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生日禁忌:端午节的咒语
关于萧红的生日,最早的说法是1911年6月1日。这一天是农历的端午节,东北乡间称之为五月节,因为民间有祭日出生的孩子不祥的说法,所以家里把她的生日向后推了一天。[4]有学者由此得出结论,萧红一出生就受到旧文化的歧视,连真正的生日也不能公开。
这一说法,最早被铁峰先生所推翻。他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结识萧红父亲张廷举的老友、萧红称之为三姨父的于兴阁,确证是端午节后一天,在自己的《萧红传》中采纳了这一说法,又在《萧红生平事迹考》中进一步强调之。而且,于兴阁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张廷举到哈尔滨,两个人喝酒的时候,于兴阁亲耳听张说的。这一说法,又得到了萧红少年密友、二伯父之女张秀珉的旁证,似乎已经铁证如山。张秀珉比萧红小三岁,曾经在呼兰张廷举家吃住三年,与萧红朝夕相处、一起上学,直到萧红离家到哈尔滨上学为止。据她隐约记得萧红是在端午节后过生日,具体哪天则不甚清楚。[5]这一说法,也引发了呼兰学人的质疑,根据他们对一些当地老人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呼兰民间没有祭日出生的孩子不祥的风俗信仰。
但是,萧红在《呼兰河传》第二章,以风俗画的方式展现了民间的信仰,其中,七月十五盂兰盆会、放河灯是精神壮举之一。萧红特意写道:
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脱生,缠绵在地狱里便是非常苦的,想脱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每个鬼托着一个河灯,就可以脱生。……所以放河灯这件事是件善举。……
但是这其间也有一个矛盾,就是七月十五这夜生的孩子,怕是都不大好,多半都是野鬼托着个莲花灯投生而来的。这个孩子长大了将不被父母所喜欢,长到结婚的年龄,男女两家必要先对过生日时辰,才能够结亲。若是女家生在七月十五,这女子就很难出嫁,必须改了生日,欺骗男家。若是男家七月十五的生日,也不大好,不过若是财产丰富的,也就没有多大关系……但在女子这方面可就万万不可:若是有钱寡妇的独养女,又当别论,因为娶了这姑娘可以有一份财产在那里晃来晃去,就是娶了而带不过财产来,先说那份妆奁也是不少的。假说女子就是一个恶鬼的化身,但那也不要紧。“平常的人说的,有钱能使鬼推磨。”[6]
七月十五的盂兰盆会也是佛道两教祭祀鬼神的节日,和清明、端午、十月十五下元节并称四大鬼节。其中,清明和十月十五是家祭,一个是扫墓、供奉食物以飨祖先与亡灵;另一个只烧纸,或者是烧纸质的衣物,有些地区则用纸包着烧,名曰烧包子,都体现送寒衣的象征意义。而端午和七月十五中元节(盂兰盆会)则是公祭,前者是祭奠公众人物,后者是纪念那些无家可归、无人奉飨的孤魂野鬼,故有放河灯的仪式。端午祭奠的对象有说是屈原、有说伍子胥,还有说曹娥,只有在江南的广大地区,有祭祀百越人图腾——龙的传说。总之,几种说法都和水有关系,所以有赛龙舟的习俗。此外,中国文化理念崇尚阴阳平衡,端午节是五月初五,五是阳数,因为是重五,两个阳数叠加有极阳之意,所以被纳入恶月恶日。从先秦开始就有恶月恶日辟邪避毒的说法,甚至有这一天出生的孩子不祥,男要杀父、女要杀母的传说。虽然,不是普遍的鬼节,但也是著名的祭日,由此而形成意义相关的风俗。就其祭日而言,和七月十五盂兰盆会的意义是有交集的。既然呼兰民间有鬼节出生的孩子不吉利的信仰,同是祭日的端午节出生的孩子有类似的文化禁忌,也就顺理成章了。张家把萧红的生日推后一天,也就在情理之中。张廷举对朋友言之凿凿的确认,已经是在萧红不幸早逝十六七年之后,而且萧红9岁时丧母,这一年五四运动爆发,次年萧红就进了呼兰县立小学新设立的女生部,也都“应验”着命运不济与不祥的古老谶语,使他更忌讳道破天机。尽管她是一个无神论的新式知识分子,但要顾及整个家族与社会关系的舆论,自然也不愿犯众怒。
