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神秘婚约:“将军之子”
萧红订婚的时间,是萧红身世中至今没有彻底解决的最大疑团。
最早的说法是3岁订婚,这一说法流传甚广,以至于最早的出处几乎被遗忘,应该是张家长辈所言,萧红向人转述。其次,则是14岁读高小的时候订婚。[18]这两种说法都因为萧红二伯父之女张秀珉的最新说法而被推翻,因为她是萧红少年时代的密友,在呼兰读书期间从未听说她订婚的事情,所以具有了权威性。据她说,是萧红18岁的时候由六叔张廷献做媒,与汪恩甲(亦名汪东海)订婚。张廷献与汪恩甲之兄汪恩厚(亦名汪大澄)是阿城第三师范的同学,上学时两个人在一起演戏,过从甚密。毕业以后,汪恩厚在哈尔滨道外教育系统工作,张廷献到北京国民大学读教育系,毕业后回到哈尔滨,先在教育界供职,后任道外税务分局局长,两个人离得不远,续上了同窗之谊。汪恩厚在张廷献家见过萧红,欣赏她沉静有礼的气质,便托张廷献为弟弟提亲。[19]
尽管这三种说法时间相差很大,但是订婚对象却都是一个人——汪恩甲(也有作汪殿甲)。令人疑惑的是他的身世,由于哈尔滨沦陷之后汪恩甲突然失踪,而且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消息,几乎是人间蒸发了,所以带来很大的麻烦。张秀珉的说法明显有漏洞,张廷献出面把自己的侄女介绍给同学的弟弟,这就意味着自己要比同学低了一辈,这在20世纪30年代的东北是不合礼法的,张家是极要脸面的乡绅人家,不可能这样行事,就是同意这门亲事,也要找两个家族以外的人充当介绍人。
14岁订婚的说法,除了萧红直系后人的确认之外,铁峰也做了深入的调查,上文提到的于兴阁自称就是当年的介绍人。但是由此带来的新问题是订婚对象的姓氏发生了变化,汪恩甲变成了王恩甲,但是此人后来的履历却一如既往。已知汪恩甲家是哈尔滨顾乡屯的富商地主,或者小官吏,而于兴阁充当介绍人的婚约中,男方家长却是颇有权势的呼兰驻军帮统王廷兰。有清一代,黑龙江一直是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到同治元年(1862)才设置最早的民治机构。加上近代边患严重,就是在辛亥革命之后,东北军人的权势也是不得了的。于兴阁与张、王两家都有交情,又与王廷兰一起在马占山帐下为将,双方家长都有意,王廷兰托他出面做媒合乎情理,但因为当时萧红只有14岁,所以没有正式举行订婚仪式。
但是,这种说法也因为王廷兰个人情况的逐渐清晰而瓦解。王廷兰一直是马占山的心腹爱将,1933年,代表马占山到齐齐哈尔会见国联李顿调查团代表,为日本特务逮捕后坚贞不屈,被装入麻袋从楼上扔下而壮烈殉国。作为抗日英烈,他的家世一目了然。于兴阁出面保媒的是王廷兰的次子,而所有的调查都证明王廷兰只有一子王凤桐,比萧红大三岁,16岁的时候与呼兰北街开皮铺的孟家女结婚,次年生子。父亲殉国之后,他们不堪日本特务的骚扰,逃进关里投奔张学良抗日,后人延续至今。尽管由于订婚主角缺席,这种说法自然瓦解,但是,也还有值得推敲的疑点。首先,于兴阁没有必要编谎,关于萧红的生日,也是出自他之口,他与张廷举20世纪50年代后期还有来往,自称萧红称他三姨父可见关系非同一般,熟悉张家往事。1929年,萧红祖父80大寿,马占山与王廷兰都来赴宴。时任黑龙江省骑兵总指挥的马占山将军赠送了一块“康疆逢吉”的匾额,并当场提议把张家大院北面的胡同改为长寿胡同。张家择地造屋的时候,那里还很荒凉,没有道路的标志,统称龙王庙路南。龙王庙路是指龙王庙前的一条东西之路,1913年,因为英顺驻防呼兰,公馆设在龙王庙路西头,而改名英顺胡同。[20]这一次,因为张维祯的80岁大寿而再次更名,可见马占山将军对张家的厚爱。张廷举当时只是呼兰县一所小学的校长,和军界不搭界,何来如此大的排场?萧红时年17岁,次年(1929)1月,与汪恩甲正式订婚。寿宴同年,张廷举连续升迁,6月,任呼兰县教育局局长,9月任黑龙江省教育厅秘书(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室主任)。