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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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左传》与《春秋》的关系

关于《左传》与《春秋》的关系,也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左传》是一部为传《春秋》而作的史书;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左传》是一部独立的史书,和《春秋》没有直接的联系。

一 主张《左传》是一部为传《春秋》而撰的史书

这种观点可以司马迁和杜预为代表,二人均明确指出《左传》是为传《春秋》而撰。司马迁之说见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详见上文)。杜预之说见《春秋左氏传序》:

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63]

东汉桓谭将《左传》与《春秋》的关系比作衣服的表里,自然也认为《左传》是为传《春秋》而作:

左氏《经》之与《传》,犹衣之表里,相持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桓谭《新论·正经第九》)[64]

今人徐中舒、杨伯峻等学者均肯定《左传》为传《春秋》而作。其中杨氏在《左传》一文中归结《左传》传《春秋》的方式共有四种:

第一种方式是说明书法。如隐公元年《春秋》:

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则说: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第二种方式是,用事实补充甚至说明《春秋》。鲁隐公实是被杀而死。……而《春秋》只写“公薨”二字,好像是病死的。《左传》便把这事源源本本叙述出来。

第三种方式是订正《春秋》的错误,如襄公二十七年《春秋》:

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左传》则是: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第四种方式是,《春秋》经所不载的,《左传》作者认为有必要写出来流传后代,于是有“无经之传”。……以隐公元年论,《春秋经》共七条,都有《传》;《传》有十四条,有七条是“无经之传”。[65]

二 主张《左传》是一部独立的史书,和《春秋》没有直接联系

据《汉书·楚元王传》所载刘歆《移书太常博士》一文,早在西汉时期今文经学家中即有人认为“《左氏》不传《春秋》”。西晋时,河东人王接明确提出《左传》不传《春秋》,他说:

接学虽博通,特精《礼》《传》。常谓《左氏》辞义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公羊》附《经》立《传》,《经》所不书,《传》不妄起,于文为俭,通《经》为长。(《晋书·王接传》)[66]

清人刘逢禄、皮锡瑞及崔适等均主张《左传》是一部独立的史书。刘氏的观点主要见于《左氏春秋考证》,其中《桓公编》十七年说:

证曰:左氏后于圣人,未能尽见列国宝书,又未闻口授微言大义,惟取所见载籍,如晋《乘》、楚《梼杌》等,相错编年为之。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故往往比年阙事。刘歆强以为传《春秋》,或缘经饰说,或缘《左氏》本文前后事,或兼采他书以实其年。如此年之文,或即用《左氏》文而增“春、夏、秋、冬”之时,遂不暇比附经文,更缀数语。要之,皆出点窜,文采便陋,不足乱真也。然歆虽略改《经》文,颠倒《左氏》,二书犹不相合。《汉志》(今按:指《汉书·艺文志》)所列“《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左氏传》三十卷”是也。自贾逵以后,分《经》附《传》,又非刘歆之旧,而附益改窜之迹益明矣。[67]

皮氏在《经学通论·春秋·论左氏传不解经杜孔已明言之刘逢禄考证尤详晰》中充分肯定了王接及刘逢禄之说,并对《左传》与《春秋》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证明,例如:

晋王接谓《左氏》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此确论也。袒《左氏》者,或不谓然,试以《春秋经》及《左氏传》证之:

庄公二十六年《传》:“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杜预《集解》云:“此年《经》《传》各自言其事者,或《经》是直文(今按:直文指没有传文相应的经文),或策书虽存而简牍散落,不究其本末,故《传》不复申解,但言《传》事而已。”孔曰:“此年《传》不解《经》,《经》《传》各自言事,伐戎日食,体例已举。或可《经》是直文,不须《传》说。曹杀大夫,宋、齐伐徐。或须说其所以,此去邱明已远。或是简牍散落,不复能知故耳。上二十年亦《传》不解《经》,彼《经》皆是直文,故就此一说,言下以明上。”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曰:“左氏后于圣人,……而附益改窜之迹益明矣。”……锡瑞案:……自幼读《左氏传》书不书之类,独详于隐公前数年,而其后甚略,疑其不应如此草草,及观刘氏考证《左氏》释《经》之文,阙于隐、桓、庄、闵为尤甚,多取晋、楚之事敷衍,似皆出晋《乘》楚《梼杌》,尤可疑者。杜、孔皆谓《经》《传》各自言事,是虽经刘歆、贾逵诸人极力比附,终不能弥缝其迹。[68]

