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制宪与明治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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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缺失“制宪主体”的研究史

制宪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事件,中国的制宪活动自其发生便有学者加以关注。一百多年来,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就学科而言,主要涉及政治史、法律史(宪法史)、中外(日)关系史、比较法等领域;就研究对象而言,有综合研究,也有专题研究。本书无法将其一一列举、总结,仅将涉及清廷制宪活动较多的研究成果分为著作和论文两类加以简要概括。除一些早期重要成果外,以近二十年学术成果为主。

20世纪20年代中期至40年代,政治学者和法学者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著作,多涉及清廷制宪。王世杰的《比较宪法》是比较宪法学的扛鼎之作,第6编中探讨了清廷的制宪措施,涉及“考察宪政大臣的派遣及宪政编查馆的成立”“定期实行立宪及宪法大纲的拟订”“咨议局及资政院的召集”和“十九信条的颁布”,得出“宪法大纲只列君上大权,纯为日本宪法的副本,无一不与之相同”的论断。[3]李剑农的《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广为学界所知,对清末立宪运动的原因、民间立宪运动和预备立宪期间朝廷的权力斗争有所论述。[4]汪辉煌的《中国宪法史》[5]论及1905年考察政治大臣派遣、预备立宪宣布、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陈茹玄的《中国宪法史》[6]偏重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的探讨。杨幼炯在《近代中国立法史》[7]里提到立宪运动的崛起、宪法大纲的公布过程等。吴经熊和黄公觉的《中国制宪史》[8]较早使用“制宪”一词作为论著的标题,对立宪运动的萌芽、预备立宪、革命和君宪的论战、立宪派的活动等有所涉及。

其他宪法和比较宪法方面的著作也多涉及清廷制宪,如程树德的《比较宪法》(1931)、吕复的《比较宪法》(1933)、周云逸的《比较宪法》(1933)、章友江的《比较宪法》(1933)、张知本的《宪法论》(1933)、萨孟武的《政治学与比较宪法》(1936),等等。较早从宪政的角度关注清末制宪的研究是周异斌、罗志渊的《中国宪政发展史》,该书论述了清季立宪运动。[9]

卡梅伦的《中国的维新运动1898—1912》是国外研究清末新政的早期英文专著,认为在清末新政的各项改革中,最为新奇和引人注目的是预备立宪。[10]她认为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不意味着慈禧太后转向认同民主政治或有限的君主制,故不赞成将清末的“预备立宪”说成清政府的欺骗行为,宪政最终未能实行的主要原因是清政府的无能和地方官员不予合作。该书也是第一次从清廷的角度研究清廷立宪的国外著作。

上述研究是清末制宪研究早期主要成果,为后世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距离清末时间较近,加之社会动荡,缺乏良好的研究环境,资料搜集和整理情况难以令人满意,因而这些研究多具有概述性质,论述难以充分展开。同时,这些研究(除国外论著)受政治环境影响较大,多从反清的革命立场对待清末制宪。

经历了20世纪50—60年代的沉寂,70年代中期至20世纪末出现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

中国台湾学者张朋园的《立宪派与辛亥革命》重点探讨了各立宪团体与辛亥革命的关系。[11]张玉法的《清季的立宪团体》探讨了各种立宪团体的兴起、人员构成、活动情况和影响。[12]

美国学者梅恩伯格则专门探讨了中国立宪政府的出现。他通过对1909年咨议局成立之前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考察和分析,力图解释清廷为何决定采用立宪政体及其要达到的目标。[13]作者得出与卡梅伦相近的结论,认为清政府宪政改革的态度是真诚的,指出清政府从未承诺要引进将会削弱皇帝权力的政体,只赞成采纳立宪主义的某些适合的成分,以利于国家强盛和维护王朝统治。他还强调,清廷的宪政改革只是传统体制内的一场改革运动,九年预备立宪的时间并不算长。

张晋藩和曾宪义在《中国宪法史略》第3章“清末政府的立宪骗局和颁布的‘宪法’”里集中探讨了清廷的制宪活动。[14]古伟瀛的《清廷的立宪运动(1905—1911):处理变局的最后抉择》对立宪的预备、官制厘定、宪法大纲颁布、宣统初年的立宪运动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考察。[15]侯宜杰的《二十世纪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对立宪运动和预备立宪运动的性质、联系、异同及其历史作用进行了具体论述。[16]

