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的盂县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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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织密基层网格,创新社会治理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3]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强调,要建设平安乡村,“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4]

2020年8月,盂县被山西省委平安办确定为“全省县级层面全科网格试点地区”。近年来,盂县在探索网格化治理、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走出了一条社会治理的创新道路。盂县“积极创建‘党建引领+全科网格+群众路线’的基层社会治理盂县路径,通过‘党建+全科网格’,将党小组建在网格,服务管理联动、矛盾纠纷联调、应急工作联勤、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确保矛盾问题化解在网格”[5]

2020年9月,盂县出台了《盂县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该文件指出,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民主协商、创新驱动、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原则的指导下,完善全县“全科网格+综治中心”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机制,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全县推行城乡全科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即在城乡社区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之内统一划分网格,配备服务管理人员,整合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人力、科技等多种手段,依托网格和综治中心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主要内容及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织密基层网格。以片区(服务区域)、村民小组或楼栋、单元户为基础,全面构建“综治中心+网格+服务区域+服务单元+户代表”的“五级架构”服务模式。全县277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五级架构”建设。乡镇建立微网格3040个,建立网格党小组1063个,建立网格居民群2731个。推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等担任兼职网格员,建立健全网格服务区内党员包保网格、村民代表包联到户机制、“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指导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二,网格员招聘与管理。网格员的招聘具有明确的年龄与学历要求,应聘网格员必须满足年满20岁以上50岁以下(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52岁),本县居民且在本社区居住满一年,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手机、电脑等条件。专职网格员工作补助采取“县级预算、乡级管理、统筹使用、绩效发放”的原则,由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7月,盂县现有专职网格员456名,其中男性164名,占比36%,女性292名,占比64%;其中28人具有本科学历,占比6%,104人具有大专学历,占比23%,95人具有高中学历,占比21%,75人具有中专学历,占比16%,154人具有小学学历,占比34%。

第三,创新工作方法。“1156”网格运行机制与“12345”网格工作法是盂县在全科网格化服务与管理实践中的创新举措。“1156”网格运行机制,即坚持一个引领,把党组织建在网格内;搭建一个平台,综治信息系统中枢平台;深化“五级”联动,县、乡、村、网格、职能部门联动;强化“六联”协调,服务管理联动、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应急工作联勤、社会治安联防、基层平安联创。“12345”网格工作法:“1报”即专职网格员每日必须掌握网格内各类风险隐患并形成系统上报;“2访”即每天必须两次走访重点辖区和重点人群;“3必”即发生突发事(案)件、居民有意外困难、邻里有矛盾纠纷时必须到场;“4有”即对群众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事必帮、有难必助;“5要”即工作要持证,走访要记录,信息要有效,底数要清楚,情况要明了。

目前,盂县“党建引领+全科网格+群众路线”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信息上报、矛盾化解、隐患排查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2022年上半年,全县网格员有效事件上报数38218件,有效事件办结数37762件,办结率为98.81%,在全省有效办结率排名第一;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件,其中,口头调解225件,成卷75件,调解成功率100%;全县共排查各类风险隐患12068件,处置12068件,处置率为100%。

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是衡量网格化实践的重要评价指标。盂县民众对当地社会治安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盂县在织密基层网格、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上的出色成绩。调研中,我们向村民和村干部询问:总体而言,您对本地社会治安是否满意?几乎绝大多数的受访者都对当地社会治安持满意态度,其中372名受访者对社会治安比较满意,占比47.75%;383名受访者对社会治安非常满意,占比49.17%。相对而言,对社会治安不满意的受访者比重非常低,其中仅有19名受访者对社会治安不太满意,占比2.44%;5名受访者对社会治安非常不满意,占比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