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剑相逢即成歌:古代侠文学研究(先秦—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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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笔记小说里的侠文学

魏晋笔记小说里关于侠的篇目不多,较著名的是《吴越春秋》中的《越处女》篇,以及《搜神记》里的《李寄斩蛇》《三王墓》等篇。魏晋笔记小说可粗略地分为志人、志怪两大类,各以《世说新语》和《搜神记》为代表。两类小说都有清晰的创作目的,一为记载人物言行,一为记载谶纬怪异,主观上都不是专门记述“侠”的文学,但它们客观上都著录了一些与“侠”有关的篇目,并因为志人、志怪的笔记小说的发展而让侠文学带上了这个时代的独有特点。下文便以《世说新语》和《搜神记》为例,分析这一特点。

1.从侠客到名士:《世说新语》中侠的消亡与重建

“侠”字在《世说新语》中出现得不多,共有8处,其中2处为通假[54],实际提到“侠”字的仅有6处。其中又有2处仅为一笔带过,分别是:

《方正·十二》:杜预之荆州,顿七里桥,朝士悉祖。预少贱,好豪侠,不为物所许。[55]

《谗险·一》:王平子形甚散朗,内实劲侠。[56]

剩余四处,则是真正与侠有关的。《规箴·八》提到了一位被称为“京都大侠”的李阳:

王夷甫妇,郭泰宁女,才拙而性刚,聚敛无厌,干豫人事。夷甫患之而不能禁。时其乡人幽州刺史李阳,京都大侠,犹汉之楼护,郭氏惮之。夷甫骤谏之,乃曰:“非但我言卿不可,李阳亦谓卿不可。”郭氏小为之损。[57]

从这个称号可以看出,此人是当时公认的“侠”。李阳的事迹不见史载,但既然说他堪比汉代楼护,那么我们可从《汉书·游侠传》对楼护的记载窥知一二:

唯成帝时,外家王氏宾客为盛,而楼护为帅。

楼护字君卿,齐人。父世医也,护少随父为医长安,出入贵戚家。护诵医经、本草、方术数十万言,长者咸爱重之,共谓曰:“以君卿之材,何不宦学乎?”由是辞其父,学经传,为京兆吏数年,甚得名誉。

是时,王氏方盛,宾客满门,五侯兄弟争名,其客各有所厚,不得左右,唯护尽入其门,咸得其欢心。结士大夫,无所不倾,其交长者,尤见亲而敬,众以是服。为人短小精辩,论议常依名节,听之者皆竦。与谷永俱为五侯上客,长安号曰“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唇舌”,言其见信用也。母死,送葬者致车二三千两,闾里歌之曰:“五侯治丧楼君卿。”[58]

楼护是游侠而为广汉太守,李阳是游侠而为幽州刺史,可见两人的确有相似之处。楼护“甚得名誉”“众以是服”,“为人短小精辩,论议常依名节,听之者皆竦”,说明他不仅让人敬服,还让人畏惧。李阳“犹汉之楼护”,所以“郭氏惮之”。王夷甫借着他的名号,就能让“郭氏小为之损”,这说明侠在此时期还具有一定的规善的意义。

另一篇则与之相反:

《假谲·一》: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59]

这里二人所谓的“好为游侠”,体现为潜入民宅、抢劫妇女等恶行,完全是“侠”的反面例子。这也反映出侠在时人眼中含义较为复杂,是为善与为恶的综合体。

如果说以上列举还不能算典型侠文学的话,《自新》篇中提到的两位人物,则比较接近后世对侠的认知:

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或说处杀虎斩蛟,实冀三横唯余其一。处即刺杀虎,又入水击蛟。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乡里皆谓已死,更相庆。竟杀蛟而出。闻里人相庆,始知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入吴寻二陆,平原不在,正见清河,具以情告,并云:“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终无所成。”清河曰:“古人贵朝闻夕死,况君前途尚可。且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处遂改励,终为忠臣孝子。[60]

戴渊少时,游侠不治行检,尝在江淮间攻掠商旅。陆机赴假还洛,辎重甚盛。渊使少年掠劫,渊在岸上,据胡床指麾左右,皆得其宜。渊既神姿锋颖,虽处鄙事,神气犹异。机于船屋上遥谓之曰:“卿才如此,亦复作劫邪?”渊便泣涕,投剑归机,辞厉非常。机弥重之,定交,作笔荐焉。过江,仕至征西将军。[61]

“周处”一篇流传度较广,很多研究者都将它列为侠文学。该篇同侠文学有很多相似之处,周处被称以侠名,“凶强侠气”,他武艺高强,“杀虎斩蛟”,斩蛟的那段更是写得绘声绘色,很是经典。杀完蛟后发现“里人相庆”,让剧情出现戏剧性的发展,增强了阅读性。但考之以侠文学的定义,这篇并不能称为侠文学。因为周处虽然“杀虎斩蛟”,但他并不是为了义,也非像荆轲或者聂政那样,为赴士之阸困,或为知己者死。他不过是受了乡里的诓骗,“实冀三横唯余其一”。《世说新语》的篇目也点出收录这个故事的主旨是“自新”,重点是“处遂改励,终为忠臣孝子”。所以,创作者的目的,并非要塑造侠客形象,而是将之作为劝人向善的例子。

“戴渊”一篇同样如此。虽然他“游侠不治行检”,行为上也与唐传奇中某些侠客的形象极为相似,颇有豪阔不羁的一面:“据胡床指麾左右,皆得其宜。”然而他并没有义举,做的也是劫掠百姓的恶事,与魏武少时没什么区别,很难达到后世“侠”的标准。