崔适的观点见于其《春秋复始》(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附录三)一文,证据主要还是来自《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刘歆传》:

《太史公自序》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刘歆移书太常博士曰“或谓左丘明不传《春秋》”,然则左丘明有《国语》而无《春秋》明矣。刘歆分析《国语》,并自造诞妄之辞与释《经》之语,散入编年之下,书以古字,名曰《古文春秋左氏传》。《汉书·刘歆传》曰:“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曰“歆以为”,则是歆之创论,前人所未有矣。又曰:“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此言颇涉游移。《传》自解《经》,何待歆引?歆引以解,则非《传》文。原其大旨,谓解《经》之文歆所作尔。是即左丘明不传《春秋》之明证矣。[69]

三 本书对《左传》与《春秋》关系的考察

本书认为《左传》是传《经》之作,主要根据是《左传》解释《春秋》或与《春秋》相应的内容很多,如果不是为传《经》而作,是不会出现这种现象的。《太史公自序》“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一语只能说明左氏在失明后撰成了《国语》,不能说明左氏在失明前没有撰《左传》。《移书太常博士》“或谓左丘明不传《春秋》”一语只能说明汉代有些今文经学家认为《左传》不传《春秋》,不能说明当时所有经学家都持这种看法,更不能说明《左传》不传《春秋》就是事实。《汉书·刘歆传》所谓“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一语,只能说明刘歆研究《左传》的特点是将《左传》的话与《春秋》一一对照,旨在说明《左传》是为传《经》而作罢了,该话本身不能证明刘歆改编了《左传》。下面看看《左传》与《春秋》所记内容的异同情况。

第一,《左传》与《春秋》所记内容有不少是相应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1)《左传》传文与《春秋》经文基本相对应

本书对《左传》与《春秋》的对应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所涉《春秋》记事数共444条,《左传》记事数与之对应者共334条,约占《春秋》记事数的75%。《春秋》有记而《左传》无载的事例共110条,约占《春秋》记事数的25%。统计结果表明,《左传》与《春秋》对应的事例占《春秋》记事数的大多数,不对应的事例只是少数,也就是说,《左传》的传文与《春秋》经文基本上是相对应的。此项统计不包括《春秋》无记而《左传》有载的事例,此将统计情况列表2。

表2 《春秋》《左传》记事抽样调查

续表

续表

(2)《左传》对《春秋》的凡例进行了说解

根据杜预《春秋释例》的统计,《左传》对《春秋》凡例的说明共有50条,所谓“五十凡”,用例参见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春秋》的价值及其书法”,此再举数例:

《春秋》僖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冬)十一月,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礼也。赴以名,则亦书之,不然则否,辟不敏也。”

《春秋》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

《左传》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春秋》成公八年:“(冬)晋侯使士燮来聘。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代郯。卫人来媵。”

《左传》成公八年:“(冬)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3)《左传》对《春秋》的义理进行了说解

“义理”是指《春秋》书法中所谓的“大义”。义理或通过凡例去体现,或蕴藏在文意中。《左传》除了通过解释凡例揭示《春秋》义理外,还对其蕴藏在文意中的义理随文进行了解释。例如:

《春秋》襄公二十六年:“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宁喜弑其君剽。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春)宁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今按:子叔即卫殇公剽,献公从弟)及大子角。书曰:‘宁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宁氏也。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甲午,卫侯(今按:卫侯指卫献公衎)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书曰‘宁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宁氏也”“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书曰‘复归’,国纳之也”三语都是明显针对《春秋》遣词用意的说解。又如:

《春秋》襄公二十六年:“(夏)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强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戌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

