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卷首
昌邑黄元御坤載著
仲景微旨九章〔1〕
〔1〕九章 原脱,諸本均同,據目録補。
寒温異氣
傷寒温病,各不同氣。《素問·生氣通天論》:陰陽之要,陽密乃固。陽强不能密,陰氣乃絶,因於露風,乃生寒熱,是以冬傷於寒,春必病温。金匱真言論: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温。冬傷於寒,即冬不藏精之變文也。陽生於春而長於夏,收於秋而藏於冬,冬時地下之温暖者,陽氣之密藏也。人於此際,宜順天時,以藏陽氣。蟄藏者,腎精之職,精密則陽藏矣。冬不藏精,陽氣疏泄,天當極寒之際,人行盛暑之令,相火炎蒸,精液消亡,是謂冬傷於寒。此緣冬時腎精不秘,陽飛火騰,傷其寒水蟄〔2〕藏之令氣,非感冒寒邪,冬時不病也。一交春夏,木火司氣,内熱愈增,偶因風露侵傷,鬱其内熱,則爲温病。春爲温病,夏爲熱病,時令不同,名目雖殊,實一證也。病因外感而根原内傷,感在經絡而傷在藏府,故病傳三陽即内連三陽之府,病傳三陰即内連三陰之藏。在藏在府,但熱無寒,以其原有内熱,因表鬱而裏發也。六日經盡,則藏府經絡表裏皆熱,故曰: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也。《素問·熱論》語。
〔2〕蟄 原作“熱”,據宛鄰本、集成本、石印本改。
傷寒中風,本無内熱,但因風寒外感而發,病在經絡,不在藏府。陽盛而後傳陽明之府,陰盛而後傳太陰之藏,其視〔1〕温病之熱自内發者不同。而病傳陽府則爲熱,病入陰藏則爲寒,名曰病入,實裏氣之自病也。其視温病之表裏皆熱者亦不同也。
〔1〕視 《小爾雅》:“視,比也。”《孟子·萬章》:“大夫受地視伯。”
叔和混熱病於傷寒,叔和敍例,引熱病之文以釋傷寒,寒熱始混。遂啟後來傳經爲熱之訛。注傷寒者數十百家,無不背仲景而遵叔和。一論之誤,遺禍千古,此雖叔和之謬,而實後人之愚。仲景《傷寒》,昭如日星,後人一字不解,無怪其狐惑於邪説也。仲景而後,醫法失傳,非第〔2〕傷寒,雜病亦爾〔3〕。祖派已訛,孫支愈謬,庸妄接踵,不可勝數也。
〔2〕第 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譌遊雲夢,會諸侯於陳。”
〔3〕爾 猶如此也。《孟子·告子》:“非天之降才爾殊也。”
傳經大凡
傷寒傳經,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日傳一經,亦與温病相同。所謂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一定之數也。六日經盡,邪退正復,汗出而解,傷寒之常。其與温病不同者,温病邪感於經絡,而熱生於藏府,傷寒中風,原無裏邪,不必定傳藏府,陽旺而後傳府,陰旺而後傳藏,名曰傳府傳藏,實藏府之自病也。此不同也。
太陽經所謂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静者,爲不傳,此不傳三陰之藏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爲不傳,此不傳陽明之府也。少陽篇所謂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此不傳陽明之府也。傷寒三日,三陽爲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爲三陰不受邪,此不傳三陰之藏也。
傷寒中風,不傳藏府則有之,無不傳經之理。程氏〔4〕以爲傷寒不傳經,果不傳經,則仲景所謂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諸語,不盡相刺繆〔1〕乎!人之裏氣無虧,二三日内,或經傳陽明而汗解,或經傳少陽而汗解,亦偶爾見之。此不過千百之十一,未可以概尋常傷寒之家也。
〔4〕程氏 指清·程郊倩。
〔1〕刺繆 “刺”,至也。《史記·杜周傳》:“内深刺骨。”“刺繆”,繆誤之至。
解期早晚
傷寒六經盡,自然汗解,其六七日後經盡而不解者,此非陽盛而入府,即陰盛而入藏也。程氏以爲傷寒無定經,而其傳其解,亦無定日。或從太陽而陽明,或從太陽而少陽,不必捱經。或數日方過陽明,或數日仍在太陽,不必刻期。或從太陽而解,或從陽明而解,不必遍周。此皆入府之病,而誤以爲經病,故議論悖繆〔2〕如此。
〔2〕悖繆 荒謬。《荀子·疆國》:“若是其悖繆也,而求有湯、武之功名可乎?”