赵军的《折断了的杠杆——清末新政与明治维新比较研究》通过与明治维新的比较,探讨了清末新政受挫的原因。[17]任达在《清末新政与日本——中国,1898—1912》中将清末新政定位为“革命”,将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视为“黄金十年”,旨在阐明清末新政与日本的密切关系。[18]他在第10章“中国的法律、司法和宪政改革:日本的蓝图和顾问”中论述了清政府向立宪政府的迈进过程受到日本的影响。

韦庆远、高放和刘文源的《清末宪政史》成书于1993年,但从酝酿到执笔花费近20年时间,是一部有影响的著述。全书共13章,对清末立宪的背景、预备立宪的过程、《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等均有探讨,得出“清政府蓄意推迟预备立宪”和“清廷立宪是骗局”的结论。[19]近年来,该书被收入《中国文库》再次出版,书名变更为《清末立宪史》,观点也有较大的调整,将清廷立宪的“骗局论”改为“拖局论”;对立宪派的看法也从前书完全否定的态度变为给予一定的同情和理解。[20]

殷啸虎在《近代中国宪政史》中介绍了日本明治维新与中国宪政运动的关系、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之间的争论,以及预备立宪如何提出等,对宪法性文本《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也有所涉及。[21]

熊达云运用大量日文史料,在日本出版专著《近代中国官民的日本视察》,第5章以两次派大臣对日本政治和宪法的考察为例,探讨了考察情况;第6章谈及日方对考察团的对应,涉及有贺长雄对清廷制宪的角色和建议。[22]萧功秦在《危机中的变革——清末政治中的激进与保守》中谈到各派别在立宪中的作用,并认为清廷的君主立宪有英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两种范本。[23]

尚小明探讨了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的关系,指出留日学生在新政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其著作的第1章考察了留日学生与清末筹备立宪,认为留日学生是筹备立宪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宪政编查馆的中坚,是立宪法规的草拟者,是咨议局的活跃分子,在资政院扮演主要角色,又是发起国会请愿运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24]

王人博的《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第4章对晚清预备立宪问题做了研究,认为清廷不是出于对宪政的热爱而主张立宪,它始终把立宪看作一种求生的工具。这种为求生而进行的立宪,从决策到选择注定以失败告终,其中既有满清无法克服的矛盾,也有无法摆脱的传统拖累。本章还对立宪过程出现的问题、政治走向、价值选择等作了分析、论证。[25]

高旺的《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以清末宪政改革为中心》从政治发展的视角论述了晚清宪政改革,还涉及近代中日两国宪政改革的可比性、共同特点和不同之处。其中提到《钦定宪法大纲》基本上是明治宪法的翻版,认为二者制宪原则完全相同,都体现了欧美资产阶级的立宪精神。从宪法条文上看,除个别条款或文字有所不同,二者如出一辙。两国宪法均包括君主权力、臣民权利义务、国会、政府与君主关系三部分。[26]

卞修全在《立宪思潮与清末法制改革》中论及立宪思潮推动下的清末制宪活动,对制宪活动的机关做了初步考察,对《钦定宪法大纲》和《钦定宪法草案》的制定以及《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出台有所涉及。[27]在《近代中国宪法文本的历史解读》中再次对清末中国宪法文本的出台进行了探讨。[28]

王德志的专著《宪法概念在中国的起源》从概念史的角度探讨了宪法在中国的萌芽、产生以及立宪派、革命派和清政府所持三种宪法概念类型和相互间的冲突,并对宪法概念在中国的初步实践加以研究。[29]李晓东探讨了杨度、梁启超和严复等人的立宪思想,并且论述了中日两国立宪过程的相似性。[30]夏新华等著《近代中国宪法与宪政研究》第2编论述了“清末出洋考察宪政”,认为出洋考察对清末宪政起到了推动作用,从模式选择上推崇“日、德权威君主立宪制”,最后又对两次出洋考察的得失作出评价。[31]

曾田三郎在《通向立宪国家的起点——明治宪政与近代中国》一书中专论明治宪政与近代中国的关系。[32]其中第1章探讨了日俄讲和与五大臣派遣的关系,第2章探讨五大臣派遣与日本的关系,第4章第2节论述了李家驹与宪政编查馆的关系,第8章对有贺长雄与中国的关系加以探讨。

