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民族文学在现代中国:以东欧文学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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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开本书主要内容的论述之前,首先对后文将要涉及的民族、民族主义、民族意识、弱势民族等几个主要相关概念做一个厘定和说明。

“民族”一词,若从传统的本质论角度定义,当指人类群体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时代的必然产物,但其要素则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中逐渐形成。[3]在汉语传统中,表达民族这一概念的涵义首先是从西方引进的。“民”与“族”两个字,在古代中国文献中尽管早已存在,但一般分别指百姓和宗族,而没有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含义,而且,这两个字也从未结合起来使用。但在谈及有关民族问题时,常常使用“蛮”“夷”“狄”“戎”等词汇。民族一词最早使用,据说是梁启超在1899年撰写《东籍月旦》一文时,从日文中直接引进的,日语拉丁化记作minzoku,它涵盖了英语中nation和race两个词的涵义。[4]1903年梁启超又从德国政治理论家布伦奇理(Bluntshli J.K.)那里引进了民族的基本定义。这种本质论的定义,将民族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对待,是近现代通常定义民族的方式。而美国当代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R.O’Gorman Anderson 1936—)的定义则代表了现代社会对于这一概念的重新认识,他更多地从主体感受的角度来界定这一概念。他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5]这种主观性的定义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虚化了有关民族特征的某些文化标志,比如人种体格特征、语言等等,但它的好处是有助于分析和理解民族意识主体的内在因素及其发生的演变。

据相关研究,“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在英语传统中出现于1844年,其基本含义是对于一个民族的忠诚和奉献,特别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它在形态上表现为某种情绪和情感,以及文化情结、思维风格、行为方式、社会和政治运动、意识形态等等,因此,关于民族主义的定义有许多种。而对于中国来说,民族主义完全是一个外来词汇,作为一场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更是从西方传播而来的。从文化意义上说,民族主义现象本身具有某种非理性的特点。对于个体而言,假如没有民族及国家作为其存在的依托,一个人是无法发展的,如果离开了他(她)所属的文化价值系统,一个人便失去了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另一方面,民族主义涉及集体性的忠诚和行动,是与血亲、种族、宗教并列为最强有力的四种集体性忠诚力量,具有对民族成员的精神感召力和整合社会的力量,它能使政治力量具有合法性,因而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当它在现代历史上表现为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要求状态时,又是一个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现代民族主体的一种“民族自我意识”觉醒的表达,也就是说,民族主义是全球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自我意识。[6]

按照上述关于民族主义的定义,民族意识就是立足于民族主体角度的民族主义在情感和意识中的表现,是主体对于民族的情感和观念的体现。本书的主旨不是系统地探讨中国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和思潮的发展历史,而只是从中外文学关系的某一个层面,即在对外来文学资源中处于弱势民族文化的文学思潮和作家作品在中国的译介及其影响中所体现的民族意识的考察,着意于民族意识在20世纪中国文学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因此,在本书的论述当中,在应用民族、民族主义等概念的时候,一方面不完全排斥前一种把民族视为一种本质性存在的定义,因为它毕竟是现代社会处理和区分人类群体关系、个体与群体的认同关系的已经公认并且至今依然有效的概念范畴之一,而且,这种区分毕竟是以人种、语言、文化传统等某些外在特征为依据。同时,本书的论述也汲取了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关于民族主义的主观式定义中的某些合理因素。综合这样两方面的考虑,本书选取了“民族意识”这一概念,以突出中国文化和文学的现代化过程中,在中国主体(既指个体,也指个体之集合的民族主体)面对传统和外来文化资源,进行文学的变革和创造的时候,民族性因素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强调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对各种文化选择所发挥的功能。本书将通过特定的视角,即通过弱势民族文学在20世纪中国的译介及其在中国文学中的影响和接受的具体情形,考察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展开情形,而且特别关注它对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中国作家所曾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分析他们在对待中外文学关系,在文学观念的新旧变革,在文学活动及其策略选择中所具有的潜在作用。

