(如有)共同盖章。

九、Ⅰ期病房管理

Ⅰ期病房隶属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承担新药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招募和管理、用药、生物样本采集与处理、不良事件观察等任务。Ⅰ期病房应根据承担的项目任务强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护士,负责病房的日常管理,研究助理负责协助护士管理受试者,遵循Ⅰ期病房的规章制度及试验方案规定的相关饮食、活动、安全等要求。

十、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及理化检查室管理

1.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及理化检查科室,应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系统。

2.临床试验所涉及的理化检查项目均应在医院相应的检验科、功能检查科室、心电图室、超声影像检查等医技科室完成,纳入医院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

3.如果由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生物样本分析,则临床试验机构应定期对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工作制度,人员资格,人员培训,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和质量控制,实验方法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试剂、标准品的来源和管理,原始记录与报告的正确与规范,废弃物管理等,建议进行ISO17025认证,对精密仪器进行3Q认证。

十一、试验药物的管理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置临床试验药库/药房(注:应根据机构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试验药物管理模式),配备专门设施和设备以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储存要求。指定接受过GCP培训的药师或相关有资质的人员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实行专人管理。

2.Ⅰ期病房药物管理员从机构药库领取试验用药物,并负责药物的随机抽样(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试验项目的药物管理员或研究护士在试验开始前从Ⅰ期病房药物管理员中领取该项目试验用药物,按照要求配药并负责发放(静脉给药由研究护士按照方案要求配制并给药),剩余药物返还给Ⅰ期病房药物管理员,试验结束后Ⅰ期病房药物管理员将所有剩余药物返还给机构药库,机构药库药物管理员负责将剩余药物退还给申办者,若为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则按相关要求留样保存。

十二、质量管理

主要研究者应审核每份研究病历/CRF并签字;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项目配备质控员,负责项目过程的质量检查,机构质量管理员应进行定期检查;Ⅰ期临床试验项目接受申办者的监查、稽查,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视察。

十三、档案管理

临床试验结束后,应及时将全部研究资料上交机构档案管理员。机构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临床试验归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保存文件应符合GCP的规定。

模板2.02

Ⅰ期临床试验人员培训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临床试验以及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质量,确保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人员遵循GCP,执行方案,执行相关SOP。

【适用范围】

Ⅰ期临床研究室人员的GCP及相关知识培训,以及试验项目开始前启动培训。

【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相关法规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现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赫尔辛基宣言》等。

2.行业指导原则 《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中试验样品的提供与管理》、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9012部分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等临床试验相关技术。

3.机构及Ⅰ期临床管理制度及SOP。

4.临床试验方案、项目实施流程以及实施过程中关键问题等。

二、培训方式

1.机构派出培训。

2.机构内部培训。

3.Ⅰ期临床研究室组织的研究团队内部培训。

4.临床试验开始前的项目培训。

取得GCP证书,或经过项目考核合格,由主要研究者予以授权参加临床试验项目。

三、组织者

1.派出培训 机构制订每年的培训计划并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派出人员培训。

2.机构内部培训 机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组织,或与有关学术团体联合进行培训。一般每年举办1~2次大型培训班。根据承担项目情况举办小型的讨论会和学习沙龙若干次。

3.科室培训 Ⅰ期临床研究室负责人、主要研究者组织培训。

4.临床试验开始前的培训 申办者、主要研究者与项目管理员共同组织。

四、项目启动培训

参加人员:机构项目管理员/办公室主任、主要研究者、研究医生、研究护士、研究助理、药物管理员、质控员、生物样品处理人员、生物检测人员(如有)等(注:根据项目内容确定相关人员)。项目的启动培训应做好详细的培训记录。

针对培训的内容,应对培训参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药物临床试验。

培训结束后,主要研究者对研究人员的岗位进行分工并授权,研究者签署签名样张。

五、培训资料归档

GCP培训证书、培训班签到表、考试卷、项目授权分工表等相关资料应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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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合同管理制度

【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临床试验方案,明确申办者与研究者等各方职责,约定临床试验经费,确保Ⅰ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顺利运行。