而当1931年,萧红第二次出走北平求学,引起社会舆论大哗,王家提出退婚,张廷举立即以教子无方而被撤去教育厅秘书的职务,外放到巴彦县教育局任闲职督学,可见,这桩婚姻是带有政治联姻性质的。出于给爱将王廷兰壮声势,马占山将军亲自赴宴便在情理之中。此外,除非他是张家旧交,有一种说法,萧红祖母的哥哥是某地的督军。长期以来,还流传着王、汪两家是亲戚,汪恩甲本姓王的说法。[21]萧红订婚时间的主要难点就是汪恩甲的神秘身世,萧红与他同居就是在马占山将军组织江桥抗战,“打响武装抗战第一枪”之后,汪恩甲的人间蒸发则是在王廷兰殉国前后。
由此联想到萧红升学的阻滞,主要来自其父亲和大伯父。她16岁小学毕业之后,全班绝大多数同学都升学了,只有两三个在家中等待出嫁。张廷举身为五四运动的急先锋,提倡女学而不许自己的女儿升学,这实在匪夷所思。他这样做要面临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教育界的同人会嘲笑他“伪新党”,姜家人会谴责他亏待前房的孩子,而且他不做任何解释。大伯父的理由是女学生太荒唐,看不惯她们搞自由恋爱,祖父的央求与继外祖母的求情,都无法动摇兄弟俩的决心。萧红对于大伯父的质疑,也是以婚恋自由为逻辑[22],可见尽管她省略了本事,无意中也还透露出心理病灶,14岁订婚一说不能彻底推翻。
萧红正式订婚的这一年祖父去世了,她便决定从此不要家。[23]当年,萧红关于自己的婚事讳莫如深,对朋友也不肯露一点口风,是否也是顾及马占山将军与王廷兰的关系,还有自己家族的利益。她所有自述的文章中,都说自己家人的不是,而从来没有对汪家吐露丝毫不满,最多只是说汪恩甲没有情趣,还是萧军转述的(见小说《烛心》)。还有一些蛛丝马迹值得查考,萧红当年曾对同窗好友徐淑娟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被家里订给了豪门,能够让她出来读书,也是为了攀这门高亲。[24]徐淑娟关于萧红的叙述基本都是准确的,比如很早死了亲娘、与父亲和继母关系不好、在家里只与祖父和弟弟亲。因为她和萧红是单纯的同学关系,不涉及几个家族之间的利益与心理纠葛,所以没有顾忌。已知汪恩甲的父亲是一个富商地主或小官吏,再有钱也谈不上是豪门,更像是门当户对,只有与王廷兰结姻可以算得上高亲。骆宾基在《萧红小传》中,转述她的自陈,家里定的亲也是一个将军的儿子。王廷兰时任骑兵团长,临危受命之前,被马占山将军授予少将军衔。[25]
于兴阁的说法最大的疑点,是张家祖训是子弟只许读书经营农商而不得入仕,英豪如萧红大伯父张廷蓂也“视宦途如河海”(见《东昌张氏宗谱书》),张廷举与张廷献尽管违背祖训,两个人学的却都是教育,也只是做教育和税务系统的官。张廷举是受过五四新文化洗礼的知识分子,在家里崇尚科学民主的风气,何苦为女儿早早定下一门虚无缥缈的亲事?[26]就是想定亲,以耕读传家的乡绅之家也不可能与军界联姻,传统文化的偏见是“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查《东昌张氏宗谱书》,几乎没有联姻军人的记录,可能有也不愿意显示,而大伯父娶阿城义兴泉孔公女则写进了家谱,可见以之为荣耀。如果萧红祖母的哥哥确实是督军的话,这个矛盾就迎刃而解了。所有亲属关于萧红祖母范氏的叙述,都是精明强干,神神道道,请神赶鬼,无有不信,好走动,而且很神通……萧红父母的婚事就是她一手包办的。以范氏的性格,在家里说一不二,是会干出这种糊涂事的,所以3岁订婚也不是空穴来风。萧红厌恶祖母,可公开的原因是3岁时祖母用针扎了她的手指,但是据张廷举的后人说,只是为了吓唬她。[27]姜氏后人也回忆,姜玉兰严厉管束萧红的原因,是觉得她被祖父惯坏了。[28]有洁癖的范氏当初只是为了阻止她捅窗户纸,拿针等在窗外吓唬她,没想到弄假成真,给她留下最初的创伤记忆。不仅如此,《生死场》中有两个孩子死于3岁,而且都是由于家长的原因结束生命,王婆自述第一个孩子3岁时因自己疏忽而死;北村老婆婆因为独子抗日牺牲了,因生活无着而和3岁的孙女菱花一起吊死。这显然也是将真事隐去的红楼笔法,带有神秘咒语性质的时间数字是沉入无意识的婚约强迫,置换替代在诗性的语词结构中,不可言说的深层婚约宿命,在后设的表层创伤记忆叙述中象征转喻出来。