而弱势民族概念是在“弱小民族”这一历史概念的基础上加以修正而使用的核心论述概念。20世纪上半期,正是中国为建立现代民族国家而经受了空前动荡和变迁的时期,同时,这也是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思潮的高峰时期。[7]如果说19世纪的两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的北京暴行还没有从根本上折损清政府老大帝国的威仪的话,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一举溃败于东邻小国日本这一似乎出乎意料的结局,使清帝国经受了空前强烈的刺激,它不仅催生了现代民族意识的觉醒,而且开始令国人将两次鸦片战争中受西方列强逼迫的经验联系起来,直接面对屈辱和受压迫的弱势民族境遇。1904年,陈独秀在其政论《说国家》[8]中论述国际大势时,就从中国的遭遇,讲到国家民族主义,并将世界分为“被外国欺负”的国家和列强国家两大类,前者指波兰、埃及、犹太、印度、缅甸、安南(越南)等国,后者指“八国联军”的英、俄、法、德、意、美、奥、日等。到1921年他所发表的《太平洋会议与太平洋弱小民族》[9]一文中,则正式出现了“弱小民族”这一概念,用以指称印度、波兰等殖民地国家。这表明,至少从那时开始,“弱小民族”概念就已经在中国现代话语中出现。之后,在五四运动前后的中外文化和文学译介中,则被广泛地运用,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话语。

在整个20世纪中国的话语表述中,和“弱小民族”相关的概念还有“被压迫民族”“第三世界民族(国家)”等多种。前者在中国现代话语中的出现几乎与“弱小民族”同时,但这个概念显然更加突出了强弱民族之间的直接冲突,并更强调这种冲突在政治经济权力、领土完整等显性方面的体现。不过,若用来描述具体历史情境中民族文化的多元关系,特别是描述这种关系在情感和价值领域的复杂情形,描述它们在相关的文学艺术实践中的各种体现,则不如“弱小民族”来得灵活,因为民族文化间的关系复杂多元,相互间的矛盾也并不一定同时见诸于政治和军事冲突,甚至也不一定以激烈的冲突形态表现出来。而“第三世界民族(国家)”这个概念,起始于毛泽东的“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10],随后在世界政治话语表述中得到广泛的传播,也逐渐用于民族文化地位和关系的理论表述[11]。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克·杰姆逊(Fredric Jameson)则将这一概念运用到对于晚期资本主义时代世界文化格局的分析中。这个概念在内涵和使用方式上与“弱小民族”比较接近,但由于其出现较晚,若用于描述跨越整个20世纪的相关文化现象,则似乎并不适宜。因为,若按此理论的民族国家划分,“三个世界”中的许多对象在20世纪初期还没有形成或者正在形成之中,因此本书不予采用。此外,在其他不同的历史分析话语中,相似或相近的概念还有“现代化后发国家(民族)”“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等等多种,所有这些概念的分析语境、相对应的概念及其内涵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在本书对相关现象的分析中,它们可以与“弱小民族”概念相互参照、印证。

民族主义本来就是在民族强弱的对立、争斗中成长起来,传播开来的一种社会思潮。[12]同时,中国现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又恰恰是在其强势民族之林被压制、被凌辱的经历中产生,而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在一种居于社会内在发展之下的民族自信、民族扩张和冒险的情景下生长起来的。因此,现代中国人从民族意识觉醒的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民族生存的焦虑之中。换句话说,正是弱势民族的处境,才导致中国现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在这种生存焦虑中对其他民族国家的文化做出的评判和取舍,就难免会以他民族与本民族的强弱对比和相互关系作为参照,并对对象做出一系列富有情感色彩和价值立场的反应:对傲视全球的西方列强爱恨交加——一方面忍受着强权下的屈辱,同时又不得不承认这些西方国家从器物到体制乃至文化的先进和发达;对那些比自己更弱小、处境更加危难,甚至已经完全殖民化了的国家,如波兰、印度、匈牙利以及非洲、南美等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则在同情中包含一种对自身生存命运的深深的恐惧,而对其中敢于反抗命运、进行不懈奋斗最终获得独立解放的民族国家,则感到一种精神上鼓舞和激励;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则有点微妙:对于某些原本与自己民族地位相当,而后来居上甚至反过来以势压人的国家,如沙皇俄国(包括斯大林时期奉行大国沙文主义的苏联)和日本,则在钦佩之中夹杂了些许不甘,以及对自身一再错失民族发展良机的自责和反思。这样,我们便在对于世界民族关系的认识中自然而然地引入了强与弱、压迫与被压迫的对比关系的参照。在这种对比关系中,中国民族的自我意识在现代百年历史中基本上都认同于“弱势”地位。直到又一个世纪之交的来临,经过新时期以来三十多年的改革努力,中国民族的整体实力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国际国内的一片“崛起”声中,民族的自我意识才开始有某种实质性的转变。因此,在强弱对比中确立自身的民族地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情绪化的对象分类和评估机制,也是一种社会整体动员的有效途径,它为居于不同政治立场,代表着不同社会集团的政治权力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历史和现实依据。因此,作为社会革命家的列宁曾经说过:“必须把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和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把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和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13],通过这种强弱之间的对比与区分,可以简捷而有效地确立对民族主体世界处境的认知,从而在民族成员之间形成有效的身份认同。