【适用范围】

药物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项目合同的签署和管理。

【管理制度】

一、合同签署流程

1.合同起草 主要研究者、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负责与申办者或CRO洽谈临床试验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明确申办者和CRO、研究者的各方职责,列明有关受试者保护的条款、保密责任、文章发表及知识产权、临床试验实施要求、研究物资供应、保险、由试验所致损害的相关赔偿、研究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等。经费应列出项目金额明细,涵盖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的所有款项,如受试者费用,包括补偿费、交通费、误工费、餐饮费、理化检查费、住院费、护理费、诊查费等;耗材费;研究劳务费,包括临床观察费、研究助理费、受试者招募费、培训费、夜班费、加班费、药品管理费、档案管理费/保管费(超过5年)、质量管理费、方案及附属文件设计费(如有)、总结及审核费(如有)、样品检测费(如有)等;医院管理费;系统维护费(临床试验用软件的配备和更新和维护等,如有);相关税费等。根据机构的具体情况,伦理审查费用可以另行签署合同或列入项目的合同。

2.合同审核 机构办公室负责向医院合同审核部门提供所需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如有);申办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申办者委托第三方履行申办者职责的委托书以及第三方的法人资格文件;临床试验方案;合同(草案)等。属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项目的,在签署合同时需要同时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或者在合同中注明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生效。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公室主任在合同起草、审核单上签字。

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员在合同起草、审核单上签署审核意见。

3.合同签署 医院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者、主要研究者共同签署,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印章上的单位名称与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时的单位名称应一致。

4.合同变更 变更合同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实施情况以及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修订,而相应增减相关费用及条款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要在主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条款的修改。

二、道德行为规范

1.主要研究者/研究人员应主动声明和公开任何与临床试验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

2.所有临床试验经费必须按合同明示入账,不得将临床试验经费分解为合同经费与私下收受现金两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人员和研究者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科学性和道德行为规范的宴请、礼金,不得向申办者或CRO报销各种私人费用。

三、合同管理

临床试验项目合同书一式4~6份,其中医院、申办者和/或CRO各2份(注:根据需要确定其他需要保管合同的职能部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保存临床试验合同书电子及纸质文件。

四、附件

附件:合同模板

×××药物临床试验合同

项目:×××药××期(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甲方:××××××公司

乙方:××××××医院

一、签署本合同的依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研究批件 ××××××(注:也可以备案文件或其他相应的文件)。

2.临床试验方案 经申请人、主要研究者讨论并签名确认,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双方约定

1.本项研究将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遵循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临床试验方案开展研究。

2.双方均应及时回应对方的要求,协商处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问题。因试验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疗效不佳等原因,提前中止本项临床试验,应及时通知对方。

3.本合同的试验药物获得“新药证书”,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寄送新药证书复印件。

4.试验结束后,乙方有权全文发表或节选发表临床试验论文。

三、甲方的职责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履行申请人的职责:负责发起、申请、组织、监查和稽查本项临床试验,并提供试验经费;提供研究者手册;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用药,每次访视发放的试验用药品应独立包装和单独编码,附有装箱清单和药物质量检验报告,建立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负责准备伦理审查的送审文件,负责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临床试验开始前对研究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临床试验的注册;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必要时需要聘请第三方进行稽查。监查员承担整个试验的核查工作,并对数据质量承担责任,访视频率应能满足临床试验质量的需求,每次访视结束应向乙方通报监查发现的问题;应对研究者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研究者严重违背方案,或持续违背方案,或研究者不配合监查/稽查,或研究者对违规事件不予纠正,应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同时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报告;如果研究者严重违背方案或坚持不改,可以中止研究者参加试验;收到研究者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后,及时组织专家判定是否为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并及时反馈给研究者。应与研究者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品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不良事件;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损害的受试者,承担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负责定期汇总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安全性信息,经主要研究者审阅后向机构和伦理委员会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在30日内报告伦理委员会。试验结束,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并向药品注册管理部门提交总结报告,对注册申报的数据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研究结束后若发现研究结果直接影响受试者的安全,应向研究者和机构通报。