裴艳的《留学生与中国法学》是横跨法学和中外关系史两个学科的研究成果。该书论及法学传入中国的背景和途径,分析了法学留学生的阵容以及对近代中国法学建设的贡献。[33]

张晋藩在《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论及“转型过程中的法治改革思想与实践”,其中对晚清法律近代化有所论述。书中又涉及五大臣出洋考察、《钦定宪法大纲》《政纲十二条》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34]张晋藩又在《中国宪法史》第3章中探讨了“晚清的预备立宪与宪法性文件”,对清廷两次派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钦定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均有论及。[35]贺嘉的《清末制宪》从标题和目录上来看,似乎与本书选题最为接近,但内容实为宪政史问题的探讨。[36]

柴松霞的专著《出洋考察与清末立宪》,谈到日俄战争对清廷制宪的影响,考察团拜访穗积八束、伊藤博文等日本法学家和政要等内容。[37]陈丹在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成书的《清末考察政治大臣出洋研究》涉及五大臣赴日考察情形,并将五大臣出洋考察与岩仓具视欧美考察团进行比较。[38]

彭剑以专著研究了草拟《钦定宪法大纲》的机构宪政编查馆,对其机构设置、成员、起草的法律文本、在清末立宪中的作用等问题,做了认真的探讨。[39]

赵林凤的《汪荣宝评传》第4章论述了汪荣宝与清末宪政改革的关系,认为汪是宪政改革的重要角色,参与拟定了宪政法规文件;第6章以专节论述了汪荣宝主持编纂清末宪法。[40]该著作不但涉及汪荣宝供职过的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而且根据《汪荣宝日记》提供的线索,梳理了《钦定宪法草案》的起草过程,并对其进行初步评价。

2013年,迟云飞在十余年前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出版了《清末预备立宪研究》,该书是笔者所见关于清末预备立宪研究最新综合性研究成果,对近代中国立宪的早期议论、官方对立宪的体认、预备立宪的筹备规划、官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三部宪法性文件有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最后又对预备立宪与清王朝覆亡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尤其是该书第6章第1节专门探讨了“清末的宪法”,提出诸如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宪法草案为汪荣宝等人起草的《钦定宪法草案》的修改稿的见解。[41]

除著作外,近年来还有一批学术论文值得关注。统治集团内的立宪派和开明官员是本书关注的对象,郑大华专文论述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立宪派。[42]王晓秋认为清末除了海外立宪派和各省的立宪派之外,京城中还存在一批中层立宪派。[43]迟云飞也探讨了清廷主张立宪的官员对宪政的认识。[44]王开玺对清朝统治集团君主立宪论进行了分析和评论,[45]又对资政院中的立宪派议员进行了论述。[46]沙培德探讨了晚清官员对立宪的议论。[47]祖金玉对清末驻外使节的宪政主张进行了分析。[48]

黄毅依照晚清立宪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历史线索,通过对中国推行西方立宪政治的各种思想及其实践运动进行具体分析,将晚清中国立宪思想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揭示有关立宪思想各种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49]陈俊华探讨了清廷通过新政改革挽救政权的努力与成效,提出了清廷立宪有诚意的观点。[50]另有台湾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编的《清季立宪与改制》[51]和亓冰峰的《清末革命与君宪的论争》[52],等等。[53]

中国台湾学者陈丰祥的《日本对清廷钦定宪法之影响》,从时代思潮和背景谈起,涉及“日本宪政思想之输入”和“钦定宪法主义之实施”等内容,重点强调日本宪法钦定主义对清廷制宪钦定主义的影响。[54]熊达云专论了有贺长雄在清末中国宪政的引入方面的影响和角色。[55]孙宏云也专文探讨有贺长雄在清末民初制宪过程中的角色,包括其为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起草考察报告,为考察宪政大臣达寿、李家驹讲授宪政、官制以及对清廷立宪的建议,最后还总结了其对清末预备立宪的影响。[56]