所以,在本书的论述中,对于近代以来世界民族的“强/弱”的分类选择依据也是如此。本书所谓“弱势民族”,不是指某个民族在历史或者当下的政治主权、经济和文化地位相比于主要发达国家/民族而言为“弱”,相反有的其实并不弱小甚至颇为强盛,有的的确很弱但并不在当时中国文化与文学的视野中具有明确的意识,自然也并没有纳入本书的研究和观察视野中,这并不是我有意违背历史事实甚至是常识,而是旨在以历史境遇中中国主体的视域为依据所做出的区分与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本书所谓的强势与弱势的区分,是居于现代中国民族主体的自我认同方式而展开的。无可否认的是,这种自我认同也是相对的,但这种相对性也并非臆想的产物,而有一定的历史依据,比如相应时期中国的国家民族在主权、经济、军事与文化上所具有的实力,但本书更强调的则是一种特定历史语境中的民族心理认同,而这种心理认同的根源正是当时的文化经验,或者是历史经验的心理后遗症在文化上的折射。

强弱本来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从主观立场出发,从与自身的对照中给予对象的一种判断,这种判断一方面勾勒了对象,同时也借助这种勾勒表明了主体的自我身份认同。“弱势”作为主体认同的“镜像”,体现在比较意识觉醒后的中西文化比较中,具体到文化传统、思想资源、社会体制乃至文学、语言、文字等方面。这样重新“自我认同”的结果,在总体上得出民族文化在世界格局中的“弱势”定位。从发生角度看,它是一种由外在受辱地位而导致的文化认同上的民族意识的自我定位。民族的强弱总是相对的,并带有主观性的,它不是可以通过数据测量的,而且又随着民族关系的变动、本民族处境地位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改变。而“弱势民族”这一概念,正好可以体现这种主观性和变动性。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对“弱小民族”加以适当修正的产物。尽管“弱小民族”这一概念相对于其他概念来说,不仅在中国语境中产生较早,几乎与现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同步,而且可以较为贴切有效地描述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但其中的“小”字仍然容易引起某种误解,因此,本书将“弱小”调整为“弱势”一词,一方面意在更加凸现民族关系中的文化地位和情感、价值态度及其象征表现;另一方面考虑到这种调整,更便于描述20世纪后半期中外关系中的民族意识及其在文学中的体现。不过,如果明了作者在本书的论述中对于“小”的用意不在于民族国家的人口、领土甚至单纯的经济等外在实力,而主要侧重于民族文化、民族心理及其象征表现的话,“弱势”与“弱小”在精神内涵上几乎是一致的。因此,除了在引述20世纪上半期相关材料时,仍严格遵照历史事实,出现“弱小民族”或“弱小民族文学”概念外,在本书作者的论述当中一律以“弱势民族”和“弱势民族文学”替代“弱小民族”和“弱小民族文学”来表述这一核心概念。

