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导论
一 历史
(一)欧洲联合思想的兴起
欧洲联盟把20多个国家联合在一起,在欧洲这个小国占主流的大陆塑造出一个强大的经济与政治实体。
欧洲联合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一二百年前。康德(Immanuel Kant)、威廉·佩恩(William Penn)、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圣西门(Claude-Henri de Rouvroy)、维克托·雨果(Victor Hugo)等思想家都提出过欧洲联合的设想,但其实践是由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推动的。一战后,时任法国总理白里安(Aristide Briand)于1929年提出建立“欧洲国家联邦联盟”的主张,希望以此防止发生战争。二战爆发后,欧洲联邦主义思想重又萌发,被墨索里尼关押的反法西斯主义者斯皮内利(Altiero Spineli)和罗西,在监禁地文托泰内岛起草了《文托泰内宣言》(Ventotene Manifesto),呼吁建立跨欧联邦;被誉为“欧共体之父”的让·莫内(Jean Monnet),于1940年拟订了“法英联盟计划”;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也于1946年9月19日在苏黎世大学发表演说时提出建立“某种欧罗巴合众国”的主张。这些思想家的主张都为后来的欧洲一体化奠定了思想基础。
欧洲联合的实践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的。最初只是民间的运动,所主张的欧洲联合性质不一。倡导欧洲联合的活动家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团体推动欧洲的联合。1946年12月17日,欧洲联邦主义者联盟在法国巴黎成立。1947年5月14日,在温斯顿·丘吉尔的推动下发起了欧洲联合运动。同年6月1日,勒内·库尔坦创立了“联合欧洲”的法国理事会,该组织在1953年并入了“欧洲运动”。某些政党也开始进行跨欧的活动。1947年12月13日,欧洲的联邦主义者和联盟主义者的组织聚会,决定成立“欧洲统一运动国际协调委员会”。在欧洲统一运动国际协调委员会的推动下,各流派的欧洲合作运动组织于1948年5月7~11日在荷兰海牙举行欧洲大会。大会选举丘吉尔为主席,来自欧洲16个国家的各组织到会代表共800多人。
这个大会成立了“欧洲协商大会”和“欧洲特别理事会”,负责筹备欧洲国家政治与经济一体化。大会还建议采纳人权宪章,并成立一个法院来确保这个宪章的实施。这是战后欧洲联合运动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体活动。但由于各派组织在欧洲联合的形式及终极目标上意见分歧太大,这次会议最后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成果。
(二)欧共体的建立
这次欧洲大会虽然没有取得成功,但它为后来的欧洲一体化运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这次大会上出现的分歧表明,建立跨欧联邦制国家有两大障碍:一是民族国家不愿向某种欧洲联邦式的超国家机构让渡主权,二是各国公民长期形成的对本国的忠诚难以转移到本国之外的某个超国家政府。为了跨越障碍,欧洲一体化的先驱们创造性地提出一个替代办法:在主权国家之间先实现个别领域的一体化,然后根据功能的需要,在具体领域里以搭积木的方式,将民族国家的主权逐渐上交超国家机构,并借此将各成员国公民对本国政府的忠诚,逐步地转移到超国家机构身上。这种依功能需要逐步实现主权和忠诚转移的办法,叫作“功能主义”或者“部门一体化途径”。与联邦主义不同的是,功能主义不预先设定一体化的终极目标,根据一体化进程的发展需要,一步步深化欧洲联合。[1]1951年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和1958年建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及1993年11月1日在这3个共同体基础上建立的欧洲联盟,就是根据功能主义以搭积木的方式逐渐深化的欧洲联合。
以上促进欧洲联合的组织和活动仅停留在民间层面,成效不大。当联合运动为欧洲的国务活动家们所支持和推动,进入政府层面时,便出现了质的飞跃。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采纳了经济学家和外交家让·莫内最初提出的意见,于1950年5月9日在法国外交部钟厅宣读了他提出的政府计划,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议。这个建议后来被写进《舒曼宣言》。《舒曼宣言》建议法国和德国以及任何其他愿意参加的欧洲国家,把它们的煤炭和钢铁资源集中使用,率先在煤炭和钢铁领域实现生产和流通的一体化。
1950年6月3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6国正式表示赞同《舒曼宣言》。1951年4月18日,6国在巴黎签署《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该条约于1952年7月23日生效,有效期50年。
1953年,欧洲煤钢共同体首次征税;2月10日,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煤炭和铁矿砂共同市场建立,6国取消这两种原料的内部关税和进口数量限制;3月7日,欧洲煤钢共同体《官方杂志》公布欧洲法院的程序规则。欧洲煤钢共同体运行良好,6国从中获得了明显的经济利益。6国在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效益的鼓舞下,开始探索进一步联合的途径。
1956年5月6日,比利时外交大臣保罗-亨利·斯帕克向欧洲煤钢共同体提出一份关于共同体条约草案的报告。该报告提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建议。月底,斯帕克的报告被欧洲煤钢共同体外长理事会采纳。同年6月26日,讨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政府间谈判在布鲁塞尔举行。拟议中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的首要目标是在成员国之间建立关税同盟。这个计划有利于成员国经济的振兴,因此受到欧洲煤钢共同体成员国欢迎。
1957年5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6个成员国在意大利罗马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这两个条约后来合称《罗马条约》。1958年,《罗马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
(三)欧洲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后便立刻着手关税同盟建设。1960年9月1日,共同体内部工人自由流动的规则生效。1962年,创立共同农业政策的规则生效。1963年7月1日,共同体内部关税基本取消,并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1969年12月3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共同市场的12年过渡期结束,共同取消内部关税和进口数量限制的计划完成。
1993年1月1日,欧共体统一大市场建成,成员国之间实现商品、资本、人员、服务业的自由流通。
1992年2月7日,欧共体外交部长和财政部长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在各成员国完成审批程序后,《欧洲联盟条约》正式生效,欧洲一体化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
根据《欧洲联盟条约》,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于1999年1月1日启动,欧元正式诞生,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成为欧元区首批成员国,一年后希腊也加入欧元区。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投入流通;2月28日,欧元区12国的本国货币退出流通,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流通货币。
欧洲联盟的建立和发展使欧洲联合成为现实。欧洲一体化运动以罗伯特·舒曼于1950年5月9日在法国外交部钟厅宣读的计划为发端。为了纪念这个启动欧洲联合的日子,5月9日被定为“欧洲日”。
2007年12月13日,欧盟成员国首脑在里斯本签署《里斯本条约》。该条约经过各成员国批准最后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里斯本条约》对欧盟的构成和运行机制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和改革,尽可能避免第五次扩大后成员国增加导致决策效率下降的问题。
《里斯本条约》为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它解决了欧盟在未来成员国不断增加后的运行机制问题,为欧盟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提供了稳定的机构与机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