根据《左传》的记载,晋赵武(执政)和宋向戌(左师)是澶渊之会的与会者,《春秋》对此二人均未书名。另外宋为公爵,郑为伯爵,按爵次宋人当排在郑人之上,而《春秋》却将宋人排在郑人之后。这种记载违反了正常的书法,《左传》解释了其中的原因:《春秋》对盟主晋国大夫赵武不书其名是为了尊崇鲁襄公,向戌未书其名是因为他未能按时赴会,将郑人排在宋人之上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第二,《左传》与《春秋》的差异。

无论是本来就存在,还是在流传过程中所致,《左传》《春秋》二书记事的差异也是明显的,主要有五个方面。

(1)有《经》无《传》

“有《经》无《传》”是指《春秋》的一些经文《左传》没有相应的内容。例如,《春秋》隐公二年: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此条《左传》没有相应的记载,杜预注:“无传。”

(2)有《传》无《经》

“有《传》无《经》”是指《左传》的一些记载《春秋》没有相应的内容,例如,《春秋》襄公十五年: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左传》襄公十五年:

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

郑公孙夏如晋奔丧,子蟜送葬。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十二月,郑人夺堵狗之妻而归诸范氏。

此年冬,《左传》共记有以上四事,其中后三事《春秋》均无记载,只有前一事有相应的记载。

(3)《经》《传》全不相应

“《经》《传》全不相应”是指某年的经文和传文完全不相应,这种情况见于庄公二十六年,前人已指出,详见上文皮锡瑞所论。此将该年经、传全文对比如下:

《春秋》庄公二十六年: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曹杀其大夫。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左传》庄公二十六年:

二十六年春,晋士蒍为大司空。

夏,士蒍城绛以深其宫。

秋,虢人侵晋。

冬,虢人又侵晋。

本年《春秋》共记载了“公伐戎”等五件大事,《左传》全无记载。本年《左传》共记载了“晋士蒍为大司空”等四件事,《春秋》亦无词组提及。

(4)《经》《传》不尽同

“《经》《传》不尽同”是指传文和经文的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差异。例如:

《春秋》桓公四年:“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左传》桓公四年:“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春秋》所记春、夏之事与《左传》同,然缺秋、冬之事。

《春秋》闵公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冬,齐高子来盟。十有二月,狄入卫。”

《左传》闵公二年:“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冬十二月,狄人入卫。”

哀姜即姜氏。《左传》之记缺“九月”及其冬“齐高子来盟”之事。

《春秋》昭公八年:“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

《左传》昭公八年:“夏四月辛亥,哀公缢。”

哀公即陈侯,名溺。辛丑为三日,辛亥为十三日,《经》《传》所记日期不同。杜预注:“《经》书辛丑,从赴(讣)。”孔颖达疏:“《经》《传》异者,多是《传》实《经》虚。”

(5)《经》后之《传》

“《经》后之《传》”指《春秋》全书之后增加的传文,这些传文均没有相应的经文。《春秋》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公羊传》《谷梁传》所载经文止于此年)或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左传》所载经文止于此年)。《左传》起自时间与《春秋》相同,终止时间则延续到了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比《公羊传》《谷梁传》经文多出十三年,比《左传》所载经文多出十一年。另外,《左传》哀公二十七年最后一段的内容涉及鲁悼公(哀公子)四年(前463)的事件,如果按此年计算,则《左传》比《春秋》延续的时间更长。

以上差异一般都可以找到其原因,如“有《经》无《传》”的情况是由于《传》文没有相应的史料,故只能付之阙如。“有《传》无《经》”的情况则正好相反,经文失载或脱简而传文进行了增补。“《经》《传》全不相应”的情况往往被《左传》不传《春秋》说者作为重要的证据,其实这种情况仅“庄公二十六年”这一例,盖由脱简错简所致。如果《左传》确实非为传《春秋》而作,则“《经》《传》全不相应”的情况必然触目皆是,岂能仅此一例?“《经》《传》不尽同”的情况多数是由于经文为记事原则所限而造成了与事实的差异。“《经》后之《传》”则更容易理解,由于作传的人在《春秋》之后,故适当补充一些后来发生的史实是很自然的事。

通观《左传》与《春秋》,尽管二者存在着不少差异,但就总的情况来看,其所记内容是“同”多于“异”,故承认《左传》为传《春秋》而作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否定这一事实,很多问题将难以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