这也是萧红在叙事中经常使用的修辞手法。她在《呼兰河传》中用了整整一章,叙述小团圆媳妇的悲惨命运,应该也有对于自身命运的自喻,特别是听到她被虐待的哭声,就感到无比恐惧,赤身被开水烫的情节,也是她被囚禁在福昌号屯期间,无依无傍身心双重受虐的转喻。1933年她写作并发表了叙述在福昌号屯日常生活的小说,以“出嫁”为题目,是否也有神秘婚约导致精神强迫的恐惧,因为与题目相关的段落占的比重不多,而且是以窥视到的内容剪辑连缀,故事是听来的三言两语,主角新娘却是缺席的,因为害怕老婆婆哭红了眼,怕人笑话而裹在被子里。裹在被子里与扒光了衣服,两项极端对立的叙事,是女孩以身体自卫来掩饰对性的恐惧。
由此出发,扑朔迷离的所有说法应该可以理出头绪。萧红大约是在祖母生前定下的婚约,很可能两家已经吃了订婚席。而且按照风俗定制,张家可能多年来接受王家的财货,像小团圆的婆婆每年给她的娘家送“头绳钱”“腿带钱”等,就是在祖母范氏过世之后,也仍然继续。旧日东北乡间的婚配礼俗,通常实行的基本步骤,首先是托媒人提亲,女方家长同意之后,男方按照定制送女方彩礼,两家在一起吃订婚酒,议定婚期,然后举行婚礼。萧红父母的结合,最初议婚不成是在1900年的庚子之乱中,张家跑毛子躲在乡下时,再次提婚已是在四五年之后,女方家长口头同意了,张廷举的二哥等带了“大布”“小布”等订婚彩礼到姜家,双方议定结婚日期,在当年的秋后举行了婚礼。如果定的是娃娃亲,则更要履行风俗约定的制度。民间把各种婚姻仪式看作天道一样神圣的规约,不要说是豪门,就是普通人家也不可反悔,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东北方言骂不守信用的人,经常的说法还是“你家有一个姑娘也得许两个婆家?”
在这样的情形中,作为过继子的张廷举在养母生前死后,都无法做主,也无法向别人解释,对于一个新式知识者来说,这毕竟是一桩难以启齿的家丑。朋友与家族后人都不明就里,以为是当时的举动。特别是汪恩甲的身世之谜,作为同事朋友的于兴阁或许还略知一二,小于萧红3岁的张秀珉则更无法知道这个家族旧事的谜底。就是知道也要隐瞒,以免对方追究当初的欺骗行为。14岁提亲与18岁的正式订婚,更可能是旧话重提,行伍出身的王家崇尚早婚,王凤桐就是16岁结婚,次年生子。王家请于兴阁给张家过话时未提前因,而张家以年龄太小婉拒,一如萧红外祖父最初答对媒人一样,大户人家的姑娘出嫁早了让人笑话。而张廷献更可能是给汪恩厚提供相看萧红的机会,另有别人担当介绍人的职责,也给两个年轻人提供会面的场所。汪恩甲也是受了新式师范教育的人,当时在道外教会系统的三育小学任教师,如果没有见过萧红,怕也不会贸然接受这桩婚事。萧红所谓家里为了攀这门高亲才同意她到哈尔滨来读书,大概早在两三年之前,双方家长就有秘密协商。而她在自述中忽略了向家庭施行骗术的关键情节,就不仅仅是当修女一类泛泛的说法,大概还有让她到哈尔滨上学就答应初中毕业成婚的承诺。所以,她初中将毕业,提出退婚、到北京读高中的时候,全家人愤怒至极。
据于兴阁的叙述,他与张廷举提及此桩婚姻的时候,张家也有意,只是以年龄为理由,没有答应立即成婚。新式知识者张廷举面对这个棘手的难题,年龄是唯一有力的遁词,而基本同意的态度,除了不可违抗的养母约定之外,还与此时萧红的精神状态有关。萧红这一时期有一次伤心欲绝的初恋,并且抑郁生病半年。她发表于1933年的《叶子》,详细地记叙了这个过程。尽管是第三人称,但是环境明显是张家老宅,有东西屋与后花园,人物也和其他家族叙事相吻合,管家也叫王四[29]。女主人公叶子显然是萧红的艺术化身,男主人公莺哥称叶子的父母为舅舅、舅母,应该是姑表兄。