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言小说汇编类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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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有明一代是我国小说著述极度繁盛、小说观念高度自觉的时代。在20世纪初以来的明代文学研究格局中,小说研究也一直是当之无愧的重镇,海内外学界所取得的成果也早已汗牛充栋。通观已有成果,可以发现存在两种显著的失衡:一是畸重通俗小说而漠视文言小说,二是揄扬创作类作品而贬抑编纂类作品。而在明代文言小说研究领域,汇编类作品的学术处境就更为落寞了。这固然与作品自身的文学成就、研究者的学术趣尚等因素有关,但也不得不说,在白话语境中成长起来的现代学人对文言小说存有“畏难情绪”,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有别于古代通俗小说或白话小说,文言小说研究首先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是其概念的界定。目前学界对“文言小说”的界定主要采用三种方法:一是完全接受传统目录学子部小说的概念;二是以现代小说概念裁量古代文言小说,基本上只认可其中的“叙事性”作品;三是传统子部“小说家”概念与现代小说概念相结合,先遴选古代“小说家”中“有小说意味”的作品,再补充“小说家”未收的文学性小说。本书总体采用第三种做法,但又有所不同,将明清书目“小说家”所著录、小说丛书所收录、明清学界所公认的一些载录专门性知识的书,如文房清玩、山家清供等著作也纳入小说研究视野,以贴近明代学界对“小说”本体内涵的认识。[1]

中晚明是文言小说汇编的鼎盛时期,据笔者统计,各种类型的文言小说汇编文本不下上千种。所谓“汇编”主要是相对“创作”而言的一种作品成书方式,责任者将旧文按照一定体例排比、编纂成书。编者对旧文,或直录原文,或稍作改窜,但主体内容来自旧籍。不过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汇编类作品并不一定百分百来自旧籍,其中可以含有一些创作性成分;二是汇编类作品并非旧有资料的客观堆积,而是有编者的主体意识灌注其中,具体体现于所选择的体例,附加的解题、按语、评语、圈点等诸多方面。这就意味着体例研究是汇编类作品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明清时期的一些书目对汇编类小说的著录方式较为重视,拟有专门的类目,类目中含有“汇”“丛”“辑”“编”等字,以示与创作类作品的区别。如晚明祁承《澹生堂藏书目》“小说家”下分八类:说汇、说丛、佳话、杂笔、闲适、清玩、记异、戏剧,其前二类“说汇”与“说丛”所著录均是小说汇编之书,前者主收小说类书、小说总集,后者著录18部小说丛书,而与后几类“佳话”“杂笔”“记异”等所录创作类小说区隔开来。清初祁理孙《奕庆藏书楼书目》“史类·裒辑”与“子类·稗乘家”之下的“说汇”及“说丛”,均著录一些汇编性小说作品。清《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所分杂事、异闻、琐语三类不以成书方式为分类依据,但其“杂家类”之下的“杂纂之属”与“杂编之属”著录了大量汇编类小说作品,馆臣尽管未将这些作品隶于“小说家类”,但标示出了这些作品的成书方式特征。上述书目对汇编类作品的立类标目,为后人的小说文献类型相关研究铺垫了重要基础。现代人编古代小说专科目录则不约而同地消弭汇编类作品的成书方式特征,它们中不分类者自不必说,分类者也不以成书方式作为分类依据,这在客观上无助于古代小说文献类型的相关研究。

文言小说汇编类作品的内容来源、著述形式、学术价值均与创作类作品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明代文言小说汇编的主体是文人、学者、官员,他们的编纂动机、学术取向、审美趣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代社会文化的主流取向,对当代文学界、思想界、出版界、收藏界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这些小说汇编文本自具不同于创作类作品的巨大学术及应用价值。

明代文言小说汇编荣景的形成,受到了当时多元动力的汇聚支撑,既有印刷技术进步、小说受众群体扩大、私人藏书量剧增等客观因素的推动,更与社会思潮嬗变、小说地位提升、士阶层实践方向转移等主体性因素有密切关联。同时,《太平广记》《说郛》两部小说巨编的广泛传播更是提供了充裕的素材来源。

对于文言小说的文体类型,古今学界众说纷纭,但对于志怪、志人、博物三类的成立,学界的共识度相对较高。

明代文士参与志怪小说汇编的热情空前高涨,据考证,其汇编文本有40余种。这种现象背后隐含的编纂主体的动机非止于前代人的功利性、文学性诉求,而是怀抱明确的学术性、甚至科学性目的,如他们将“志怪”纳入格物致知的认识论框架,兴致勃勃地拥抱西方传入的新知识等。

志人类的代表是“世说体”小说。鲁迅先生曾指出,《世说新语》的成书方式是“纂辑旧文,非由自造”[2],后代的续仿之书,也大多承传了此法,而明代的有些“世说体”小说甚至有意朝类书博物的方向靠拢。在明代,《世说新语》的续仿之作不下于50种,这些作品自审美特征看,其内在旨趣、编排体例、成书方式等均已摆脱临川《世说》之牢笼;自小说史及编辑学角度考察,“世说体”作为一种文体范例,在明代文言小说资料整理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博物体”小说在古典书目中一般被归于子部的“杂家类”或“小说类”,也有的归入“类书类”,盖由此类作品基本都是采摘旧籍、辑纂成书的。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将此类作品归入“小说家类”的“琐语之属”,也指出它们内容琐碎、不成片段的文本特征。现代学界一般将博物小说置于“志怪小说”名义下加以研讨,且研究视野只限于唐前,不免有失偏颇。实际上,唐代以后,博物小说一系仍然瓜瓞绵绵,而且许多博物小说内容并不涉及神怪。明代中叶以降,知识界博学思潮盛行,引发博物小说编撰的热潮,据笔者统计,中晚明时期所产生的博物小说有100种左右,它们的内部结构、知识体系、学术价值等均体现出新的时代内涵,对于深化文言小说本体内涵研究、丰富文言小说文体类型研究,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文言小说丛书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古代小说文献类型,在现代的古代小说学界,其处境遭遇颇为尴尬。明代祁承《澹生堂藏书目》于子部“小说家”类下创列“说丛”之目,著录明代小说丛书18部,为“小说丛书”立目之嚆矢;1959年上海图书馆编《中国丛书综录》于“类编丛书·子类·小说”下著录明代文言小说丛书14部,著录标准也颇为准确,对古代小说文献类型研究富有启迪。但已经出版的中国古代小说专科目录基本都不为“小说丛书”立目。据笔者统计,明代专门的小说丛书有80种左右,尚不包括兼收小说书的综合性丛书。这些小说丛书在小说文献整理、小说文献保存、小说传播研究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但此领域的研究在学界相当冷寂。

编纂体例是编纂者展现其主观世界的窗口。明代文言小说汇编的体例灵动多变,版式设计富有创意,采编方法也较为科学严谨,对编辑学史、文献学史、出版史等领域都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明代文言小说汇编具有丰富的学术价值,不仅体现于小说文献学、小说美学、小说传播学等领域,在明代思想史、生活史、文学史、版本目录学史等研究领域也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无须讳言,明代文言小说汇编存在许多阙失,诸如抄袭重复、窜乱古籍、校对粗疏等,历来饱受诟病,但整体而言,其积极贡献是主导方面,其存在的弊端是次要方面。


[1] 对于古代小说内涵的知识性问题,可参见刘勇强《小说知识学:古代小说研究的一个维度》,《文艺研究》2018年第6期。

[2]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