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业最宏 其功至伟1--高铭暄教授教育生涯中的“四大坚持”
王 轶2
尊敬的高铭暄老师、高老师的家人,尊敬的姜伟大法官、胡云腾大法官,尊敬的陈泽宪老师、王新清老师、曲新久老师、周光权院长、刘仁文教授,尊敬的各位与会嘉宾、各位校友、各位同事、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在收获的九月,欢迎大家到中国人民大学出席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先生教育思想研讨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对大家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而且还需要特别补充一点,在我进入会场之前,在校外参加会议的王利明教授专门打来电话,让我传达对高铭暄老师的问候,表达对高铭暄老师的敬意。高铭暄老师是我们国家著名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刑法学事业的主要奠基人和开拓者,是享誉世界的法学泰斗,获得了“人民教育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最美奋斗者”等荣誉称号。
就在几天前,教师节到来的前夕,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在京召开,高铭暄老师受邀参会,并且在会上发言。习近平总书记致信指出:“教师群体中涌现出一批教育家和优秀教师,他们具有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展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高铭暄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教育家群体和优秀教师群体的杰出代表。高铭暄老师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84年成为我们国家第一位刑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2009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到今天在中国人民大学已经任教整整70个年头了,培养了无数优秀的毕业生,包括今天在座返校的多位杰出校友。据我这里的统计,仅仅是高铭暄老师培养的法学博士,就有60多位,都已经成长为我们国家法治事业建设和发展的中流砥柱。高铭暄老师的教育事业不仅推动了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发展和繁荣,而且为我们整个国家的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正是因为有像高铭暄老师这样的名师坐镇,师带徒、传帮带,我们国家的法学教育才得以蓬勃发展,法学研究才能够结出累累硕果。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高铭暄老师的教育思想是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今天举行这个研讨会,就是希望通过探讨高铭暄老师的教育思想,以推动我们法学教育事业取得更大的进步。
从教70年来,高铭暄老师在刑法学领域传道、授业、解惑,其业最宏,其功至伟。在我看来,高铭暄老师在他的教育生涯中做到了四大坚持:一是高铭暄老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政策,将基本刑事政策融入法学理论,是以其教育思想具有鲜明的爱国性;二是高铭暄老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坚持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解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出发点,是以其教育思想具有充分的科学性;三是高铭暄老师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推动学术成果和实务经验的双向转化,是以其教育思想具有强烈的实践导向,所育人才都能很好地经世致用;四是高铭暄老师始终坚持面向世界的学术品格,以我为主,合理汲取域外刑法学研究成果,主动将国际社会公认的、符合中国实际的、满足中国需求的犯罪治理经验融入我国刑法学研究框架,以扎实、严谨的学风探索建构中国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所以,高铭暄老师的教育思想具有一流的师学品质和鲜明的中国品格。
今天的研讨会高朋满座、胜友如云。就像前面提到的,很多嘉宾都是高老师在不同场合以各种方式培养和教育过的弟子。各位嘉宾受益于高铭暄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是高老师教育思想的受益者。我们期待今天的会议能够围绕主题,各位与会的领导、嘉宾、校友、同事、同学都能够贡献真知灼见。
预祝今天的会议圆满成功!同时,也祝高老师身体健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谢谢!
1 本文系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先生教育思想研讨会”的发言(会议时间:2023年9月16日,会议地点:北京)。
2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