四、乙方的职责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履行研究者的有关职责:根据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临床试验方案开展本项临床试验;参加临床试验开始前的培训;研究者在每位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前取得其知情同意书;研究观察与检查结果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于病历和正确地填写至CRF中;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申办者,并按照GCP的要求报告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接受监查和稽查。

五、临床试验经费

付款方式

甲方于伦理委员会审议试验方案前将伦理审查及医院管理费费用×××元汇给乙方,于临床试验开始前将试验经费×××元汇给乙方,临床试验结束前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结清。

账户名称:××××××医院 开户银行:   账号:

六、其他

1.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医院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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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经费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经费的合理使用与分配及其管理规范合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项目的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等。

【管理制度】

一、合同经费的管理

1.临床试验开始前必须签订临床试验合同书或协议书,公开办事程序与行为规范。

2.所有临床试验经费必须按照合同/协议明示入账,严禁将临床试验经费分解为合同/协议经费与私下收受现金两部分。

3.Ⅰ期临床试验经费统一归口医院财务部门管理。医院财务部门按临床试验项目分别建账,并按照合同/协议项目的经费科目列支。

4.Ⅰ期临床试验的劳务费用应采用实名制,依法纳税。

二、合同经费的使用

1.临床试验经费按照合同所列项目列支。理化检查费用不得从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列支。

2.研究劳务费 提取××%~××%作为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研究基金或管理劳务费,也可用于奖励完成情况良好的研究者(注:各机构根据情况可适当规定此条,此处作为参考);若研究者不依从方案实施研究,可扣除部分或全部违背方案病例的劳务费。其中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医院规定发放,兼职研究人员如研究护士等按照×××元(/日·人)标准发放,研究助理×××元(/日·人)(注:结合机构具体分配原则确定,此处仅为参考标准)。质量管理费、药品管理费、档案管理费可按×××元(/人·项)。档案保管费×××元/(年·项)。

3.受试者费用 交通费、补偿费等由受试者本人签名,注明身份证号,打入银行卡或部分现金支取;理化检查费/样品检测耗材费,按试验方案规定的项目实报实销或划入医院作为相应的检查科室业务收入;餐饮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理化检查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划入医院。

4.设备折旧与维护费 按合同/协议相应条款单独列支,或划入专用经费账号中。

5.医院管理费 包括合同/协议的管理费条款以及按合同/协议条款支付各项费用后的结余部分,按照××%划入医院,用于包括水电等能源费、仪器设备、场地使用费等费用,××%作为机构管理费:用于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学术交流、聘请专家、咨询、相关科室协作费等支出。

6.伦理审查费 按照机构相关规定支付。

三、审核报销程序

按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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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规范合法运行,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保护受试者安全与健康,将试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适用范围】

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的风险管理,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策略,并保证其执行的效力。

【管理制度】

一、风险评估

机构办公室与主要研究者根据以下原则对Ⅰ期临床试验进行系统风险及项目风险评估:

1.申办者的能力和条件 申办者发起临床试验的条件与质量管理能力,是否具有进行创新药物或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的经验,是否具备完善可靠的试验药物临床前研究数据,监查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与监查经验,是否能提供预期的临床试验风险信息等。

2.试验方案 试验药物具有临床前药学、药理、毒理学等研究资料,安全性在可控范围内,试验方案设计科学,受试者例数合理,纳入/排除标准等具有可操作性。

3.Ⅰ期病房 具备能满足临床试验所需的床位数、设施,有相适应的医疗抢救和应急预案。

4.检测条件 如在机构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进行生物样本分析,应具有承担该研究项目的能力、条件和时间,以及相关仪器设备。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试验药物检测目标成分明确,有相应的标准品。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对风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以降低风险,或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或把风险维持在规定范围内,或在风险发生前尽可能地将风险发生所带来的可能损失予以排除。