纵观《世说新语》中关于侠的描写,可以看到侠客作为一种文学形象,已没有了《游侠列传》中的光辉。这些人物虽符合了“侠”的部分行为方式,却缺乏侠的精神。文人记述他们,更多是为了猎奇志怪,而非弘扬侠义精神。同时期的其他志人笔记小说也都类似。但这并不是说“侠”不存在了,如《德行·四十三》:

桓南郡既破殷荆州,收殷将佐十许人,咨议罗企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将有所戮,先遣人语云:“若谢我,当释罪。”企生答曰:“为殷荆州吏,今荆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颜谢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问:“欲何言?”答曰:“昔晋文王杀嵇康,而嵇绍为晋忠臣。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胡时在豫章,企生问至,即日焚裘。[62]

企生的行为与豫让很相似。赵襄子杀智伯后,豫让几次为智伯复仇,刺杀赵襄子,赵襄子宽赦了他,但他还是要刺杀赵襄子,最终被杀。企生也是如此。桓玄提出“若谢我,当释罪”,但企生宁可“出市”被杀,也不肯“谢”,只是因为“为殷荆州吏”。这与豫让所说的“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视为侠的精神内核的延续。本篇被列为《德行》之一,正是由于这一精神内核。

与之类似的还有两条:

《方正·十》:诸葛靓后入晋,除大司马,召不起。以与晋室有仇,常背洛水而坐。与武帝有旧,帝欲见之而无由,乃请诸葛妃呼靓。既来,帝就太妃间相见。礼毕,酒酣,帝曰:“卿故复忆竹马之好不?”靓曰:“臣不能吞炭漆身,今日复睹圣颜。”因涕泗百行。帝于是惭悔而出。[63]

《贤媛·二十一》: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甚有宠,常著斋后。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曰:“国破家亡,无心至此。今日若能见杀,乃是本怀。”主惭而退。[64]

“吞炭漆身”正是出自豫让事迹:“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65]说明诸葛靓追慕的正是豫让的侠义之举。只是他自称“臣不能吞炭漆身”,无法做到像豫让那样为替智伯复仇而不顾身家性命,但他“涕泗百行”,导致“帝于是惭悔而出”,说明他心中仍然有“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这一精神内核,并躬身践行。虽然其激烈程度远不及豫让,但这一精神内核依旧可见光辉。

李势妹也是如此。面对白刃袭身仍不为动容,让她淡然面对生死的,是“国破家亡”。国破家亡后她并没有选择曲意侍奉新主,而是心怀死志,能与家国同死,“乃是本怀”。李势妹虽为闺中弱质,却临乱不惊,视死如归,其行其志,颇有侠女风范,令人心生敬意。两篇曲终点题,“帝于是惭悔而出”“主惭而退”,都肯定了这样的行为有着感召人心的力量。

另如《德行·九》: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66]

荀巨伯以身任友人之难,轻身全义的行为,与古侠无异,甚至还有过之。古侠客如荆轲、豫让等人,还要先“国士遇我”,而荀巨伯的友人并没有给他什么利益,而他为了全友人之义视死如归,从义之精神而言,他不输于古侠客。而他的这一行为,与侠义之精神内核也是吻合的。《世说新语》在记述时屡次提到“义”,“败义以求生”“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说明其看重的也是荀巨伯的“义”。荀巨伯的“义”就是侠的“义”。而他的义行,还起到了教化作用,感动了贼人,“一郡并获全”。

与之类似的还有一则,《德行·十三》:

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67]

贼人追上后,华歆不舍弃所携之人,其中绝无利益的关系,纯关乎义。华歆让此人上船依附,是赴士之阸困;贼人追上后面临死亡威胁选择不相弃,正有侠客轻生死而全义的风采。华歆、荀巨伯、李势妹、诸葛靓、罗企生等人的事迹缺少的只是拔剑尚武、血溅五步的情节,但其精神内核与先秦时期的游侠、刺客并无二致。

可以说纯粹的侠在志人笔记小说中已难觅踪迹,但也可以说它被重建了。侠客作为一个独立的记述主体已罕有存在,它被分解成几种精神内核或性格元素,分嵌到了不同的人物中。其中武的成分被大大弱化,精神内核被抽离出来,并与主流价值观相融合,成为魏晋风度的一部分,甚至成为考评名士优劣的标准。

《雅量》中有两则记载:

庾太尉与苏峻战,败,率左右十余人乘小船西奔。乱兵相剥掠,射,误中舵工,应弦而倒。举船上咸失色分散,亮不动容,徐曰:“此手那可使著贼!”众乃安。[68]

谢太傅盘桓东山时,与孙兴公诸人泛海戏。风起浪涌,孙、王诸人色并遽,便唱使还。太傅神情方王,吟啸不言。舟人以公貌闲意说,犹去不止。既风转急,浪猛,诸人皆喧动不坐。公徐云:“如此,将无归!”众人即承响而回。于是审其量,足以镇安朝野。[69]

庾亮、谢安临危不惧,跟其余众人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与荆轲与秦舞阳在秦廷上的表现如出一辙。荆轲的勇并不只在于武,还在于过人的胆色,直面始皇帝之威严而不为所动。轻生死,易去就,亦是侠的魅力之一。庾亮与谢安的行为,虽不能以侠定义,却也恰好与之暗合。《世说新语》中两篇对主角的描写和用配角衬托的手法都与荆轲篇一脉相承。而书中关于谢安的记载,还有更为典型的一幕:

谢公与人围棋,俄而谢玄淮上信至。看书竟,默然无言,徐向局。客问淮上利害,答曰:“小儿辈大破贼。”意色举止,不异于常。[70]

