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清前期北京城市变化形成全新城市文化格局
一 旗民分城而居
满族统治者占据北京城后,定都于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强化清廷对北京的控制,以稳定其统治的政治、文化中心。同时,满族统治者以征服者和占领者的身份,开始对其在北京的居住进行必要的安置政策。
首先,清统治者全盘接受和占据了明朝帝王的紫禁城,作为大清国皇帝生活起居和从事政治活动的中心。其次,为了显示其征服者、统治者的优越社会地位,同时也是为了其对京城安全的绝对控制,满族统治者实行了旗民分城而居的城市管理政策。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二日清兵入城,六月十日便由摄政王和硕睿亲王多尔衮诏谕,开始对北京城内城原有的民居进行圈占。为了缓解被圈占北京内城民众的不满和抗拒,多尔衮诏谕中特意强调:“京城内官民房屋被圈者,皆免三年税赋。其中有与被圈房屋之人同居者,亦免一年。”[1]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缓解手段,从进城到发布上谕,不过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清统治者就开始急切地对北京内城民居进行圈占,足见其急于将八旗兵丁安置于城内的迫切心情。当年十月,顺治皇帝在即位诏书中则明确表示“京都兵民分城居住”,为“合行条例”的内容之一,这是清统治者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旗民分城而居的告示。清廷在最初还是采取一种积极倡导原居住在内城的汉族居民迁移出城的引导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朔以前,凡属逋征,概予豁除。兵民散居京城,实不获已,其东中西三城已迁徙者,准免租赋三年;南北二城虽未迁徙,亦免一年”[2]。到清顺治五年(1648年),情况发生彻底的变化,八月十九日,顺治皇帝颁布谕令:“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南城。”这道谕令标志着清朝政权以强制手段,彻底地实行旗民分城而居的管理政策。与此同时,将八旗军兵按方位分汛驻守,以环拱紫禁城和皇城城池。满族八旗分别驻守于内城的四周,其中镶黄旗在安定门内,正白旗在东直门内,镶白旗在朝阳门内,正蓝旗在崇文门内,正黄旗在德胜门内,正红旗在西直门内,镶红旗在阜成门内,镶蓝旗在宣武门内。
为确保旗民分城而居的政策得以落实,清王朝对内城汉族居民的搬迁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居住于内城的原来的汉族官民,其房屋不管是拆掉另行修造,还是直接将房屋卖与八旗兵丁,均由户部和工部派人对原房屋“详查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核准后,“令各亲身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而搬迁的时间,明确规定为:“定限来岁岁终搬尽。”[3]为推动和刺激内城居民加快搬迁,同年十月,清廷又做补充规定,除了原房屋任其拆卖和按房屋间数领取银两之外,“有土地者,准免赋税一年,无土地者,准免丁银一年”[4]。与此同时,还派工部、五城御史核查南城官民空地,择址造屋。就这样,原内城居民纷纷举家外迁,搬到北京外罗城琉璃厂所在的宣南坊一带居住。当然,在这个迁徙的过程中,汉族的平民百姓饱受盘剥,但又无可奈何。对于这段历史过程,清康熙年间汪文柏在《庚辰秋琉璃厂监造屋宇册籍随笔书怀》中写道:“有明户口聚,九门患居民。皇朝定鼎初,出入从城闉。圈地分八旗,天兵为比邻。外城是官地,架屋许都人。所以琉璃厂,衡宇如鱼鳞……”由于清廷采取的旗民分城而居,尤其是满族统治者采取的一系列迁移引导政策和强制性重压,促使了北京南部外罗城民居的快速增长,以崇文门到宣武门一线以南的外罗城一改明代后期的面貌,成为有清一代北京城真正的城市活动中心。从此,北京城的居民分布和城市社会格局产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清代北京特有的以城市居住空间构成的不同的文化板块结构,并对有清一代北京的发展与北京文化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 旗民分城带来城市格局变化
满族统治者在北京实行的“旗民分城”政策,使得北京城的居民居住布局和城市发展空间产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形成了一个全新的北京城城市布局。元代大都城,依据的是前朝后市的营城规则,明朝也基本如是。特别是明朝近三百年的发展历程,北京城的市民阶层和市井文化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北京内城显示出浓郁的城市市民文化特点和城市发展格局。而清廷实行旗民分城而居,北京的内城八旗兵丁拱卫着紫禁城,昔日的繁华都城变成了更大的皇城。北京内城变成了紫禁城、皇城被八旗环绕拱卫的满族统治者的“大杂院”。紫禁城、皇城除了清代帝王居住之外,就是其中央统治机构的办公之地,所体现和表达的是以至高无上的皇家意识为主体的帝王文化。内城所居住的主要是满蒙王公大臣、八旗满族居民,享受的是统治阶层特有的政治地位和统治利益。这些居住于内城的满族王公贵族和八旗兵丁及其家属因享有统治阶层的特权而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伴之而来的是在北京内城所形成的满族贵族及其统治阶层特有的满族贵族文化,一种拥有满族民族特征和地域色彩的享受阶层文化体态,它与外城所具有的北京都城特有的文化有着很大的差异。居于内城的八旗居民,满族贵族占有很大的比例,他们是依托满族皇帝的统治地位确立而依附存在,其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生活、生活习俗和起居等都与帝王的文化一脉相承,依附关系十分紧密。不管是政治地位、居住礼仪、生活起居和吃穿行,都是按照满族统治者在满洲族等级意识的基础上采纳了儒家的封建等级观念,逐级递减而规定出来。封建等级制度是封建时代政治、文化的必然结果,但是清代由于京城旗民分城而居的特性,满族贵族拱卫着皇帝,构成了一种城市区域中的地域文化板块,这个板块是帝王文化的生成地与士文化、市井文化相沟通的中间地带,是一种封建帝王文化的次生态文化。而以往人烟相对稀少的外城却由于旗民分城而居的政策,大量汉族及其他民族官员、士绅的外迁,变得熙熙攘攘。在这里产生了丰富的城市社会生活和旺盛的文化活力,构成了北京城市文化发展的主体。尤其是在南城居住着大量汉族官员、社会贤达和文人雅士,使得这里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并逐渐构筑起新的北京士文化体系——“宣南文化”。
由于旗民分城而居所构成的北京城市居民结构的变化和文化成分的板块化发展,在北京城市的发展历程中是一次重大的转折,对北京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演变历程有着重大的影响。满族统治者所拥有的鲜明的民族风格及突出的北方地域特征文化成分,加之北京所具有的全国政治、文化、民族中心所构成的集天下大成的京师文化优势,使得清代北京所形成的文化与以往的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和明代北京所有的城市文化有着明显的差异和新的发展。清代北京文化有着更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南北地域文化集成、各民族融合性文化以及清代北京特有的城市居住结构所拥有的丰富的社会阶层文化,构成了北京文化发展史上特殊的历史阶段。此时的北京文化南北共生性、多民族共容性极为突出,而其所具有的特定的都城文化与前朝相比文化个性也更为显著。人们通常所说的北京文化的主体结构及其基本内容,真正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体系,当是从清代的北京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