与“弱势民族”一样,“弱势民族文学”这一概念,也是在修正“弱小民族文学”概念基础上的选择。而“弱小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是中国20世纪上半叶在对外国文学和文化思潮的翻译和介绍中所特有的概念,与此相近的还有“被损害民族的文学”等名词。它的出现正是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和文学界出现的以民族整体为视角的世界观的产物,从思想渊源来看,“弱小民族文学”概念的出现,与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主义的兴起有关,它同样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在文学领域的伴生物。对于近现代中国文学的变革而言,“弱小民族文学”这一概念的出现,在思想背景上至少可以追溯到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与对近代文学观念的提倡,他的《新民说》《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等著名论文正是其民族主义思想在文学观念中的鲜明体现。这些观点,包括章太炎的早期民族意识的提倡,都对陈独秀、鲁迅等新一代知识分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这一概念被沿用于对外国近现代文学的译介实践中。鲁迅、周作人、茅盾等新文学作家很可能是这一名词最早也是最主要的倡导者。从周氏兄弟的早年翻译开始,到1921年《小说月报》“被损害民族文学专号”出版时,这一名词已经被普遍接受,并开始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之后经过种种改头换面,作为对某些国家民族文学形象的描述而在中外文学关系的叙述中延续下来。

由于本书的主要分析对象是文化和文学现象,不是在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和地理学等意义上,而是在充分考虑到认识主体的自我意识前提下的文学和文化历史的论述,所以,在笔者看来,在描述20世纪中外文学关系,特别是分析中国文学主体对于外来资源的选择和评价时,都不如“弱势民族文学”[14]这个概念来的恰当。与上述其他几个相关概念相比,它更突出了这个集合概念背后的民族主体意识,便于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考察民族主体意识的确立和变化。

在这一点上,“弱势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正如安德森对“民族”的定义一样,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它的具体所指在20世纪动荡的世界历史中,随着民族地位的升降,随着中外关系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关于“弱势”概念,还可以做如下进一步界定和分析。

“弱势”概念所显示的跨文化视角,首先体现的是一种历史视角,而非单纯的现实立场,尤其不是指当下及20世纪末至今的当下立场。比如,中国、印度近三十年来在国力上日渐强盛,连带着文化自信也日益增强,那么何来“弱势”之说呢?这种质疑就是基于当下的现实世界格局而遗忘了近代以来的历史。其次,基于一种相对立场而不是客观指标。强弱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国土的大小,人口的多少,文化传统的深厚与否,并无绝对的指标;再次,文化的强弱势是一个谱系图,而非一种二元之分。这一谱系图,随时随地会发生变化。因此,这个课题所聚焦而运用的“弱势”概念,是在历时场景的还原中的描述性概念,而非一种本质性的界定;是对一种主观性判断及其认同关系的历史指认,而非一种客观性界定。至于本质主义、种族主义的种族优劣论更与本研究论题和论域无关。

进一步说,这里的“弱势”不是一种“自然”的性质,也不是可以定量、定性的对象物的客观性质,其本身就是中外文化与文学的历史展开中的一种文化和话语建构,一种自我认同和心理与文化上的判断。类似于天文学中的“视运动”现象,它与天体的运行有关,但不是天体运动的客观呈现,但对这种话语及其文化意识的解构性分析,不是简单地取消其意义,而是企图解释这种文化意识的传统及其演进,在中国文化文学主体的现代进程中的功能。这种自我意识作为一种文化惯例,是在强-弱对比的互动中形成,实际上是指中国主体在具体的历史境遇中所愿意加入的某一族性类型,是一种文化互动(cultural interaction)的结果,因为国际关系文化身份与文化认同,是以文化为界定标准的。因此,“弱势”不是“自然”的固定特征,不是纯粹的同一性,而是一种历史时空中的文化规范和文化惯例,是一种主观认同和判断。这里的分析,是对这一在文化与文学史上“客观存在”的“主观认同态度”和“文化惯例”所进行批判性分析,即在解构的同时分析其发生的缘由,在历史时空中说明其所反映的民族文化矛盾心态,以期揭示它在中国文化与文学的现代进程中的特定的文化功能。