同是谢安,同是临危不为所动,这一则所体现的已超越了单纯的“勇”,而是“为君谈笑净胡沙”的气度与运筹帷幄的能力。这或许也说明了,一些源自侠客的优秀品质,已经融入了主流的价值观。

除勇之外,侠客的其他精神内核也参与了这种融合。《德行·三十二》:

阮光禄在剡,曾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阮后闻之,叹曰:“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遂焚之。[71]

参看《史记·刺客列传》:

田光曰:“吾闻之,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欲自杀以激荆卿,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因遂自刎而死。[72]

田光称“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因为太子丹怀疑他会泄密而自刎以全节侠之名;阮裕自责“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岂不正是田光所称的“非节侠也”?他焚车自明,与田光自刎都是“砥砺名行”到极致的结果,可视为一种侠义精神的延续。

这些记述都不能说是真正的侠文学,但它们的确体现了侠的精神的延续。去武存勇、尚义追古是这些记载的共同特征。梳理《世说新语》中的记述,可以粗略地看出侠的品质并未随着时代变迁磨灭,而是融入了魏晋风度的,成为其重要的一部分。

《世说新语》中有几则更为接近于侠文学的记载。如《任诞·三十》:

苏峻乱,诸庾逃散。庾冰时为吴郡,单身奔亡,民吏皆去。唯郡卒独以小船载冰出钱塘口,蘧篨覆之。时峻赏募觅冰,属所在搜检甚急。卒舍船市渚,因饮酒醉还,舞棹向船曰:“何处觅庾吴郡?此中便是。”冰大惶怖,然不敢动。监司见船小装狭,谓卒狂醉,都不复疑。自送过浙江,寄山阴魏家,得免。后事平,冰欲报卒,适其所愿。卒曰:“出自厮下,不愿名器。少苦执鞭,恒患不得快饮酒。使其酒足余年毕矣,无所复须。”冰为起大舍,市奴婢,使门内有百斛酒,终其身。时谓此卒非唯有智,且亦达生。[73]

这则记载已初具唐传奇的雏形。庾冰落难是唐传奇中的典型情节,而郡卒的人物形象也类似于昆仑奴等奴仆贱职之侠。解救的过程可谓跌宕,解救完后郡卒不求回报也让人印象深刻。同前所述,除去没有武的部分,郡卒解救庾冰的方式并非像昆仑奴那样“飞出峻垣十余重”;整则记载在结构上虽显粗糙,但已与《昆仑奴》相类似了。

另一则更类似于《昆仑奴》的记载是《惑溺·五》:

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以为掾。充每聚会,贾女于青璅中看,见寿,说之,恒怀存想,发于吟咏。后婢往寿家,具述如此,并言女光丽。寿闻之心动,遂请婢潜修音问。及期往宿。寿捷绝人,逾墙而入,家中莫知。自是充觉女盛自拂拭,说畅有异于常。后会诸吏,闻寿有奇香之气,是外国所贡,一著人则历月不歇。充计武帝唯赐己及陈骞,余家无此香,疑寿与女通,而垣墙重密,门阁急峻,何由得尔?乃托言有盗,令人修墙。使反曰:“其余无异,唯东北角如有人迹。而墙高,非人所逾。”充乃取女左右婢考问,即以状对。充秘之,以女妻寿。[74]

这也是义山诗“贾氏窥帘韩掾少”的出处,其情节走向几乎与《昆仑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该记载中没有一位像昆仑奴那样的侠客,而韩寿这位主角把侠客该负担的工作全都做了,即《昆仑奴》中“飞出峻垣十余重”的是侠客昆仑奴,在本则记载中则是韩寿本人。“寿捷绝人,逾墙而入,家中莫知”。记载中亦直书其异:“垣墙重密,门阁急峻,何由得尔?”“墙高,非人所逾。”韩寿的异能之高,比昆仑奴不遑多让。或许,韩寿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启迪了《昆仑奴》的诞生。

《仇隙·二》中的记载已非常接近于后世对“侠文学”的定义:

刘玙兄弟少时为王恺所憎,尝召二人宿,欲默除之。令作坑,坑毕,垂加害矣。石崇素与玙、琨善,闻就恺宿,知当有变,便夜往诣恺,问二刘所在?恺卒迫不得讳,答云:“在后斋中眠。”石便径入,自牵出,同车而去。语曰:“少年,何以轻就人宿?”[75]

刘玙兄弟被王恺忌恨,王恺布置下陷阱,“欲默除之”,情况已非常危险,危在旦夕。“令作坑,坑毕,垂加害矣。”石崇作为友人,一听说刘玙兄弟在王恺处歇息,就知道王恺必定要害两人,直接到王恺家把兄弟俩牵了出来,“同车而去”。想必牵的过程并没那么轻易,这短短百余字,就花了将近四十字描写石崇与王恺的交锋:“便夜往诣恺,问二刘所在?恺卒迫不得讳,答云:‘在后斋中眠。’石便径入。”真实情况想必能想象得到是多么剑拔弩张,石崇或以武或以势才能压得王恺不得不放人。这就是赴士之阸困。情节发展也颇有传奇性。石崇豪爽任侠的人物形象在这短短几十字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除了承前以外,这一时期的侠客形象还具有启后的意义。比如《任诞·三十四》:

桓宣武少家贫,戏大输,债主敦求甚切,思自振之方,莫知所出。陈郡袁耽,俊迈多能。宣武欲求救于耽,耽时居艰,恐致疑,试以告焉。应声便许,略无慊吝。遂变服怀布帽随温去,与债主戏。耽素有蓺名,债主就局曰:“汝故当不办作袁彦道邪?”遂共戏。十万一掷,直上百万数。投马绝叫,傍若无人,探布帽掷对人曰:“汝竟识袁彦道不?”[76]