罗华庆在《清末“预备立宪”模仿日本明治宪政论》中对清廷为何模仿日本、模仿了什么、模仿中有哪些保留,为何有这些保留等问题做了梳理。[57]罗华庆又对1907年达寿等人出洋考察宪政做了分析,认为第二次出洋进一步帮助清廷确定了“预备立宪”的模式对日本的模仿,对“预备立宪”的进程和结果影响重大。[58]熊达云在日本发表的文章,论述了清廷两次对日派遣考察团。[59]

李细珠的论文《清末两次日本宪政考察与预备立宪的师日取向》对于本书来说是一篇重要的参考论文。论文认为清廷经历多方比较之后选择了对日本宪政的仿效,从立宪的宗旨、期限、内容和程序上都做了探讨,最终得出清廷立宪是一次异化的立宪的结论。[60]潘崇对载泽出洋考察团译书情况作了整理,并且探讨了其与清末宪政的关系,又涉及了清末宪政思想的日本来源。[61]

翟海涛的博士学位论文《法政人与清末法制变革研究——以日本法政速成科为中心》第3章介绍了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留学生的法政教育,又在第6章中谈及法政科对清末法政教育的影响,在第7章中论述了法政速成科与清末宪政改革的关系,如宪政编查馆中的速成科毕业生以及速成科与清末立宪运动的关系等。[62]台湾师范大学杜映臻的硕士学位论文《他山之石:清末政治考察与宪政考察》第4章介绍了达寿和李家驹出使赴日定向考察的情况。[63]

2008年《钦定宪法大纲》公布100周年之际,出现一轮研究热潮,最有分量的当属韩大元的《论日本明治宪法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影响》一文。该文通过对明治宪法与《钦定宪法大纲》的比较,认为《钦定宪法大纲》在理念、过程与具体规范的结构等方面深受明治宪法的影响。明治宪法不仅广泛影响了《钦定宪法大纲》的制定,而且对早期中国宪法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学术影响。[64]

董丛林认为“滦州兵谏”与《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出台直接相关,又对《政纲十二条》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进行了比较研究。[65]韩策对宣统二年汪荣宝与亲贵大臣的立宪筹谋及运作做了专文探讨。[66]

关于《钦定宪法草案》(又称《李汪宪草》)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王晓秋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发掘出宣统年间《汪荣宝日记》,据此分析《钦定宪法草案》的具体起草过程、执笔者和章目等内容;并指出,虽然现在尚未找到该宪草,但这部宪草是《钦定宪法大纲》的具体化,是清廷主持起草的中国第一部完整的宪法草案。[67]

俞江发表的《两种清末宪法草案稿本的发现及初步研究》引出研究清末宪法草案的争论。[68]俞江称在第一历史档案馆发现两部清末宪法草案,但尚小明对俞江“发现”的“两种清末宪法草案稿本”提出质疑,认为俞江所说的“甲残本”并非宪法草案,而是度支部员外郎李景铭翻译日本学者北鬼三郎《大清宪法案》一书的部分内容,系为主持纂拟宪法的载泽等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乙全本”宪草有可能是民间立宪派团体或人士所拟,似不能说是清廷秘密立宪的产物。[69]对于本书而言,上述两位学者的学术争鸣也证明了清末宪法起草过程中日本宪法学者的重要作用。彭剑对上述两位学者的论述作出修正,认为北鬼三郎的《大清宪法案》和《大清宪法案理由书》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又得出北鬼三郎的宪法思想对中国晚清的修宪产生过一些实在影响的结论。[70]此后,彭剑又对北鬼三郎的身份等问题做了专文探讨。[71]笔者也对清末宪法草案的文本问题做了探讨。[72]笔者还以明治法学家清水澄为例,探讨了清末立宪的日本视角问题。[73]

综上所述,学术界从不同侧面探讨了清末立宪,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成果整体上表现出如下倾向:第一,对清廷制宪的批判色彩较为浓厚。这也造成了第二点不足,即缺乏对清廷制宪的细致研究。第三,注重文本的静态分析而忽略制宪过程的动态性。以往研究多以文本研究为基础,或将其进行比较,或进行评价,对它们的出台过程关注不够。90年代之后,随着研究视角的拓展,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更具客观性和科学性。而且,对清末立宪的主体清廷的关注也有所增多。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研究清廷制宪全程并且与明治制宪相比较的综合性研究成果,这种制宪主体“不在”的研究状况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