呼兰学人的调查是在20世纪80年代,距萧红叙事的年代有四十余年,距离小说本事发生的年代至少有六七十年,因为萧红讲述的是学前的童年见闻,那时五四运动还没有爆发。在多半个世纪的历史变迁中,发生了政权的频繁更迭、战争导致的文化溃败、官方意识形态的激烈沿革,特别是1949年开始的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的各种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更是要“扫除一切牛鬼蛇神”,他们调查的对象就是80岁以上的老人,也很少有亲历,并且很难保留早年的记忆。就是在呼兰学人的著述中,也还保留了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的“男莫占三六九,女莫占二五八”,以及“三六九,往南走”[7]等不详的时间禁忌的命运谶语。姜家人关于族亲在张家的命运也有类似的说法,姜玉兰嫁到张家十一年病逝,萧红离开家十一年病逝,张秀珂是回到故乡十一年病逝。[8]可见,这种数字耦合的神秘宿命的原始信仰,至今也仍然有深广的文化心理的关联域流传在民间。所以,没有统计学基础的调查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萧红自己的叙事对家庭也充满了怨愤,祖母用针扎她的手指[9],“母亲并不十分爱我”[10],“九岁时,母亲死去。父亲也就更变了样,偶然打碎了一只杯子,他就要骂到使人发抖的程度”[11]。在《家族以外的人》中,她还记叙了母亲对她的打骂。在张氏后人的叙事中,姜玉兰也是极为重男轻女的,一直不让萧红读书上学,只让她在家看孩子做家务。[12]至于继母,则更是她少女时代的克星。除此之外,她自己几乎避讳谈起生日,在自述的文字中没有具体的显示,只说“1911年”出生,“二十岁的时候就逃出了父亲的家”。但是,在虚构的文本中,五月节(端午节)总是与灾难和求生的抗争联系在一起。《生死场》第七节题目就叫“罪恶的五月节”,极端主观的修辞体现着对时间性质的格外强调。在这一节中,萧红主要叙述了两件事情,都与杀子有关。第一件事是王婆服毒,原因是她当红胡子的儿子被官府杀死。第二件事则是生意赔本的成业,暴怒中摔死自己刚出满月的女儿小金枝。萧红在哈尔滨读中学时期,一心想当画家,广泛搜集涉猎中外美术的资料,[13]想必看过俄罗斯巡回画展派的代表画家列宾的名画《伊凡杀子》,启发了她取材的向度。这杀子故事设置在五月节特定的时间里,就有了献祭仪式的意味。王婆的儿子是因为没钱过节去抢劫,成业也是因为无钱办节日必需的物品而气急败坏,起因都是没有财力献祭。这两个死去的孩子,便都有了祭品的替代意味,男性是自己献祭,女婴是被父亲献作祭品。端午节又名女儿节,因为是祭奠为寻父投江的曹娥,也可以解释为以女儿为祭品的节日,这和萧红关于家里为攀高亲给自己订婚的自述,有着深层语义的聚合,萧红熟读《红楼梦》,自然掌握将真事隐去的虚构策略。五月节之后,才有金枝到都市去的逃亡求生,连老实本分的二里半在家破人亡之后,跟着李青山投奔人民革命军,也是在次年五月节的第二天。后来的创作中,也出现了粽子这样端午风俗的标志性物质细节,用在孤苦儿童遭日军迫害之前的情节中。[14]作为一个精神强迫式的时间刻度,五月节在她所有的文本中都是一个划分生死的时间符码。萧红在青岛写作《生死场》中的这些段落的时候,刚从伪满残酷统治的哈尔滨逃出不久,到达那里的第二天就是端午节。[15]在她的身后,朋友纷纷入狱,此后又有不少为国牺牲。这个日子像是命运的咒语,划分着生与死的界限,一再呈现在她的叙事中,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作用下,无意识中是否有对自身命运的不祥之感,心理的纠葛转换在文本的语言结构中得到释解。1936年,她在日本写给萧军的信中,有“什么人什么命”的话;1939年在重庆,她对好友张梅林说:“我总是一个人走路,以前在东北,到了上海后去东京,现在到重庆,都是我一个人走路。我好像命定一个人走路似的……”[16]可见,作为左翼作家的萧红,是不排斥天命一类传统文化的信仰的。而她对写作怀着“宗教式”的感情[17],也近于献祭的行为,短暂生命化作的文字便是特殊的祭品。
综上所述,萧红出生于1911年6月1日这个最早说法,论者所谓一生下来就受到传统文化歧视的观点,笔者以为都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