袁耽为了替朋友出头,服丧期间来到赌场,呼卢喝雉,旁若无人,最后赢钱百万。这是一个非典型的“急人所难”的故事。主人公行为不符合传统的“义”,却全程洒脱自若,最后掷帽并自报家门的行为,更是张扬了自我意识,与后世侠文学中豪阔狂逸之侠颇有共性。

《世说新语》中还出现了后世侠文学中常见的残酷描写。如《汰侈·一》: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77]

《汰侈·六》:

王君夫有牛名八百里驳,常莹其蹄角。王武子语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赌卿牛,以千万对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谓骏物无有杀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却据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来。须臾,炙至,一脔便去。[78]

石崇让美人劝酒,客人不饮就杀美人。王敦故意不饮,石崇于是连杀三位美人。其描写之残酷,比高瓒与诸葛昂斗富的故事不遑多让: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百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盆作酒碗行巡,自为金刚舞以送之。昂至后日屈瓒,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椎斩脍,皑轹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瓒明日设,烹一奴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攫喉而吐之。昂后日报设,先令爱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绫罗,遂擎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房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79]

唐代传奇中,侠客杀人食人者并不罕见。《虬髯客传》中的虬髯客,以匕首切仇人心肝而食;《酉阳杂俎》中李廓俘获的大盗,“前后杀人,必食其肉”。这些与《世说新语》中《汰侈》两篇的描写,似乎有承续之处。

综上所述,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魏晋志人小说中,侠文学的存在感较弱,仅有《任诞·三十》《仇隙·二》等数篇,但与《史记》《汉书》中的侠文学有明显的区别。而令人欣慰的是,侠的精神内核没有消亡,而是被分离出来,并融入主流价值观中,成为魏晋风度中较为刚健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侠的精神并没有消亡,而是得到了重建。它的受众扩大了,与时代精神合二为一。

学界谈及这一时期侠文学对后世的影响时,常提及《搜神记》等志怪小说,而对《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则少有论及。其实志人小说所体现出的名士气度与侠风的合流、斗富模式及其中蕴藏的残酷描写,都对后世侠文学有一定的开启意义。

2.从实录到虚构:《搜神记》中侠的异能化

志怪小说代表《搜神记》中《三王墓》《李寄斩蛇》等篇,具有侠文学的鲜明特征,但又不同于《史记》《汉书》,融入了新的元素,直接启迪了唐传奇的诞生。

志怪小说中侠的重建体现得更为明显。它不但没有志人小说中“去武”的倾向,反而将武更进一步发扬光大,完成了从实录到虚构的转变。其中最典型的特征有三。

(1)神怪角色的出现:从人到非人

《史记》《汉书》因为是史书,史书重实,所以其中记述的游侠、刺客事迹都是真实存在的;《世说新语》等志人之书,虽为小说,但终究以记人记言为主。而《搜神记》等志怪小说,其目的就是“明神道之不诬也”[80],因而有更多玄虚幻诞的情节也就不足为奇了。

落实到作品中,侠客们对抗的反派,从荆轲、聂政、豫让所面对的王侯公卿,转变为非人之怪。如李寄斩蛇中“长七八丈,大十余围”的大蛇,或者《古冶子杀鼋》中兴风作浪的大鼋。侠客所面对的大都不是强权,而是非人之怪。这也是魏晋时期侠文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到后世唐传奇中,如《补江总白猿传》等篇中非人之怪就更加多了起来。

除了反派外,协助侠客们的帮手,也少不了仙怪精灵们,如《蒋侯助杀虎》:

陈郡谢玉为琅邪内史,在京城,所在虎暴,杀人甚众。有一人,以小船载年少妇,以大刀插着船,挟暮来至逻所,将出语云:“此间顷来甚多草秽,君载细小,作此轻行,大为不易。可止逻宿也。”相问讯既毕,逻将适还去。其妇上岸,便为虎将去;其夫拔刀大唤,欲逐之。先奉事蒋侯,乃唤求助。如此当行十里,忽如有一黑衣为之导,其人随之,当复二十里,见大树,既至一穴,虎子闻行声,谓其母至,皆走出,其人即其所杀之。便拔刀隐树侧,住良久,虎方至,便下妇着地,倒牵入穴。其人以刀当腰斫断之。虎既死,其妇故活。向晓,能语。问之,云:“虎初取,便负着背上,临至而后下之。四体无他,止为草木伤耳。”扶归还船,明夜,梦一人语之曰:“蒋侯使助汝,知否?”至家,杀猪祠焉。[81]

京城出现了一只杀人甚众的恶虎,一对夫妇经过时,妇人刚上岸,就被恶虎掠走,这是士或民之阸困。但这时出现赴士之阸困的,不是侠客,而是蒋侯,是一位神灵。从文中描述可知,妇人之夫是有武艺在身的。行船时还带着大刀傍身。当恶虎出现,掠走妻子时,丈夫还拔出刀来,大声呼喝,以图赶走恶虎。到达虎穴后,此人表现也很冷静。小虎听到声响,以为母虎回来,就出来迎接,此人抓住机会,斩杀了小虎,然后拔刀藏在大树后,等母虎驮着妇人回巢时,当机立断,将母虎拦腰斩杀。能做到这些事的在《水浒》中都是武松、李逵这样的人物,说明其武艺高强;但真正解决问题的不是他,而是蒋侯。这在文末点出:“蒋侯使助汝,知否?”是神灵的庇佑,让他能成功地找到虎穴、杀死虎。可以看出,在魏晋志怪小说中,当阸困出现时,诉求的对象发生了转变,赴士之阸困的不仅是侠客,还有神灵。