表邪汗解則已,未經汗解,則經熱内鬱,日積日盛,明日自當傳於陽明,後日自當傳於少陽,六日六經,必然之事。以六經部次相捱,經熱不泄,勢必捱經而内傳,安有數日猶在太陽,數日方過陽明之理。又安有或從太陽而陽明,或從太陽而少陽之理。更安有或從太陽而解,或從陽明而解之理。惟入府入藏,則傳無定所,解無定期,邪盛則傳,正復則解耳。
程氏較傷寒諸家,稍有幾微之明,而誤以裏病爲經病,其於病傳病解之際,語語悖繆。他如節菴、嘉言輩,則夢魘之人耳。
寒熱死生
温病在藏在府,總是内熱,傷寒中風,原無内熱,藏府和平,寒熱不偏,營衛不至内陷,故六經既盡,自能汗解。陽盛則府熱内作,從此但熱而不寒,陰盛則藏寒裏動,從此但寒而不熱。入府入藏,則營衛内陷,死機攸伏,解無定期矣。
陽盛而府熱則吉,其死者,陽亢而失下也,陰盛而藏寒則凶,其生者,陰退而用温也,陽生陰殺,顯見之理。後世庸工,乃至滋陰而伐陽,瀉火而補水。一臨傷寒,先有傳經爲熱之語横塞胸中,至於證脈陰陽,絲毫不解,人隨藥死,枉殺多矣。
營衛殊病
肝司營血,肺司衛氣,營行脈中,衛行脈外,而總統於太陽之一經者,以太陽在六經之表,主一身之皮毛故也。
風則傷衛,衛秉肺金之氣,其性清降而收敛,得風邪之疏泄,而衛氣愈斂,則營鬱而發熱。裏陽素旺者,多傳陽明之府,裏陽非旺,不入府也。寒則傷營,營秉肝木之氣,其性温升而發散,得寒邪之束閉,而營血愈發,則衛鬱而惡寒。裏陰素旺者,多傳太陰之藏,裏陰非旺,不入藏也。陰陽均平,不入藏府,營衛無内陷之路,是以經盡而汗解。
太陰主營,陽明主衛,脾爲生血之本,胃爲化氣之原也。營血之不陷者,太陰之旺,衛氣之不陷者,陽明之旺,太陰虚則府熱作而營氣陷,陽明虚則藏寒動而衛氣陷。衛氣陷者,陽復則生,陰勝則死,營氣陷者,陰復則生,陽勝則死。陰陽勝復之中,生死攸關,不可不察也。
六經分篇
《傷寒》六經分篇,非皆經病也。
六經之病,總統於太陽一經。其不入藏府,而但在經脈者,雖徧傳六經,而未經汗解,則必有太陽之表證。既有太陽表證,則不拘傳至何經,凡在六七日之内者,中風俱用桂枝,傷寒俱用麻黄。此太陽之經病,而實統六經之經病,不須另立六經之法也。惟陽盛亡陰而入陽明之府,陰盛亡陽而入太陰之藏,他經之裏證已作,而太陽之表邪未罷,此在太陽,則爲壞病,而在諸經,則爲本病。故於太陽,立壞病之門,而於太陽之外,又設諸經之篇。
陽明篇,全言府病。陽明之經病,如葛根湯證,乃府病之連經,非第經病也。若桂枝、麻黄二證,則太陽之所統,而復述於陽明者也。
三陰篇,全言藏病。太陰之桂枝、少陰之麻黄細辛、厥陰之麻黄升麻諸證,皆藏病之連經,非第經病也。
少陽篇,半言藏病,半言府病。少陽居半表半裏之中,乃表裏之樞機,陰陽之門户,陽盛則入府,陰盛則入藏。少陽之經病,如小柴胡湯證,乃藏病府病之連經,非第經病也。蓋其胸脇痞鞕,是陽明、太陰〔1〕俱有之證。緣其藏府脹滿,壅硋膽經降路,經府鬱迫,故心脇痞鞕。而其寒熱往來,吐利並作,寒多則太陰病,熱多則陽明病,吐多則陽明病,利多則太陰病。若但在少陽之經,而不内連於藏府,不至如柴胡諸證之劇也。若麻黄一證,則太陽之所統,而復述於少陽者也。