1.研究人员风险控制 每项Ⅰ期临床试验由主要研究者、研究医生、研究护士、研究协助人员等组成研究小组,所有人员均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主要研究者具有高级职称,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并对Ⅰ期临床试验有丰富的经验,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和文献,并有权支配进行该项试验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条件。主要研究者可以选择有关人员组成研究小组。研究者应经过临床药理专业培训和GCP培训,掌握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并熟悉临床试验方案。机构配备项目管理员,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

2.受试者风险控制 受试者的安全、健康与权益高于科学性的考虑。在受试者招募时,与受试者进行沟通,评估其依从性,根据国内和区域内的受试者登记电子信息系统了解相关信息,尽可能防止受试者从试验过程中脱落,对预期可能依从性不良的受试者不予纳入,或在随机化之前备选受试者;实施及随访期应确保受试者的安全,使受试者的伤害降到最低。研究医生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处理。对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及时记录,特别同一类事件多次发生应进行评估,分析判断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在合同中约定对受试者发生与试验相关损害的治疗费用及受益人经济补偿。

当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特别是可疑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医疗处理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3.临床试验方案的风险要素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应借鉴“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依据试验药物的特性,遵循相关指导原则。重点关注受试者例数、纳入/排除标准、中止标准等风险的关键环节,要明确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包括理化检查异常、超出正常值范围的临床意义判定界限,不良事件的处理。

4.临床试验数据质量管理 ①研究者对原始病历数据记录的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准确负责,数据报告应符合“正确”的管理规范。②主要研究者审核每份研究病历和CRF,并签字。③质量管理员检查研究病历和CRF完成的质量,以及项目实施的质量。④接受监查员、稽查员的检查,以及药物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5.伦理委员会应审查风险控制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根据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相关信息、处置方式及结果,对临床试验的暂停和中止,并进行审查,保障受试者权益。

6.风险的再评估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风险再评估,如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特别是可疑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出现严重违背临床试验方案的情形,或者发现持续违背方案,如系研究者对方案理解的偏差,则重新进行相关培训,如因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所致,则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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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病房管理制度

【目的】

按照《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有关要求,保证Ⅰ期和生物等效性试验能够顺利运行。

【适用范围】

Ⅰ期病房场所与设施的管理。

【管理制度】

一、人员职责

在Ⅰ期病房负责人和/或主要研究者的指导下,研究医生、研究护士负责Ⅰ期受试者管理、用药、生物样本采集、不良事件观察等。Ⅰ期病房专职护士负责病房日常的管理,研究助理负责协助护士管理受试者,遵循Ⅰ期病房的规章制度及试验方案规定的相关饮食、活动、安全要求,以及水电安全,消防安全。

Ⅰ期病房仪器是否正常运行,操作安全由参加Ⅰ期临床试验相关的使用人员负责。

二、场所和设施

Ⅰ期病房设立于相对独立、安全性良好的病房区域。分别设置不同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包括试验区,工作人员办公区,受试者生活休息区。试验区根据试验不同的环节,一般又分为受试者筛选功能区,包括受试者接待室、谈话室、体格检查室等;受试者给药和临床观察区,包括普通试验病房、专用试验病房、抢救室、护士站等;生物标本采集功能区,包括生物标本采集室、生物标本处理以及保存的实验室;药物管理功能区,包括药物储存室和药物准备室等。办公区包括医护人员办公室、值班室、资料档案室、监查员办公室、试验物资储存室(柜)等;受试者生活区包括更衣及衣物存放室、餐饮室包括配餐室和就餐室、活动室、盥洗室。Ⅰ期病房应配备具有生命体征监测与支持功能的设备,如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仪和呼吸机等,具有供氧和吸引装置,可移动抢救车,且配有抢救药品和简易抢救设备。血标本预处理室应配备离心机、制冰机、黄光灯等设施。Ⅰ期病房应具备安全良好的网络和通讯设施。

三、试验场所的管理

1.Ⅰ期病房设立双向门禁系统,试验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外来人员出入应获得机构办公室或项目负责人同意并进行来访登记记录。

2.病区保持安静,避免噪声。

3.病区统一陈设,床单位物品摆放整齐。

4.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禁止吸烟。

5.在班医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规范。

6.做好受试者的管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及治疗室。

7.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防火、防窃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四、试验设施的管理