《邛都老姥》:

邛都县下有一老姥,家贫,孤独,每食,辄有小蛇,头上戴角,在床间,姥怜而饴之食。后稍长大,遂长丈余。令有骏马,蛇遂吸杀之,令因大忿恨,责姥出蛇。姥云:“在床下。”令即掘地,愈深愈大,而无所见。令又迁怒,杀姥。蛇乃感人以灵言,瞋令“何杀我母?当为母报雠。”此后每夜辄闻若雷若风,四十许日,百姓相见,咸惊语:“汝头那忽戴鱼?”是夜,方四十里,与城一时俱陷为湖,土人谓之为陷湖,唯姥宅无恙,至今犹存。渔人采捕,必依止宿,每有风浪,辄居宅侧,恬静无他。风静水清,犹见城郭楼橹畟然。今水浅时,彼土人没水,取得旧木,坚贞光黑如漆。今好事人以为枕,相赠。[82]

邛都老姥因为一匹马就被县令杀了,令人扼叹。此时出来伸张正义的,并非侠客或某人,而是老姥养的一条“头上戴角”的蛇。这条蛇无疑已超出了常蛇的范畴,能质问县令:“为什么杀了我母亲?我要为母亲报仇。”而且能发出风雷般的响声,让方圆四十里之地全部塌陷成湖泊。表现出了极大的神力。而且它还佑护一方百姓,“渔人捕鱼时若遇到风浪,只要到老姥旧宅旁去寻找保护,便可安然无恙。”她与蒋侯一样,几乎是被当成神灵看待的。

《王道平妻》: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为夫妇。寻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经三年,忽忽不乐,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死经三年,平还家,乃诘邻人:“此女安在?”邻人云:“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今已死矣。”平问:“墓在何处?”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牵缠,致令乖隔,使汝父母与刘祥。既不契于初心,生死永诀。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言讫,又复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问平:“何处而来?良久契阔。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随平还家。其夫刘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检律断之,无条,乃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寿一百三十岁。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83]

王道平恋人被逼再嫁,深怀忿怨,最终抑郁而死,此所谓不平事。王道平回来后,在恋人坟前祷告:“如果你泉下有知,让我见到你生前的样子。如果没有,我们就此永别。”祈求的对象转向神灵,然后恋人灵魂从坟墓中显现。作者认为,这是王道平的精诚感动了天地,才获得了神明的“感应”。遭遇“不平事”者,从寄望于侠转变为祈求于神。

还有一类“义犬”型的故事。如《义犬救主》: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葬,高十余丈。[84]

主人受到厄困,救他的是犬。犬为了救主人,“运水困乏,致毙于侧”。这是不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是不是“舍生取义”?取名为“义犬”,“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说明当时人是认可的。志怪小说中不仅出现了诉求对象的转变,虚构主体也得到了拓展,由人而拓展到非人。这在《狗祖盘瓠》《马皮蚕女》等文中也有体现。

(2)侠客力量的强化:从武力到异能

《史记》《汉书》中的侠未必需要超出常人的武功。豫让两次刺杀都失败,荆轲刺秦最终也没有成功。专诸是藏匕于鱼才刺杀成功的,并没有突出剑术的高明,因此不需要交代异能出现的逻辑。魏晋志怪中,侠客的能力得到了普遍提升。《古冶子杀鼋》中,对古冶子能力的描写,已超越了一般人范畴:

齐景公渡于江、沅之河,鼋衔左骖,没之。众皆惊惕。古冶子于是拔剑从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于砥柱之下,杀之,乃鼋也,左手持鼋头,右手扶左骖,燕跃鹄踊而出,仰天大呼,水为逆流三百步。观者皆以为河伯也。[85]

“拔剑从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于砥柱之下,杀之”,还可以说是文学的夸张手法,其后“左手持鼋头,右手拔左骖,燕跃鹄踊而出,仰天大呼,水为逆流三百步”,就完全是人力所不能为,而到了神异的范畴了。

《三王墓》也是如此。楚王要干将作剑,剑三年而成后楚王杀掉了干将。干将的儿子赤比长大后,母亲告诉他杀父仇人是楚王。赤比立誓复仇,遇到一位侠客答应帮助他,但需要赤比的头。赤比就将自己的头砍下,侠客拿着他的头觐见楚王。“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而楚王头落进去后就立刻“三首俱烂,不可识别”[86]。这显然也超出常情,只能归于神异。

除了异能外,《三王墓》中的侠客还有一大异处——动机之异,倏忽而来,倏忽而去,不可捉摸。《史记》中的布衣之侠多是权贵延揽的客卿或者部属,而《三王墓》中的侠客跟赤比是陌路相逢,没有谁主谁从的关系。他更像是唐传奇中的“异人”,出现的契机是“路遇”而非“延揽”,这一点是新颖的。

可以说《三王墓》体现了《史记》中的侠到唐传奇中的侠的转变,它继承了《史记》中侠的精神,又受到猎奇志怪的时代风气影响,为侠客加入了“异能”的新元素,启发了唐传奇中的类似作品。

当然,这一时期志怪小说,对侠客异能的来历,交代并不周全。有时让人难以信服。如《安阳亭三怪》:

