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综合评价与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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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升级进程

我国商品交易市场起源于集贸市场,从其组织发展演进来看,一般都经历了自发组织、有管理组织、组织提升、组织规范和现代组织的几个明显的组织转型升级阶段。从其存在形态来看,大都经历了“三边”(路边、河边、井边)的露天市场、水泥台大棚市场、简单室内市场、室内市场及现代商场式市场几个明显的存在形态升级阶段。从市场内经营主体来看,也大都经历了小商贩、个体、企业法人、公司法人几个明显的升级递进阶段。从其经营的形式来看,大都经历了零星小买卖、小零售、大零售、批零结合、批发等几个转型提升阶段。从场内经营的商品品类及质量来看,也大都经历了由品类少、质量差、价格低到品类多、质量不高、价格低,再到品类丰富、质量中档、价格适中,再到品类众多、质量层次不等、价位多样的阶段。整体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调整,商品交易市场在我国的发展演进大致经历了关闭集贸市场(1958年至1960年上半年)、开放集贸市场(1960年下半年至1965年)、关闭集贸市场(1966年5月至1976年)、开放集贸市场(1979年至今)几个阶段。依据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存在形态和组织形式的演进变革,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无市场阶段(计划经济时期)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统一调拨,工业消费品采用“三级批发”(即一级批发、二级批发、三级批发到零售)和“三固定”(即固定的供应区域、固定的供应对象和固定的倒扣作价方式)的流通模式,农产品采用“统购统销”的流通机制。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农产品都是以产品的形式按计划调配,由于统一调配、统购统销及固定供应,它们都不具备商品的性质,也无须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这样,具有商品集散交易功能的市场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并且,由于意识形态和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局限,在政策上,我们也曾经把集贸市场当成“资本主义的尾巴”来割。事实上,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及经济政策环境下,国内没有真正经济意义上的商品,不同经济组织间也没有商品交易,更没有市场价格调节机制,集贸市场随着政治形势和政策的变动处于时开时关的状态,基本上处于无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易市场阶段,即使是原始形态的集贸市场也处于抑制和10多年的关闭状态。基于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可以说我国经济运行是处于无市场的阶段。

(二)集贸市场恢复阶段(1979~1983年)

1978年以来,伴随思想认识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在政策放松和允许的推动下,我国集贸市场开始恢复。1978年底,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朝阳区水碓子两处集贸市场恢复,打破了大中城市中心区不准开集贸市场的规定。1979年,上海恢复城乡集贸市场328处,并正式设立生产资料交易市场;198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开放了小商品集市。同期,武汉汉正街市场(1979年)、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1982年)、沈阳五爱市场(1983年)等也孕育诞生。在这一阶段,集贸市场“调节余缺”的功能和“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的地位得到明确认可,为我国集贸市场的恢复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在这一时期,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以城镇和农村的集贸市场恢复为主,同时城镇也孕育、诞生了一些新的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无论是恢复的集贸市场还是新生集贸、小商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它们大多处于组织管理松散、露天经营的马路边市场、街边市场、水边市场、墙边市场等组织形态,市场主体也多是小商小贩,市场内交易的商品品类比较简单。整体上,伴随城乡集贸市场的逐步恢复和个别小商品市场及生产资料市场的诞生,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处于恢复、孕育和萌芽的阶段。