〔1〕陰 原作“陽”,據蜀本、集成本、石印本改。
六氣司令
人有十二經,仲景《傷寒》,但立六經者,從六氣也。少陰、少陽、陽明,手經司氣,而足經從化者也,厥陰、太陰、太陽,足經司氣,而手經從化者也。《傷寒》六經,皆言足經而不言手經,以足經周徧於身,其部大,手經祇行兩手,其部小。其實兩經同氣,病則皆病,主〔2〕其大者,以概小者,非足病而手安也。諸言四肢厥逆疼痛,則手亦在其内,未嘗不病也。
〔2〕主 宗也。《易·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足太陽膀胱以寒水主令,手太陽小腸之火從而化寒,手陽明大腸以燥金主令,足陽明胃之土從而化燥,手少陽三焦以相火主令,足少陽膽之木從而化火,足太陰脾以濕土主令,手太陰肺之金從而化濕,手少陰心以君火主令,足少陰腎之水從而化火,足厥陰肝以風木主令,手厥陰心包之火從而化風,此六經之常也。病則太陽是寒,陽明是燥,少陽是火,太陰是濕,厥陰是風,而惟少陰則不從熱化而從寒化。以火勝則熱,水勝則寒,病則水能勝火而火不勝水,故從壬水而化寒,不從丁火而化熱也。至於陽明,陽盛則從庚金而化燥,陰盛則從己土而化濕,不皆燥盛也。陽明上篇,是燥盛者,陽明下篇,是濕盛者。至於少陽,陽盛則火旺而傳府,陽虚則火衰而傳藏,不皆火勝也。
一氣獨勝
六氣和平,則一氣不至獨勝,諸氣敗北,一氣獨勝,故見一府一藏之病。
陽莫盛於陽明,陰莫盛於少陰,曰陽明之爲病,是少陰之水負而趺陽土盛者也,曰少陰之爲病,是趺陽土負而少陰水勝者也。
土勝水負則爲順,水勝土負則爲逆。陽明府病,是土勝之證,三陰藏病,是水勝之證。爕理〔1〕陰陽,補瀉水土之奥,仲景既没,後世庸工一絲不解也。
〔1〕爕理 協調治理也。《書·周官》:“兹惟三公論道經邦,爕理陰陽。”蔡《傳》:“爕理者,和調之也。”
篇章次第
《傷寒》次第,亂於叔和,《傷寒》之亡,亡於次第紊亂,而下士不解也。使次第非亂,則《傷寒》雖玄,讀之不過二三年,無不解矣。
僕於破裂紛亂之中,條分縷晰,復其次第之舊。縱與仲景篇次未必悉合,然而源委明白,脈絡清楚,《傷寒》之理著,仲景之法傳矣。
叔和而後,注《傷寒》者數十百家,著作愈多,而《傷寒》愈亡。其中惟郊倩〔2〕程氏頗識傷寒、温病之殊,傳經爲熱之訛,而於三陰之病,亦稍有解悟,較之前人,可謂庸中矯矯者矣。惜理障〔1〕太多,疑叢滿腹,其所解者百分之一,至於仲景全理,未始升堂而睹奧也。
〔2〕倩 原作“蒨”,據蜀本、集成本、石印本改。
〔1〕理障 執於文字,而見理不真之謂。《圓覺經》:“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硋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