安阳城南有一亭,夜不可宿,宿辄杀人。书生明术数,乃过宿之。亭民曰:“此不可宿。前后宿此,未有活者。”书生曰:“无苦也。吾自能谐。”遂住廨舍。乃端坐诵书,良久乃休。夜半后,有一人,着皂单衣,来往户外,呼亭主。亭主应诺。“见亭中有人耶?”答曰:“向者有一书生在此读书。适休,似未寝。”乃喑嗟而去,须臾,复有一人,冠赤帻者,呼亭主。问答如前。复喑嗟而去。既去,寂然。书生知无来者,即起,诣向者呼处,效呼亭主。亭主亦应诺。复云:“亭中有人耶?”亭主答如前。乃问曰:“向黑衣来者谁?”曰:“北舍母猪也。”又曰:“冠赤帻来者谁?”曰:“西舍老雄鸡父也。”曰:“汝复谁耶?”曰:“我是老蝎也。”于是书生密便诵书至明,不敢寐。天明,亭民来视,惊曰:“君何得独活?”书生曰:“促索剑来,吾与卿取魅。”乃握剑至昨夜应处,果得老蝎,大如琵琶,毒长数尺。西舍得老雄鸡父,北舍得老母猪。凡杀三物,亭毒遂静,永无灾横。[87]

书生的动机是为民除害,他亦胆识过人,最终“凡杀三物,亭毒遂静,永无灾横”。但对抗妖邪的过程中,亭主将自己与其他二妖的底细和盘托出,让书生得以“杀三物”。作为妖物的亭主为何如此愚蠢,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三物”招来杀身之祸?细究也有逻辑漏洞。同样的问题在《何文除宅妖》《秦公斗树神》等篇中也存在。可以说,这一时期侠客形象的塑造,更在于其超越常人及常理的“奇”处,而并不强调其逻辑合理性。

(3)女侠形象的出现

魏晋志怪中虚构性增强的又一表现,就是以李寄为代表的女侠形象增多。魏晋之前,女侠形象较为少见。《史记》中虽然也出现了聂政姐的形象,评者认为也可称之为侠,但毕竟是为了烘托聂政之义而出现,且着墨不多,缺乏完整性。这与李寄首尾完整、成长清晰的女侠形象还有所区别。联系到同时期出现的《秦女休行》及《木兰辞》,女性形象突破了闺门之秀的局限,向勇武、果断发展。

这种变化,一是由魏晋时期女性地位变化造成的。豪门大族间的联姻,使家族较为重视女性教育,谢道韫等才女诞生,便与这种风气有关。二是由于战乱频发,男性长期宦游在外等原因,导致“主母”角色日益重要,在相夫教子之外,也会发挥一定的管理职能。这些都造成了贵族女性地位的提升。之前提到,《世说新语》中王夷甫不满妻子的作为,但也只能借用京都大侠李阳的名号来吓唬她,而非直接禁止,可见其家庭地位。而郭氏的另一则记载更为直接,《规箴·十》:

王平子年十四五,见王夷甫妻郭氏贪,欲令婢路上儋粪。平子谏之,并言不可。郭大怒,谓平子曰:“昔夫人临终,以小郎嘱新妇,不以新妇嘱小郎。”急捉衣裾,将与杖。平子饶力,争得脱,逾窗而走。[88]

郭氏一言不合就要杖打小叔,王平子不敢还手,只能“逾窗而走”,《世说新语》中少有的“武斗”场面居然出现在此,也足以说明当时部分女性的强势。

值得指出的是,《李寄斩蛇》中李寄的形象,并不简单是男性侠客的“性转”,而是具有鲜明的女性特征。首先,她行侠的目的,有对父母的孝,也有对无辜女性的同情。

故事中,闽中有大蛇吃人,“都尉令长”都没有办法,已经吃了九个少女。李寄年仅“十二三”,就自请前去充当祭品,理由很充分:“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如果将孝也视为一种义,李寄这一行为就是舍生取义。她杀蛇后,面对女孩骸骨感慨:“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89]说明她还有第二个动机“哀愍”,这是“赴士之阸困”的拓展,继承了古老的侠客信条,又融入了善于共情的女性特质。

此外,李寄在斩蛇行动中,并非全靠莽力行事,而是准备了“好剑及咋蛇犬”,“先将数石米糍,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说明李寄的目标很明确:不是送死而是杀蛇。为此她做了充分的准备:好剑、咋蛇犬、数石米糍、蜜麨,这些物资很多,不是短时间就能准备好的,而且要想知道需要哪些物资必须先熟知蛇性,说明李寄前去杀蛇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早有准备。这些细节描写,也体现出女侠心思细腻的特质。

然而,《李寄斩蛇》作为描写女侠形象的早期作品,对人物的塑造,是不完善的,因此也会造成一定的逻辑缺失。如李寄斩蛇的年龄应该是十二三岁,因为蛇“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如此小的年龄如何能“从后斫得数。创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干净利落地完成斩蛇举动,实非常人所能。我们之前提到,异能的出现是魏晋到唐代侠文学的特色,但较为完善的侠文学,会对侠客异能的获得做出逻辑自洽的说明。如红线、聂隐娘都身怀异能,但红线“善弹阮咸,又通经史,嵩召遣掌表笺,号曰内记室”,“梳乌蛮髻,攒金凤钗,衣紫绣短袍,系青丝轻履,胸前佩龙文匕首,额上书太乙神名”,又通过薛嵩之口交代其为异人,临别之时更自述前生因果,所以她能“再拜而倏忽不见”,“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90],盗取金盒,是有逻辑的。聂隐娘被尼姑盗去五年,“教已成矣”,其后来的神异也是有逻辑的。但在异能出现的初期,超过常人的异能往往并没有逻辑的支撑。如该篇中的李寄,仅仅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成长的过程中也并没有接触任何异能者,从人物成长而言,就缺失了一定逻辑性。这也是魏晋志怪相对于唐传奇而言“初陈梗概”的一面。

