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岁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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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庆功宴上的高跟鞋(闺蜜出击)

面料市场的灯泡在暮色中忽明忽暗,林晚秋盯着摊位上的蝴蝶布贴,针脚歪歪扭扭,却让她想起周小语脚踝的纹身——同样的蝴蝶,一个缝在女儿校服上,一个纹在情人脚踝处,都是藏着秘密的翅膀。摊主阿姨递来的大麦茶杯上,“35岁生日快乐”的烫金字褪了色,像道旧伤疤,恰是陈立远律所五年前的赠品。

“沉舟哥哥,庆功宴记得来呀~”陆沉舟的手机屏亮着,周雨薇的消息附了张照片:陈立远搂着穿露背装的周小语,两人手腕的星星手链在香槟光里交叠,像条毒蛇吐着信子。他指尖划过屏幕,突然转身,西装袖扣擦过粗布帘子:“去吗?你的婚戒还没还给他吧?”

风衣口袋里的丝绒盒硌着大腿,是今早出门前她从垃圾桶捡回来的——不是舍不得,是想亲手还回去。林晚秋摸了摸陆沉舟借她的高跟鞋鞋跟,三厘米的粗跟,比她平时穿的平底鞋高太多,却让她想起苏晴说的:“女人的高跟鞋,是踩碎渣男体面的最佳武器。”

“去。”她把蝴蝶布贴塞进策划案夹,帆布包带上的玉米叶挂饰晃了晃,“不过我需要件能配这双鞋的战袍。”

苏晴的红色跑车停在面料市场门口时,按喇叭的声音惊飞了屋檐下的麻雀。“我的姑奶奶,”她踩着十厘米细高跟冲过来,拽起林晚秋的旧风衣就皱眉,“陆沉舟居然让你穿这个去撕逼?过来,姐让你看看什么叫35岁的致命优雅。”

服装店的试衣间灯光明亮,林晚秋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烟灰色西装套装裹着腰线,垫肩把旧风衣里的蜷缩彻底撑开,领口开到锁骨下方,露出昨晚陆沉舟送的星轨项链,链条在皮肤上投下细碎的影。苏晴蹲在地上给她系鞋带,突然抬头:“秋秋,你记不记得大学时咱们去酒吧,你被咸猪手摸了腰,最后是怎么反击的?”

“踩碎了他的皮鞋跟。”林晚秋摸着西装袖口的暗纹,想起那时她穿的是二十块的地摊货,现在这身,标签上的价格够付半年房租,“现在我踩的,该是他们的谎言吧?”

宴会厅在酒店二十二楼,旋转门开合间,香槟的气泡味混着周雨薇的草莓香水涌出来。陆沉舟早已到场,西装换成了银灰色,领带夹换成了她策划案里画的“星轨”图案,正和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说话,眼角余光却始终扫向电梯口。

“林晚秋,你怎么来了?”陈立远的声音从楼梯拐角传来,领带歪在锁骨,身上飘着周小语的香水味,“今天是律所庆功宴,你一个外人——”

高跟鞋的声音在大理石地面敲出节奏,林晚秋停在他面前,看着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西装笔挺,项链闪着冷光,再也不是那个在出租屋等他回家的米色影子。“陈律师忘了?”她摸出丝绒盒,“来还你的婚戒,顺便看看,靠女人存款上位的大律师,庆功宴有多风光。”

周小语从柱子后转出来,短裙短得露出蝴蝶纹身,看见林晚秋的西装,脸色一白:“立远哥哥,她是不是来闹事的?”

宴会厅的水晶灯突然暗了暗,聚光灯打在吧台前的陆沉舟身上。他举着香槟杯,目光扫过三人,嘴角勾起半寸:“原来陈律师说的‘重要合作伙伴’,是我的策划案负责人。”抬手示意,“林小姐,过来挑杯酒,庆功宴嘛,该庆祝真实的胜利。”

苏晴不知何时贴到她耳边:“左边第三杯,莫吉托,没酒精,你胃不好。”指尖塞给她个小瓶子,“周雨薇刚才在吧台动手脚,这里面是解酒药,记得给沉舟哥也来一颗。”

陈立远的手还悬在半空,盯着她手里的丝绒盒:“晚秋,有话回家说,别在这——”“回家?”林晚秋打开盒子,银戒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你把‘家’安在酒店302房时,可没想着回家。”突然抬高声音,“陈立远,你用我妈的十万块存款付律所租金时,有没有想过,她在菜市场卖玉米,指甲缝里全是泥?”

宴会厅的窃窃私语像潮水般涌来。周小语的手机突然震动,是条未读消息:“稳住,陆沉舟的投资案就差这一步。”她慌忙去抢丝绒盒,却撞翻了陈立远的香槟杯,酒液泼在林晚秋的西装裤脚,却衬得星轨项链更亮了。

陆沉舟不知何时站到她身后,递来块绣着星轨图案的手帕:“脏了就换件新的,我记得星轨秋季款有款深灰西装,很适合在庆功宴上拆穿谎言。”指尖划过她手腕的旧疤,声音只有两人能听见,“别怕,我在。”

陈立远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突然指向她的项链:“你果然和陆沉舟有一腿!我说怎么能拿到星轨的项目——”“陈律师,”陆沉舟转身,声音像块淬了冰的钢,“我的合作伙伴能拿到项目,是因为她写的每个字都带着血和泪,而你——”扫过周小语的蝴蝶纹身,“带着表妹和情妇算计客户,该去问问律协同不同意。”

宴会厅的音乐停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三人身上。林晚秋突然想起面料市场的蝴蝶布贴,想起母亲织的蓝围巾,想起陆沉舟画的简笔小人。她握紧婚戒,让金属边缘硌进掌心:“陈立远,我35岁,会犯错,会流泪,但不会像你,把背叛包装成‘追求年轻’。”松开手,银戒掉进他的香槟杯,“当啷”一声,像块石头砸进污水潭。

周雨薇的尖叫混着香槟塔倒塌的声音响起时,林晚秋跟着陆沉舟走向露台。夜风掀起西装下摆,她看见他指尖还捏着她的蝴蝶布贴,像握着颗即将破茧的蛹。远处的霓虹映着他的侧脸,突然开口:“知道为什么借你这双鞋吗?”

“因为鞋跟够稳,能踩碎谎言。”她望着自己映在玻璃幕墙上的影子,西装不再是旧风衣的褶皱,而是挺括的铠甲,“也因为——”想起苏晴在试衣间说的,“35岁的高跟鞋,不是为了取悦男人,是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

陆沉舟笑了,把布贴别在她西装翻领上:“明天去公司,记得把策划案里的‘菜市场老板娘’改成‘穿高跟鞋卖玉米的女人’,她该有双既能踩碎泥泞,又能踏上星光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