1.研究护士对各种设施全面负责领取、保管、报损。必须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研究护士按照病房管理的标准定期检查抢救药品及简易抢救设备,确保抢救设备状态良好,能备应急使用。

3.仪器设备应有清晰的标签标明生产日期和运行状态,定期校准。

4.具有可操作的SOP,并保留所有使用和维护的记录文档。

5.使用者掌握各种设施的性能,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资损坏,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6.受试者出院后,做好各类设施的终末处理。

7.所有物品须经研究护士同意方可借出,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一般情况下抢救器材不外借。

8.研究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如有人员调动,做好交接手续。

五、附件

附件:Ⅰ期病房来访登记表

Ⅰ期病房来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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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Ⅰ期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受试者管理,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适用范围】

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知情同意、筛选、入住Ⅰ期病房、住院观察以及随访等相关环节的管理。

【管理制度】

一、知情同意

受试者可以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报名,并当面进行知情同意。知情同意过程中,研究者要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使受试者充分了解该临床试验的受益和风险,并让其有充分考虑的时间,过程中鼓励受试者多提问,受试者充分知情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后进入筛选。

二、筛选

为保护受试者,研究人员通过药物临床试验电子信息查重系统、询问以往参加试验的情况和检查手臂针眼等方法排除频繁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并通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受试者就诊史、合并用药史等情况,防止病史遗漏等现象的发生。筛选体检前详细告知受试者注意事项,包括清淡饮食,避免熬夜,禁烟酒,禁止服用药物等。进行心电图、胸片、B超等检查时,应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筛选过程中注意核对身份证信息,确保参加筛选者为受试者本人。

三、入住Ⅰ期病房

根据方案要求,受试者于试验前一天或数天入住Ⅰ期病房,入住前再次告知受试者试验安排、筛选期饮食运动要求及入住要求等。入住时应认真检查受试者携带的物品,避免携带试验方案中禁止的一些物品如饮料、食品和烟酒类物品及危险品进入病房。除了必要的物品以外,受试者携带的物品应统一保管。入住当天进行入院宣教,介绍病房的环境(包括住宿、餐饮、娱乐等场所)、病房管理制度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对受试者的要求,详细告知受试者试验流程、洗脱期注意事项、随访安排等,以保证和提高受试者在不同阶段试验流程的依从性,受试者签字确认知悉。

四、住院管理

为保证有良好、安静的试验环境,Ⅰ期病房应采用电子门禁管理系统,受试者不能随便外出,谢绝访视。住院期间受试者接受统一饮食和作息管理,所有受试者服用统一饮食,并根据试验方案记录饮食、饮水情况,服药后避免剧烈活动,避免长时间卧床。试验期间应注意对受试者生活照顾以及紧张或畏惧心理的疏导等。病房内应安排适当的运动器材和娱乐设施,缓解受试者住院期间的焦虑情绪。

五、随访管理

根据试验方案,受试者出院后需要随访,需在出院前对受试者进行宣教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活动、饮食和身体不适的报告等,随访前一天通知和确认受试者按时随访时间及强调注意事项,保证受试者随访的依从性和随访检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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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用药品的管理符合GCP以及相关指南要求。

【适用范围】

Ⅰ期与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用药品在验收、保存、分发、使用、回收、退回或留样等各环节的管理。

【管理制度】

1.申办者免费向试验机构提供满足Ⅰ期临床试验研究需要的试验药物。应保证试验药物各项检验合格。试验用药物应按Ⅰ期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注明批号、有效期。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BA/BE)中试验样品提供量除应满足试验研究需要外,尚应提供可满足全检需要量5倍的量用于留存作为保留样品,以便监管机构在必要时对保留样品进行核查和检验。

2.药物临床试验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药师为试验药物药库管理员,负责Ⅰ期临床试验药物的验收。验收时注意试验用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核对品名、数量、规格、批号,核对试验药品的批号是否与药检报告一致,并做好验收记录。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药品不得入库。毒、麻、精神药物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3.Ⅰ期临床试验药物应专柜保存,上锁保管,整齐有序。保存条件应与药物储存条件一致,防止药品变质。药库管理员定期检查试验用药品的质量及有效期。