3.从神异再归日常:侠的生活化

上一节讲到魏晋志人小说的一大特点是“去武”,这一特点在志怪小说中则恰恰相反,得到了强化。李寄能斩杀吃了九人、令“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的大蛇,古冶子“左手持鼋头,右手拔左骖,燕跃鹄踊而出,仰天大呼,水为逆流三百步”,武不仅被继承下来,而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而成为异能。出现这一区别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在魏晋志怪小说中,侠客所对抗的主体,已由强权转变为了非人之怪。

李寄所斩的大蛇,古冶子所杀的鼋,宗定伯所唾的鬼,书生所除的三物,秦公所斗的树神,何文所除的宅妖,都是非人之怪,不是人力所能抗的。对付它们的方法之一是异能,这导致了武在侠文学中向异能的转变。异能的发展及对后世的影响论述者较多,在此不多述,这里主要探讨非人之怪的出现导致的另一个变化:由神异复归日常。

《李寄斩蛇》中的李寄,《三王墓》中的客,都是典型的侠客,能人之所不能。但《安阳书生》中的书生,虽称“明术数”,但除三物的手法,既非术数,也非异能,更像是一个普通人。宗定伯、秦公、宋大贤、何文等人,对抗神怪的手段是“智”。以《宗定伯捉鬼》为例:

南阳宗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有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着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着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当时石崇有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91]

宗定伯用智谋诓得鬼说出畏忌,然后再以畏忌制服鬼,并将它化成的羊卖了一千五百钱,可谓是以智胜敌的典范。《安阳亭三怪》中的书生也是如此,书生诓骗亭主说出三物的本体,才能成功除妖。由武斗转为智斗是魏晋志怪小说中的侠文学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其原因是行侠的主体由专职的侠客转为非专职的普通人。对抗的双方不再是侠客与强权,而是人与怪。没有异能的常人代替侠客成为故事的主角,为民除害、赴士之阸困等行侠的意义被消解,变成了简单的“除妖”,并增强了人与怪的对立。常人之所以能除怪,依赖的不是异能而是智慧。

《搜神记》中还有一个常人除怪的故事《宋大贤杀狐》:

南阳西郊有一亭,人不可止,止则有祸。邑人宋大贤以正道自处,尝宿亭楼,夜坐鼓琴,不设兵仗。至夜半时,忽有鬼来登梯,与大贤语,矃目磋齿,形貌可恶。大贤鼓琴如故。鬼乃去。于市中取死人头来,还语大贤曰:“宁可少睡耶?”因以死人头投大贤前。大贤曰:“甚佳!我暮卧无枕,正欲得此。”鬼复去。良久乃还,曰:“宁可共手搏耶?”大贤曰:“善!”语未竟,鬼在前,大贤便逆捉其腰。鬼但急言死,大贤遂杀之。明日视之,乃老狐也。自是亭舍更无妖怪。[92]

宋大贤之所以能除怪,依赖的并不是智慧或者异能,文中的鬼或者老狐也没有李寄所斩的大蛇或者古冶子所杀的鼋那么厉害,手段仅止于“矃目磋齿,形貌可恶”以及“以死人头投大贤前”等吓唬人的手段,大贤“逆捉其腰”便“但急言死”,几乎毫无反抗之力。所以这一时期不但侠转变为“常人”,怪也有转变为“常怪”的倾向。

因此,魏晋志怪小说走向两个方向,一方面夸大异能,发展成唐传奇那样以奇制胜的故事;一方面则发展成“常人”“常怪”的故事。二者看似有矛盾之处,其内在逻辑则是统一的。因为怪、异随处可见,因此便逐步融入日常生活。剧中人见怪不怪,而神怪也由于频繁出没市井,沾上了人间烟火。

《安阳亭三怪》中的怪便是如此,被识破本体后就毫无还手之力。宗定伯知道鬼之畏忌后,鬼也只能乖乖地被当羊卖掉。从这些常人的故事中竟能品味到英雄的乐观主义及对神异怪谲的蔑视。

在这一时期作品中,侠客们“智”的元素与“武”的元素,得到协同发展。《李寄斩蛇》《三王墓》主人公都有极高的武力值,但他们仰仗的也不全是武力。李寄事先做好准备,以米糍蜜麨诱蛇,以咋蛇犬吸引蛇的注意,才能成功斩蛇,其中智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三王墓》中的侠客之所以能刺王成功,是因为他用赤比的头迷惑了王,然后又以头不能煮烂引诱王前来观看,乘机斩下王头。这都是智慧的体现。而最能体现其智慧的是他将三头煮在一起不分彼此,使得他们虽然犯下大逆不道之罪,但王宫还不得不以王之礼厚葬他们,可谓从智慧上碾压了对方。智斗型的故事是这一时期志怪小说开创的新模式,对宋元笔记有较大影响。

最后,《搜神记》等志怪小说中的记录在现代人看来是荒诞不经的,是虚假的,但当时人并不这样认为。志怪小说的创作目的是记录休咎谶纬、博物述异,这两个目的都依托于真实,否则就失去了意义。这一点还可以从《世说新语》的一则记载得到佐证:

《排调·一九》:干宝向刘真长叙其《搜神记》,刘曰:“卿可谓鬼之董狐”。[93]