小说以叶子对即将放假回来的莺哥的思念开始,叙述了和他在后花园中亲密谈笑的幸福时光,以及莺哥离去后的落寞与抑郁寡欢,父母请医求药不见好转,只是以翻日历等待与他相会的时间。莺哥终于回来了,但靠打柴为生的父亲带来叔叔给他订婚的消息,没有母亲的莺哥睡在没有火盆的房子里,终夜不眠地咳嗽,盼望着叶子来看他,而叶子受到母亲的呵斥,理由是他是定了亲的人,不能走进他病卧的房子,直至他死去,看着他的父亲跟在棺材后面远去。没有过少女情窦初开的初恋悲情,是写不出这样灵动哀怨的文字的。莺哥是靠舅舅的资助读书,假期的时候都是住在舅舅家。萧红有三个姑母,其中一个二姑嫁到呼兰本地韩家,而且迅速败落了。关于姜玉兰的死因,姜家的说法即与之有关。1920年,韩家失了一把火后投奔张家,一心好强治家的姜玉兰困于家事又无法疏解,毒火攻心一病不起身亡。[30]没有母亲而家道败落,莺哥当为她二姑的儿子。在《呼兰河传》中,为祖母奔丧的只有两个姑母,乘坐豪华马车来的二姑母带着一个叫兰哥的儿子,应该和莺哥属于同一个素材原型。当时来了不少男孩子,萧红只是提到兰哥,可见后设的诗性叙事中,也是对早年难以忘怀的朦胧初恋的转述方式。张廷举同意于兴阁的提议,大约也有帮助萧红从贫富悬殊的恋情中解脱出来的用意,而且早些订婚也可以杜绝“莺哥”的“非分之想”。小说只有莺哥订婚的情节,也就遮蔽了叶子抑郁生病与莺哥病亡的真正原因。
18岁正式订婚,张家也有类似的焦虑。萧红在1928年的“反五路”爱国学生运动中表现很活跃,此后,不少男学生找她,特别是已有家室的远房姑表兄陆哲舜与她来往密切,引起双方家长恐慌,害怕惹出绯闻,“有损张家门庭”[31],急于给她订婚。而汪恩甲公开的父亲病重来日无多,希望早日看到儿子婚姻大事的定局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双方家长紧锣密鼓,以新的介绍方式,把遥远的口头婚约通过正式的订婚仪式公开、固定下来,也有杜绝别人觊觎萧红的意思,还有平息流言的目的。
所以,笔者以为萧红很可能是在3岁的时候,由祖母范氏定的亲,张廷献当时还没有与汪恩厚同学的后缘,所以不犯辈分的礼法。张家人隐瞒萧红的生日,祖母早早给她订婚,就不仅是出于攀高亲的目的,而且还想把这个不祥的孩子早早打发出去,订给鬼神忌惮的军门,成了别人家的人,也就不会妨母亲了。而民间认为鬼神怕恶人,权势炙手可热的军门之子命硬,不用害怕恶鬼投胎的小女子。而且萧红写作的年代,由于日伪当局的残酷迫害,王廷兰殉国以后,王家的家道确实迅速败落,而且和小团圆媳妇的婆家一样不知去向,汪恩甲本人则神秘失踪,如果按照鬼节信仰的文化逻辑,完全可以赖到隐瞒了恶鬼身份的童养媳身上,而且他们没有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也就属于《呼兰河传》第二章盂兰节风俗中民间所谓的“望门妨”。皆是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心中的块垒。以至于当汪恩甲在21世纪旧影浮现的时候,汪家后人干脆否认正式订婚的说法,连萧红的未婚妻身份也要抵赖,如果想强行否认婚约的话,也只有1932年法庭判离婚的旧案勉强可以成立,但是时间差是无法抹杀的。而铁峰先生听信张家的一面之词,坚持说汪恩甲玩弄萧红,则说明张廷举其实知道汪恩甲后来成家、赴欧洲留学、回国赋闲,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哈尔滨市文职人员考试,最终在1949年死于狱中的下场。可见政治场域、历史情境、家族关系与文化禁忌的多重话语彼此缠绕纠结,使萧红的身世遮蔽在层层的话语迷雾中,旧案未结又出新案。[32]14岁的重提与搁置、18岁的正式订婚,都是这桩娃娃亲变相通融的方式。这也符合张廷举维新家风的处事办法,在传统和现代之间折中,而作为当事人萧红的意愿与感觉则是不被尊重的。家族的仇恨与亲属的恩怨,实在比党派政治的争斗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