4.BA/BE试验用药应由药库管理员在申办者提供的试验制剂及参比制剂全部样品中依据药物随机抽取表分别抽取,抽样后的剩余样品分别作为试验制剂及参比制剂的留样样品。

5.Ⅰ期病房试验药物管理员向药库管理员领取Ⅰ期临床试验用药,药库管理员及时做好领用记录。不得把试验用药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6.Ⅰ期病房试验药物管理员和/或研究护士遵循试验方案进行药物的配制并遵医嘱向受试者发放试验药物,监督受试者按时按量正确服用试验药物,及时填写用药记录。

7.临床试验结束后,Ⅰ期病房试验药物管理员应及时将剩余试验用药归还药库管理员,药库管理员负责将其单独存放,并填写药品退还记录。药品剩余数量与已使用药量应与入库试验药品总量相符。

8.药库管理员负责将剩余药品退还给申办者,并填写试验药品退回或销毁清单,清单上必须有申办者签字(注:Ⅰ期临床试验抽取的用于受试者使用的试验用药剩余量是退回申办者并进行销毁或保存在试验机构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根据申办方和机构双方的协议而定)。BA/BE试验留样样品应由临床试验药库负责保存,不得退还申办者。药品留样至药品上市后至少2年。无保存条件的机构可将留存样品委托符合条件的独立的第三方保存,但不应返还申办者或与其利益相关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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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用生物样本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保存、转运等环节的管理。

【管理制度】

1.Ⅰ期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包括用于受试者筛选和安全性检查的标本和用于药代动力学以及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标本。Ⅰ期研究室对生物样本的采集、处理、贮存、转运以及样本的识别等各环节应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样本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研究护士负责按试验方案和相关的SOP采集生物样本。

3.经主要研究者授权的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生物样本的预处理,包括生物样本的离心、分装、储存,以及生物标本的移交。

4.生物样本应在Ⅰ期病房进行采集。用于受试者筛选和安全性检查的生物标本采集后及时送到临床检验实验室,用于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生物标本采集后及时送至生物样本预处理技术人员。

5.采集生物样本前,必须按试验方案或相关SOP的规定对生物样本采集容器进行有效标识,采集样本时必须核对与标识的一致性。

6.用于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生物标本按试验方案规定的离心、分装进行操作。预处理后剩余生物标本按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7.用于药代动力学和等效性研究的生物标本应按试验方案生物标本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的冰箱应有温控记录,确保温控符合要求。生物标本转出研究病房,需与接收方核对标本的数目、状态,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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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病房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以及国家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要求,保证Ⅰ期病房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参数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涉及的相关科室以及职能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认真执行。

【管理制度】

一、人员职责

Ⅰ期病房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本着适用、先进、合理的原则,编制年度购置仪器设备计划和预算,按照相关程序批准购买。仪器设备管理应由Ⅰ期病房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二、仪器设备管理

1.仪器设备操作者应经过操作培训,应根据相应用途使用设备。

2.仪器设备应有清晰的标签标明其生产日期和运行状态,并进行维护、检测和校准。

3.仪器设备具有可操作的标准操作规程,并保留所有使用和维护的记录文档。

4.确保专人适时对试验设施设备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仪器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5.确保Ⅰ期病房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每台仪器设备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清洁保养,负责仪器设备的报修、计量校准、报损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

6.大型精密仪器应由专人使用和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备有“使用登记本”“维修登记本”,其使用、检查、测试、校正及故障修理应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有关情况及操作人员的姓名等。

8.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借用仪器设备。实习、进修人员应在老师指导下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由专业人员操作测试;经考核确认研究助理、实习、进修人员有独立操作能力,可在导师指导下操作,但此期间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则根据导师和实习进修人员的责任,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制定相关标准操作规程

