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朝见和朝辞的影响
朝见、朝辞制度虽然在不同时期的执行情况不尽相同,但是,它并不是皇帝与官员一种简单的见面形式,它对当时的政治,对官员个人的仕途等都有较大的影响。
1.官员个人朝辞、朝见时的表现,会对其仕途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上殿奏对时,如果官员年老昏聩,或者奏对不称旨,就可能被罢免所任职务。如,屯田郎中霍交被任命知金州(治今陕西安康市),进对后,宋神宗对大臣说:“观其识见鄙浅,全不晓习法令,不可奖拔,可选官代之。”[62]
陛辞后升迁的例子也不少。如高镈被任命为权发遣登州(治今山东烟台市)后,因为其奏对内容被宋神宗欣赏为“进对论事,精神详敏”,认为他是难得的人才,从而获得提拔重用,改任为权发遣荆湖北路转运判官。[63]王蔺受命将出守舒州(治今安徽怀宁县),陛辞时,“奏疏数条,皆极言时事之未得其正者”。宋孝宗认为王蔺的奏章反映出他耿直敢言,很快下诏改除王蔺为监察御史。[64]乾道四年(1168),徐子寅被任命为知无为军(治今安徽无为县),因为陛辞时所奏两淮事情(屯田营田、归正人问题等)很受宋孝宗赞赏,此后,徐子寅长期在淮南任职。[65]
一般认为,当时宋代的上殿奏对制度是皇帝查验知州人品才能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关乎吏治好坏的大事,因此,这一制度深得大臣们的赞扬:
恭惟孝宗皇帝留意吏治,郡守陛辞,必加考察,或以失仪而罢免,或以称旨而擢用,或以疾病投置闲散。故循良之吏布满郡国,有以成乾道淳熙之治。[66]
“王晓以朝见而除郎官,王蔺以陛辞而除御史”,孝宗朝严格执行“百官陛对”制度,成为后世君主学习的典范。[67]
2.朝辞、朝见制度的落实,对规章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影响。
官员辞见时的某些建议若被釆纳,则会对某些制度条例产生影响。如绍兴二十二年(1152)八月,王瞻叔知荆门军(治今湖北当阳市)代还入见时,奏请宋高宗组织人力编集南宋立国之后的宽恤诏令。而知惠州郑康佐亦指出,“守令奉行诏书不虔”,请求“编类成书以赐”。宋高宗接纳了这些建议,组织人编写了200卷的《绍兴宽恤诏令》。“其后淳熙、庆元皆有之”[68]。当然,因朝辞、朝见提出的建议而改变的往往是一些具体问题,不像中央重要官员参加的朝堂朝会奏事那样,往往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
3.朝辞朝见制度成为一种政治传统被长期坚守,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吏治。
地方大臣的辞见与奏对,有助于保证下情上达,是沟通中央与地方信息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建立君主与地方长官的信任关系,因而被赋予了更大的政治文化功能,甚至被当作“祖宗家法”,备受官僚士大夫赞扬,因此,朝中大臣会时常提醒当朝皇帝务必遵守这一祖宗旧制。
元祐五年(1090),苏辙在奏章中即称:“本朝故事,每当视朝,上有丞弼朝夕奏事,下有台谏更迭进见,内有两省、侍从、诸司官长以事奏禀,外有监司、郡守、走马承受辞见入奏,凡所以为上耳目者,其众如此。”[69]元祐八年九月,苏轼知定州兼河北西路安抚使,本该上殿朝辞,但是当时朝旨不许他上殿面辞。苏轼因此上奏说:“祖宗之法,边帅当上殿面辞。”他还提醒最高统治者:“臣闻天下治乱,出于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极,至于小民皆能自通。大乱之极,至于近臣不能自达。”“废祖宗临遣将帅故事,而袭行垂帘不得已之政”,其结果将是下情不能上达,“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夫无邦者,亡国之谓也”。[70]
南宋时,官员士大夫更是不断地重申这一“祖宗故事”。绍兴二年(1132)八月,左司谏吴表臣进言:
时方艰危,州郡获全者无几,正赖贤守以循抚之。望用艺祖、汉宣帝、唐太宗、明皇故事,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归赴阙者,并令引对。一则明示朝廷谨重郡守之意,使之尽心;二则可以揣知其人之贤否,与其才之所堪,从而褒黜;三则自外来者,可询其所以为政,与民情风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71]
宋高宗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时,黄公度也称:
国朝故事,二千石辞见天子,皆临轩遣劳。盖以重师帅之任,而欲知民之休戚也。[72]
蔡戡曾盛赞汉宣帝、唐宣宗面见刺史之制,并认为宋孝宗“每除郡守,必使陛辞”之制,是关乎吏治之大者。“此制一行,不待汰斥,而老者病者、愚懦无能者,莫不望风引退,州郡长吏往往得人,天下阴受大赐,甚盛典也。”[73]
宋宁宗时,曹彦约也把“外任官之有朝见、朝辞”和台谏之议论、给舍之封驳、侍从之论思、史官之直前、朝殿之轮对,等等,都看作是皇帝集思广益的信息渠道,是祖宗“求言”之善法。[74]甚至在科举考试的“策问”题目中,“牧守之陛辞”也是被论述的题材。[75]
正因为朝辞、朝见制度很受重视,所以宋代出现了官员在朝辞时想方设法投皇帝所好,而额外获得重用的事例。[76]也出现了在朝辞、朝见过程中产生的、被广泛流传的一些逸闻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