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亚鲁王》史诗保护及传承研究
2004年,原文化部和财政部出台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先行试点和抢救濒危阶段(2004—2008年);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和重点保护阶段(2009—2013年), 200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去掉了“保护”二字,并在2011年正式出台实施;第三阶段为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2014—2020年)。应该说,国家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在十余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但实践中,由于诸多口头传统类非遗嵌合独特的文化生境,它们的传承普遍面临巨大挑战,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受到普遍重视。余未人[59]先生针对史诗的唱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阐述,陆续发表了多篇文章论述史诗保护与传承问题,认为在史诗传承中如果一直强调“不变”,则会束缚东郎的创造力。[60]也有学人发现史诗的传承方式由最初较为松散的方式逐渐趋向于严苛,对史诗的传承有一定的影响,要对东郎进行保护就必须确立东郎的社会身份[61],处理好政府与民间,守“旧”与创“新”的问题是关键;同时,还须关注东郎的生存与传承途径的创新[62]。此外,考虑到东郎数量减少导致的史诗活态传承困境[63],应及时开展《亚鲁王》数字化保护。[64]余未人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便呼吁,必须加强文化教育,只有培养人才,才能更好地保护非遗,否则繁荣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就是空谈。这一观点得到了回应,并衍伸至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的重要性。不过,国家政策的变化也可能带来传承人群体的内部竞争。[65]必须指出的是,受限于研究深度,史诗保护及传承研究成果同质性强,创新观点不多,但其中两种观点有较大争论。一是如何处理国家主导的非遗传承与社区自发的非遗传承,在田野调查中便发现,国家话语体系中的传承人制度可能导致传承人群体自然成为地域文化精英及传承人群体分化的问题,社区传承体系可能遭受破坏等。二是东郎在历史上是否始终是文化精英的问题,东郎口述中的生存困境与其现实生活中的生存状况是否一致,东郎是否在本民族中一如既往地享有较高社会地位。
此外,学界亦关注到《亚鲁王》史诗的文化生态,大多认为史诗中的生态伦理观念是麻山人民在脆弱生态环境下长足发展的关键,史诗中“万物和谐”的观念有利于促进民族文学中的生态批评实践[66],活态史诗的保护必须重视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67],强调文化生态的保护有利于史诗的传承与发展。[68]