1.Ⅰ期病房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仪器设备管理的SOP;具体操作人员负责撰写专业的仪器设备保养、校正及使用方法的SOP。SOP项目包括:型号,制造厂商,购进日期,价格,主要技术指标,仪器特点,应用范围,管理人,仪器组成部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SOP应经研究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和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标准操作规程的存放应方便使用。在研究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偏离SOP时,必须报告研究机构负责批准SOP执行的领导,及时修订原有的SOP,按新制定的SOP执行,并在原始资料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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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Ⅰ期临床试验资料的档案管理。

【适用范围】

Ⅰ期临床研究室及临床试验资料的建档、保存、归档及借阅等环节。

【管理制度】

一、配备设置

1.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病房配备专用文件档案柜,用于Ⅰ期临床试验相关文件资料的保存。

2.指定专人负责保管Ⅰ期临床试验文件资料。

二、临床试验文件资料档案分类

1.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文件 包括规章制度人员职责,设计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2.临床试验项目文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文(如有),申办者或CRO等资质文件,与申办者(或CRO)签订的合同,伦理审查批件,研究者手册,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记录表/CRF(样表),知情同意书(样表),受试者招募材料;研究人员培训记录和授权分工名单,筛选病历,受试者随机表,药物抽样随机表,试验药物检验报告,试验药物出库、入库、退还、销毁记录,受试者试验用药记录,生物样本采集和预处理记录表,受试者鉴认代码表、筛选入选表、完成受试者编码目录表,实验室记录(如有),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如有),等。

3.临床试验受试者入院记录文件(注:因Ⅰ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大多为健康受试者,应尽量避免出现“病历”“病程”等表述):体格检查登记表,知情同意书,研究过程记录/CRF,体温单,医嘱单,入院出院记录单,安全性观察的生物样品采集记录单,理化检查记录,进餐记录等。

三、文件资料保存

为了便于文件资料的管理与查阅,Ⅰ期临床试验中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应分类管理。每个项目的临床试验文件资料应分别装入档案盒,并标明临床试验项目名称。Ⅰ期病房负责保存在研项目档案。

四、临床试验文件资料归档

1.每项临床试验结束后,研究者或研究助理应及时将完成的研究病例资料交机构质量管理室检查后交机构档案室归档,并做好交接记录。

2.所有接触档案资料的人员均应认真对待档案资料,避免损坏文件,不能随意销毁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

3.临床试验资料一般不得外借,若因特殊情况需查阅相关资料,需经Ⅰ期病房负责人批准并登记,查阅人员应爱护档案,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涂改、拆散。

4.Ⅰ期临床试验档案柜应上锁,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5.Ⅰ期临床试验资料记录及有关文件,必须按照GCP的要求保存至试验结束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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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Ⅰ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

【适用范围】

Ⅰ期临床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与保证。

【管理制度】

1.建立Ⅰ期临床试验良好的条件,包括仪器设备、符合医疗标准的病房和足够数量的床位、急救条件和受试者舒适的生活条件等。配备合格的专职专业人员。

2.制定完善的Ⅰ期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SOP。研究者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SOP。

3.研究团队人员应具备实施Ⅰ期临床试验的能力,熟悉药物临床试验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并且持续不断进行培训。培训的方式可采用院外培训、院内培训、团队内部培训以及项目培训等多种方式,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培训质量和团队人员能力提高的程度。

4.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运行流程实施Ⅰ期临床试验,参加试验方案的制订,组织团队人员进行项目的启动培训,使团队人员熟悉试验方案和相关SOP、了解试验药物的背景资料和预期不良反应以及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5.建立Ⅰ期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的质量控制主要是:主要研究者是Ⅰ期临床试验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签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协调安排对实施项目质量的检查;机构对Ⅰ期临床试验配备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对Ⅰ期临床试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检查,负责对申办者监查员的监查频率和监查质量进行考核,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评估改进效果,并根据违规情节的程度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外部的质量控制是:申办者保证高质量的监查,开展独立的第三方稽查,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视察。

6.建立Ⅰ期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管理制度及SOP的执行力,提高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进一步保证Ⅰ期临床试验的质量。

(刘 芳 张 军 高维敏 蒋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