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鲁迅的文学世界与民间文化理念
民俗,即民俗文化,是世间广泛流传的各种风俗习尚的总称,包括民间存在的物质文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和口头语言等各种社会习惯和风尚事物。其中,物质文化是由人类的衣、食、住、行和工艺制作等物化形式,以及主体在物化过程中的文化传承活动所构成的生活方式,如民居形式、服饰传统和农耕方式等。社会组织,即通过某种约定俗成的方式固定下来的各种民间组织,如氏族、家属、宗族村落、乡镇、市镇等组织。意识形态,涉及民间宗教、伦理、文学和艺术等,是在物质文化和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形成的精神民俗部分。此外,口头语言是人际关系的媒介,是许多文化的载体,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民俗传承。[2]在此定义上,论文中的民俗文化范畴基本等同于民间文化。民俗作为民间的文化形态诞生于原始文化形成之初,随着原始文化成长、分化的历史,它作为民族文化的基础而沉淀于民间。作为一种非官方、非统治阶级的文化形态,它一直以潜隐的形式存在于中国文化史的角落,基本处于自生自灭、无所为而为的无名状态。直至清末民初,社会改革派在西方现代社会模式的参照下,意识到民众对国家、社会的重要意义,从了解民众、开启民智的立场,他们发现了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的民间文化。从此,民间文化浮出历史地表,在20世纪的政治、文化广场上引发智识阶层对社会建构、文化建设、国民改造的深思。
鲁迅的民俗理念与其对国民性思考和建构现代社会的文化行为相伴而生。1908年,鲁迅发表了《文化偏至论》并在文中表达了自己建设中国新文化的理念“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3]。这篇最初的文化声明被鲁学研究者反复引述,共同论证鲁迅的新文化理念和中国传统文化密不可分的骨血亲缘。鲁迅在从文之前是学医的,正因如此,医学的思维经常隐现在他的文学话语中。在医学概念中,血液是生命的本源,是生命精气之所在。鲁迅在构想新的文化体系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根喻为这新生体的血脉,可见其并非一些学者所指责的“文化虚无主义者”。余英时先生就曾以鲁迅所凭借的“魏晋文章”中的逆端思想传统为例,认为五四时期“当时在思想界有影响力的人物,在他们反传统、反礼教之际首先便有意或无意地回到传统中非正统或反正统的源头上去寻找根据”[4]。在概念范畴上,这里所指的“正统文化”和钟敬文先生从传统文化划出的上层文化——封建地主阶级所创造和享用的文化相统一。“非正统”文化必然指向与统治意识相反的下层文化,即由广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李欧梵认为:“鲁迅的‘反传统’的倾向与他对通俗故事、寓言、民间宗教仪式、神话社戏等‘小传统’的爱好密切相关。”[5]虽然两位学者只是以旁敲侧击的方式触及了鲁迅与民俗文化的关系,但已经简要地概括出鲁迅与传统文化“有声的批判,无声的继承”双向互流关系,点出民俗文化对鲁迅精神世界和文化行为的深远影响。作为中国民俗学发展史中元老级的学者钟敬文老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回顾五四时期民俗学兴起时,认为当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并非“全盘否定”那么简单,“当时民俗文化学的从事者,并没有集体表示对创造新文化的意见。但是,在他们这方面的作业里,大体上表现出一种共同的倾向。就是,重视民族传统中的中、下层文化,调查它、探索它,乃至表彰它”[6]。
民俗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作用,鲁迅在其学术著作和小品文中都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小说史略》是鲁迅研究中国小说产生、发展历史的一本学术著作。在这部中国小说史的研究著作中,鲁迅异常敏锐地注意到中国古代小说本身所固有的民间特性,“民间”一词在这部著作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而在《门外文谈》中,鲁迅将新文化建设中“固有之血脉”明确地指向民间文学,他不仅揭示了文学起源于民众劳动,并指出历史上不少文人的创作曾受哺于民间文学,“歌、诗、词、曲,我以为原是民间物”,后来才被“文人取为己有”。并援史以深入论证民间乃是新文学诞生的文化母体,每当“旧文学衰颓时”也只有再摄取民间文学的血液作为养料获得生机,才能“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7]。