(三)商品市场起步(1984~1991年)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的颁布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取消以及“搞活农村经济”的要求,为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一阶段,集贸市场开始分化,商品交易市场和贸易中心产生。1984年,我国第一家产区蔬菜商品交易市场——山东寿光蔬菜商品交易市场成立;上海市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从零售向批发市场提升,突破了过去由国营商业按计划批发供应的限制。同年,我国贸易中心开始起步,逐步打破了国有商业独占商品交易市场的局面,启动了批发体制改革。到1985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贸易中心热”,1986年国家开始对各地贸易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在集贸市场恢复、新建的同时,全国范围内小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各类市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特别是1990年,郑州粮食商品交易市场成立,在国内和国外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视为我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里程碑。经过对集贸市场的规范、贸易中心的清理整顿后,我国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到1990年末,全国城乡消费品交易市场达到7.2万个,成交额达到2168亿元;而在1979年,全国城乡消费品交易市场只有3.9万个,成交额只有183亿元。在这一阶段,各类市场主要以露天市场、简易大棚市场、水泥台市场等集贸市场的形式存在,组织管理相对松散,市场内的经营主体也多是小商贩或个体,市场内商品品类开始丰富;但市场数量和交易额都快速增长,整体上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且相对孕育期,市场的存在形式、组织形态、经营主体、商户以及场内商品都有所提升。如果用现在转型升级的语言来表达,这就是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第一次升级,即由自发组织向有组织管理升级转变的阶段。

(四)商品市场分化(1992~1996年)

随着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的确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重要任务。1993年7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13号)明确了加快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任务和要求。在“改革现有的商品流通体系,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政策的推动下,全国各地都非常重视区域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掀起了多元化投资商品交易市场的热潮。各地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快速增加,如湖北省在1995年底已有各类市场4274家,成交额达到了423.65亿元。江苏省在1996年末已有各类市场5479个,成交额达到了2869亿元。1998年底,河南省共建成各类市场2536个,其中批发市场534个,零售市场2002个。在这一阶段,市场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营环境开始差异化,马路边露天市场、大棚市场、室内封闭市场等多种市场形态并存。经营方式开始分层,批发市场、批零兼营市场和零售市场开始分化,国内很多知名的商品交易市场都是在这个时期奠定的基础。经过建设和改造,商品交易市场整体上处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数量增加,经营环境分化,经营方式分化,市场体系开始形成。

(五)商品市场规范提升(1997~2003年)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快速增加,1998年达到了89177个。其中,大多数是集贸市场形式的马路市场、街边市场,存在规模小、布局差、卫生脏乱、阻碍交通、经营扰民等一系列问题,部分专业市场还出现了假冒伪劣、欺诈、强买强卖和流通无序问题。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提升成为这一阶段我国政府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的主导政策。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40号)发布。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第54号),基于《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各地陆续出台了《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条例》。“管办脱钩”为工商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市场提供了行政基础;“市场登记”为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开办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抓手。在此期间,国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藏污纳垢”问题的治理,加大了对专业市场“假冒伪劣”、市场“过多过乱”的清理和规范。经过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村集贸市场数量下降,2001年相较1999年减少了5295个;城市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增加,2001年相较1998年增加了2672个;部分专业市场数量大幅减少,如中药材市场经过整顿,只保留了17家,关闭、取缔或转营了90多家未经批准的药材市场或药品集贸市场。这一阶段,我国包含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批零兼营市场的立体式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同时,政府监管部门明确了职责,针对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快速增加后,市场发展存在参差不齐、假冒伪劣、过多过乱和流通无序问题,加强了行政监管,推动了市场规范提升和有序发展。这一阶段是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组织形式、组织治理、运营主体及商户行为由不规范向规范转变提升的阶段,可谓是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由无序向有序提升的第二次转型升级。

(六)商品市场结构调整(2004~2007年)