董狐是著名的史官,说明当时人认为《搜神记》是近于史的。所以虽然这时期的侠文学有着从实录到虚构的转变,但从创作目的等主观因素来讲,志怪仍然是实录。而多数唐代传奇的创作目的乃是虚构,如《补江总白猿传》,“假小说以施诬蔑之风”,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编造了这个故事,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虚构一方面让侠文学获得了发展,异能的出现弥补了志人小说“去武”的不足;另一方面又限制了侠文学的发展,虚构主体也由人到了非人,渐渐偏离于“侠”。此二者在魏晋时期是分离的,但到了唐传奇的阶段又结合起来。侠文学在魏晋阶段背负着沉重的包袱,既寓托了教化之义,又受着实录这个创作目的的限制,这是它没有发展至高峰的原因。但它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讨,比如异能的引入,诉求对象的转变,虚构主体的非人化,乃至智斗与常人、常妖的新模式,这些都给唐传奇以有益的启迪。它既现身说法展示了不足,又指明了道路。当唐传奇摆脱了教化的包袱、彻底放弃实录而转为虚构——即胡应麟所谓“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94]时,一个真正的高峰到来了。


[1] (晋)陈寿撰,(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王卫二刘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605页。

[2] (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卷一《武帝纪》,第2页。

[3]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二十七《金祚传》,中华书局1972年标点本,第379页。

[4]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十九《张保洛传》,第257页。

[5]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四十二《卢叔武传》,第559页。

[6] (唐)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十《莒庄公洛生传》,中华书局1971年标点本,第159页。

[7] (唐)令狐德棻等:《周书》卷三十一《梁士彦传》,第547页。

[8] (唐)姚思廉:《陈书》卷十三《周敷传》,中华书局1972年标点本,第200页。

[9] (唐)姚思廉:《陈书》卷十三《周炅传》,第203页。

[10]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六十二《祖逖传》,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693—1695页。

[11] 《魏略》:曹魏郎中鱼豢私撰,记载魏国的史书。《史通·古今正史》:“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而根据《三国志·三少帝纪》注引,有嘉平六年(254)司马师废少帝曹芳及郭太后议立平帝等事,故可知《魏略》所录史实应下至元帝时。

[12] (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卷四十三,第1297—1298页。

[13]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第3174页。

[14] (汉)班固:《汉书》卷七《昭帝纪》,第231页。

[15] (唐)王维著,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整理本,第33页。

[16] (唐)李白著,(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中华书局1977年整理本,第216页。

[17]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六》,中华书局1983年标点本,第440页。引自《文选》卷二十八结客少年场诗注。

[18]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六》,第440页。引自《文选》卷二十九杂诗注。

[19] 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 140页。

[20]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三十六,第1068页。

[21] (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六十一《杂曲歌辞一》,第886页。

[22] (梁)何逊著,李伯齐校注:《何逊集校注》,中华书局2010年整理本,第62页。

[23] (唐)韦庄:《菩萨蛮》,见(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八百九十二,中华书局1960年标点本,第10075页。

[24]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中华书局2011年整理本,第597页。

[25]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01页。

[26]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19页。

[27]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05页。

[28]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12页。

[29] (唐)姚思廉:《陈书》卷二十,第269页。

[30] (唐)姚思廉:《陈书》卷二八,第368页。

[31]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卷四,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22页。

[32]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第1728页。

[33]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一》,第1747页。

[34]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二》,第1771页。

[35]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二十五》,第2033页。

[36]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陈诗卷一》,第2443页。

[37]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六》,第1619页。

[38]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二》,第1761页。

[39]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陈诗卷二》,第2480页。

[40]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06—607页。

[41] (陈)陈叔宝:《乌栖曲三首》其一,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陈诗卷四》,第2511页。

[42] 韩云波:《中国侠文化:积淀与承传》,重庆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页。

[43]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第1722页。

[44] 裴子野:《雕虫论》,(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梁文》,第3262页。

[45] (唐)姚思廉:《梁书》卷四十九《吴均传》,中华书局1973年标点本,第698页。

[46]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九》,第1886页。

[47]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五《刘毅传》,第1274页。

[48]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二》,第1771页。

[49]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宋诗卷七》,第1262页。

[50]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第1720页。

[51]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六》,第1619页。

[52]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二》,第1760页。

[53]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隋诗卷五》,第2697页。

[54] 《品藻·十三》:会稽虞马非,元皇时与桓宣武同侠,其人有才理胜望。(注:同侠,为同僚之误)《轻诋·十》:谢镇西书与殷扬州,为真长求会稽。殷答曰:“真长标同伐异,侠之大者。常谓使君降阶为甚,乃复为之驱驰邪?”见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497、831页。案:侠,通狭,狭隘,气量小。有意思的是,“侠之大者”这个闻名后世的称号最早被提出时竟然是气量狭小之意。)

[55]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287页。

[56]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902页。

[57]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551页。

[58] (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第3699—3707页。

[59]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851页。

[60]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21页。

[61]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23页。

[62]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44—45页。

[63]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285页。

[64]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682页。

[65] (汉)司马迁:《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第2520页。

[66]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10页。

[67]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13—14页。

[68]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353页。

[69]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357页。

[70]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363页。

[71]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33页。

[72] (汉)司马迁:《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第2530页。

[73]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737—738页。

[74]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934—935页。

[75]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940页。

[76]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741页。

[77]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882页。

[78]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887页。

[79] (唐)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中华书局1979年整理本,第175页。

[80]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二《干宝传》,第2151页。

[81]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02—103页。

[82]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447—448页。

[83]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326—327页。

[84]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442—443页。

[85]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239—240页。

[86]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241页。

[87]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420—421页。

[88]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552页。

[89]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424页。

[90] 本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44页。

[91]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363页。

[92] 马银琴译注:《搜神记》,第409页。

[93] 朱碧莲、沈海波译注:《世说新语》,第787页。

[94]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己部》卷三六,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整理本,第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