在小说创作中,面对民间文化的多元价值取向和审美形态,作为“现代乡土文学之父”的鲁迅,没有像文坛的其他乡土作者一样,以单一视角渲染某一点而忽略其余。他认识到这种生存于民间的文化体系是发达而牢固的,其精神结构也是多维复合的,其原生态的文化模式不可能直接拿来作为新文学建设之基,必须深入民间文化机体的内理,拨除其顽强的痼疾,“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8]。鲁迅一生所创作的小说几乎都发生在作为故乡文学缩影的村镇,通过对生活在村镇里底层民众命运和精神状态的观察和描写,揭示宗法制度统治下的民间文化自身所具有的奴性和愚昧,而民间文化中所展现出的朴素的审美风格、纯朴的民性和坚韧的生命力又让鲁迅看到了这个民族的希望。侨居都市的鲁迅怀着既批判又欣赏,既痛恨又眷恋,既否定又认同的乡土情愫创作了一系列的乡土短篇小说,既期望新文化从改革过了的民间文化中破茧而出,又在故乡生活的追忆中寄予一份游子情怀。
几十年后,陈思和正式将“民间”作为学术概念提出,他也认为“民间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从文学史的角度,以学者严谨的语言完成了对民间文化特征的概括:
一、它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存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世界社会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虽然在政治话语面前民间只是以弱势的形态出现,只是在一定限度内接纳、并体现出权力意志。二、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和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三、它既然拥有民间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的传统背景,用政治术语说,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交杂在一起,构成了独特的藏污纳垢的形态。[9]
这与鲁迅文学所体现出来的对民间文学的文化取向和审美判断不谋而合。20世纪之初,新文化创始者鲁迅将审视的眼光投向中国民间,以小说为手段创造出乡土中国的文化意象;20世纪之末,新时代的学者陈思和同样将文化思考的向标指向中国民间,以概念的形式开掘出中国文化的深层学术空间。两代学者,共同选择,足可以证明,在近一个世纪中国文化的繁衍更新中,民间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基础地位由于其独特的民族性和坚强的生命力被文化工作者所共同关注,并在历史的衍变中逐渐丰满为一个公共的文化空间——民间。
鲁迅和陈思和是相隔近一个世纪的知识分子,虽然对民间文化的特征达成一定思想上的默契,但两者对民间这一文化空间的审视立场和文化认同各带有自身鲜明的时代色彩。20世纪90年代,“民间”是以文学研究、文学批评的学术概念身份出场,是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体系对21世纪以来特有的政治权利话语和知识分子精英话语强行渗透的反拨。从五四时期周作人提出“民俗学”到90年代陈思和提出“民间”,其间概念的变化已经显现出民间文化作为自觉的审美形态,具有独立而成熟的学科意识,要求知识分子在处理与它之间的关系时不再是创造性的,而是发现性的。在此意义上,陈思和提出“民间”概念,要求当下知识分子尊重其客观性、历史性,主动走入民间,实现知识分子精英立场到民间立场姿态的自我调整。鲁迅所理解的民间是一个地域文化概念,其内涵在历史范畴中与正统文化相对,在地理范畴中与都市文化相对。鲁迅以现代社会指路者的身份俯视民间文化,为其把脉,开出疗救的药方,意将其重塑为符合现代知识分子国家建构的理想文化形态。对他来说,民间既是一个可改造的文化体又是乡土情结的寄栖地,凸现它的主观性、情感性。鲁迅文学世界所传达出来的民俗理念是一个感性的存在体,隐含着鲁迅对社会、历史、文化、人性、民族心理的多重透视,是多重视角的整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