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中国历代王朝治理苗疆方略的历史演进
国家权力对苗疆的治理方略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历代中央王朝不断调整治理民族地区的政策,目的在于扩大和强化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央王权。从唐宋到元明清,在羁縻思想的指导下,中央王朝治理民族地区先后采用了羁縻州制、土司制、土流并治、流官制等,显示了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统治的逐步加强,其间的变化经历了从松散到收紧、从间接统治到直接统治的渐进过程。尤其是清代雍正、乾隆年间的改土归流(实为开辟苗疆)将苗疆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整体控制体系,强化了对这些地区的直接控制。清代雍正年间开辟苗疆的举措,甚至在苗疆设置了“新疆六厅”[1],直接将苗疆“生界”纳入中央王朝的流官统治体系。从羁縻州制、土司制、土流并治到流官制历史性的变迁过程,甚至在某些苗疆“生界”,直接从“有族属”“无君长”“不相统属”的状态跃入流官统治阶段,意味着国家加强了对苗疆的控制,中央王朝对清水江流域乡村社会的权力控制日益强化。特别是清代,开辟苗疆以后,中央王朝设置了府厅州县等政权机构和镇、协、营、汛、塘、堡等军事机构,同时分封若干小土司,对广大清水江流域乡村社会进行了严密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