因此,所谓“弱势民族”,其含义并非一成不变,它是相对于本民族国家的现状及其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而言的。居于这种变化,在考察20世纪中外文学关系时,必须注意到,作为一种现代文学话语,“弱势民族文学”的具体所指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在中国现代文学话语的整体中具有相对性和流动性的特征,对它的语义分析也必须放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综合考察主客体两个方面的因素。这种语义的变迁,一方面取决于运用这一话语的主体意图及其政治、文化立场,如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民族主义文学”提倡者与鲁迅、周作人和茅盾等人之间在译介的用意上就有着很大的不同。另一方面则在客观上又取决于对世界局势和国内现实文化复杂变化的分析。自西方资本主义起始以来,强势民族与弱势民族本身的消长更替不断,先是荷兰、葡萄牙,后是西班牙,再是英国、法国、德国,而在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战争中形成的对立和联合阵营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民族间的强弱关系发生了改变。相应的,站在中国立场上看其他民族,强、弱民族的指认也会有所更改,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对意大利文学和日本文学的译介态度上就有体现。作为法西斯主义在欧亚起源地的意大利和日本,他们在国际关系中的实际地位和民族形象与弱势民族有着很大的区别。在30年代之前,他们也曾被中国看作是“弱势”的又最先起步进行现代化的民族,但30年代特别是卢沟桥事变之后,中日两国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对立和意大利法西斯的兴盛,对于日本和意大利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反映在具体译介过程中,则体现为数量的减少和对具体作家作品的排斥和选择等方面,而在当时,正是中国译介“弱势民族文学”的一个高峰时期。

与社会政治话语中“弱小(势)民族”/“列强”相互对应一样,在20世纪中外文学关系史上,“弱小民族文学”也是作为西方文学的对照而存在的。这样看来,汉语文化中“弱势民族文学”的所指,既是相对于这一时期中国的世界地位和民族处境而言,同时在中外关系中又是相对于中国与西方强势国家的关系而言的,是作为弱者而看到的弱者。由此可以理解,在20世纪各种场合下对这一概念的使用中,其所指偶尔也会包括俄国和日本,但一般都将这两个国家排除在外,因为甲午以后的日本、近代以后的俄国特别是十月革命以后的苏联,已经摆脱了“弱势”和“被外国欺负”的地位,相对于中国而言已经进入“强国”之列。而到20世纪下半期,同样对于这些国家文学的翻译,“弱势民族文学”的概念即使偶尔出现,频率也不高了。由于新中国的成立,冷战格局的形成,对于外国文学的民族身份的区分也大多带上政治意识形态的眼光。往往以社会主义、民主主义等带有政治意识形态的词语将那些国家与具有强大的资本主义传统和国家实力的民族国家区别开来,或者以“兄弟”“同志”等拟人化的称谓来指代。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随着毛泽东的“三个世界划分理论”的出现,又常常以“第三世界”国家来称呼那些民族国家,文学的命名也随之变化为“第三世界文学”。不过,尽管名称发生了某些变化,但这里仍然可以抽象出某种稳定的语义,借用后现代话语,那就是中国主体居于现代化后发国家的地位,在世界民族格局中以主观化的方式对于同处于劣势地位民族的一种命名。反映在文学的译介态度上,不管世界格局发生了怎样具体的变化,这种主观化的命名方式仍基本延续了原来的取向。

因此,20世纪弱势民族文学的译介所指,从国别(区域空间)角度看来,一般可以指称这样一些对象:1.欧洲弱势民族(英、法、德、意等国之外的欧洲诸国)的文学在中国的译介;2.除日本外的其他亚洲国家(印度、朝鲜、越南、土耳其等国)的文学在中国的译介;3.非洲、拉丁美洲及其他被殖民地区的文学,等等。

还有一点不得不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对于民族情感的分析,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居于众多个体表现的某种概括和集合,而这种概括和集合,事实上总是以忽略某些特异个体的情感与思想差异为前提的。因为,作为一个群体集合的民族,对于任何一种历史事件或者哪怕是一种集体境遇,其情感和意识的反应都是千差万别的,这种差异性和多样性在文学艺术的创作中体现得尤其明显。而一旦需要对某种历史整体加以描述或者评判,就免不了做出这种概括和取舍,这也是所有关于整体性描述和叙事的宿命。同样,对民族文化和文学关系的描述本身就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述,它总是以某种程度的抽象和对极端现象的舍弃为前提的,这也是民族文学关系总体研究本身的局限,这种局限需要更加多视角的、具体的研究加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