经过前一阶段的清理、整顿和规范提升,在“管办脱钩”、“市场登记”和“加强监管”的引导下,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纵向立体式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逐步由数量增加、规范提升进入结构调整阶段。按照我国加入WTO的协议要求,2003年底开放商品交易市场经营,2004年12月11日后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全面开放。2004年,我国批准设立了11家外资批发企业。2005年,商务部批准的外资批发企业多达571家,其中303家为生产资料批发企业,形成了外资商业进入我国的第一次热潮。在外资商业冲击和内部市场之间激烈的竞争下,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在数量上开始减少,并且在结构上进行了自觉调整,主要表现为:一是传统形式的市场数量减少,大型规模市场和专业市场数量增加;二是农村集贸市场数量减少,城市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先减少后增加;三是东部市场规模和辐射范围快速扩张,中、西部市场发展提升较慢;四是区域龙头市场崛起,外资市场并购盛行;五是新兴网络市场、物流市场和跨区域连锁品牌市场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在这一阶段,繁荣市场与萧条市场并存,规模市场与专业市场提升,外资市场与内资市场角逐,新兴市场冲击传统市场;整个市场体系处于内外资、城乡、区域、现代与传统的综合结构调整阶段。另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的颁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废止,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开始由市场登记向企业登记过渡,国家对商品交易市场的政策和监管也处于调整期。在这一阶段,伴随外资市场主体的进入和国内市场竞争的激化,一批缺乏竞争力的市场及农村市场逐步被淘汰;一批有竞争实力的市场开始向规模化、专业化转型,形成了一批区域龙头市场,譬如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武汉汉正街市场、石家庄南三条市场、沈阳五爱市场、叠石桥家纺市场等。

(七)商品市场分化提升(2008~2012年)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竞相发展,部分进入品牌经营和提升阶段。特别是信息应用技术的成熟和互联网的快速普及,迅猛发展的网络市场对传统市场的冲击效应逐步显现。在此背景下,我国商品交易市场也开始进入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市场综合服务功能的转型发展阶段。如:昆明螺蛳湾日用商品批发市场的区域批发中心的展示模式;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简称北京新发地)的商品交易市场与社区商业对接模式;海宁中国皮革城借助品牌优势相继在辽宁佟二堡、江苏沭阳、河南新乡、四川成都、黑龙江哈尔滨、天津、山东济南等地开办或在建了海宁皮革市场,开启了商品交易市场的连锁经营模式;深圳华南城和万达广场的城市综合体模式;临沂市场的物流园区模式;义乌商城的义乌购上线,启动的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各中心城市出现的商品交易市场外迁模式等。上述市场发展模式都是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在这一阶段对转型升级的或主动或被动的探索。目前,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在企业化、多元化、层次化和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基础上,进入品牌化、连锁化、综合化、物流化、中心化、融合化的转型提升阶段。

(八)商品市场创新探索阶段(2013年至今)

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欧债危机相继爆发的冲击影响下,在国内环境承载力、人口年龄结构和投资效率下降的综合约束下,我国经济增速自2010年以来开始持续下降,到2015年降至7.0%的低位,进入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创新驱动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创新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的发展战略,各行各业都在努力寻求和探索各自创新提升的方向。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方位判断,发展理念、发展思路都在进行深刻调整,创新驱动已经形成共识。

商品交易市场作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对经济运行的感受自然非常敏感,是经济下行压力的最先感受者。尽管经过30多年不断的转型升级,我国立体式“金字塔”型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已经形成,且近几年大型龙头市场在品牌化、连锁化、综合化、区域中心化、物流化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提升和探索,但市场数量下降、商户生意难做、摊位空置率提升、摊位租金减少依然是当前市场的真实写照。商品交易市场传统的转型升级模式似乎已经遇到了突破瓶颈,很多市场经营管理人员处于探索、感慨、迷茫与困惑阶段。他们认为在市场管理、质量提升、品牌打造、综合服务,包括连锁拓展和电子商务方面已经尽其所能进行了改造和提升,但市场效应并不明显,下一步提升的方向在哪里,目前还没有找到,对市场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把握有些茫然。市场管理人员的这种困惑和茫然的存在,一方面表明传统的提升模式缺失已经到了无法突破的瓶颈,另一方面也表明创新模式正在孕育,也许不久就会应运而生,全新的创新引领的高质量导向市场运营模式将会改变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整体来看,目前商品交易市场处于创新提升的孕育期和探索期的发展阶段,这需要政府、学界和市场管理等多领域的人士共同努力破解,创新探索出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方向和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